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王
第一千四百四十六章:汉旗天下(136)有敌来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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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战场,汉军与楚军在荆州的最后争夺吸引着天下人的注意力,自开战以来的势如破竹之后,汉军在荆州终于遭遇到了楚军有计划的顽强抵抗,绵延的纺线一道接着一道,数十万楚军聚集在方圆数百里范围之内,与汉军展开了殊死的搏斗,这一次,楚国的最高军事指挥官屈重亲自上阵指挥。,

拖住汉军前进的步伐,用生命来换取时间,这便是楚人整个计划的核心部分。一个阵地,哪怕战至最后一人,亦绝不投降,绝不后退,防线之上血流成河,楚军所展现出来的顽强斗志,似乎让汉军完全没有想到,进入到了十一月中旬之后,汉军虽然已经打进了荆州的核心区域,但面对着巨大的伤亡,开始犹豫是否要展开强攻以解决问题。

咸阳,路超盘膝坐在地上,他的对面是徐亚华,王长勇两位大将。

“时机已经成熟了。”路超道:“如今汉军主力已经深入荆州战区,战线与楚军犬牙交错,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汉军这个时候,即便是想撤退,也不是轻松就能撤得出来的,而屈重一直保留着毕轩的数万精锐没有踏上战场,为的就是一旦汉军撤退,他便可以派出这一支生力军与汉军决战,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在战事的前期,屈重至少已经付出了十万人的伤亡。”

“据可靠情报,高远面对着如此血腥的战局,有些犹豫不决,而汉军内部也分成了一两派,一帮人要强攻,另一派则认为战争打到这个地步,完全可以用围困来解决问题,在他们两帮人争出个结果来之前,荆州战事还将拖延下去。”

“这。便是我们的机会。借着这个机会重创汉人,至少让他们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再也没有能力发起战争,给我们以喘息,恢复的机会。徐将军,你率五万大军,出函谷关,进攻晋阳。”

“末将遵命!”

“王长勇将军,你率本部人马,出山南郡。直插汉国腹心大雁郡。徐将军那一路,肯定会遭遇到汉军的顽强抵抗,晋阳,一直以来都是汉军驻扎的重点,现在汉军在哪里,还有三个军存在。李明骏在卢宾,颜海波在长平,丁渭以及许原的军区本部在晋阳。所以徐将军这一部人马更多的是吸引敌人主力,你才是这一次真正主攻的方向。”

“末将一定会将大雁郡砸个稀巴烂。”王长勇厉声道:“然后末将会长驱直入。拿下他们的积石郡,积石郡是汉军的工业重镇,拿下那里,便让汉国的力量至少损失一小半。到时候,末将会将哪里所有的东西都一股脑搬回到咱们的秦国来。”

“不错,这也正是我想要的结果,不仅是他们的设备。还有人才,那些军工作坊的匠师们,更是我必欲得之而心甘的人。”路超笑道。“这一次。楚国赌上了他们的国运,我们也赌上了我们的,咸阳,除开我的本部三万人马外,其余的人,尽数都交于你们了。王将军走山南郡,徐将军出函谷关,而在三川郡,屈完的十余万楚军以及蒙勇带领的四万南部边军和卢之恢的三万玄衣卫亦将同时出击,目标,都是汉国本土。这一次,汉国就算不亡国,也要打得他元气散尽,没个一二十年休想恢复过来。”

“破坏,这一次出击,目的就是破坏。”

路超阴冷的声音在黑冰台大殿之中回响着。

卢宾要塞,雪仍在下着,天儿不是一般的冷。地上原先厚厚的冰层,又被新的积雪所覆盖,江福的军靴踩下去,在雪地之上留下一个个极深的印痕。这一年,江福过得很开心,他终于娶上了媳妇,就在八月份,女人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家女,与其它的军中同僚喜欢娶那些娇娇怯怯的富绅官家女子不同,江福还是觉得那些农家出身的女人更合自己的胃口。晋阳城中有许多过去的旧官僚家庭,这些人也以将自己的女儿嫁给汉军军官为荣,因为这不谛于是找到了一张护身符,不过江福觉得,那些肩不能挑,背不能驼,一双手白白嫩嫩的细葱一般的女人实在没什么好的,这不是娶媳妇,这是迎个祖宗在家里供着呢。

还是农家女人好,温顺,听话,做起事来麻利,说起话来爽郎。成婚快四个月了,上一个月回去探亲,媳妇儿说她已经怀上了,这让江福大喜过望,他要生一打孩子呢,不但要给自己江家继承烟火,还要给螃蟹老大过继一个,这是自己欠他的。不能让老大家里断了香烟。自家媳妇儿这么能生,那是大好事一件。

