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州城是州府所在地,又是战略要地,城门高且厚。
不过,古云来到城门前,却感觉门洞之上的“格州”两个大字更为刺眼。那分明是隶书,字体挺拔,苍劲有力,似是出自名家之手。
骑着马,腰胯长剑,古云来到城门口,却被城门兵拦住。
“公子请下马,格州城内不允许骑马!”这也是兵丁见到了古云腰间的长剑颇为华丽,猜测古云应该是有身份的人,这才这么客气。
“哦!”古云连忙下马,随后掏出一锭碎银子递到那兵丁手上,问道:“这位大哥,小弟刚刚从外地来,不知道这格州城哪家客栈最大,最为繁华之处又是哪里?”
那兵丁一喜,接过碎银,谄媚的回答道:“回公子话,这格州城最大的客栈是悦来客栈,不过要说最有特色的,还属芙蓉楼,如果公子有幸能让芙蓉楼的老板娘露一手厨艺,保证公子不虚此行!”
“芙蓉楼!呵呵,有意思,不知道这芙蓉楼怎么走?”古云笑问道。
那兵丁比划了一下城门里的方向,“进城之后一直往北走,过了银通钱庄再往东,到了那里,公子就会看到芙蓉楼了。那里也是格州城最为繁华之地,悦来客栈也是在那条街上不远处。”
“既如此,谢过这位大哥了!在下告辞!”古云拱手一礼,没想到不仅客栈打听清楚了,钱庄也知道了在哪里,还额外得到了点特别消息。
“公子客气了,慢走!”那兵丁也学着拱一拱手,让到一边,目送古云进城。
……
古云牵着马,首先来到银通钱庄,将500两银票兑换了100两金子。这是他准备拿回现代换钱的金子,价值至少一百万,拿在手里让他感觉沉淀而又兴奋,只要将它卖掉,哥也是百万富翁了!
怀着兴奋的心情,古云出了钱庄,直接往东走。既然芙蓉楼也是客栈,还以美食为特色,那古云当然选择住那里。既解决住,还能品尝美食,何乐而不为呢?
沿着街道还没走出上百米,远远的就见到一栋挂满大红灯笼的古朴木楼,灯笼上的大字显示,正是芙蓉楼。
芙蓉楼跟街道对面的青楼、酒馆比起来,并不见大,只有两层楼高,不过生意却是极好。古云牵着马来到楼前站定,看着芙蓉楼的招牌有些愣神。因为那牌匾上龙飞凤舞的“芙蓉楼”三个字左边还有一行小字,看那落款,居然是大书法家米芾。就是不知道此米芾是不是彼米芾!
这一愣神的功夫,芙蓉楼门前一位小厮腆着笑脸问询道:“客官,打尖儿还是住店?”
古云反应过来,不再看牌匾,回应道:“住店!”
“客官,里边请!”那小厮脸上的笑容更浓了,弯着腰领着古云走进店中。店外,自有其他人牵马,将马匹安顿在芙蓉楼专属的马厩。
古云随着小厮走近芙蓉楼。只见眼前是一个大堂,大堂左边,摆着七八张桌子,此刻已经基本坐满。大堂正中,是一个上二楼的楼梯,看楼上,似乎还有着不少包厢。大堂右首,则是芙蓉楼的柜台。
“客人一位,住店!”小厮将古云领到了柜台,招呼一声后,就又出去等待其他客人了。
“要一间上房!”古云在这古代从不住差的房间,直接就点了上房。
“客官,对不住了!本店的上房已经客满,只有其他房间了!”柜台后面的伙计立马陪着小心,解释道。面前的客人腰间那把剑看着就不是凡品,可别惹火了。
“没有上房了?那其他房间给我一间最好的!”古云微微一皱眉,但随后就释然了。这芙蓉楼估计是以餐饮为主,客房稍微少些。
“好的,客官!”那伙计松了一口气,查了查面前的一张记录,问道:“地字庚午号房还空着,客官,要不就这一间?”
“好吧,就这一间,带我上去!”古云点点头,地字号应该是第二档次,也不太差。
“客官,请随我来!”柜台边早有一名小厮候着了,此刻听到客人定好了房间,立马腆着脸,主动上前。
“嗯!”
古云随着这名小厮往后院走。只见大堂后面别有洞天,那里还摆着十几张桌子,此刻也坐了三分之一的食客。
看见这么多食客,古云随口问道:“我说,这些客人是来住店的还是来吃饭的啊?现在还没到饭点怎么已经这么多人了?”
“客官,此刻虽然离着饭点差点儿,但已经差不多了!”这名小厮颇有眼色,建议道:“如果您担心待会儿没座位,可以吩咐小的们将饭菜送到房间!”
