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才叫过三遍,就有屯兵轻手轻脚送来了浓黄的鸡汤和几个烤成酥黄的麦饼;吃的东西刚端到桌旁,热呼呼的洗面水就送上来了。虽然简单,魏锋却还是第一次享受这种人上人的待遇,感觉非常不错。
世子在旁人眼中或许是个酷爱欢歌宴舞的奢侈贵族,甚至很多士兵都在私下里议论木子齿将军之败多半就是因为世子的决策失误,可对魏锋来说,世子却当真是他的贵人。以他的年龄和身体条件原本是入不得魏武卒的,却因为箭法高明、在长平一战中表现优秀,竟被魏锋特许成为武卒,而且还被调到大梁做了‘精甲卒’;精甲卒也是三层披甲,却都是百锻的熟铜甲、而且每层甲胄之间还要垫入牛皮,轻易不会参加战斗,只为都城大梁的守卫之用。
魏国的士兵都知道,做了魏武卒就是军队中的人上人,如果做了魏武卒中的‘精甲卒’,那可就是世子的心腹和班底了......庞涓上将军虽然厉害无比,却也只是个平民出身,影响力还无法深达大梁戍军,职戍大梁的精甲卒历来都是世子直辖,世子是什么人?那就是咱大魏日后的国君啊!魏人不是白栋,自然无法提前知道他们现在的国君实在是战国时代第一长寿之人,王子申虽然年轻,却是万万活不过他爹的,只知道现在做了世子的心腹班底,必然前途一片大好,走到到哪里都是阳光灿烂的日子。
“夫君......”
做了精武卒好处太多了,世子对心腹班底照顾的简直就是无微不至。从进入大梁城的那天。魏锋就在城内拥有了自己的房子。虽然只有内外两间屋子,却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还有一个服侍他日常起居的屯兵,屯兵会经常更换,张三兵责尽过了,就会有李四接班,可不管来得是谁,都会拿他当贵族一样的伺候;这些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是可以携带家眷,说白了,这其实就是魏申拉拢人心和控制心腹力量的手段,魏锋却对此感激涕零。
新婚不久的妻子见到丈夫起身了,只好懒懒地坐起来穿衣,这个时代理学还没个影子,女子地位远比后日高大,却也不好做懒婆娘的,只是新婚恋栈,总想在丈夫怀中撒娇。光着一双雪白的臂膀抱住丈夫,脸蛋又红又白的。像个刚摘下来老毛桃......
魏锋可舍不得老婆来服侍自己,反过来服侍妻子吃了鸡汤酥饼,不敢贪恋温柔乡弱了丈夫志气,安慰过妻子,看看卯时将至,这次离家向军营走去。
他是新近加入‘精武卒’的人,所在军营位于外城南门,大梁分内外双城,最内还有魏婴的宫城,按正常配制外城应是四营两万人防守,五千精武五千武卒和一万屯兵,最近魏国处处用兵,庞涓和世子带走了大量军队,据说西线秦军也不老实,大梁的士兵都快被抽空了,所以魏锋所在的军营才不过一千五百人,整个外城的守军也不过六千人,全城守军还不足三万。
大梁就是只剩下一百守军,又有谁敢来侵犯?
在大国思想深入人心的魏国,没有人会想到大梁有危险,庞涓想不到、魏申想不到,就连最谨慎小心的惠施也从没动过这个念头。所以军营中并没有战争的气氛,按例点过了卯,就是日复一日的校场操练,照旧是屯兵们忙着喝彩,武卒和精武卒们忙着各种表现。
轮到魏锋时,只见他腰间猫起,脚下急走如飞,忽然身子站定,瞬间拉开两石硬弓,刷刷刷一连三箭,竟是箭头咬着箭尾飞向了百步外的靶心,‘嘭嘭嘭’三声箭入木靶,一人多高的木靶连连颤动,三枝箭只剩下了一枝,原来是前面的两枝被最后这只箭劈为两半,三箭同点!
“好!你就是魏峰?长平城神箭无双,一人射死了十三名秦军,而且都是距离百步之外?”
千夫将主把魏锋叫到面前,面色和善地询问起他的名字。这个叫魏锋的本是个屯兵,却在长平城射死了十三名秦军,而且只用了十四箭!神箭惊动世子,这才破格提拔,将他从一名屯兵生生提到了‘精武卒’中,这可比在屯兵里做个十夫百夫主都要困难啊。千夫将主也是魏申一系的心腹班底,自然要用心关照魏峰这个‘新贵人’了。
“回将主,我就是魏峰。”
“果然是个神箭手,听说你原本要做屯军中的十夫主,因为被世子提拔做了精武卒,这个十夫主便不曾做了。本将主今天就抬举抬举你,从今日起,你就是本营的十夫主,配备一台大弩,巨箭三百枝,专一守备城门烽岗,你可愿意?”
