贬妻为妾?弃妇青云直上,颠覆山河
第80章 给我磕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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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何鑫离开后,我继续算账。

年关将至,也该算分红了。

聚欢楼开业后一炮而红,中间被迫歇业了一段时间,如今又恢复了生机与活力。

接近半年的时间,一共盈利五千三百两银子。

大盛朝商业不够发达,虽然也有钱庄,但不能存钱,没有借贷服务。

不过,银子可以拿去兑铜钱或者换成银票,银票也能换成现银。当然,办这些业务不是免费的,得给一定的手续费。

为了安全,聚欢楼的收益,每隔十天就要去钱庄兑成银票,之后再送到我的住处。

当初开这家店,尤胜男出了五千两银子,陈青禾是五百两银子,公孙琴也入了两百两银子。

至于我,以技术入股,也算是五千两银子。

我留了一千三百两银子出来,一来要给店铺的店员们分红/准备年礼,二来,得给店铺留一些流动资金,以备不时之需。何况,来年还要开糕点铺子,得将资金预留出来。

如此,能用来分红的,就是四千两银子了。

按照出资比例,我与尤胜男,都能分到一千八百六十九两银子;陈青禾则能得我们的十分之一,一百八十七两银子;公孙琴最少,能拿到七十五两银子。

照今年的势头算,光是这一家店铺,大家能拿到的分红就能翻倍,更别提我还要开放加盟模式。

聚欢楼占了大头,但我名下还有一个小粮油店,一个小酒楼。

一年下来,两个店的纯利润加起来,也有五百两银子左右。

今年,我踏出宋家家门时,手头上的银子加起来,一共只有几百两。

如今,我的钱翻了倍,事业顺顺利利。

更重要的是,我收留了一群无依无靠的女乞丐,帮助她们实现了经济独立。

来日,安分守己,愿意留在店子的,可以继续留下来。

有野心的,凭借自己学到的手艺,到外面摆个小吃摊,亦或者开个什么小店,能过得很不错。

授人鱼不如授人渔,我真真切切做到了。

今年,我跟渣男和离,独自带着孩子谋生。

那时,我前途未卜,不少人等着看我的笑话。

但我没有被一个男人击倒,我勇敢挺立着,用言行告诉大家,女人可以柔弱,也可以挑起重担。

今年,我入过监狱,吃了很多苦。

但在危难关头,总有人挺身而出,帮我救我。

我被迫毁了自己的脸,但颐莲长公主送来了六瓶秘药,日夜涂抹,伤痕越来越淡,如今基本看不见了。

总的来说,我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实现了部分梦想,求仁得仁。

但我不能骄傲自满,不能松懈,反而要加倍努力,赚更多的钱,走向更广阔的天地。

我开开心心笑了很久,唤来春香,吩咐道:“按照我标的数目,安排人,把钱给史老板她们送去吧。”

春香看了一眼,忍不住也笑起来,抚掌道:“东家成为千两银子的富翁了。”

我豪迈的道:“这不算什么,到了明年,我会让手里的银子再次翻倍,要是运气好,翻十倍也是可能的。”

春香颔首道:“我相信东家,东家有这样的能力。”

