首席大大我好穷
143、追林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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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追林子乐

提着一打油条豆浆的林子乐,本来都快到小区了,被古立卓的一个电话,硬是转身往回走,在路边的花坛上坐下来,一个人猥琐的坐在那里吃着油条喝着豆浆。硬生生的一个人把三人份的早餐消灭掉了。

也不知道他们现在什么情况,自己穿着拖鞋也不能走太远,坐在花坛边上无聊的掰着手指头,时间过的太慢了。算了,回去吧。

起身,正准备往回走,被路边的一辆车的喇叭吓了一跳。往驾驶室一看,咦?连云初???他什么时候来到上海的。走近去,趴在车窗上,向连云初打着招呼:“你也在深圳?而且好巧不巧的遇上了,这世界也太小了。”

“老远看见你坐在花坛上,还好没认错。”连云初示意林子乐上车再说,这里禁止停车的。

林子乐指了指自己的鞋子说:“我这么猥琐,怎么好意思玷污你的车?”

“我都不介意,你介意什么?”连云初讲话的时候眼睛都不带眨的,好看的的嘴巴一张一合,慵懒的声音淌出来,说的那么漫不经心,却好像在嘲笑林子乐一般。

林子乐本来想再说点什么的,可是后面车子的喇叭不停地按着,抗议着前面这个不知死活的车,好像在说你路虎你牛逼,林子乐本来有些脸红的脸更加红了,像是一瞬间红烧云一般的蔓延至了脖颈,让她毫不犹豫的拉开了副驾驶坐了上去。

连云初见林子乐关好了车门,又不急不躁的拿着安全带主动为林子乐服务,让林子乐有些不适应,倒是换来了连云初的揶揄:“哟呵,被这么玉树临风的本大少服务,有压力?晓得害羞了。”

“哪有?”林子乐小声说着。

“做好了。”车子从新驶回路面,“他乡遇知己,本大少决定中午请客吃饭,不知道美女可否乐意接受。”

“不介意我穿着拖鞋家居服的话。”其实刚才林子乐才吃了三人份,一点都不饿的好不,可是被连云初这么一闹,心情顿好。是谁说的,人心情好的时候总是食欲大开。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在连云初面前,总是很放松的。

“你现在是打算一直呆在深圳了吗?”连云初问。

“嗯。打算找一工作,就在深圳了,离家里近。”

“得,那你来我的公司如何?”说着连云初一只手从包里拿出一张名片递给林子乐。

林子乐看着手中的名片,初润集团的总裁连云初?指了指名片,又看了看连云初,自己之前跟蒙去上海协助的那家小公司收购连氏集团的股票,那家公司是初润集团名下的。而初润集团的老总是连氏集团的大少爷?

林子乐表示自己的脑袋有点被当机,这是什么情况?是她的认知范围有限还是她的理解能力太差,自己买自己公司的股票,是炒作吗?

连云初自然没有看出来林子乐的内心独白,看着愣愣的林子乐,以为被吓到了,“怎么,我就不能是集团总裁了?还是你觉得我不太像总裁。”

“不是的。只是有些意外。”压下心里的疑问,林子乐对着连云初道。

“那,我刚好来上海,又恰好缺助理,而你又正好有工作经验,不如来我公司高就如何?”连云初接二连三的抛着橄榄枝,好像生怕林子乐不答应似的。

“好啊。”林子乐答应的如此爽快,还说:“这么算来,你算是我的命中贵人吗?老是在我遇到困难的时候,突然就这么空降下来。”

“你高兴就好。”耸耸肩,连云初深锁的眉头一展无疑,心情也放松不少。他还以为她没有这么容易答应呢,没想到答应的如此之爽快。

所以,这顿饭,吃饭不是重点,重点是林子乐答应去连云初的公司任职。

林子乐属于这种人,乐天派,行动派,只要认定了的事情,就会立即行动的类型。所以,第二天,林子乐就正式上班去了。

初润集团,其实不算特别大,总部在上海,深圳只是一个分公司,而且经营种类也比较单项。然后旗下还有一个小公司在上海,就是收购连氏股份的那个,现在已经倒闭了。这也许就是连云初也会到深圳的原因吧。趴在办公桌上,林子乐有些无聊的想着,这都来上班半天了,她还没有做一件事情,她的直属领导也没有到,早上到公司,楼下的前台就让直接让人把她带到了办公室,也不说她到底该干嘛,就只是让她等总裁过来。然后就下去了。

所以现在,这都快中午了,她趴在桌子上无所事事也一上午了。而且这层楼,他XX的除了自己再也看不到一个人影,她连想要请教一下的人都看不到。而连云初的电话居然一直没人接听,要不是她认识,她真会以为自己被人耍了呢。看了下时间,已经中午十二点了,林子乐正准备下楼吃饭去,电梯门开了,走在最前面的是连云初,跟在后面的那一位,天,居然是——张希哲?

