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宸雪点点头,虽然他能处理身上的伤口,但他不想拂逆达玛的好意,这个女孩固执起来,真是符合她“神战士”的身份啊。达玛把手指放到嘴里,发出尖利的忽哨,工夫不大,远处出现几个剽悍的身影,像烈马般飞跑过来。看到“狮王”的尸体,这几个马塞族赫赫有名的“勇士”,纷纷向傅宸雪投去尊敬的目光。对强者的敬仰是不分国界和种族的,他们深知“狮王”的可怕,即便他们这些获得“勇士”称号的超级猎手,也不敢向“狮王”发出挑战。而傅宸雪赤手空拳竟能把“狮王”击毙,这种能力绝不是他们能够想象的,所以他们除了由衷的敬服外,还有从心底深处涌起的恐惧——能徒手格杀“狮王”,也许只有传说中的天神才能做到吧。
几个马塞族勇士抬着“狮王”的尸体,兴高采烈地跟着傅宸雪和达玛回到族中。达玛帮傅宸雪裹好伤口,又亲自动手牵过一头公牛,用短刀刺进牛颈。傅宸雪把芦苇管插进刀口中,俯身吸吮,灼热的牛血顺着苇管冲进他的喉咙里。他大口大口地吞咽,流失的力量似乎又回到四肢百骸之间——马塞族人不喝水也不吃蔬菜,生饮牛血是他们代代相传的生活习惯。
达玛出去后,傅宸雪换好衣服躺下来休息。马塞族人从不洗澡,这对傅宸雪来讲绝不是什么好习惯。所幸他没有洁癖,否则这几个月他很难熬下来。
醒来后,傅宸雪去拜访罗吉布长老,他是达玛的父亲,在族中德高望重,这位可敬的老人少了一只胳膊,那是当年与雄狮搏斗留下的光荣印记。
罗吉布长望着傅宸雪,眼睛里闪烁着睿智的光芒:“决定什么时候动身?”
傅宸雪道:“就这两天吧——达玛的草药很神奇,那些伤口估计两天就能结疤!”
罗吉布长老“嗯”一声,目光望向远方的草浪和云天,说道:“这是一片被神护佑的土地,我们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无数的祖先化为尘土,他们的英灵与我们同在。在这里,所有的牛羊,所有的野兽,包括我们呼吸的每一丝空气,身边吹过的每一缕风,都是自由神圣的……不管在哪里,无关种族和信仰,只要心里想着它,神就会永远与我们同在——”
傅宸雪没有说话,望着远天,眸子里是无边无际的蔚蓝。
罗吉布长老回过头,问道:“再过几天就是马塞族选拔‘神战士’的日子,有没有兴趣留下来看看?”
傅宸雪收回目光,说道:“‘神战士’是马塞族战士的最高荣誉,能有机会目睹这种盛况是我的荣幸——达玛也是一位‘神战士’,要想取得这种称号,应该很难吧?”
罗吉布长老脸上布满骄傲的笑容,“在非洲大陆上,马塞族‘神战士’几乎是无敌的存在,像狮子和大象一样勇不可挡。这种荣誉,只会属于那些最勇敢的人,没有一颗勇敢的心,永远也不会成为被天神祝福的‘神战士’。正因为如此,‘神战士’在族中的地位非常尊崇,所以达玛可以像男人一样留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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