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忻沫坏心地没有告诉她自己已经知道的事,在离开易水柔房间前,叶忻沫还故意问她翻墙是否好玩,把易水柔弄成了大红脸,这才慢悠悠地去徐清儿那里。
而徐清儿,接下叶忻沫的东西,道了谢之后,便提议道:“忻沫,要不让天跟你一起去吧。”
“不要不要。”叶忻沫连忙摆手拒绝。“你现在怀孕初期,可是很需要人照顾的。况且玄天在外面还有麻烦,到时候说不定还会更麻烦呢。况且,季东阳已经派人保护我了,你就不用担心了。”
叶忻沫嘱咐了徐清儿好好养身子,就很快离开了。
笑话,她拒绝了徐清儿的好意之后,徐清儿虽拿她没有办法,但是她那眉清目秀的脸上还是担忧。徐清儿眉头皱着,一旁不作声的玄天就用冻人的视线看着自己,她还留在那里干什么?被玄天丢出去吗?
叶忻沫绕了个圈,又走了回去。拿着最后一个护腕,叶忻沫走进了无忧居。
走进去的时候,易水寒正坐在书桌前,执着笔不知在写些什么。
一束光透过桌边半掩的菱窗照进屋内,恰巧打在易水寒的侧脸上。他微低着头,一双眸子专注地看着桌面,神情认真。叶忻沫忽然发现,这个男子不知在什么时候,已经敛去了那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淡漠,一张俊逸的面容上已含着淡淡的柔和。这样的易水寒,看起来似乎更令人心动了。
等等!心动?心动!
她,她……她她她怎么会觉得心动?!!
叶忻沫甩甩头,心忖道:“不对不对,我一定只是欣赏罢了,欣赏……”给自己找了一个合理的解释,叶忻沫这才想到做正事。
回过神,她发现易水寒不知在何时已经发现了她的存在,此刻正静静看着自己。
叶忻沫已经习惯了易水寒的目光,所以她也没有觉得不自在。她走上前去,将手里的东西递了出去。“庄主,这个送给你。”
易水寒看着面前的那小块黑布,迟疑片刻,缓缓伸出手将其接过。恰巧将其翻过来,看到了上面用红线绣成的“寒”字,这字绣得有些歪,也不工整,但是他的心底却生起了一丝欢欣。
叶忻沫见他看着那东西,便解释道:“这个叫做护腕,若是练武或者劳动的时候戴在手腕上,可以保护手腕,以免被扭伤。”
见他照例没说话,叶忻沫有些不好意思地解释:“这个字有点复杂,绣起来是最花功夫的了,而且又是第一个,所以绣得不大好了。”
这是何意?难道他的这个只是用来试的吗?
看他还是不说话,叶忻沫只好接着说:“不过,后来我掌握了方法,绣水柔、季东阳、清儿和玄天的,我就绣得好多了。刚刚给了他们,他们都说我绣得不错呢。”
原来,他的这个不但是用来试的,他还是最后一个收到这个东西的。
一直沉默着的易大庄主,心里一直在默默变扭着。
气氛安静得诡异,叶忻沫讪讪地笑了笑。“呵呵……那我先回房了。”
见易水寒没说什么,叶忻沫连忙转过身,快步往外走去。
忽然,身后响起一道清冽男声:“在你到药谷之前,我会赶到。”
叶忻沫脚下一个趔趄,差点没摔倒。天哪,刚刚的声音一定是她幻听了,一定是!
第二天太色微亮,叶忻沫便坐上季东阳准备的马车,离开了无忧山庄。
悄无声息地离开,不要送别,这是她跟季东阳提的要求。反正,她这一次,只是算是出一趟远门。说她自以为是也好,她确实是将无忧山庄当成了一个让她有归属感的地方。叶忻沫相信,不用过多久,她就会回去的。
是的,回去。现在离开,她真正明白自己的心中有多么不舍。过去的那几近半年的生活,对她来说真的是太美好了。她要回去,一定会回去。
马车行驶得微快,坐在车内的叶忻沫被这频率弄得有些难受。这是她第一次,特别怀念现代的汽车。
在莫谦家的车库里,停着一辆属于她的跑车。梅塞德斯—奔驰SLRMcLaren,引人注目的欧翼车门,运用赛车领域的尖端技术和梅赛德斯的创新灵感,0—100km/h加速只需3.8秒,最高时速可以达到334公里。叶忻沫曾开着那辆车沿着莫谦家下的环山公路狂飙,那种酣畅淋漓的感觉,实在是很难忘。
在这种只有马和马车为代步工具、什么都不大方便的时代生活了这么久。叶忻沫不怀念原来的世界,也是不可能的。毕竟,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虽然没少与人明争暗斗、即使总是争权夺利,当时的她,却是有快乐过的。这一点,她不能否认,更是不该否认。
叶忻沫忽然想到了那天,她遇到了那个与莫谦有些相似的男子,她的反应,实在是失常而又失礼。当时她思绪混乱,几乎都不记得那个男人是不是被她不正常的样子吓到了。