现在江福这个营驻扎在卢宾要塞最大的堡垒之中,说是保垒,其实要算是一个小城,纯军事防守城池,一个月前,江福这个营被调到了这里,取代了原先驻扎在这里的第三师一个营。这个要塞群由一个主堡垒和四五个小堡垒构成一个立体的无死角的防守体系,全部堡垒都由钢筋水泥加固,地下的交通壕四通八达,将大堡与小堡整个的连通在一起。在卢宾,这样的要塞防守群一共有十余个,每一个都驻扎着一个营,江福这一个,却是顶在最前方的。

作为一个在军营之中待了多年,打了无数仗的老兵,江福虽然还只是一个低级军官,但却敏锐地感到,似乎又要打仗了。

这些天,一直有车队连绵不绝地往这里运送各类武器弹药粮食等,而且士兵的休假一律被取消。这绝对是要打仗的前奏,可是目前汉军在前线的兵力不过是第二十军一个军而已,怎么看也不像是要发动进攻的模样,那就只有一个可能,秦人要打过来了。

狗娘养的,真是一点也不安生,不是说汉秦之间刚刚签定了和平协议吗?十年之前双方保证互不侵犯么?这话音儿还没有落地呢,便又想着来偷袭咱们了。

猜测着原因的江福忍不住在心里痛骂,一打仗就有生死,说不定什么时候自己就翘了辫子,他倒不是怕死,这些年来,见多了战友倒在自己身边,他已经将生死看得极淡然了,他只是有些愤恨,该死的秦人为什么不晚一点来呢,至少也要等到自己的孩子出生了之后,自己看一眼再来嘛!

该死的秦人想偷袭,不过咱们也不是吃素的,肯定是得到了情报,所以在悄没声的准备呢。似乎命令也该到了吧?要不然就是上头也不清楚,秦军到底什么时候动作?

踩着喀吱喀吱的积雪,江福爬上了堡垒的最顶端,那里有两面探照灯正向着对面射出明亮的光线,将前方的开阔地照得有如白昼。

探照灯,这个名字取得极为贴切,据说这是那个明玻公司发明出来的,现在在军队之中已经得到普及应用,的确是个很神奇的东西。江福曾经仔细观察着这个玩意儿,但终究也没有搞懂,为什么并不太亮的烛火,被装到这个箱子里之后,便能射出如此强烈的光线出来。

不懂,但却很喜欢,因为这玩意儿实在太实用了,有了他,晚上便能起到很好的警戒作用,在他的照耀之下,除非是瞎子,才会看不清前面的开阔地。

每个堡垒之上都安装着这种探照灯,交相辉映的灯光远远地射过了前方结了冰的小河,江福拍了拍堡顶值勤的士兵,这是一个刚刚入伍不久的新兵,脸上还带着稚嫩的,见到长官的不安与羞怯,要是老兵油子,这个时候肯定便是嘻笑着向他讨要福利了。

手拍在身上,发出梆梆的闷响,这是身上结了冰层的后果。

“发现什么没有?”他和气地问道。

“没有,什么也没有发现。”新兵指着前方的开阔地,“这么大冷的天,谁会出来啊?”

“那可说不定。”江福呵呵笑着:“打起仗来,连命都不要了,这天冷算什么?”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瓶,“来,喝几口取取暖,会喝酒吧。”

“营长,值勤时不能喝酒,这是条例!”士兵涨红了脸,以为是营长在试探他,结结巴巴地道。

江福大笑起来,“你个小样儿,老子给你喝,自然是喝得的,这么冷的天,不喝上几口,难道等着被冻僵么?条例是死的,人是活的,要因事因地而异。比方说咱们的条例严禁杀俘,可有时候,你能不杀么?照样还不是一刀宰了。”

在江福的教育之下,新兵红着脸接过小瓶子,卟地灌了一大口,顿时呛得大咳起来。

“你个小兔崽子,不会喝就抿两口嘛,这么灌干嘛!”江福笑着夺回小瓶子。

“我,我见到平时老大哥们都是这样喝的。”新兵好不容易将酒咽了下去,原本白皙的脸上顿时涌起一片红晕。

看着眼前的这个新兵,江福突然一阵恍惚,似乎看到了数年前的自己,那时的自己,也是啥都不懂。

“营长,对面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动呢?”恍惚声中,新兵的声音突然响了起来。

江福一怔,扑到墙边,扳动着探照灯,探照灯所及的范围之内,仍然是一无所有,但在阴影之中,却有如鬼影幢幢一般在晃动。(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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