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小黑一边得意地说着,一边还拍着自己的胸脯。
使得力气太大了,自己把自己拍的咳嗽起来。
而他如此无厘头,又充满挑衅的态度,让围观的人群一阵哄笑。
不过,哄笑的同时,他们还在暗暗敬佩这个不知死活的家伙。
试问谁笨的用两根手指,都拔不掉一根叽叽毛?
若是这个小子只有这么一点本事,却还敢在这种情况下冲出来,胆量不一般呀。
只是,只有胆量没什么用啊,没点儿真本事,还不是只有挨揍的份儿?
一想到那小子即将被揍得遍体鳞伤,鲜血淋漓,甚至比凌霄天还要惨。众人不由得一阵同情。
如果今天真的变成那小子的祭日,以后每年今天从这儿路过的时候,记得给他点儿纸钱。
买不到冥币,那就烧点卫生纸。
去了那边,没钱花也就算了。总不能让这位见义勇为的大英雄,没有钱买卫生纸吧。
大便可是很臭的,便便完,还是擦擦屁股比较好。
而韩小黑的这种态度,完全没把那群痞子给放在眼里。
所以,立即把那群痞子激的更怒。
领头的光头痞子,火冒三丈,脱下上身的皮夹克,要亲手教训这个不知死活的臭小子。
还别说,这个光头痞子的肌肉还挺发达。除了发达的肌肉,最令人注目的,便是那裸漏出来的刀疤了。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光头痞子得经过多少拼杀,受过多少伤。
其实不然,这些刀疤啊,全都是他自己划得。
为啥?
在道上混,身上要是没点儿伤,混的再久,别人也会觉得没资历,更威慑不住别人。
只是,他是个贪生怕死的人。每次与人拼杀的时候,除非是他这方的人马胜券在握,他才会留到最后。
即便这样,他也会一直缩在最后面,绝不冲锋陷阵。
若是对方人多势众,他就立马逃之夭夭。
所以,就他这种胆小如鼠的人,哪里有机会让他受伤哟!
可是呢,出来混的,身上又不能没有伤。于是乎,他便把自己关在家里,自己用刀子把身上划伤。
痛吗?
能不痛吗!
痛的他满地打滚,生不如死哟!
当然,他还不算很煞笔。他自己划出的伤口,最多也就刚伤到皮下组织吧。
相比较真正的刀伤,根本就不叫伤。
俗话说,付出总有回报。
他这样的付出,虽然很煞笔,但也倒有点回报。
每次他与人动手的时候,不管春夏秋冬,他都会先把身上满满的刀疤露出来。
效果不错,多数都能把对方震慑住。
就好比他现在,把身上的刀疤全都漏出来,立马就吓走了一些人。
打架的时候,最忌讳的事情,就是心里怕了。
一旦害怕了,即便原本能打得过别人,最后反而被别人打得死去活来。
韩小黑自然猜到对方脱衣裳的目的,故意装着一副很害怕的模样,躲到路边的大树后面,战战兢兢地道:“哎呀我去!我只是个打酱油的,别揍我啊。”
看到韩小黑怕了,那光头痞子更加神气,朝着韩小黑步步紧逼。
“小子,现在知道害怕,晚了!你两根手指,能拔掉一根叽叽毛?老子用一根手指,拔掉你所有叽叽毛。最后,再给你给特大优惠,送你去见阎王!”
去见阎王?
听他这话中之意,岂不是要动人命了?
唉呀妈呀!
见红都够让人害怕了,现在还要杀人,太残忍,太血腥,太暴力了!
一眨眼的功夫,那些围观的人群,立即就散开了。
就算还想继续看热闹的,也是躲得远远的。五百米开外?太近,太近,五百零一米开外,应该才算安全。
谁也不想溅的一身血,更不想被警察问来问去。
唉!
现在人们的思想啊,只要不是关乎自己的事情,都是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
而若是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他们自己身上呢?
当他们需要帮助的时候,面对的只是一双双冷漠的目光,他们埋怨人心的时候,又是否会记起曾经的他们。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也是这种表现呢?
不帮助别人,却想着要别人帮助,没可能。
人与人都是相互的,天底下没有这么好的事情。
“我错了,我改了,我再也不敢了!我服了,我怕了,我愿意给你唱征服!”
韩小黑躲在大树后面,忽然觉得自己随便喊出来的话,怎么跟一首诗似的。
太有才,真是太有才了。
再给这首诗想个名字,有一首诗叫草。那咱的诗,不如就叫操吧。
操?
都是男人那啥女人,才会用如此生动,又富有文化气息的字。
可是,刚才那首诗里面,没有男人跟女人那啥方面的事情呀。
要不然,就在下面再接上一段。
“我硬了,我进了,我需要花心的抚慰!我喷了,我坚挺,我要洞内烧开滚滚!”
