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下来,李承志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潜伏,以及潜伏的价值。
在这三天里,唐宏光与刁德勋根本没有动弹,准确的说,他们的肢体活动幅度不超过十公分,即便是在进食的时候,也看不出肢体活动。与之相比,李承志与罗秀生就根本算不上是在潜伏了。两人每隔一个小时就要轻微活动一下肢体,不然长期保持一个姿势,会让全身麻痹。
李承志不得不怀疑,那两名狙击手是不是感觉不到肢体的反应。
更重要的是,所有潜伏,都是为了最后的机会,哪怕那只有几秒钟,也足够让之前为之付出的几天时间变得有价值。
李承志他们等到的,就是几秒钟的开火时间。
在开火前大约半个小时,刁德勋携带的电台收到了由后方发来的信号,即行动正式开始的信号。
为了避免暴露,那部电台在行动开始前只接收信号,不发出信号。
收到信号后,唐宏光让李承志与罗秀生进入了埋伏阵地。
与李承志的预测不一样,唐宏光没有拆散他们,而是让他们组成搭档,在离公路大约一百米的地方埋伏了下来,而给他们的命令是在战斗开始后,射杀所有敌人,重点压制敌人的自动火力。唐宏光仍然与刁德勋搭档,埋伏在离公路大约三百米的地方,负责首先攻击从公路上通过的车队。
这让李承志与罗秀生都觉得很不公平,可是他们没有办法抗议。
事实上,罗秀生还认为,这是唐宏光故意安排的,目的就是让他们去送死,让他们无法成为狙击手。
当然,李承志并不这么认为。
只是,他也觉得,唐宏光应该是担心他们会碍事,所以不愿意跟他们在一起。
说白了,如果行动失败,那么唐宏光与刁德勋离战场更远,也就更容易逃脱,而李承志与罗秀生肯定会成为敌人的重点打击对象。到时候,他俩将吸引大部分敌人的注意力,而唐宏光与刁德勋将借此机会逃走。
车队出现的时候,李承志更加坚定了这个想法。
要知道,这是一支有五辆车的车队,而且有四辆是军车,另外一辆也是产自德意志第二帝国的防弹轿车。
更要命的是,里面有两辆是枪支无法对付的轮式装甲车。
战斗打响后,李承志立即就把这些顾虑抛到了脑后。不管怎么样,胡思乱想不会带来任何好处。
首先开火的是唐宏光。
他使用的是一把发射十四点五毫米枪弹的大口径狙击步枪,而这种枪,在大战期间被称为反坦克步枪,能够打穿轻型坦克的正面装甲。即便现在的坦克更加厚实,十四点五毫米枪弹也能轻易打穿大部分装甲车的装甲。
只是,唐宏光首先打掉的是车队前面的那两吉普车。
子弹打在了吉普车的发动机盖子上,几乎打飞了整个发动机盖子,然后引爆了里面的油料。
显然,唐宏光使用的是威力巨大的穿甲燃烧弹。
只需要一颗这样的子弹,就能让一辆军用吉普车报废,而且能在让吉普车失控之后干掉车上的所有敌人。
打头的吉普车失控,车队立即减速。
这时候,唐宏光打出了第二枪,准确命中了那辆防弹轿车的头部。
虽然防弹轿车很厚实,但是主要保护区域是驾驶舱与后面的坐舱,前方的发动机舱并没有得到装甲保护。
与军用吉普车一样,防弹轿车也立即报废了。
只是,防弹轿车重得多,而且在被击中之前,司机就已经踩下了刹车,所以在被击中之后没有失控,而是停了下来。
这时候,后面的两辆装甲车与最后的卡车也停了下来。
打第三枪的是李承志,他射中的不是车辆,而是前面那辆装甲车上,一名爬出来准备操作高射机枪的士兵。
问题是,李承志使用的是J-61型狙击步枪,显然无法打穿装甲车的装甲。
更重要的是,装甲车上的士兵是从车体后面的门里下车的,而装甲车的车体正好挡住了李承志的射界。
显然,只要敌人离开了装甲车,就会开火还击。
到时候,李承志显然无法指望用一把狙击步枪对付好几名敌人。
再说了,这些敌人的反应非常快,表明他们是精锐部队。
只是,李承志的担忧是暂时的,还非常短暂。
在他开第二枪之前,一枚火箭弹拖着明亮的尾焰,准确无误的击中了装甲车,而且在装甲车的肚皮里炸开了花。
这下,李承志不需要担心这两装甲车里的敌人了。
要知道,被火箭弹直接击中,装甲车里的官兵一个也别想活下来,即便没有被横飞的弹片打死,也会被活活烧死。
只是,敌人有两辆装甲车。
后面那辆装甲车没有受到威胁,而且乘车作战的步兵已经开始下车。
李承志调整了目标,他必须尽可能的压制住敌人。
只是他知道,再也不会有火箭弹来干掉那辆装甲车了,因为刁德勋只带了一具一次性使用的火箭筒。
所幸的是,两名聚集手做了更充足的准备。
后面那辆装甲车的尾门刚刚打开,其所在的位置就发生了一连串的爆炸,至少有十多枚遥控炸弹被同时引爆,一下就包裹住了装甲车。
李承志很是震惊,因为这些炸弹明显是事先就已埋设好了的。
问题是,在潜伏的这三天里,李承志没有发现唐宏光或者是刁德勋离开潜伏点,他们又是怎么安放好遥控炸弹的呢?
