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秦朝当神棍
第四百四十章 推卸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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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麦变成了商贾圈中的传奇人物。因为抱紧了谪仙的大腿,因此一飞冲天,从一个贫穷的小贩,变成了咸阳城中最炙手可热的商人。

大麦的成功,不是祖孙几代积累所得,也不是自己苦心经营多少年才达到的结果,完完全全是在数月之内,以超乎想象的方式暴富起来的。

这样的暴富颠覆了所有人的认知,因此也格外的引人注目。

街头巷尾,无数人在讨论大麦。有嫉妒的,有羡慕的,有分析他的成功途径想要复制的,有七扭八拐的攀关系想要从大麦身上捞点好处的。

总之,大麦是咸阳城中的名人了。

除了大麦之外,另一个人也是名人了。这人就是周贵。

周贵,原咸阳城首屈一指的糕点商。因为拒绝了谪仙的赞助,生意惨淡,几乎沦为二流。后来倾家荡产的拍下来了刘氏兄弟的代言,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竟然鬼使神差的转让给了大麦。

周贵这家伙,太晦气了。以至于有些买糕点的刻意避开了周贵的店铺,免得染上了晦气。

如今大家提起大麦来,全都心里发酸,嫉妒的发狂。那么提起周贵来,心情就好多了。有这样一个超级倒霉蛋作为陪衬,大伙的日子似乎过得也不错嘛。

这几天,周贵觉得自己完全变成了行尸走肉,过的浑浑噩噩的。

按道理说,自己的家产保住了,只要小心谨慎,勤俭节约,守着这些财产,也能安安稳稳的过一生。

可是这心里面,真的很不甘心啊。天大的好机会,被自己拒之门外。而且是两次……

每每想起这些事来,周贵连上吊的心思都有了。

在家里面,自己的夫人只知道哭哭啼啼,令人心烦。因此周贵戴着斗笠,低着头,到了一个小酒馆当中,想要借酒浇愁。

结果刚刚坐下喝了一杯,就听见旁边桌上的人谈论起大麦来了。

只听见一个留着长髯的人说道:“如今咸阳附近,稍微有些财力者,走亲访友,婚丧嫁娶,都要准备大麦糕点。依我看来,大麦糕点,在未来数年之内,恐怕要独霸天下的糕点了。”

旁边一人问道:“然而小弟有些不解,为何一定要选择大麦糕点呢?难道他当真做的最好吗?”

长髯人说道:“大麦糕点,口味确实不错。可要说到最好,却也未必。不过……他能花一千万钱,请来代言做宣传,足见财力雄厚,这样的糕点,差也差不到哪去。人家根本不屑于缺斤短两,以次充好。坑你的那点钱,还不够代言费的一个零头。”

“咸阳城中,多少达官贵人买了大麦糕点?咱们这些小民懂得什么?当然是跟着达官贵人走了。带上他的糕点,自然是最有面子的。”

旁边那人连连点头。

周贵叹了口气,心里面难受的要命,使劲给自己灌了几杯酒。

旁边的人又谈论道:“听说大麦用了一千万钱请代言,这个价钱很高啊。近日他的生意虽然红火,但是想要还上这么多钱,恐怕不容易啊。”

长髯人呵呵一笑:“若换作是你,这笔钱怎么还上?”

那人冥思苦想,始终想不出办法来。

周贵一边思考,也在一边琢磨,想来想去,也唯有认真做糕点,多赚钱钱而已。

长髯人显然消息灵通,他笑呵呵的说道:“如今那笔钱,已经还上了。”

旁边的人都大吃一惊,目瞪口呆的说道:“这怎么可能?那可是一千万钱啊。我私底下也帮着大麦算过一笔账。他近日虽然获利颇丰,但是顶多也就一百来万钱而已,距离一千万钱,还早着呢。”

长髯人拍了拍那人的肩膀:“我刚刚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也同你一样吃惊。但是后来听说了他的办法,那真是叹为观止啊。你猜他怎么做的?”

“大麦,把自己的糕点铺,一分两半。借用商君别院的说法,这叫股份。他把其中的一半股份,卖给了商君别院。商君别院估量了一下,把这一半股份作价一千二百万钱。”

“所以说,现在这大麦糕点铺,一半是大麦的,一半是谪仙的。而大麦不仅还清了欠款,而且还倒赚了两百万钱。”

旁边那人听得目瞪口呆:“竟然可以这样?”

