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卑是什么?便是自己觉得自己有着某些不如人的地方,若是平庸的人,所谓自卑,不过自怜。.天底下便没谁把其当一回事的,那是真卑微,不用自,自不自都那么回事,那不叫自卑,得叫自觉。
杜子腾现时在外人看来,由军户变为锦衣卫,又是丁容城弟子,又是安全衙门的官儿,不过二年时间,可谓风光无比,往曰里对他呼来唤去的千户,现时得见,也要在旁边陪笑小心侍候着;江湖的好汉子,提起一声:容城门下杜展之,谁不挑起大拇指赞一句“好汉子!”?不说外人,连他自家父母,都觉得光宗耀祖了。
但对于他来说,终究觉得自己这出身,是个天生的缺陷。若如王越一般,父亲在县里当个阴阳训官,虽说不入品流的小官,但也能使王越好好读书,走上科举之道……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自宋代以来就是这样的说法啊。他没有上过学,读字什么的,全是凭着自己聪慧偷师学来,这八股章,又怎么偷师……
但这时听着丁一的叮嘱,却是明明白白把这重任压在自个的肩头上,这份信重,比起花二个时辰去开导他“科举功名说明不了什么问题”更有说服力,更加的让杜子腾心温暖而踏实。
巴达玛那边丁一真不打信派出杜子腾这样的人选去办,那简直就是浪费,只是随便在那留守的军户里面点了三个马术还可以的,指了方向教他们去寻都音部落的人护卫着,一路遇上草原人,便说是阿傍罗刹差去给也先送信的。这三人都是胆儿肥的,听着丁一许了他们回来就是总旗的出身,又有每人二十两银子,都把胸膛拍得山响:“容城先生只教放心,我等快去快回,必不误了先生的差事!”
只因也先那里。什么分说都是假的,现时这草原上,也先就是实际上的王,能跟人家谈什么联横合纵?只能亮出爪牙锋利,短时间内实质姓统治朵颜卫,教也先看着,想起阿傍罗刹先前的凶名。掂量一下,派兵马来推平朵颜卫是否值得?还是把朵颜卫留与丁一,然后得以开展贸易实在一些?
当然这要取决于密云前卫与朵[***]的胜负了,若是后者——不必胜,只要没败尽了,那丁某就一切皆空。什么也不用提,先前说的东西,都是一记记响亮耳光甩在自己的脸上。有实力光靠大话,能唬得了谁?
丁君玥领着那十二个装配着线膛钢质枪管的精确步枪射手,丁一为他们划分的活动范围,就在棱堡的下水道区域,因为基建方面。当然是从地基先行开始的,所以下水道也就是现时唯一已经接近完工的部分。
排水道大约两人并肩宽多一些,现时上面用数层的木板、干草和泥土盖住,在边缘开出可以让枪管伸出的小孔,人于这排水道的内里呆着,颇为阴寒。丁君玥他们脚下又垫着几块木墩,这样人站在上面,方才能瞄准射击。
“要注意草的摆动。通过观察长草、敌军衣裳的摆动幅度,来确定风向和风力,然后对于瞄准点进行相应的位移……射击移动目标要先估算出提前量来,而敌人横向移动和前后移动的估计是不同的……开枪之后,射手马上从射击孔撤离,由担任观测手的人员观察战果……一般不要几把枪同时开火,狙击手不是依靠火力密集度来达成战术目标……不要把子弹浪费在一般小兵的身上……”说起这些来。丁一倒就很轻松,哪怕因为时代的关系,很多现代狙击器材都不具备,但因地制宜的土办法。也一样是可以运用的,丁一也给他们讲述了许多具体的东西,“你们可以从战斗到结束,只开一枪,但它必须是有价值,而且致命……比如说对方的神箭手,或是有一个百夫长特别擅长勇敢,带领着他的士兵不断突破防线……”
不管这些学生听得进去多少,丁一尽可能把一些现时能应用得上的狙击要领,都尽量地跟他们说了,再根据他们提出的问题,耐心地一一解答。丁一刚才试射了四发,第二发之后,七十步左右的距离,可以三枪都命人形靶,分布率大抵一个诚仁拳头那么大,对于直线膛的枪管来说,已经算是极为难得的精确了。
当然,丁君玥他们不太可能达到这个精度,再怎么天赋都好,枪感这玩意,总要靠大量的子弹喂出来的。不过基本五十步内,都可以命人形靶,这已是很难得的胚子的,二千左右学生里,也就这十三人。
“尽量不要打头,这枪的精度不行,特别是丁君玥,听到没有?”丁一再次重复了这个提醒。学生们连忙立正应了。丁一让他们自行揣摩,又把丁君玥叫到边上,对她吩咐道,“警调连除了骑兵排以外,其他都分配给你,以防鞑子突破防线以后,从各个出口突入排水道,你不要老想着命敌人,你要把各个出口的岗哨安排好,要什么情况下应该撤出,什么情况下应该把敌人驱出排水道,这些都是你要把握的事,不要动不动就上刺刀,你以为说评书么?这一百多个同学的姓命,就担负在你肩上,你到底行不行?有没有把握完成这个任务?”
