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之我的影子会挂机
第六百七十一章 远古传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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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大陆,很快就要刻上我的足迹了!

我会让所有的人都……呃…..唔….好恶心.

躬下身子,捂着胃一阵干呕。

这七个菱形魔核分别是火,水,土,生命,植物,光,暗之魔核,只有温和光泽。不同雷,冰,异火,金属等稀有属性,都是普通属性。但抄家很满足,给他高资质也没用,他知道自己没那么多精力和时间在这方面精进,他志不在魔仙。

抄家不知道的是,经过这次恶心循环,他的法元储量和回复速度比普通魔士强上许多。抄家只知道,他现在,听到药和丹就一阵反胃!

修魔和修武不同,修魔没有功法,只有各个属性的魔技,级别和魔技一样对应修炼者的等级。

当抄家休息好,站在魔法堂的魔技柜前,不禁一阵头皮发麻。

这尼玛太多了吧?比武技柜作了三倍有余,旁边两两三三的魔士都有导师指点,学哪个魔技,都有导师制定,而自己只能孤军奋战。

算了,就算强硬着看完也记不了,贪多难嚼,先看用得上的,经常遇到的,其他有时间再充电。本着理论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科学发展精神,抄家又投入了书海的战斗。

达芬奇这苦逼孩纸学画画时画了三年的鸡蛋,画出上千个不同形态,角度的鸡蛋。

再了解了近千个各个属性魔士至魔皇级别的魔技后,为自己每个属性都学了一两个魔技,而这用了两个多月的时间,离族比只剩两年了。

至此,抄家的基础构架终于大功告成!

一路走到住所,郑雷推门而入。

房间不大,布置也很简单。一套桌椅,一件衣柜和一张木床,这就是所有的家具了。

毕竟对修者来说,一天中主要的事情就是盘坐在床上打坐而已,他们对于身外之物并不感兴趣。

径直走到床边,郑雷不顾一身脏乱,仰面重重的躺了下去,木床顿时发出一阵吱呀的呻吟。

“发作的时间又提前了。”郑雷双目无神的看着天花板,喃喃自语,“再过不久,我就会彻底变成一头只知道杀戮的恶魔了吧。”

闭上眼睛,不久前的血腥杀戮场景不停地在脑海中闪现,回放。

“到时候,我便进入落日山脉深处吧。至少。。。不会伤害到其他人。”郑雷睁开双眼,嘴角苦涩一笑,眼前出现了王大海纯真的笑容。

“或许他一直以为,我是那种冷漠无情的人吧。”自嘲的一笑,郑雷再次重重的闭上双眼。

“唯一的遗憾,便是不能知晓自己的身世。”伸手入怀,郑雷摸了摸系在脖子上的那颗红色晶石。

十年前,年仅五六岁的郑雷独自昏迷在落日山脉,被一位宗派长老发现,因为身具火灵根,拥有修炼天赋,便被长老带了回来,成为了流云宗的一名普通外门弟子。

醒来后的郑雷,丧失了过往的记忆,对自己的来历一无所知。唯一的线索,便是挂在自己脖子上的一颗红色石头。

红色的石头并没有什么神异的地方,在其上,刻着郑雷二字,这也是他名字的由来。

所幸他当时年纪尚小,对于失去记忆一事并没有太大反应,每天跟着师兄们修炼,去落日山脉历练,他觉得很充实快乐。

然而,从六年前开始,一切都变了。从前那个一脸天真烂漫,嘻嘻哈哈的郑雷不见了,他变得沉默,甚至阴沉,独来独往,常常孤身一人进入落日山脉,回来则是一身的血迹。

其他弟子一开始也觉得奇怪,可后来逐渐习惯了,也就不再关注,毕竟修炼才是最重要的,别人怎么样那是别人的事。

而郑雷之所以发生这么大的转变,根源就是他的身体!

六年前的那一天,郑雷像平时一样,在房间打坐修炼。突然,一股极其强烈的嗜血感涌向他的心头,那一刻,他双目赤红,周身涌动着可怕的杀意。

杀戮的欲望是那样的强烈,郑雷甚至感觉将要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了。

为了将这股杀意宣泄掉,从而避免做出什么可怕的事,郑雷凭借着仅有的一丝清明,迅速冲出住所,在距离不远的山林间抓住了一只兔子,用力拧断它的脖子。

然而下一刻发生的事情,却让郑雷惊骇欲绝。

死去的兔子尸体在他手中迅速化作一团血光,然后猛地钻入他体内。

随着血光进入体内,嗜血杀意逐渐褪去,郑雷恢复了理智,他甚至感觉自己的身躯变得更强大了一些,但是他并没有流露出一丝喜悦,反而脸色苍白,强大的恐惧感涌上心头,他独自站在林间,浑身微微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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