长髯人说道:“据商君别院的人说,大麦糕点这个牌子,已经打出去了名声,普天之下,谁人不知?但但是这块牌子,就值不少钱了。”

“当然了,在这其中,商君别院也给了大麦一些优惠。毕竟这大麦,一直以来都紧跟着谪仙,算是个知恩图报的老实人。”

旁边那人感慨说:“想不到,真是想不到啊。大麦这次是真的发达了。赚到了两百万钱是小事,关键是谪仙入股了他的大麦糕点铺。如此一来,他也算是商君别院的人了。谁还敢欺负他?”

长髯人点了点头:“是啊。这样的际遇,可算是空前绝后了。想必后来人,再也没有了。”

周贵在旁边听得快哭了,一壶酒喝了个干干净净,又重新要了一壶。

邻桌那人又说:“听闻这代言是三个月为期。等到了期限,咱们凑一些钱,也请刘氏兄弟做代言,我们不是也能发达了?”

长髯人微微一笑:“那倒也未必。大麦糕点这一番成功,让刘氏兄弟的身价水涨船高啊。更何况,我听说大麦已经和商君别院续了约。定了三年的代言。”

“在三年之内,刘氏兄弟不得再代言其他糕点。至于别的的行业,诸如木器或者酒水,那就无妨了。据说大商贾姜原,已经去商君别院拜访了,誓要拿下其他行业的代言。”

邻桌那人感慨说:“可惜咱们没有本钱,眼睁睁的看着他们飞黄腾达,却只有眼红的份。”

长髯人笑了笑:“无妨,如今有谪仙传授仙术,天下人的日子,其实是越来越好过了。再者说了,你眼红,你有周贵眼红吗?你倒霉,你有周贵倒霉吗?”

邻桌那人哈哈大笑:“有理,此言有理。”

接下来,这两个人都在谈论周贵,把他狠狠的嘲笑了一番。

周贵面皮青一块红一块,简直羞愤欲死。他一杯一杯的喝酒,只求能借酒浇愁。

快要天黑的时候,周贵离开了。

他带着满腔愤懑,在街上信步乱走。

“大麦,谪仙……谪仙,大麦……”周贵嘴里来回嘟囔着。

在这之前,周贵只是一个普通的商贾,经营着糕点店,赚一些钱罢了。

但是这一连串的大事,让他的内心越来越不满足了。他渴望大麦的成功,渴望大麦的人生。更为关键的是,那些成功和人生本来是他自己的。

现在……全完了。

不知道为什么,他内心深处,出现了一丝恨意,或许是嫉妒的太狠了,所以生出来了怨恨。

周贵很想把他们踩在脚底下,只有这样,才能平息心中的怨火。

可是……自己只是一个低贱的商贾。打倒大麦,已经希望不大了。再斗倒谪仙?那简直是不可能的事。

忽然,有人在旁边大声呵斥了两声,紧接着,一只拳头伸过来,把周贵打倒在地。

周贵猛然酒醒,他抬头一看,发现不知不觉间,竟然走到了王绾的府邸。而王绾府中的仆役,正一脸凶狠的要赶走他。

周贵怔怔的看着那两扇大门,忽然嘀咕了一句:“莫非,这是天意?”

他咬了咬牙,拿出来了一些钱财,请求看门的小吏帮忙通报一声,就说有人要状告谪仙。

半个时辰后,周贵被叫进去了。

他见到了王绾。

王绾感觉到周贵满身酒气,顿时皱了皱眉头,心中有些不悦。

周贵恭恭敬敬的行了一礼,然后说道:“丞相大人,小人被谪仙害得极惨。如今在咸阳城中,简直如同是笑话一样。求大人做主啊。”

王绾淡淡的说道:“怎么本官听说,是你自己出了昏招呢。若你在槐谷子那里挣了钱,恐怕就跟定了他吧?如今没有挣到钱,就到本官这里,找一点机会,是不是?”

周贵咬了咬牙,忍着羞耻说道:“丞相大人,小人从此以后,愿意听丞相的吩咐。只要丞相一声令下,小人任凭驱使。是非曲直,小人全然不在乎,只是听候大人的命令。”

这话听起来没什么,但是此情此景,周贵想要表达的意思就很明显了:如果王绾要诬告谪仙,他周贵愿意做先锋。

王绾站起来,缓缓地走到周贵面前。

他上下打量了周贵一番:“你与槐谷子有仇?为何赌上身家性命要扳倒他?”