自嘲地笑了笑,叶忻沫想,若是哪天那个男人再见到她,一定就会绕道而行了。
忽然觉得有些口干,她弯下腰,打开左侧车座下面的小门,拿出了里面的水袋。刚直起腰,叶忻沫便注意到那里面食盒的边上,放着一个黑色的小布包。眉头微拧,叶忻沫有些困惑地再次弯下腰去,将那包东西拿了出来。
随手将水袋放到一边,叶忻沫此刻的注意力以及完全在腿上的这包东西上了。解开黑布上的结,然后将其打开,叶忻沫看到的是几个小小的黄色纸包。
叶忻沫注意到,那些小纸包上面,似乎还写着字,她将小纸包一个一个拿起,仔仔细细地将每一个纸包上的字都看了个遍。
迷药、伤药、定身粉、化功粉、还有一包“百草凝香丸”。这迷药、定身粉、化功粉,看来是防身用的,至于伤药和“百草凝香玩”,则是以备不时之需的。这些小纸包上面的字,她很熟悉,因为她每天早上看着这些字迹都看了大半个月了,她的“四诊”还只是学了一点点皮毛。
叶忻沫想,如果不是能认得出易水寒的字迹,她一定会觉得这些是季东阳给她准备的吧?易水寒对她……似乎真的和以前不一样了。不,应该说,是待她和别的人不一样了。她一向聪明,怎么会不知道?只不过,她就是想要装傻,或者说是只能装傻罢了。
嘴角扯起一抹意味不明的笑,叶忻沫将黑布包好丢回了原位,然后拿过边上的水袋拧开盖子,往肚子里灌了好几口水。啧……大早上的就莫名其妙地有些窝火,这实在不是美好的开始。
叶忻沫想得没错,这一天,真的是不美好。
马车途经一条河,叶忻沫便请马夫暂时停一下车,好让她去河边装点水。季东阳说,那药谷离无忧山庄不近,她得经过一个三个镇、一个城、再经一个小镇,最后再爬一座雁林山,才能走到那个偏远得名副其实的山谷里。
那药谷的方向朝南,与沧都相反,距离起码是到沧都的两倍。所以,叶忻沫赶路的速度得放快,而且一路上必须尽量做好充足的准备。
虽然她接受过野外求生训练,但是明明就有的河水,她又何必在到时候去想办法弄什么地下取水、日光蒸馏水、或者是从植物中取水呢?
叶忻沫将水袋装满,顺便洗了把脸清醒清醒,便马上往回走去。这会儿日头正高,很快就会到下午了,她心想着赶快一点的话,可能能在天黑之前找到歇脚的地方,至少不用露宿荒野。
那条河离大路有五六米的距离,河边也有些杂草丛生,叶忻沫闻到着有些发臭的干草味道,更想赶快回马车上去了。
谁知,她刚没走近几步,霍然发现那停在路中央的马车外竟围着一群身穿黑衣的人。她一顿,慢慢蹲下了身子,然后就这蹲着的姿势,悄悄往边上的那棵树后面挪去。第一次,她暗自庆幸这幅身子足够纤细,在草丛之中行动也不会弄出明显动静。
慢慢挪到树后,叶忻沫双手撑到树干上,然后慢慢直起身子,悄悄将头探了一点出去。透过前方草丛的缝隙,她看到有一个黑衣人正好放下了马车上的布帘,接着那人手中的刀一挥,顷刻间将那辆大马车劈成了两半。
接着,不知那人说了些什么,那些黑衣人忽然便向四处散开了。
叶忻沫慢慢蹲下身子,然后就屏声息气,不再动了。
很明显,那些人是去找她了。叶忻沫知道,有武功的人感官会比常人强上好几倍,她此刻能做的,就是不要动。不过,她的运气够好,要是她晚个两分钟下马车,她很可能就会被那些人抓个正着了。不过……那个不多话却沉默尽职的车夫,应该就没用她这么幸运了吧。
思及此,叶忻沫心生怒气。不管这些人是谁,他们的动作,可真的是够快的。看来没有了无忧山庄庇护的她,一离开那里,就成了众矢之的了。
冷冷一笑,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如此“吃香”,但是她敢说,她叶忻沫可不是那么容易被抓到的。
她不会武功,她不可能硬碰,但是猫捉老鼠的游戏,她还是玩得挺溜的。
叶忻沫就这么保持蹲着的姿势,一动不动地蹲到了日落西山之时。她没有料错的是,有两个黑衣人从隐蔽处走了出去,然后一同快速离开了。
她再等了一会儿,然后才站了起身。拍了拍已经麻掉的双腿,她便立刻拿起之前轻放在一旁的水袋走出草丛,向那只剩下“残骸”的马车走去。马车的车身已经荡然无存了,只留下一个车架与一直站在前面不走动的马儿。
那马哼哧着气,前蹄偶尔抬起敲打一下地面,虽不知发生了什么,却依旧在没有主人命令的情况下安安分分地待着。
摸了摸马鼻子当做赞赏,叶忻沫走到马身后,将扣在马背上的粗绳解开,随手一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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