当然,不管怎么说,这次大爆炸,消除了最大的威胁。
要知道,两辆装甲车上各有一挺大口径高射机枪,如果这两挺机枪被用上,李承志他们就有大麻烦了。
也许,敌人没有发现他们,但是横飞的枪弹本身就是巨大威胁,更别说是大口径枪弹。
除掉了两辆装甲车,剩下的敌人就只能用步枪作战,而步枪的威力小得多,在夜间也很难威胁到埋伏好的狙击手。
当然,这并不等于接下来的战斗很轻松。
在最后面的卡车上,至少有一个排的步兵,而且肯定有几挺轻机枪或者是通用机枪。
在两辆装甲车被摧毁之前,卡车上的步兵就已经全部下地,而且躲到了公路对面,利用路基做掩护,向狙击手所在的方向胡乱开火。
有好几发子弹就落在了李承志附近。
只是,李承志没有惊慌。
胡乱开火的敌人根本是太大的威胁,毕竟没有精确瞄准,打出的子弹就只能靠运气来射中敌人了。
显然,与子弹的撒布范围相比,躲藏好的狙击手被直接击中的概率并不大。
问题是,李承志也很难瞄准敌人。
不管怎么说,他们的敌人是一支训练有素的部队,而且大部分是老兵,有着较为丰富的实战经验,没有给他太多的机会。
李承志能做的,就是尽可能的让敌人无法使用机枪。
所幸的是,李承志不是在单独战斗,他身边还有罗秀生呢,而且在这个距离上,罗秀生手上那把自动步枪的威力不比狙击步枪小多少。此外,自动步枪的弹容量更大,而且以短点射为主,压制效果更加明显。
更重要的是,在他们身后还有两名货真价实的狙击手,而且使用的是大口径狙击步枪。
如果说,路基能够挡住七点八毫米枪弹,那么在十四点五毫米枪弹面前,基本上就没有什么价值了。
十四点五毫米钢芯穿甲弹能够打穿一百米外的二十毫米后的装甲钢板,而在四百米外至少能够打穿二十厘米厚的岩石。这就意味着,只要击中敌人藏身处的路基,十四点五毫米枪弹就能在打穿路基之后,干掉躲藏起来的敌人。
对那些敌人来说,唐宏光手上的那把大口径狙击步枪绝对是个恶梦。
在李承志压制机枪的时候,唐宏光的大口径狙击步枪一直没有停歇,以平均每五秒钟一次的速度给敌人点名。
不到两分钟,那一个排的敌人就死伤得差不多了。
在李承志犹豫着要不要离开埋伏地点,去清除掉残余的敌人时,刁德勋已经赶到,而且从车队前方绕到了公路另外一侧。
李承志没再犹豫,立即叫上罗秀生离开了埋伏地点,向车队后方走去。
很快,枪声响起,不过是突击步枪的枪声。
所幸的是,使用德制突击步枪的是刁德勋,而不是危地马拉政府军的官兵。显然,刁德勋更喜欢使用敌人的武器来对付敌人。或者说,在这种近距离战斗中,德制突击步枪要比他带的那把狙击步枪与用于自卫的手枪更有用。
当然,李承志也这么认为。
他可不想用狙击步枪进行近距离战斗,而且战斗手枪的威力不够大,未必能够一枪解决掉视死如归的敌人。
因此,在路过一具敌人的尸体时,李承志也拣起了突击步枪。
战斗收尾的速度非常快,李承志只干掉了一名危地马拉政府军士兵,就与相向而来的刁德勋会合了。
只是,他们的任务还没有完成,因为他们要干掉的那个大人物在防弹轿车里面。(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小说阅读网(readnovel。)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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