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荒种田,农门长姐养家忙
第16章 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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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人席地而坐。

秦松率先开口。

“我先来吧。”

“我姓秦,名松。”

“在白鹿书院念书。”

“去年刚刚考上童生。”

“如果大家选我作为领头人,我有信心带领你们活着到达澜州。”

秦松说话掷地有声,坚定不移,让人非常有安全感。

其他人互相看看后,都没有说话。

他们都是泥腿子,大字不识几个,拿什么和童生比。

这个朝代选拔人才极其残酷。

虽然秦松只是童生,但也是难考的,很多人考到头发发白,都考不起。

顾瑾这辈子的亲爹顾长生,就考了十几年都没有考起童生,因为一直考不过,备受打击下才投河自尽。

顾瑾看向青年的眼神多了一丝尊重。

其他人也都被镇住了。

这个时代,读书人实在太少了,有的村里,几十年都出不了一个童生。

见没有人出来应对,秦松抱拳行礼。

“既然大家没有异议,如此,那我就却之不恭……”

这时,忽然有人站起来,打断了他的话。

“选你当带头大哥没问题,但是你总得说些章程出来。”

“要不然,我们怎么知道你有没有能力带我们活着前往澜州。”

那人的话得到了很多人的附和。

“就是。”

“就是。”

被人逼问,秦松依旧神情自若。

他侃侃而谈:“我看过舆图,前方不远就有一座无主的大山,我们可以进山寻找食物,我会将所有人都整合在一起。”

“根据他们的能力分配活计。”

“会打猎的,组成猎队。”

“水性好的,组成捕鱼队。”

“手脚麻利的组成采集队。”

“身手好的,组成护卫队。”

“厨艺好的,管后勤。”

“等等。”

“只有将每个人的能力发挥到最大,我们就一定能够成功。”

秦松其实早就盘算要将这这一只逃荒队伍拉起来,但是一直没有找到契机。

现在,机会已经摆在眼前。

他不可能让它溜走。

顾瑾见不少人还在犹豫,立刻带头鼓掌:“我支持秦叔叔。”

“秦叔叔是读书人,脑子又活,我看他这个计划非常好。”

有了顾瑾带头鼓掌,本来还有些腼腆的人也鼓起掌,总不能连一个孩子都比不过。

稀稀拉拉的掌声越来越热烈,最后,所有人都站了起来。

他们,看到了生的希望。

李大海站在不远处,一脸欣慰。

元一感慨万千:“我本来以为我们家那一车粮食是保不住了,想不到居然一粒都没少。”

元五也没有了之前的阴阳怪气,点头附和。

他妈滴,那小姑娘平时就看起来不好惹,想不到胆敢出手杀人。

更让元五意想不到的是,顾瑾杀了人一点心理阴影都没有,居然还能够参加会议。

元五回想起自己八岁那年,还挂着两个大鼻涕讨饭,顿时对顾瑾心服口服。

此刻太阳已经落山,但每个人的心都是火热的。

他们排着队,一个个将自己最擅长的能力告知。

秦松一个人自然是忙不过来的。

他找了几个识字的,包括顾瑾等二十几个人帮忙。

大概半个时辰,便将灾民分成十队。

每一个队的人数不定,有的多,有的少。

元家和李家三个壮年都进了护卫队。

秦松见过他们杀人搏斗,对他们的武力非常满意。

顾瑾大致估算了一下。

这支逃荒队伍现在只剩下两千余人。

大概两百来户。

出发前老幼妇孺占大多数,现在则是青壮年居多。

一个月的行程,倒下了不少人。

顾瑾惊喜的是,逃荒队伍中有郎中。

还不止一个。

秦松将他们组成一个队,专门负责给人看病。

不过,奇怪的是顾家人一个都没有看见。

询问后,顾瑾才知道有不少灾民在出了建州后,走了水路。

至于上扬村和李家村的人,或许是有些忌惮,见了他们后,都不敢怎么说话。

顾瑾也图了一个清净。

将所有的队伍分配后,第二日,他们进山了。

一座无主的深山老林。

像这样的山林,逃荒队伍以前是避之不及的。

因为,没有人穿行的深山,有猛兽不说,到处都是荆棘,无法进去寻找物资。

现在好了,队伍里有专门开路的砍刀队。

他们拿着各种铁器,劈开了一条通往山里的路。

“所有人听着,进山之后,一切都要听命令行事。”

“一旦脱离队伍,死伤自负。”

“都听清楚没?”

秦松扯着嗓子大喊。

站在前面的人肯定是听清楚了,他们口口相传,将这一句话,传到队伍最后面。

传着传着就变味了。

什么,脱离队伍就会死?

这么凶险吗?

那等会得打起精神,可千万不能掉队。

顾瑾现在是秦松的左右手,他们一家呆的位置最安全。

四月。

万物生长得非常茂盛。

进了林子,森林里所有植物都抽出了嫩芽,有的还开了花结了果。

采集队的人见了后,欣喜万分。

“天啊,这里还有香椿林呢,这么多摘下来,最低有几十斤呀?”

“可不是,你看前面,有竹子,肯定能挖到不少竹笋。”

“我喜欢采蒲公英,这片地上的归我了。”

妇人们叽叽喳喳,各自找到自己最喜欢的植物,死命薅。

捕猎队的人已经在寻找兔子洞,蛇洞,老鼠洞,刺猬洞等。

只要能吃的,都得带走。

捕鱼队在护卫队的护送下,找到了一条小溪,溪中的鱼儿虽然不大,但是数量非常多。

随便用网子捞捞,就是大几斤。

剩下的人也没有闲着,会爬树的,爬到树上掏鸟窝。

体力弱的捡些干柴堆积在一起准备带走。

逃荒队伍的到来,惊起鸟雀无数。

钱宝觉得那些人都是小打小闹,他要搞票大的。

钱家一家都是猎户。

最擅长跟踪猎杀野猪。

之前不敢进山捕猎,是怕脱离了大队伍赶不上进度。

现在好了,有秦松主持大局,就算他们晚些回来,也不会被丢下。

钱宝带着他两个儿子寻着野猪的踪迹,悄悄的离开了大队伍。

大家伙都忙得热火朝天,根本就没有留意到有人离队。

等他们发现后,钱宝和他两个儿子一人扛着一头小野猪得意洋洋地出现在众人面前。

偷家这件事,钱宝他们已经非常熟练。

“天呐,有肉吃了。”

“钱叔,你什么时候去打了野猪啊?”

众人兴奋大喊。

秦松虽然不满意钱宝擅自离队,但三头小野猪,加起来有两百多斤,能让这支队伍饱腹一顿了。

为了积攒更多的物资,秦松带着逃荒队在这座深山里逗留十几天。

所有的野菜风干。

积攒的各种肉食鱼类,用盐腌制。

肉类太多,几乎将队伍里携带的食盐全部用完。

再加上顾瑾带着人没日没夜寻找,挖来一千多斤来斤葛根和各种虫子。

这些物资能够让两千多人支撑最少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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