除去白栋要公输家做出的黑科技床弩,战国时的弩又分为四种,分别是夹弩,庾弩,唐弩和大弩,前两者为轻弩,后两者为重弩,其中以大弩射程最远、威力最大,多用于车战和守城战,不过因为配备的巨箭制造不易,普通弩兵便不能得到配备,都是十夫主一级的才有资格使用。
光是提升十夫主配备大弩也就罢了,听说魏峰还要负责守备城门峰岗,众人更是无不羡慕。城门峰岗是什么?那是最为重要的所在了,城门的正上方另有垛子城,上面有单立的女墙,这个就叫烽岗,既是燃放烽火之处,也是城上之城。负责守卫这里的人待遇优厚不说,而且也较为安全,毕竟比普通女墙后的士兵又多了一层防御,不是最得将主看重的人根本就没有资格进入其中啊!
想到魏峰从此就是每日配享肉食的‘重要人物’,有人暗吞馋涎、有人却已经开始打算着要如何与这位‘新贵人’拉上交情了,这可是世子亲自提拔看重的人呢,前程可不只是一个十夫主。
“多谢将主!”
魏峰没有多说什么,世子和千夫主的看重只是过去,大争之世靠得是什么?还得是军功!守好城门烽岗、保证大梁南门的安全,就是他对世子和千夫主最好的报答。
升任十夫主后的日子快意多了,每天有军队配享的肉食,还可以呆在城门烽岗中享受属下的恭维,新婚妻子连首饰都舍不得多买,而是将魏峰整月的军饷拿去换了件秦国毛线衣,这东西又柔又软,穿上十分暖和,还有个好听的名字叫‘火龙丹’。
如今是秦魏交兵,两国打生打死,却没有阻断两国商业交流,也只有在战国时代才会有这种古怪的事情出现;林立在华夏土地上的国家太多了,没有哪个国家敢说自己可以完全‘自给自足’仗才打了几百年,商业交流可是有上千年的历史了。这很像是古罗马帝国时代,富得流油的迦太基人一面要与罗马作战,一面却要依靠罗马赚钱大量的金钱,政治与商业就像两个永不肯见面的情人,看似相互对立,却彼此又牵挂着对方......
自从穿上了这件毛衣,魏峰就经常会被同袍们笑话,谁让他做人太随和呢,现在就连属下的士兵也敢羡慕嫉妒恨地开他玩笑,经常要求他这个十夫主脱下外甲大家扎堆儿欣赏他的毛衣,‘可真是好东西啊,秦人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心灵手巧了?卒长你也真是有福气,我家媳妇儿只会拿了钱去买昂贵的燕地胭脂,哪里舍得买这种毛衣给我?不过咱也不羡慕,听说公子昂已经提请国府要从秦国大量购买这种毛衣装备军队呢,你看你看,贤妻虽说是贤妻,可不是白白浪费了钱?’
真酸,你们这帮小子就等着国府配发吧,莫说还不知要等多久,就是等到了,国府配发的又怎能比得上咱老婆给买的?每次见到袍泽们做葡萄架下的狐狸魏峰就只是笑,这时不光是身上暖和,连心里也是温暖的。
与袍泽们说笑着,看着他们撕开军队配发给自己的羊腿饿狗抢食一般吃着,魏峰微笑着摇摇头,转身从瞭望孔中向外瞄了一眼;只是这一眼,笑容便迅速冰结在了脸上。
从南城烽岗上望出去,远处就是蔚为壮观的鸿沟了,前几日刚刚下过一场连绵秋雨,这条还是半成品的鸿沟立时变成了泥沟,说是沟,其实就是大片的烂泥地。不过在南城外还是有大片大片的田地,庄稼已经收割完毕了,土地还在回肥,偶而会有一些农夫来翻松土地,施些肥料什么的,没有南迁的留鸟在附近树上做了好多窝,有麻雀、有乌鸦,不知为什么,南门外的乌鸦特别多,好在天气渐寒,猛禽都在准备过冬的食物,这些小型留鸟轻易不会四处乱飞。
今天却是一反常态,无数的麻雀乌鸦都飞向了空中,远远看去,就仿佛一片厚重的乌云,而在这片‘乌云’的下方,一群群黑点忽然出现在地平线上,正从不同的方向靠近大梁!就在瞬息之间,这些黑点就仿佛恐怖的蚁群,铺满了目光可及的地面......
猎人出身的魏峰目力超人,反应也比一般魏军快了许多,当他第一个看到‘黑色蚁群’中飘扬的黑色大旗和‘秦’字时,立即就跳了起来:“是秦军!敌袭!快燃起烽火!”(未完待续。。)
ps:ps:感谢‘star蕗痴’‘风行九万里’‘森焱之金’书友的慷慨打赏:)
感谢‘秦砖’‘褐瞳鸶’‘琉璃灯火’‘色海飘零’‘willdu’书友的月票支持,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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