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了电话,我长长地叹了口气,对着镜子将头发拢了起来,翻出抽屉里很久没用过的口红涂了一点,然后顺手扔进垃圾桶。
该换新的了。
沈亦将我捎到百货商场,然后问我要不要中午一起吃饭,我说一会儿要去做脸,拒绝了他。
我不想和他一起吃饭。
这些日子,每每面对沈亦,我都想掐死他。看着他英俊的脸,我觉得自己蠢得像头猪。不,猪见了我都会含恨而死。
他失落地笑了笑,然后说了句我去上班了便开走了。
我站在原地看着沈亦的车子渐渐消失在视线中。
沈亦的公司在市中心,最好的写字楼,可以看见整个北城的景色,我去过一次。那时候是我28岁生日,我们从一百二十平的房子换到二百多平的复式,沈亦准备了蛋糕和红酒,我们在他宽敞的办公室里度过了我二十八岁的生日。我记得那天星星很美,沈亦从背后搂着我,我们站在窗前,看到整个北城的灯火阑珊,星光迷离。他说,之柔,谢谢你,陪我一路走来。
我们结婚四年,沈亦实现了他结婚时许下的诺言:要站在最高处陪我看风景。
其实对于我来说,站在哪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身边有他。对于我来说,沈亦才是我最大的幸福。
而现在,是他亲手摧毁了我的幸福。
春天的风有点微凉微凉的,前额的头发没扎好,飘了起来,惹得我一阵心烦。我拢了几次都没弄好,觉得烦躁,正好看见商场旁边有一家美发沙龙,我二话没说朝它走去。先做个头发吧,反正还有一会儿商场才开门。
高级有些的地方都有门童开门,恭恭敬敬地迎你进去。以前的我说什么也是不会来这种一看就很贵的地方,但现在,一切都将改变。我毫不犹豫地点了店里最好的造型师,要求他剪一个最适合我的发型。
“不管你怎么剪,我的要求是适合我,并且让我耳目一新。”我对着镜子里正在打量我的造型师说。
他明白地点点头,然后叫了小妹帮我洗头,完了抄起剪刀开始修理我的头发。那剪刀“咔嚓”的声音,每一声都响进我心里。
我告诉自己,别心疼,孟之柔,你要有全新的开始。
留了这么多年的长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即使是最心烦头发太长的时候我都没有想过要剪掉,大概是因为沈亦喜欢吧。谈恋爱那会儿他就经常说我头发好,长发飘飘看起来格外美丽。因为他一句话,我留了这么多年的长发。
两个小时过后,我的新发型出炉,原来的长发变成了齐耳短发,经过处理有些微微往里面卷,原本的中分变成了斜分,看起来年轻了不少,更加增添了几分知性美,同时也不会觉得太过死板。总之,对于我的新发型,我们喜欢。
愉快地付了钱,我走到外面,呼吸了新鲜空气,然后迈向百货商场。在三楼女装专柜一口气买了两条裙子,三套衣服,又去二楼买了两双高跟鞋,这还没完,化妆品和护肤品也需要,我本来觉得有些心疼,可想起在小区门口遇见的月嫂说的那番话,我又狠下心来,用莫林的话安慰自己,老公的钱舍不得花,他就会花到别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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