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李云绝大笑道,“亲爱的反抗军的圣女姑娘,我就说今天你很幸运。”
“你担心发愁、不知道怎么回事的边境珈兰军队精锐,我已经找到他们的藏身地啦。”
“待会儿就让你看看,让你担心发愁的珈兰军,怎么被我大宋王师,一举消灭!”
“哎呀!真的吗?那太好了!”媚荻喜笑颜开、拍手称快。
看她这副雀跃开心的样子,李云绝恍惚间,还以为她是碧芽儿珈兰分号呢。
知道真相后,媚荻不是没想过一个可能:
“我想尽一切办法,给他们传警讯?”
但几乎没怎么想,她就放弃了这想法。
一来,在宋国境内隐藏珈兰军,骚扰边境,这个战法她本来就不赞同。
别看媚荻是女子身,她的格局很大。
她觉得这样的做法,最多只能赢得战术层面的好处,于战略层面,不仅没利,还有害。
这种有些阴损毒辣的做法,只会让珈兰和宋国的对峙争锋中,处于不正义的那一方。
以前她就这么想,现在,听过李云绝那一番“星光启示录”的演讲后,她就更坚信这一点。
两国相争中,争取民心也很重要呢。
而现在国内那帮蠢货,正在用眼前这种下三滥的计划,摧毁这一点。
媚荻不想示警的第二个原因,则更加现实:
这回珈兰潜伏军的主力,是教廷军;
在自己的阻挠下,参与计划的王室军,只占一小部分。
并且这小部分,还是古思伦
公爵的黑山公国军队。
一想到古思伦公爵,媚荻便不自觉地皱起眉。
这位公爵大人,仗着血统高贵,祖上曾出过几任国王,便目中无人、野心勃勃。
名义上,黑山公国,属于珈兰国王册封的公国领地;
但实际上,这么多年来,历代的古思伦公爵,已经把黑山公国经营得像国中之国一样了。
尤其现任的古思伦公爵,更是野心膨胀,已经有谋反之心,想推翻现在的阿斯兰国王,自己登上王位。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古思伦公爵现在跟教廷走得很近,想争取教廷的支持。
所以他这回才派军队,参加铁线山潜伏行动。
其实呢,造成现任古思伦公爵谋国野心的,也有媚荻的一份责任:
谁叫国王暗弱、她这个金血女王把持了朝政呢?
因此古思伦公爵,仿佛找到了某种正义的理由,要把他们家族多年来的巨大野心,转化成事实。
既然是政敌,那当然不用给他们传警讯了。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也是媚荻决定一动不如一静的理由:
她不想失去李云绝啊……
前面那些政争性质的理由,她刚才虽然心里也想了,但不像最后这个理由一样,一锤定音。
本来稍有犹豫,一想到“不想失去他”,媚荻立即下定决心,决定闭嘴了。
她要好好地当李云绝的妹妹、新光教的圣女;其他的,她才不管呢。
这么一想,虽然还是有点别扭尴尬,但比刚才这一路,已
经心情轻松多了。
甚至,她还觉得,亲爱的宋国好哥哥,做得对,就是要给这些没大局观的珈兰蠢货,一个惨痛的教训!
珈兰国的青年萨克,今年二十六岁,五官立体深邃,有着一头漂亮的金发,和一双绿宝石一样的眼眸。
他是珈兰国当之无愧的青年才俊,因为在三年前,还是他二十三岁的时候,就成为黑山公国古思伦公爵的骑士。
这是足以夸耀一生的荣耀。
这样的荣耀不是白来的,最重要的是,他出身贵族,曾师从紫荆骑士孔克雷一段时间。
后来因为家族的政见不合,他才跟孔克雷师父逐渐疏远。
但这并不妨碍,萨克掌握了紫荆骑士的一项绝学:
能将自己的骑枪,激发出一尺多长紫蓝色的锋芒,无论对面的敌人,穿着多厚多坚韧的铠甲,他也能将其如小刀破豆腐一样,轻松地刺穿破开。
对于骑士来说,这是相当了不起的,某种程度,掌握了只有法师才擅长的魔法,至少,也是精通了对某种自然力量的掌握。
所以成为古思伦公爵的骑士这三年,萨克击败过公爵政敌的军队,一人独骑剿灭过小股的山匪,也跟教廷的圣光军骑士比武,战而胜之,为王国的世俗骑士赢得荣耀。
所有这一切,都为他赢得无数年轻貌美少女的仰慕,也收获到不那么年轻貌美、但确实很有钱的贵妇仰慕。
这两种仰慕,他都需要。
维持骑士精良的装
备和体面的生活,特别是要养六名辅助作战的侍从骑士,很花、很花钱……
本来这时候,他应该在珈兰国的土地上纵横驰骋,杀死公爵大人的敌对者;
或是应付仰慕者的约会,收获金钱和快感,但现在,他却和自己的侍从骑士们,窝在宋国边境一个叫铁线山的矿洞里。
这种状态,肯定没鲜花和少女簇拥的日子来得舒坦,但萨克经常在心里安慰自己:
“受这样的苦,正是考验自己对公爵的忠诚。”
“公爵大人的志向,想要实现,必须交好教廷。”
“我萨克作为公爵大人看重的亲信骑士,正要借这个机会,好好联络圣光骑士们的感情。”
“至于呆在这些潮湿阴暗的矿洞里,很难受,也不要紧,等下次出去劫掠时,多杀几只宋国的懦弱老鼠,就都回本了。”
这么想着,他好看的面容上,浮现出一丝残忍的笑容。
残忍地笑着,萨克骑士开始回想这几个月中,自己杀死那些宋国人时的情景。
每次回想那些宋国老鼠,恐惧扭曲的表情,撕心裂肺的惨叫,血肉模糊的伤口,都让萨克感觉好极了。
敌国老百姓的惨状,和故国珈兰的山水风景、美丽姑娘的笑容一样,都能治愈他的心灵。
这不,他现在心情就好多了。
只是,才回想到半个月前,杀死的一个宋国农民时,萨克忽然听到藏兵洞口的方向,传来一阵尖利的吹哨声!
