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铁证如山,当庭宣判!
当整个师大附中a307实验室的相关监控录像出现在了法庭现场的大屏幕上,被播放的时候。
无论是审判席还是被告协议,或者是旁听席的众人,全部都愣住了!
“我的妈耶,这监控录像基本上可以实锤,姚娟同学就是杀害郑老师的凶手了吧?这么小的年纪,为什么心思会如此的歹毒啊?”
“光是想想就觉得可怕,本来郑老师是华清大学的高材生,这一次回到师大附中就是为了教书育人,并且带着学生一起做实验,谁会想到有人在实验器材上动了手脚……”
“郑老师真的死的也太惨了,郑老师直到昏迷的前一秒还在连忙让孩子们逃离实验室,而自己却昏迷在了实验室里面,吸入了大量的铊……”
“真的越看就越觉得这个姚娟就是个畜生啊,我他妈真的看不下去了,为什么现在这么小的孩子心理这么阴暗啊,之前那个未满12岁的男孩也是直接将4岁女童探究猎物来猎杀,而现在这位初中生更是心思缜密的造谣诽谤自己的班主任,还杀害了学校里面的老师……”
“姚娟,实锤畜生已经可以说算是基本顶掉了,但是我更好奇的是,沈煜的这个监控是从哪里来的?我没记错的话,当时师大附中余老师头中毒,案件警方公布的调查结果是当时实验室的监控好像是坏的正在检修,为什么现在沈煜却能够拿出来当天的监控录像呢?”
“对啊,楼上兄弟说的好像有道理啊,我也记得当时公安机关对外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当天的监控录像是正在检修的,只是经过了简单的认为,排查以及其社会关系基本认定的是实验失误导致的,而现在竟然出现了这样的铁证?”
“这下就有意思了,沈煜律师拿出来的证据与警察公安机关拿出来的证据和推论是完全不一样的,这不就跟之前姚娟陷害自己的老师侵犯她那一次公安机关发布的调查公告结果是一模一样的道理吗?”
吃瓜群众猜测的时候。
原告席的姚娟看着监控录像,已经瘫坐在了地上。
这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
当时她已经让人把监控录像给全部删了,甚至还进行了格式化,就算是再牛逼的技术高手,都不可能恢复到这个样子!
这个沈煜究竟是什么人?
如果说之前的姚娟还认为自己有希望的话,那么现在她知道监控录像出来的那一刻,她已经没有任何回还的余地了……
因为如果在一个月之前的话。
她还可以用自己未满14岁的年纪来说,自己一切都是受到了恶意引导,并不会被判处刑事责任,无非就是赔钱。
而就在沈煜的上一起安置,公民大会常委会就已经通过了,恶意补足年龄原则,所以现在她无论从哪个角度去都是必死无疑的!
但是她还年轻,她真的不想就这样被判处死刑……
“沈律师,吕老师我错了,我已经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不该把自己的欲望强加在别人身上,我和吕老师毕竟身上又被我喜欢他只是我的自由,他拒绝我是他的自由,我不应该诽谤和造谣吕老师,更不应该鬼迷心窍的把郑老师当做自己的假想敌,并对郑老师实施了这么惨无人道的计划,我真的该死……
但是我还年轻,祖国的未来需要我们,我不想这么快就死了,沈律师,吕老师我错了,还有死去的郑老师,我也给他道歉,无论你们要多少赔偿,我都可以接受,还有郑老师,死去之后的父母,所有的赡养费都由我们家里出,我只求沈律师你不要起诉我死刑……”
姚娟哭的是梨花带雨,一把鼻涕一把泪,那脸上的表情可谓是真挚至极,更是将悔恨的心理表现得淋漓尽致!
看的台下的那些旁听人员和直播间的观众都一脸懵逼。
“我操,这态度转变的也太快了吧,之前还不可一世的威胁沈律师说沈律师凭什么可以随便造谣诬陷和诽谤她?现在看到监控录像立马就哭着认错?”
“有一说一,她毕竟还是个未成年的女孩子,再加上好像的确是经历了变故才导致的不爱学习,所以被某些电影里面的情节给影响了,倒也可以理解,如果她能够做到自己所说的那些的话,帮着郑老师赡养父母,然后给予吕老师公开道歉和赔偿倒也不是不能够接受……”
“你他妈可够真圣母的呀,要是你的女儿被杀了,你会在这里狗叫什么都是可以的吗?能够培养出华清大学的高材生的家庭,会缺钱吗?就算不是很富裕的家庭,但是最起码也是中产阶级,人家会在乎什么赡养费吗?人家只想要自己的女儿好吧!”
“就是圣母赶紧给爷死一死,什么叫道个歉好赔点钱就行了,我们tmd吕老师在被全网网络暴力的时候,这个姚娟在干什么?现在知道死刑,将自己在这里哭哭啼啼,假惺惺的道歉,谁信呀?”
“建议死刑即可执行,年龄不是你犯罪的避风港上一个年纪比你还小,现在都已经辅助了,你他妈在这里狗叫,自己年纪小受到了某些作品的引诱,你在这里唧唧歪歪什么呢?赶紧赴死吧!”
虽然观众里面有圣母,但是更多的人还是比较理性的,法律的威严是不允许任何人来挑战的。!
这也正是沈煜的想法。
沈煜直接抬头看向了审判长。
“审判长现在人证物证齐全,就连原告当事人姚娟都自己承认了,自己杀害了郑老师,并且对我方当事人进行了诬告,这个案子你还不判的吗?是说你在忌惮什么?”
邱老三听着沈煜的话,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也不知道如何是好。
真tm是日了狗了。
判了的话就得罪了区长助理,不判的话自己恐怕饭碗都要丢……
深吸了一口气,还是敲响了手中的法槌。
【经过本庭合议!】
【原告当事人,姚娟伙同自己的母亲对被告吕老师进行煽动网络暴力,造谣诽谤,诬陷其猥亵女学生,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引起了十分不良的社会影响。
判处结果如下:
原告当事人陈桂芬煽动网络暴力罪,处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被告当事人1,000万元整相关赔偿!
原告当事人姚娟造谣诽谤,诬陷自己的班主任吕老师,判有期徒刑5年,师大附中化学老师郑雨涵死亡一案,因与本案无关,将交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另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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