周贵愣了一下。

其实要说仇恨,他和李水真的没什么仇恨。李水从来没有针对过他,也没想要针对他。李水,恐怕根本没有注意他。

但是今天他弄成这样,生意惨淡,沦为笑柄,又和李水脱不了干系。

但是,仅仅因为这个,值得赌上一切去和李水做对吗?

周贵也迷惑了,不知道自己今天到底是怎么了。

半晌之后,他抬起头来,对王绾说道:“小人想明白了。小人看到大麦一飞冲天,获得了无数的财富和名望,小人心有不甘。小人想要如他一般,搏上一搏。所以小人到了丞相这里。只要丞相给我机会,我一定不会让丞相失望。”

王绾叹了口气:“商人重利,果然如此啊。为了利益,竟然连身家性命都可以赌上。这嫉妒心,真是可怕。”

周贵一脸希冀的问道:“如此说来,丞相大人答应了?”

王绾微笑着摇了摇头。

随后,他又神色一肃,对周贵说道:“本官送你一番话。有野心,自然是可以的,但是也要有自知之明。你是什么东西,也敢来本官这里毛遂自荐?”

“你不过是一介商贾而已,机关算尽,也只是积攒一点钱财。这点钱财,在我们眼中,可笑而且可怜。”

“庙堂之上的事,根本不是你这种人可以想象的。什么行商巨贾,什么家财万贯,只要庙堂上一句话,就可以让你们灰飞烟灭。”

周贵脸色煞白,冷汗淋淋漓漓的落下来。

王绾淡淡的说道:“你有野心,而且不懂审时度势。这早晚会害了你。老夫良言相劝,你离开咸阳城吧。这样的是非之地,不适合你,莫要把命送在这里。”

周贵茫然的站在王绾的书房之中。

王绾不耐烦的说道:“来人,把他拖出去。”

有两个仆役走进来,拖着周贵出去了。

周贵被扔在大街上,好一会才爬起来。

他叹了口气,低着头向自己家走去。

这一路上,他越走越觉得王绾说的是对的,自己算是什么东西?庙堂之上神仙打架,自己根本没办法参与啊。

咸阳城,咸阳城。

周贵看着咸阳城,越来越觉得它陌生了。

如今自己的名声已经臭不可闻,店铺也没什么生意。这咸阳城,确实不好呆下去了。

不如……离开吧。

或许可以学着那些大商贾,往来贩卖一些奇珍,也许运气好,能赚上一大笔钱。无论如何,总好过留在这里丢人现眼,受人耻笑。

周贵打定了主意,就低着头向家中走去。

路上的时候,忽然有一骑快马飞奔而来。

这马速度飞快,眼看就到了周贵跟前。周贵吓得魂飞魄散,甚至忘记了逃跑。

马上的人勃然大怒,喝道:“滚开。”

随后,狠狠的甩了一鞭子。

周贵疼的呲牙咧嘴,看着已经远去的快马,心中更加幽怨了:“咸阳城,真的呆不下去了,走,立刻就走。”

而马上的人,却根本没有理会刚才挡路的周贵。他用最快的速度到了李斯的府邸,然后气喘吁吁的见到了李斯。

他是赵佗的信使,送来了一封书信。

李斯看到书信之后,顿时眉头紧皱。

信中说,王恒逃到了南越。这地方气候湿热,多高山密林。又有烟瘴之气,军士染病着众。

现在赵佗派出去了大量人手,搜索王恒,至今一无所获。恐怕要再有一年半载,才能将王恒一伙,彻底剿灭。

李斯气的连连跺脚:“赵佗这蠢材。三千人追击五千人,在有细作帮忙的情况下,居然需要一年半载?当日老夫信誓旦旦的举荐他,今日可真是丢人了。”

信使战战兢兢的说道:“廷尉大人,此事也不能全怪赵将军。我们进入楚地之后,便再没有收到过那细作的消息。因此王恒的行踪,一直难以确定。”

李斯微微一愣,忽然幽幽的说道:“你的意思是说,槐谷子的细作,没有通风报信?”

信使愣了一下,感觉李斯好像在着重强调槐谷子似的。不过他老老实实的说道:“是,那个叫王丙的细作,后来再也没有消息了。”

李斯忽然笑了:“如此说来,并非本官识人不明。而是槐谷子的细作出了纰漏。罪不在我啊。来人,去请程大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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