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人勿近
第120章 六卷:诡异芭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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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马上都快到中午了,九娃,这样,去我家嘛,我们边吃边聊。”

我点了点头,说完便随着李大富出了歌舞厅。

三年时间眨眼便过,但等故人再见,却物是人非。

就比如李大富,自十四岁离开家乡的这三年时间,他已然一跃成为人上人了。

“嘿嘿,九娃,你看我这宅子咋样,这是一间古宅院,分为前后两个院子,花了足足五万块钱买下来的,我的几个好兄弟们,住在前院,我跟…”

我皱眉道:“你跟谁?你小子娶媳妇儿了啊?”

李大富摇了摇头:“我啷个会娶媳妇儿嘛,这后院就我一个人住,嘿嘿,你当年不是说,要把那个狐仙姐姐嫁给我娶媳妇儿吗?”

“嗯?我日,当年跟你开个玩笑,你还当真了?”

一听我这话 ,李大富看向我顿时瞪大了眼睛:“我日!九娃,你当时可是亲口说过的,你现在竟然不承认了?”

“我日妈为了等那个狐仙姐姐,你晓不晓得我现在连女人都没有碰过?”

李大富这话一经出口,我还是颇为震惊的。

这小子开了一间歌舞厅,里边有不少花枝招展的陪酒小姐,再加上如今有钱,他想玩什么类型的女人玩不到?

在这个年纪,能做到眼前有女色,却不为所动的,说明这胖子还真喜欢上这狐妖了。

“那好嘛,等我回去问问再说。”

进入古色古香的大门,便是一个院子,院内由青石板铺设而成,门庭木柱之上雕龙画凤,正中央还有一座假山池塘,其中还养着不少的游鱼。

“大富,你怎么在水池里边养的鲈鱼王八啊?我日!你还在里边养了那么多田螺螃蟹,这么有意境的居所,你养点锦鲤啊?”

李大富一边抽着烟一边说道:“锦鲤有个鸡巴用,肉又不好吃,养点鲈鱼王八这些东西,肚子饿了还可以了弄出来吃。”

“真是粗俗。”

除了这一点瑕疵之外,整个院子还是特别清新雅致的,在了解后才知道,这院子最初的主人是一个富商,之后又被李大富给买了下来。

“不过这么大这么好的一间院子,五万块钱虽然也很多了,不过感觉你还是捡了一个大漏啊。”

李大富笑道:“那个富商着急出手,所以就便宜卖了。”

“原来是这样啊。”

不过很快,我突然被一棵芭蕉树给吸引了,这棵芭蕉树生长在外院墙角位置,面对一间屋舍,瞧一旁还晾晒着一些衣服,显然那间房子是李大富兄弟的卧室。

我停下脚步,转头看向几人:“你们…晚上睡觉应该睡的安稳吧?”

莫名其妙来了这么一句,几人皱眉道:“朗爷你这是啥意思?睡…睡的很安稳啊?”

听到没有事,我点了点头,便不再理会。

之所以这样问,实在是因为芭蕉树的特性十分邪门。

广东那边有这样一个说法,后院的芭蕉树不能满三年,三年之后必须要砍掉,不然就会成精害人,那边人说芭蕉树十分容易成精。

事实上,并不是芭蕉树三年之后就容易成精,而是这种树,就跟民间四大鬼树一样,是一种特别容易招鬼栖息的树木。

四大鬼树:桑树,槐树,柳树(山里的),杨树。

芭蕉树一旦满了三年,一些鬼魂就喜欢藏匿在其中。

但就李大富这些人而言,普通厉鬼见到他们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怕都不敢去招惹,因此我也没有再去提醒。

紧接着,便是内院,内院很简约,几间古色古香的屋子,中间还有一个土瓷大水缸。

我凑近一瞧,里边养着几尾青鱼,除此之外还有几朵含苞待放的青莲。

紧接着,我有看见一旁的花圃里边,种植着梅兰竹。

“胖子,你小子这些年在外读了不少书吧?还知道岁寒三友?挺有意境啊。”

我这话一出口,李大富挠了挠脑袋:“啥…啥山友?山里的朋友啊?”

我指向花圃里边的梅兰竹,皱眉道:“你特意种梅兰竹,你不知道岁寒三友?”

李大富一看原来我所指的是那花圃里边的植物,眼神陡转,拍了拍脑门,顿时说道:“哎哟,你说你小子,在成都待三年,口音都变了。”

“没错啊,这些年我在外,突然意识到知识的重要性,读了不少书。”

见李大富陷入了困窘,那个光头大汉连忙跑出来打圆场道:“哈哈哈,就是就是,我们富爷,平时经常看郭沫若的诗集,还说以后要成为郭沫若一样的人呢。”

听到要成为郭沫若一样的人,我表情再次一惊!

“啊?”

李大富听到光头大汉这话,也不管好赖,反正隐约好像听过这个人的名字,觉得应该是个很出名的人。

于是一脸郑重的朝我点了点头。

“没错,郭沫若这人我很喜欢,我时常以他为榜样,这辈子如果能成为他那样的人,我死而无憾了。”

我是一脸的黑线啊。

临到这一刻,我忽然觉得,还是不要把狐妖介绍给这家伙了,别耽误了人家。

三年时间不见,这小子的心理怎么扭曲成这个样子了?

在院子里边游览了一圈之后,李大富几个小弟便跑到外边去买饭菜

这一顿饭,从下午一直吃到临近黄昏。

这三年时间,这死胖子是真的混出个人样了,不知从哪里整了一桌子菜,十个菜里边,有八个吃了都有风险被罚款去蹲监狱。

一杯杯酒下肚,一脸绯红的胖子一边拍着我的肩膀,一边得意把他这些年他的事情说给我听。

三年前,他一个农村孩子背着铺盖卷,来到这座城市,面对一望无际的房屋城市,他甚至不知道手上钱该怎么用,该去哪里落脚。

在城市里边游荡了一天时间,便遇到学校那个小龙。

都是同龄人,一根烟就熟络了,这个小龙也没有欺负他是个农村人,小龙本身就属于那种半学生半混混的类型,再加上李大富这小子会来事儿,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就带着李大富熟悉城里节奏,至于李大富,则花钱带着他去歌舞厅玩了一次。

也就是在歌舞厅里边,李大富人生当中的转机到了。

他这人读书的时候虽然成绩差,但真的很会交际,就是这一次玩的功夫,跟一个夜总会里边的负责人混熟络了,于是成为里边的服务生。

他在里边干了一年,正规工作工资一般都不高,相反在夜场里边上班的工资跟上限都还是挺高的。

特别是这家伙有超乎常人的魄力跟社交能力,仅用了半年时间,就在当地一带混的十分熟络,很多客人过来消费,不一定要点公主少爷,一般都会花钱让李大富过来作陪喝酒聊天。

在他做服务生的时候,赚了不少钱。

但他并没有满足,这一年赚的钱,他一分都没有留,全花在社交应酬上了,他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那就是跨越阶层!

九窍玉是宝贝,李大富很清楚,直到他觉得自己混的足够奸滑老练,他这才找人帮忙卖了,也就是那小龙的家人,他们家人有做古董生意这方面的人脉。

毕竟是清朝年间的九窍玉,也就卖了三万块钱,不过对于他的帮助却是十分的大。

转身辞职,然后带着钱以及之前聚拢的人脉,以及愿意跟他干事儿的兄弟,来到这里开了一间歌舞厅,至此完成人生蜕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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