天啦,这世界也太小了吧。而连云初身后的张希哲很显然也被震到了。他今天知道的第一件事是自己的总裁暂时要在深圳分公司呆一段时间,而第二件事居然就是昨天才遇见的同学,今天居然又见面了。

“认识一下吧。这是我的助理林子乐,这位是深圳分公司副总张希哲。”连云初嘴上说着,向办公室走的步子也没有停下。

虾米?

这世界太小了,林子乐表示。

而张希哲更没有想到,总裁的助理居然是林子乐。不过这是不是他的爱人在向他招手。跟在连云初后面的张希哲这样想着,痴痴的笑了。

走在前面的连云初顿住,回过头来看着一副傻笑的下属,眉毛一挑,意思是说,你这是什么表情?

“对不起总裁,我只是觉得这个世界真的太小了,你的助理居然是我同学,而且她最好的朋友刚好是我的心上人。”本来性格就比较开朗的张希哲,一点也不隐瞒,倒还好意思说人家是他心上人,不过就是单相思人家六年而已。

“是吗?”连云初看着林子乐,问道。

“嗯。”林子乐答道。

“去给我泡杯茶,你最拿手的那种就好。”连云初又对着林子乐说完,拉开了办公室的门走了进去。身后的张希哲自然一副狗腿模样的跟了进去。

我最拿手的茶?连云初也喜欢喝茶吗?可是我最拿手的茶是什么茶?老爸爱喝的花茶。瘪瘪嘴,林子乐这样想着,自顾自的笑了,二十块钱一斤的花茶,这位富三代的少爷真心会喝吗?心里表示各种疑问。

不过,林子乐真是照做了,楼上的茶水间里没有花茶,林子乐就跑到楼下员工楼层的茶水间去,幸好,有花茶。林子乐就简单的洗一下茶,然后泡了满满一杯,端了上去。

敲了一下连云初的办公室门,听见里面说请进,林子乐端着茶杯放在了连云初所坐的沙发的茶几上。“老板,这是我最擅长的茶,简单方便平民好喝!”

“是吗?连云初,拿起茶杯,打开,一股花的清香味扑鼻而来,“挺好闻倒是真的。”然后又轻轻的茗了一口,“还可以。”

还可以?林子乐看着眼前这个怪人,他真的喝过茶吗,这么高贵的人,居然对平民才喝的茶说还可以?而且,这泡茶的杯子,一看就是价值不菲的,但是泡了这么廉价的茶,真的可以吗?

其实连云初哪里懂茶,他向来只喝咖啡的,上次在自己的堂弟办公室是第一次喝茶。当时堂弟还说这是林子乐买的茶叶,可是,风水向来就是这么轮流转的,这会儿在自己的办公室,能喝上林子乐本人给自己泡的茶,那就是最自己的堂弟的最好反击。而至于味道,那都不是重点好不。

“那个,老板,我可以去吃饭吗?而且要不要给你带一份。”林子乐看着连云初端着茶杯,居然发起呆来,再看一眼正襟危坐的张希哲,一点也不打算打破这沉静,没办法,林子乐只好自己开口了。这伺候领导就无疑是生活在虎口之下,处处危机重重。

“我们一起去吃。张副总,你也要一起去吗?”连云初说完,双眼盯着张希哲,仿佛在说,你要敢同意下场绝对很惨。

“不了,我还有事,就不一起了。”张希哲擦了擦额头上密布的汗珠,硬是挤出了一个很难看的笑容。他这么开朗的人这样鞠躬哈腰真的好吗?

“还有什么事是比吃饭重要的?”林子乐显然不太清楚此刻的氛围,“上次你请我吃了杂酱面,这次我应该请你吃啊,老同学不要不好意思啦。”

“不了。下次再约吧。”说完看了一眼连云初,硬是改口说:“我最近比较忙,不用管我。”

“哦。那我给你带一份吧。”林子乐说完嘟着嘴,看了一眼已经站起神来的连云初,“我们公司真的有这么忙吗,连饭都不要人吃,这太不人性了吧。”

听见林子乐如此说,连云初笑了笑,已经走到门口的身子停了下来,转过身对张希哲说:“吃了饭再去工作吧。”

“哦。”跟在总裁身后,张希哲表示他真的很难做。不过自己的总裁是在追自己的同学林子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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