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帝重生
第二百一十三章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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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好了的青铜器,要想运出去不容易,但金三完全可以做出毛坯,等出了境以后在做后期处理,这样一来可就要省却很多麻烦了。

金三把他原来种植的很多半成品噬铜草拔出,再种上完美版的,做好之后,金三回到侯钟跟前道:“怎么样,感觉好点了吧?”

“真是宝贝,现在跟这只好胳膊已经没有什么不同了。”

侯钟活动了一下受伤的手臂,已经感觉不到什么异样。

“不要做剧烈运动,伤口之处的细胞毕竟是新长出来的,今天你出了不少血,看来我得给你补补,你想吃点什么?今天本厨神亲自给你做。”

一般金家的所有人,都是不会进入野猪岭的。

这里野猪成群,加上不时有野狼出没,除了狩猎野猪,和放养大量猪仔,通向野猪岭的那地方,都是锁着的。

并且闫老六卖给金三的四条小狗崽,全部被放在了这里,毕竟藏马谷中金家的妇女小孩经常进来,不说野狼了,就是窜进来一头野猪,也很容易伤到人。

侯钟小心的活动着手臂,跟着金三后面道:“真不知道这野猪岭是怎么回事,每天我都会派人进去捕猎牛羊,可那数量怎么不见少啊?”

侯钟奇怪这事情很长时间了,他们最先赶紧野猪岭的牛羊,最多也就一万多头,就算加上野猪岭原有的,那也不会超过两万头。

可这几个月一来,特别是最近两三个月,随着周围三镇的旅游业发展起来,饭店的生意更是红火,每天都要消耗大量的牛羊,虽然侯钟没有特意计算过,但每天早晨从这里走出去的牛羊,怎么也要百多只,那百十天就是上万。

可现在,只要进入野猪岭,还是能够看到大群的牛羊,看这数量,不光没有减少,反而还有增多的迹象。

“原因就在你的脚下。”金三看到侯钟踩住了一株变异紫色银羊藿,正好拿来当做理由。

“银羊藿?这东西还能让这里的牛羊变多?”侯钟没有反应过来,有点疑惑的道。

“你傻了吧?这东西不行,还有什么行的?”

“咦?这银羊藿的年份不少了啊?”侯钟尊下,把那株紫色银羊藿跟前的草,全部巴拉到一边,看着那有鸡蛋粗细的主茎,有点吃惊的道。

当然这些银羊藿,全是金三用时间异能催生出来的,要不然这么大的银羊藿,可是需要几百年才能长成的。

这段时间,金三可不是只躲在藏马谷中闭关的。

看着四个半大不小的狗崽子,在自己身边乱转,金三道:“要是没有这些变异银羊藿,这里的牛羊繁殖的可不会这么快。”

“可这么粗的银羊藿让牛羊吃了,不是可惜了吗?那边那被野猪拱出来的不会也是银羊藿吧?”

侯钟看到几十米远的地方,几头野猪在草地上乱拱。

这野猪岭里就是水多,几条小溪蜿蜒曲折的,流经了野猪岭一半的地方。

又由于这里地势低了点,所以从下面金家水库里溢过来的水也不少。

在这里,几乎挖个坑,就能出水。

这样的风水宝地,可是太适合金三使用时间异能了。

只要他注意补充地力,不让这里的土地耗尽了肥力,就不会出现大问题。

“这次进来就是给你好好补补的,你想吃什么?梅花鹿、野猪,还是山鸡野兔?”

金三中午在鹿苑也没有吃多少,十个人吃一桌子酒菜,以金三的饭量,他自己吃那十几个菜还差不多,所以他早就饿了。

“吃山鸡和野兔吧,我们没有工具,正好弄个叫花鸡吃。”

“那你等着。”

很快,地面一阵颤动,几条血色藤蔓从地下延伸出来,上面挂着各种食材,野鸡、野兔、还有几条鱼,不过鱼不大,毕竟这里没有大的水潭。

把那几条鱼给扔给了四条小狗,让它们垫垫肚皮,金三自己则开始摆弄野兔野鸡。

杀鸡拔毛,杀兔剥皮。

开膛破肚,清洗干净后,野鸡包上荷叶,扎上细绳后摸上泥巴,挖坑埋好。

“这还真是个好地方,这大冬天的荷叶居然也不枯萎。”侯钟看着不远处的几个小水潭,里面被金三种了不少莲藕。

这种家常菜,他家饭店里的用量可不小,而这野猪岭就是水潭多,所以金源就让金三废物利用,种上了很多莲藕。

反正这玩意长在水中,也不怕野猪岭上的动物败坏。

“这地方四面环山,加上水网密布,这里的温度要比外面高点,不过最主要的就是这莲藕本身就抗冻,我又改造了一下,加强了它的抗冻姓,就成这样了。”金三摆弄着野兔道。

在火堆两边树了两个Y叉子,把野兔窜在一根树枝上上面一放。

这烤野兔就可以开始了!

