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4 章 福祸相依
第 174 章 福祸相依
洪武三年的时候,北元大败,短时间对大明无法造成威胁。
然后老朱就直接让人带着圣旨,让纳哈出投降献出辽东。
可纳哈出是元末的重臣之一,虽然元朝败得很难看。
可他的辽东没事啊,所以他把老朱的话当个屁放了。
可有个叫刘益的,却在洪武四年的时候带着辽阳省投靠了大明,老朱对这个识相的小弟表示很欣慰。
毕竟在老朱心里,他是想在不花费太多物力财力的情况下,就能把整个辽东全部收入囊中。
于是老朱顺势在辽东设立了辽东卫,刘益这个识相的小弟,则成为了辽东卫的指挥同知。
和元朝有名无实的册封不同,老朱册封他是真给物资,给俸禄,给权利,所以当时的部落头目们都想得到大明的册封。
而当年的辽东很乱,洪保保就因为没有得到大明朝的册封所以心生嫉妒,杀害了刘益。
这件事,让老朱意识到,靠辽东的军阀是不能征服当地的。
所以他就让张良佐、房嵩为辽东卫指挥佥事。
以此来实现对刘益故地的直接掌控,同时又把刘益原来的手下。
统统进行“明升暗降”的替换,以稳固辽阳政局的稳定。
再然后老朱就把辽阳的辽东卫,改成定辽都卫。
这也可以看出,老朱对于平辽东的决心。
然后再让马云和叶旺两人代替刘益,镇守辽东。
而这两人也没让老朱失望,他们在辽东也是做出了成绩的。
建立将军府、收降高家奴,打退纳哈出、征讨大宁……
在老朱的心里,这两个人,可是十分重要的。
“我们不辛苦,倒是指挥使和儿郎们辛苦了。”
顾晨刚刚观察了一下,大概是定辽都卫的儿郎们油水太少。
加上环境太过于艰苦,一个个吃饭都是眼冒绿光、狼吞虎咽。
手掌更是裂了一道道冰口,就连两位指挥使,那手也没法子看。
顾晨免不得递上自己做的护手霜,不顾反对地塞给了两人。
“两位将军的手,是打仗的手,可一定要好好护着。”
看看人家过的日子,再想想自己在京城过的什么日子。
顾晨头一次觉得,其实吧,自己的日子已经够好过了。
“那就多谢顾大人了。”两位将军推托不过便只好收下了,然后笑道:“顾大人,小公爷暖房请。”
和外面刺骨的凉意不同,暖房里头烧着热呼呼的炕,温暖如春,脱了大氅还觉得有些热。
桌上是早片好的羊肉,还有冒着热气的大铜锅子。
冬天热量消耗高,两人早饿了,不用两人招呼便开始狼吞虎咽,又喝了好些辣酒才觉得舒坦。
吃饱喝足,就开始说正事,首先发问的是李景隆。
“两位将军也知道,我们过来主要是想见李成桂,你们给李成桂带话了么,他怎么说,是来还是不来?”
皇帝早就让快马给两人带了信,估摸着时间的话。
这会子,李成桂应该已经有回信了才对。
马云知道这位小爷着急,便连忙回答道。
“回小公爷的话,李成桂回了信,说是在半月后,在奉集堡相见,他会为小公爷备好美酒。”
“只是地方是他们选的,我和叶大人也不知,小公爷和顾大人满意与否,所以并未回他的话。”
他们才是上国,凭什么让那个姓李的选位置见?
奉集堡,这里就是老朱后来置铁岭卫的所在之地。
可最开始,老朱并没想把铁岭卫放在那个地方,而是在高丽境内,图们江以南的那些土地。
当年。
高丽恭愍王时越过了山脉,侵占了原属元朝合兰府的大片土地。
而当时的元朝内忧外患,没空和高丽争论这些事情。
所以,他们就理所应当,把这地方当成是自己。
而洪武二十一年的时候,朱元璋要在那里建大明的卫所。
这在高丽方面看来,明朝索要铁岭,分明是要高丽吐出吃进嘴里的肉,自然是不能答应。
所以当时的高丽王,王禑,就决定要和明朝开战。
李成桂不肯,可高丽王却逼迫他,李成桂知道自己打不过明朝,所以就干脆用手里的兵造反了。
虽然后来又说是误会,明朝根本没想要回元朝的失地。
可是这一回,顾晨确定老朱是非要不可了。
再说了,高丽有铜矿,在古代铜还是很重要的。
而奉集堡属于两国的边界,离这里还有些距离。
顾晨放下手中的酒杯,道:“立刻传信给他,让他来过来定辽都卫,否则咱们就打道回府了。”
什么玩意儿?
怕被砍,然后在边界可以方便逃跑么?
他天朝上国是这种人么?
再说了,外头冰天雪地的,他可不想再出门儿走路了,还是让他来,自己在这等着不香么?
“顾大人。”李景隆咽了咽口水,有些担忧地问道:“万一他不来咋办,那咱们如何同陛下交代?”
走的时候,陛下可说了,他们必须得把这事办好。
马云和叶旺也有一些担忧,皇爷的差事若是办不好。
那……
他们朝着顾晨的脖子上看了看,觉得这脑袋肯定保不住。
顾晨却一点儿也不担心,反而笑呵呵地答道:“这事儿没有万一,他一定、肯定会来的。”
只要他还想当高丽的王,那他就不会不来。
高丽。
李成桂看着面前的信,开始陷入了两难的纠结,一边是怕死,而另一边,却又抵挡不住诱惑。
所以纠结了许久,他还是叫来了自己两个儿子商议。
他的次子李芳果道:“天朝人常说,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父亲乃是我朝的不败神将,自然是君子,所以万万不可将自己立于危墙之下。”
此次本就是私下会面,不敢叫外头人知道的事。
说见不得人,也不为过。
若是父亲进了定辽都卫,那里就是人家的地盘,人家要杀了父亲,他们都没法子营救。
说不定,高丽王还会给他们扣上私通外国的罪名,从而连累全家,这场赌可一点儿也不划算。
“父亲,儿子以为父亲该去。”可长子李芳雨却不这么以为,他轻声道:“儿出使过大明,见过大明的皇帝,儿子觉得他们和元朝人不同。”
“他们重礼数,最规矩,对异族人,从来也是招抚为主,对附属小国,更是宽容温和。”
“最重要的是,眼下让大明朝最头疼的北元还在。”
“辽东境内也是不平,大明皇帝,正是要和父亲合作的时候,绝对不会对父亲动手的。”
而且最主要的是什么,他是觉得给大明当附属国,可比给那个元朝当附属国好过多了。
元朝野蛮,明朝重礼数。
横竖都必须要认个爹,那他们为什么不认个好说话、又有礼数的爹?
而要去认个霸道、不讲道理、动不动打骂自己的人当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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