韩小黑忽然觉得自己没去当诗人,真是白瞎了他这个人才。
虽然诗句有点下流,但是不淫不成才嘛。
好在这首诗的下半段,他没有高声吟唱出来。别人听了去,倒没怎样。可苗冉冉不在旁边站着呢么,在没有到手之前,一定要保持纯洁的形象。
受到如此挑衅,岂能是说算就算了的。
况且,好不容易让光头痞子逮到这么一个没什么能耐,还不知死活逞英雄的软柿子。
他自然是要趁着这个机会,在那么多小弟面前,再树立一下他当大哥的威严了。
只是这个时候,一辆疾驶而过的黑色轿车内,传来这么一个声音。
“老大,那不是阿胜么?又他娘的打着你的招牌,在这里欺负人了!”
“这小子是挺能招事儿的,要是哪天惹到个大人物,害的老子都得跟着牵连。”
“嘿嘿!要不然找个茬口,派他去停车场看门去?”
“靠!人家阿胜能混到现在,也是付出了许多努力和心血的。你一下就把人家打压到最底层了,够狠。不过,我喜欢,就这么做!”
“得嘞,老大,这事儿就交给我了……哎呀?被阿胜欺负的那家伙,怎么那么眼熟啊?天呐!不会吧,我没花眼吧?”
“有这么可怕么?滚开,让我瞅瞅是谁!”
黑色轿车的车窗,探出来两个人头。
其中一个家伙,便是布要脸。
布要脸来这儿,是想完成韩小黑交代给他的任务。
当布要脸看清躲在大树后面的是谁后,瞬间,脸色就变了。
“停,停!你妈的,没听到老子说什么啊,快给我开回去!”
布要脸一屁股瘫痪在车座上,怎么就这么邪乎呢?
刚刚还说,要趁着不长眼睛的阿胜惹到大人物之前,把阿胜打发到最底层呢。
真是越担心什么,就越发生什么。
阿胜现在惹得那个人,不就是个不能惹,惹不起的大人物么?
害怕的同时,心头涌上来一股怒火,有针对阿胜的,也有针对刚才那个小弟的。
打开车门,一脚把那个小弟给踹下了车。
还好车速不快,那小弟只是在地上打了几个滚,没受到什么大伤。
不过,布要脸恨不得他死哟!
都因为他这一张乌鸦嘴,要是他刚才什么都没说,说不定现在,也不会发生这么可怕的事情了。
说不定刚才是眼花了,躲在大树后面的不是那个妖孽。
这不仅仅是布要脸抱着的一丝侥幸,这是有逻辑性道理的。
白天的时候,虽然布要脸没有亲眼目睹过那个妖孽的厉害,但那个妖孽就是传说中鼎鼎大名的韩小黑哟!
凭一己之力,就能大闹百鸡宴,搞得梁镇东都不敢吭声。
还是凭一己之力,就能从烟鬼白和红九妹的手里,抢来了那么多地盘。
这还不够妖孽么?
这还不够可怕么?
试问布要脸他自己,甭说跟梁镇东那样级别的人比较了。就是烟鬼白和红九妹,随便跺一跺脚,也能吓破他的狗胆哟!
何况,烟鬼白和红九妹,甚至是梁振东,都还是那个妖孽的手下败将呢?
而以他布要脸自己的能耐,要是招惹上这个妖孽,他觉得就算是自己死了,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哟!
布要脸还有点儿自知之明,可他手底下的小弟,不光是没有自知之明,简直就是不知死活哟!
就这么变态,这么厉害的妖孽。面对几个小痞子的挑衅,又怎么会躲在大树后面。
所以,刚才眼花了,肯定是看错了。
布要脸抱着这一丝侥幸,让小弟把车停在路边,而后小心翼翼,胆战心惊地望过去。
“不是他,不是他,老天爷,求求您了,千万别是他。”
布要脸觉得自己这么苦求,上天一定会庇佑他的。
只是,当他再次看清楚,躲在大树后面那小子的模样后,彻底绝望了。
真的是他!
真的是那个变态的妖孽!
坏了,坏了,真是死到临头了。
布要脸吓得不知所措,跟个精神分裂症患者似的。
开车的那小弟,从开始到现在,都是一头雾水。
他倒不是刚来的,只不过他没有参加白天的阵势。所以,他不认得韩小黑。
既然不认得韩小黑这个妖孽,自然是就不明白他的老大,为什么忽然就变得这么神神叨叨,而且很害怕的样子。
而且,他跟着布要脸混了这么久,好像还是第一次见到布要脸如此束手无策。
看着老大这样,做小弟的,自然是想着在这个时候,替老大分担一下了。
于是乎,开车的那小子便壮着胆子,说:“老大,您放心。就算是要死,我也是死在您前面!”
那小子倒是会说话,可是在这个时候,布要脸真的是什么都听不进去哟。
不光是听不进去,他还会生气的哟!
所以,那小子的下场也很惨。
布要脸像个疯子似的,扑到那小子身上,就是一顿狂揍。
“你奶奶个熊,老子不想死,老子要活着。要死你去死,你给老子去死!”
不知布要脸是否是惊吓过度,很像是精神分裂症啊。
而那个开车的小子,被打得死去活来。却只敢抱着头,不敢吭声。
为了大哥,挨一顿揍又怕什么。
布要脸只是想发泄一些心里的怒火,哪能真的就因此患上了精神分裂症。
等他打累了,骂累了,该是去面对可怕的现实了。
说不定这个时候,还有挽回的余地呢。
“阿胜,你妈了隔壁的,快给老子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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