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清晨在环谷大道上发生枪击事件,十车连环相撞,据悉,此次事件与流通至欧洲的一批军火有很大关系,于四年前登上亚洲黑暗世界高峰的Mr.dark也在车子里面,目前重伤不明……”
“警察快速封锁了现场,原本重伤的Mr.dark却奇迹般消失,但后车座上令人心惊的大量血迹仍说明他身受重伤,这位在黑暗世界里腥风来血雨去的教父先生是生是死呢?好,接下来我们采访一下目击现场的路人……”
Mr.dark!
尉迟轩的心忍不住抽痛起来,连带着窗外透射进来的阳光都让他晕眩难受,他修长的手指紧紧攥着玻璃酒杯,脸色苍白如纸。
偏偏盛易还不放过他,悠悠道:“Mr.dark,亚洲教父,使人闻风丧胆的人物,据说当时夺位的时候浑身浴血,简直就是撒旦的化身,他是你们家的保镖吧?然后呢,你和一个保镖发生了关系……最后被无情地抛弃了?”
“够了。”尉迟轩抬起狭长的眸子,里面没有盛怒的火光,却满是幽怨的潭水。
“怎么会够呢?他在你父亲尸骨未寒的时候跟你发生了关系,然后你们家着火了,你教父的位置也被人夺走,这一切难道不是拜他所赐?”
尉迟轩猛地站起身,低吼道:“够了!我说够了!”
盛易也站了起来,“你看,你还是很在乎,轩,忘了他,忘了爱也忘了恨。”盛易的手指描画着尉迟轩好看的眉,用一种类似狗血偶像剧里的深情男主角般的口气道。
“我不爱他,我不想再讨论这个话题,今天是那个日子,花我已经准备好了,在餐桌上,你抽时间过去一趟,谢谢。”
盛易一瞄日历,果然今天又是那个日子,“今天没空,我叫严菈送去。”
“随你。”尉迟轩说完后转身离开。
“轩……”
尉迟轩皱眉,“不要这样叫我!”
在梦中那个男人就是这样一声声地叫着他,像是一种恐怖的魔咒,尽管不在身边,却夜夜纠缠,他厌恶,他讨厌别人叫他‘轩’。
“好吧Silver,我们公司之所以发展得很不错,这都是你的功劳,没想到你这么会看股市,我还算捡回一个人才。”盛易发光的眼眸透露出浓浓的赞赏。
尉迟轩看了他一眼,从主卧里搬来那台纯黑却镶着金边的笔记本,指着上面的市场走势道:“等到这个点后,买进,然后等待三天,等我消息,还有,帮我秘密开一个公司,公司名称就叫Silver,专门做秘密信息处理的公司,然后每隔两个月在世界任意一点开设分公司,两年内要庞大到全球都知道它。”
盛易点了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Silver,你最近使我使得很欢啊!你有什么把握这家公司会赚钱,又凭什么要我冒亏本的风险给你投资?”
尉迟轩忿忿地盯着他瞅,“如果你想放弃将来不少于上万亿的利润的话,你可以选择不这么做,若不是因为你救过我,我才不会帮你赚这么多钱还帮你做挡各种女人的盾牌。”
“如果你说是因为爱我,我会更感动的,对了,有消息说Mr.dark在汀影医院,你不去看看?”
“他死了没?”
“死了就应该在太平间里躺着。”
“没死我去看什么?”尉迟轩冷漠道,回了主卧好好躺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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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了,他就一直生活在这幢别墅里,这里跟记忆中的尉迟家真的十分相似,同样给人一种奢侈华丽的感觉,可那只是外表,内在却是空虚寂冷,就像一只华丽无比的鸟笼,从这里看到的天空不是完整的,甚至什么都是残缺的。
时光把尉迟轩雕刻成一位外表夺目的男人,由于四年来几乎足不出户,他的肌肤愈加白皙,在阳光下青色的血管隐约可见,低敛抬眸间风采流转。
他狭长眸子里的深沉已经预示他不再是个清秀儒雅天真的少年,从父亲过世后,他一直过着隐忍的日子,他不确定自己是不是要报仇,但是他不想再见到那个男人。
从那场大火过后,一刻也不想再见到他!可若是不见,那些痛苦怎么让他偿还?
从某种意义上说,他毁了自己的所有,不单止是以往的生活,还有他最爱的亲人。
因为那个男人,四年多来他日日被噩梦缠身,不敢轻易踏出别墅一步,甚至不敢联系黑田江。
听说黑田江的父亲退位了,手下的帮派交由黑田江打理,而现在的黑田江正是那个男人最得力的手下,这样的朋友,呵呵,他怎么可能再主动去联系?