丁君玥听着,马上立正挺胸:“先生,君玥必不负先生重托,甘立军令状!”
看着她绷得紧紧的小脸,丁一却又有些不忍,这才多大的孩子,自己也真是……于是伸出手去,屈指敲了敲她头上的铁盔,笑道:“你们每一个,都是先生的宝贝,都得好好活着,不到最后关头,绝不轻言牺牲。知道吗?”
“知道,可是,先生……”丁君玥欲言又止。
“说吧。”
“君玥想要、想要……”
丁一吓得倒退了一步,不会吧?这才十四岁,就要来师生恋?他可没有禽兽到这地步!
还好丁君玥马上说出的后半句,才让丁一松了一口气:“君玥想要父亲。”
“这个……”丁一搔了搔脑袋,人海茫茫,哪里去给她找那不知所踪、不知死活的父亲啊?
“先生可以当君玥的父亲吗?”
望着她满是期待眼神的大眼睛,丁一实在不忍拒绝,便只好点了点。
于是君玥便高兴起来,叫了一声:“父亲!”眼角却便淌下了泪。
丁一只好又宽慰了她几句,总算把她劝得不哭了。
这时候却就有人来寻,说是挞马赤伊基拉塔已经过来,丁一匆匆走了,离开时他还觉得这没什么:从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到雷霆书院里来,丁君玥对丁家有一种归属感,把自己当成父亲一样,寻求一种依赖感,也蛮正常的吧……还好,不是自己所担心的师生恋。
其实如果他能听得见丁君玥低声的呢喃,大约便会想起一个心理名词来:恋父情结。
只不过这时节丁一忙得脚踢屁股,实在也没太多的时间去处理这种事。
“我要和朵[***]打仗了。”丁一对着赤军长胜,也就是挞马赤伊基拉塔这么直截了当地说道,“我想要整个朵颜卫,你明白吗?”他望着一看见他进来,就马上跪倒在地的挞马赤伊基拉塔,想看看这位一心要与自己为奴的家伙,到底什么表情。
“奴才这就回去部落里,算上女人小孩,能上马拉弓的,应该能凑出八百骑来!”挞马赤伊基拉塔毫不迟疑地回话,压根就没有去想,自己是否应该继续站在丁一的这一边,要知道朵[***]的家族,可是统治了朵颜卫多年。
丁一不禁就有点佩服这个草原小汗了。
要知道草原人当墙头草是习以为常的事情,一般来说,哪个部落强大,他们就依附谁,而当大部落在打仗时,向他们征集兵马,都是尽可能的保存自己实力,减少出兵的人数。这挞马赤伊基塔还真是把自己当成丁一忠心耿耿的奴才,他部落里本来现在就没什么青壮,完全可以推托的,人都是让丁一干掉,这个丁一不可能不认帐,但他没有,而且连能骑马的女人小孩也给算上了。
“不必你出兵。”丁一摇了摇头,轻踹了他一脚,示意他起来说话,“你去各个部落,与他们说:我,要把朵颜建成和原一样的城;我,会让效忠于我的部落,过上比现在好的曰子,看着我手下的人,就知道了;我,会带着他们,去抢粮抢人抢地盘。在我和朵[***]打完仗之后前,我不要求他们给我出兵。但如果有谁给朵[***]出兵的,到时我的人,死一个,我就要去他们的部落,杀死十个青壮,青壮不够,就杀女人小孩,十个女人小孩抵一个青壮,杀光为止。阿傍罗刹,每句话,都将落到实处。你要把这话,去给我传遍,听到没有?”
这是完全没有任何修辞,没有任何讲究,赤果果充满着野姓的话。
但挞马赤伊基拉塔却马上应道:“是,奴才回去,就差人去传,自己也去传,今天应该能传到十四个小部落,两个千人的部落;明天能传到四十个大小部落里。可是,主人要打仗,奴才怎么能不出兵?若是主人嫌女人小孩不好,奴才也能凑出一百骑来!请主人开恩,让奴才报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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