他顿时一惊。
显
然这哨音,是放哨的哨兵,示警传讯。
但藏身敌境到今天,萨克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尖利高亢的哨音。
为了怕暴露藏身地,这种哨音不到万不得已时,是绝不会使用的。
一旦使用,便证明,事情已经到了万不得已、十万火急之时。
“难道藏兵洞被发现了?宋军大批杀到了?”
萨克心中这么猜想,却毫不害怕,反而脸上露出比先前更加显著的残忍笑容。
“哈哈哈!真的躲也躲够了,盼着这一天好久了!”
“要是这些弱宋的保安队再不来,本骑士还不知道要在这些洞穴里,藏多久。”
“终于解放了!”
“我要冲出去,把这些宋国兵都杀光,真是大好事!哈哈哈!”
“吉尔斯、吉尔斯,该死的,你在哪儿?”
他开始大声喊叫自己的首席侍从骑士,叫他召集众人,辅助伟大的萨克骑士,进行一场畅快的杀戮。
抱着萨克这种轻松想法的人,还不少,甚至可以说是全部。
决策都是上面的大人物做的,藏兵洞里有一个算一个,哪怕是头儿,也都是执行者。
藏身敌境山洞里的滋味,光萨克一个人受不了吗?
早就都全部受不了了!
现在听到有敌情警讯音,所有人全都兴奋开心,那喜气洋洋起身拿武器的样子,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他们要去街上游行,庆祝什么节日呢。
只不过很快他们就发现,示警的哨兵很尽忠职守,没夸大敌情,才起身去
拿兵器,所有的藏兵洞口都已经同时一阵大乱,很多人根本没时间去穿戴甲胄。
这是一场准备充分的偷袭!
察觉到这一点,刚来得及拿兵器的珈兰骑士们,却还是不怎么害怕。
别忘了,能被派到敌境内,执行这样的特种任务,无一不是萨克这样武力强大、心性还坚韧的精兵悍将。
区区偷袭,怎会放在他们心上?
反而还更加激起了他们的凶性!
他们战意更浓,索性不试图去穿盔甲了,直接布衣布袄,握着骑枪,举起晨星锤,跳上战马,直接朝洞外迅速冲去!
比如萨克的侍从骑士们,还在慌慌张张准备呢,萨克就已经抓起骑枪,跳上吉尔斯刚解开缰绳的战马,冲向了洞外。
宋国人这时已经在洞外,跟负责警戒的珈兰军卒,打成了一团。
宋国后续的军队还在冲上来,珈兰这边也有更多的人不断地冲出洞外,场面越来越混乱。
藏兵洞外的地形,还算宽阔平坦,正是一处乱石遍布的河滩溪谷。
这种地形平时利于珈兰人出兵,现在则利于双方能有更多的人,战在一起,打成一团。
萨克骑士纵马冲出藏兵洞,立即寻找攻击对象。
才眼一抬,他就惊奇地看到,对面人群中竟有个宋国的黑衣少年,手握着一把长剑,从人群缝里往这边冲。
可能他动作比较灵活,还真让他冲了过来。
萨克顿时笑了。
“这是找死啊。”
“这宋国小家伙,还以为
是街头斗殴?”
“就凭你这个‘无甲步行单手剑武士’,还敢冲在最前?”
“好吧,既然你送死,那我今天心爱的骑枪,头一个喝的血,就喝你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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