“哦,这样也好!”古云点点头,不再说了。
小厮领着古云进了后院,上了一栋和前面几乎连着的木楼。
这栋木楼也是两层高。地字房,正是靠近前面芙蓉楼的一边,窗户能打开,但视野肯定会被芙蓉楼遮挡住,估计看不到什么风景。
那小厮打开了一间门梁上写着“庚午”两个字的客房,说道:“客官,这就是地字庚午号房,您看还满意吗?”
古云打开窗户看了看,果然什么都看不到。这样的房间对别人来说可能差点,但对古云来说却正合适,这样的房间更隐蔽。当下他就点点头,说道:“还行,就这样吧!”
“那好,那小的就下去了。需要饭菜只需喊一声,小的们会给您送上来。当然,您也可以自己下楼点菜。”
“嗯,知道了。我要休息一会儿,你让任何人都不要来打扰。”
“好的,小的告退!”小厮将钥匙交给古云,微微一躬身,退了下去。
古云关上房门,躺倒在床上。奔波一天,确实是有些累了。更何况,中午时分还经历过两场生死搏杀。
不过,要睡觉,还是回到现代去比较好。这边过去了快一个白天了,现代才过去一个小时左右。回去睡两三个小时的觉,这边才过去不到半个小时,正好穿过来吃晚饭。
于是古云将床上的被子拉开,将枕头塞了进去,布置了一番。远远看去,就像一个人睡在床上,不细看,很容易忽略。
布置好床铺之后,古云带上金子穿了回去。
回到家,古云解下佩剑,脱下衣服,将电击器、防暴器等东西拿去充电,然后将金子放在了一个隐蔽的抽屉里锁上,这才摸上床开始睡觉。
也许是真的累了,再加上第一桶金到手,又顺利的抵达了格州这个大城,古云心里放松下来,睡得很踏实。这一觉,直接睡了四个多小时才醒来。他一个激灵,赶紧起床,洗漱了一番。
正准备穿回古代去,古云突然又想到了什么,然后停下手中的动作,稍微收拾一番,打开门,又去村里刻意晃荡了一圈。直到在村里跟熟人打了个招呼,他这才放心的回到家。
关上门,穿好防刺服、儒士服,戴好儒士帽,再将防身道具在身上一一藏好,最后再将宝石唐剑挂在腰上,古云启动星盘,再次来到了芙蓉楼的客房。
看到床上的被子还是和回去的时候一模一样,古云放心了。摇了摇头,他又自嘲的失笑起来:“我这是不是太过小心了?”
大顺这边,才刚刚过去40分钟而已。此时,正是酉时初刻,正好是饭点。
古云将被子中的枕头拿了出来,撤去伪装,然后踱步出了客房。
下楼,来到芙蓉楼的前厅,果然是人满为患,基本上每桌都有客人。
不过,古云点菜的时候,正好一桌刚吃完。店伙计见他腰间的宝剑珠光宝气,显然不是凡品,又看他是住店的客人,于是很干脆的将刚空出来的这一桌留给了他。
古云也不客气,坐了下来,顺便又叫了一壶酒。这古代的黄酒度数低,即使喝一壶也不会影响什么。再说,去餐馆吃饭不喝酒,那还叫下馆子吗?
不一会儿,酒菜上齐。古云拿起筷子夹起菜先是尝了一口,随后就是一皱眉。
挥手招来一个店伙计,古云问道:“这菜里面放了什么?怎么和其他地方的不一样?”
“这位客官,想必是第一次在本店吃饭吧!”那伙计却是笑了笑,解释道:“本店的菜,大多放了些本店秘制的秘料,所以菜品相比别家,味道更加鲜美!这正是本店的特色之一!”
“哦?秘料?”古云总算明白了芙蓉楼生意好的原因了,他们用古代的天然食材熬制出了类似味精的提鲜调料。刚才他皱眉,就是因为吃出了在现代餐馆才有的鸡精味道。怪不得芙蓉楼生意这么好,这些古代人哪里见识过现代味精、鸡精的威力,想想味精曾经风靡全球的历史,他们对芙蓉楼这独特的味道这么热衷,就不稀奇了。
“是的,秘料正是本店精选数十种食材秘制而成,由于过程实在复杂,产量稀少,所以本店这才没有扩大经营。”这店伙计侃侃而谈,脸上颇有得意之色。
古云没想到随手招来的这伙计倒是知道的很多,当下他就笑问道:“要是我有办法让你们芙蓉楼扩大经营呢?”
这伙计突然意识到自己说多了,脸色就是一变,“对不起,客官,这不是小的能做主的!”
“呵呵,没什么!”古云不再理他,专心对付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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