尉迟轩将右手搭在额头上,眼前一晃而过的皆是从前的点滴,他狠狠甩甩脑袋,命令自己不要去回想,因为每想一遍心就会痛上千百回。
这幢别墅相当于他的第二个家,盛易是个十分忙碌的男人,并且带有非常浓厚的神秘感,他很忙却没有人知道他在忙什么,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他几乎有二百九十九天是呆在飞机里到处飞。
盛易很有钱,并且对自己有求必应,曾经他无意间说起别墅的玄关看起来不太舒服,盛易居然命人连夜弄了新的玄关,直到他满意为止。
他随口说的一样美食,盛易会跑遍世界带回这种美食的传承者,养在别墅旁边的一幢高级木屋里,什么时候他想吃了,那些人才派上用场,但盛易就是愿意为他养着一帮闲人。
他说想学各种各样的东西,盛易也会支持,花心思去找各种优秀的老师,所以这四年里他学到的东西可比之前活的十几年都要多。
毕竟对于一只自愿被困在笼子里的鸟儿来说,他什么都不多,就时间最多也最不值钱。
盛易对他的确很好,可这是爱吗?所有人都认为是。
他也曾陪伴过盛易去参加高级的晚宴或酒宴,但每次他都会戴上冷酷的银色面具,毕竟像这种涉及全球性的顶级盛宴是极有可能碰到某个人的。
就凭盛易在各种酒席宴会上对他表现的宠溺态度,没有一个人不会认为他尉迟轩不是盛易的爱人。
然而他却不这样认为,盛易其实是个十足的君子,他不喜欢强迫别人,喜欢别人脱干净了自动送进他的嘴里,最好事先还帮他把嘴打开,他就是这样一个慵懒却有气势的男人。
盛易可以允许他去做任何自己喜欢的事,也没有限制他的自由,但也有一些东西他很执着,比如他们要同睡在一张床上。
这还是尉迟轩花了整整一年的时间才习惯自己身边躺着的是另一个男人,而不是连傲。
再比如,不能拒绝他的吻。
不会过分,就是吻,盛易很少有动手动脚的时候,因为他不屑,但是他喜欢吻尉迟轩,同样花了几年的时间,但尉迟轩至今仍没有习惯。
盛易霸道起来很吓人,而且他非常有耐心,这点从为了让他习惯他所做的一切所花的时间就知道。
听英姨说,盛易已经三十多岁了,但看起来最多二十七八岁,网上说男人三十一枝花的确不假。
还有就是他的神秘,他很有钱也很有势,同时有一定的身份地位,他经常被邀请去参加各种重大会议以及高级宴会,他有本事把尉迟轩藏得滴水不漏并且在他什么都没有说起的情况下,知道他的过去。
房门轻响了一下,穿着宝蓝色阿玛尼西装的盛易走到床边,俯低身子吻了下他的眼睛,随即尉迟轩便睁开了眼。
“你刚刚说的我都叫人做好了,花也派人送去了,我现在出发去印度尼西亚一趟,四天后回来。”盛易缓慢清晰地吐着字眼。
尉迟轩微不可见地点了下头。
“你真的不去看他?”盛易仿佛不死心地问。
“你希望我去?”
盛易挑眉,“没有情敌的游戏不好玩,胜之不武多没劲。”
瞧,这就是盛易的爱情观,所以尉迟轩并不相信盛易有多爱他,只不过是因为还没有得到他,所以才保持着一种新鲜感,毕竟盛易可是一个极富有耐心的猎人。
尉迟轩起身,“那我去看看他死没死。”
盛易靠近尉迟轩,亲吻了下他圣洁的额头,“记得回家。”
在盛易的身边是安定的,尽管没有什么关于爱情的东西,没有情潮的涌动,只有淡淡的愁淡淡的温馨,是的,盛易这样一个花心的人,却总给他一种安定的感觉。
可惜,那始终与爱情无关。
盛易先行离开了别墅,尉迟轩打电话叫了严菈过来,严菈是一位俄罗斯籍女子,却说得一口流利的中国话,皮肤白皙额头较高,叫她来的目的是帮他易容。
不过十分钟,严菈就用她超高的易容化妆技术很好地将尉迟轩的容貌隐藏起来,换上的是一张略微沧桑的中年大叔的脸庞,与尉迟轩原本的脸没有一丁点儿相似之处。
之后严菈开着法拉利将尉迟轩送到了汀影医院的停车场,然后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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