金三经过两次烧烤过后,现在已经对烧烤轻车就熟了,翻烤刷料,样样都干的有模有样的说。

“大当家,你说我们这里的地下会不会有温泉?要不然藏马谷也不会四季常青。”侯钟天马行空的道。

“恩?”金三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

不过这还真是有可能的,藏马谷中原来聚集了那么多的牛羊,它们过冬可是个大问题。

如果没有足够的水草,它们不可能繁衍出那么多数量。

这说明,藏马谷中的草,不管冬夏,都是会生长的。

“还真有这种可能,等开了春找人来探测探测。”金三立时决定道。

有事做的时间总是过的很快的,随着时间流逝,刷过蜜的烤野兔变的金黄金黄的,香味也随风飘荡开来。

金三撕下一只兔腿递给侯钟,再给自己留了一个,然后把其余的剩下的大卸七块,往旁边哈喇子横流的丝条狗前面一丢,让它们自己去争抢去了。

“很长时间没有这么惬意的吃肉了。”侯钟干脆仰躺在地上,也不嫌地下冰凉。

金三四下大块兔肉,在嘴中咀嚼:“我们现在也算有钱了吧?可现在我们居然连碰面的机会都不多了?”

“还真是,这么忙忙碌碌的半年就过去了。”

“侯钟,你说,人活着是为了什么?”

“为什么?这个我还真没有仔细想过,原来应该是为了活的更好,现在?应该还是为了活的更好,看来目的没有变啊!”

“活的更好?难道现在我们活的不够好?”

“我们活的好吗?看着不错,可我们受到的各种制肘也不少吧?现在我们是按照别人制定的规则在活着,等到什么时候,让别人按照我们制定的规则活着,这样才是最好的生活吧?”侯钟近乎自言自语的道。

“与天争其乐无穷,如果给你个机会,让你与来天挣一下,你会不会把握住机会?”

“与天争命?你想长生啊?”侯钟好笑的道。

“长生啊?这又有什么不可能的吗?今天那血果的作用你也看到了,归根到底,血果之所以那么灵验,是因为它能够刺激人体之内的不死基因链,只要你身体之内的不死基因链不崩溃,人长生也不是不可能的。”金三的话语幽幽才传来。

本来调笑的声音,突然一滞,侯钟道:“大当家的,你不会说真的吧?”

“所有能够促进细胞分裂再生的基因链,我统称它们为不死基因,那黄金鲤鱼、如意神树甚至西瓜,都是在这个基础上研究的产物,而最明显的不死现象,则出现在血果身上,这个是你的亲身经历,这样你还认为我是说笑吗?”

“不死?长生?”侯钟怔怔的不知道想到了什么。

“如果给了你无尽的生命,你的追求是什么?还是让自己活的更好?就是你说的,让你自己制定的规则,去限制别人,而不是让别人的规则限制你?”

“人为什么要想长生?不就是因为生命美好吗?不就是不能舍弃的美好太多了吗?为了这太多的美好,能够被自己守护住,人不就应该与天争命吗?这就是为什么那么多人追求长生的目的吧?”

“说的好,我也有太多美好的记忆需要守护,所以这次也应该争一争了,侯钟,野狼谷中有一件对我十分重要的东西,你敢不敢跟我一块去取出来?”

“有什么不敢的?”

“这可是真的要闯一闯后山了?”

“我还真想进去看看,后山到底有多危险。”

“好,不愧是我的好兄弟。”

“我们先喝点酒再说,除了野猪岭,山上的风可不小。”

金三走进一片松林,这附近有不少变异紫色银羊藿,显然,这是金三特意照顾的结果。

从附近找来一把铁铲,在一棵合抱粗细的大松树下铲了几下,很快几个黑色的酒坛就出现在眼前。

“大当家,你什么时候在这里藏了好酒?”侯钟有点惊讶。

“这可是纯正的高粱酒,按照古老工艺酿造的,在外面可是见不到的,今天便宜你了,来尝尝。”

所谓大块吃肉,必须的大碗喝酒!

酒这个东东,金三虽然不是非他不可,但他用时间异能培养银羊藿,顺便埋下点美酒,让这些酒随着时间的流逝,变得绵香醇厚也是不错的。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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