她眉开眼笑,按我的意思,安排了人往各处送分红。

我托着下巴,默默盘算着接下来的事。

年前,得去看一下风大娘,谢一谢华大夫,智恒大师那里,之前特意去了,且他到底是方外之人,倒是不必再去了。

此外,颐莲长公主那里,其实最该去走动走动,但毕竟身份悬殊,来往多了,会惹其他人起疑。

既如此,那就写封信吧,让小敏悄悄送去就行了。

想到这里,我坐到书桌前,提笔要写字,却看到了桌子上,之前何鑫留下的字。

他写的是“宁静致远”。

字太好了,赏心悦目,我由衷感叹,真像艺术品呀。

白嫖了一幅好字,寓意也不错,不如留下来,挂在这账房当装饰物。

心里闪过这个念头,我伸手将字卷好,安排人拿出去装裱。

我自己则拿起笔,给颐莲长公主写信。

我将自己要组建商队的计划告知,也说明了自己的商业规划,同时托她照顾一下家小,毕竟在我认识的人中,只有她地位最高。

很多时候,只要她动一动嘴,胜过别人跑断腿。

信写好,我修改了一下,觉得该说的都说到了,没什么问题,就让小敏送出去了。

今天真是充实呀,我感叹着,开开心心回家了。

次日,我备了些年货,在春香和小敏的陪同下,去探望华大夫。

华大夫正带着药童,趁着太阳好,在院子里晒药。

各种药材摆得满满当当,院子里到处都是药香。

我招呼春香、小敏,忙要上前帮忙。

华大夫却冷哼道:“老夫的药材金贵得很,你们三个笨手笨脚,还是别掺和了。”

我知道他的脾气,也不生气,反而笑嘻嘻的道:“既然这样,你自己忙吧,我坐着看好了。”

我不仅自己坐了,还拉着春香、小敏,一起坐下来,一面闲聊一面看他们忙活。

约莫过了半个时辰,华大夫才忙完,走了过来,自豪的道:“老夫再也不用去监狱了,大理寺那些女囚犯,都已经痊愈了。”

我又惊又喜,连忙起身道:“华大叔妙手仁心、手到病除,我对您的敬佩,简直无法用言语来表达。”

华大夫眯起眼:“老夫记得,你之前说过这话。”

我有点尴尬,却还是笑眯眯的道:“之前的确说过,但都是出自真心。我知道光用嘴巴道谢太苍白,该来点实际的,但又想着,你是个深藏不露的富翁,根本就不缺钱。想来想去,竟不知道该怎么谢你了。”

华大夫哂笑:“不必花言巧语了,你要是真心想谢我,不如给我磕一个。”

我愣住了,转念想,华大夫都六十多岁了,按照年纪算,比我父亲还要大一些呢。

给长辈行个大礼,不算什么,何况,他帮了我大忙。

我便笑着道:“既然你老人家有这爱好,我自然是愿意的。”

华大夫却道:“先别忙着答应,老夫的意思是,以后你认我当干爹,给老夫养老送终。到那时,老夫手头上的所有东西,自然归你所有。”

我的嘴角,不由自主抽搐了两下。

“干爹”这两个字,在我的前世早已经变味了,现在突然听到,实在有些难以适应。

等我消化了他的话,不由得吃了一惊,惊叫道:“你老人家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华大夫道:“你别管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直接回答我,你愿不愿意?”

我想了想道:“倒也不是不可以,但我有言在先,我不能叫你干爹,得叫义父。”

华大夫诧异:“这不是一个意思吗?”

我道:“我只有这一个条件,你要是同意,咱们即刻就能定下这事。”

华大夫颔首:“行,按你说的办就是了。”

既然双方都没有什么意见,按照华大夫的意思,我跪下给他拜了三下,以“义父”唤之。

华大夫受了礼,让药童拿来一个匣子,递给我道:“这是给你的见面礼,拿着吧。”

我哦了一声,伸手接过,心里有些不可思议。

本以为今年的大事都冒出来了,今天出来一趟,却又冒出来一个义父。

啧啧,人生真是奇妙,根本就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

我感叹着,心里不由自主生出一份喜悦来。

自从来了这个世界,我跟谭姨娘相依为命。

辛老爷辛西胜虽然占了父亲的名头,却从没有尽过当父亲的责任。

在我心里,从没有将他当成父亲。

虽然已经过了需要父亲做依靠的年纪,但华大夫人品不俗,说话有趣、有本事,认他做父亲,挺不错的。

这时,华大夫看了我两眼,问道:“听说你还有两个孩子?”

我点点头,得意扬扬介绍道:“一个叫珍珍,一个叫贝贝,古灵精怪,可好玩了。”

华大夫点头,淡淡道:“既然你非要认我当义父,以后我就去你那里住了,有女儿又有孙女,挺好的,以后老夫也能享受享受天伦之乐。”

我瞪大了眼睛:“您没开玩笑吧?”

刚认了义父,就要将人带回家,这进度也太快了。

华大夫嗤笑:“你看我像是开玩笑的样子吗?”

我们大眼瞪小眼。

我很快败下阵来,道:“义父要去,我自然是欢迎的,但要不了多久,我就要出远门,到时候,难道义父又要搬回来吗?”

华大夫道:“你出门做什么?”

我解释了一番。

华大夫大手一挥道:“正好京城我也呆腻了,出去游玩一番,倒也别有一番趣味,我跟你一起去就是了。有我在,你们一行人有个头疼脑热的,我一出手就能治,岂不方便?”

好有道理呀。

我不由自主点头:“既然这样,那义父就跟我们一起去吧。”

华大夫露出满意的神情。

我想起刚才他的话,便问道:“我那个院子倒也宽敞,收拾收拾就能给义父安排住处,但义父自己的小院怎么办?”

华大夫道:“没事,让我的药童暂时住着,来日在你的住处找两间空屋子,将东西都搬过去就是了。”

他拍拍胸口,又道:“要是嫌地方不够住,你将隔壁买下来,咱们扩建一下就是了,又不是没有钱。”

见他一脸豪横,我不由自主有些羡慕,点头道:“也行,就照义父的意思办,我今天回去收拾一下,明天来接您。”

华大夫应了,挥手道:“既然说定了,你快走吧,不必在这里现眼了。”

我眼角抽了两下。

听听,这嫌弃的语气。

不知道的,一定会以为我是他亲生的,以为我们当了多年的父女呢。

我腹诽着,却没有说什么,只是带着他给的礼物,携了春香、小敏一起离开。

华大夫吃过午饭,便坐在树下,泡了一壶清茶。

茶香幽幽,思绪也幽幽。

他现在孑然一身,身边只有药童,仿佛孤家寡人,但在年轻时,其实也结过婚娶过妻。

妻子是他的意中人,与他琴瑟和鸣,感情甚笃。

那时,他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子,觉得老天爷对自己不薄,将最好的给了自己。

但没过多久,老天爷就给了他一个大嘴巴子。

爱妻怀了孩子,前期一切顺利,生产时却遇上难产。

她在产床上挣扎了一天一夜,拼命生下一个女儿后,血崩去世。

他虽然是大夫,医术不差,却救不了自己最爱的人。

将妻子下葬后,他精心抚养女儿,取名为英儿,父女两个相依为命。

女儿眉眼很像妻子,天生要强,善良、天真、聪明,很喜欢打抱不平。

直到现在,华大夫都清楚记得女儿的模样,记得女儿曾经说过的话。

她会为邻居家的男孩能进学堂,自己不能进学堂哭泣,愤愤不平的说:“我很聪明,为什么先生要因为我是女孩儿,就将我拒之门外?”

在陌生男子对妻儿施暴时,她也会站出来阻拦,喝骂道:“堂堂男子汉,不去赚钱养家,不去建功立业,只知道窝里横,将拳头对准妻儿,你不觉得可耻吗?”

她也会有很多的疑惑,会问他:“为什么男子可以读书做官,可以习武打仗,可以做自己想做的,女子却只能被困在后院?”

他解答不了女儿的疑问,只能劝女儿:“千百年来,大家都是这样过的,男主外,女主内,你不要想太多,不然,受苦的是自己。”

英儿皱着眉,根本听不进他的劝解。

他小心翼翼呵护着女儿,但女儿长到十五岁时,因为救一名落水孩童,搭上了性命。

人间最痛,便是白发人送黑发人。

华大夫强撑着,办完了女儿的丧事,浑浑噩噩当了几年的行尸走肉,才慢慢缓过来。

其后很多年,他一直身在闹市,却觉得自己与这里格格不入。

直到遇上辛元元。

他从辛元元身上,看到女儿的影子。

她们长得并不像,但性格很像。

辛元元不因自己是女子自卑,一心为女子出头,不肯向命运低头。

多好呀,多么有活力的女子,看着她,仿佛看到英儿。

另外,大约是年纪上来了的缘故,他突然不愿意独自一人过日子了,很向往三代同堂的日子。

既然辛元元很不错,既然她又有孩子,认下她,自然就能过上自己向往的日子。

华大夫端起茶杯,喝了两口。

茶水清苦,但慢慢品尝,却又有一份回甘。

正如他的人生一样,苦够了,以后自然会有一份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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