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一个意外的访客。
看到乔浩方,沈香红明显很开心,回身飞速插回门栓,就一把抱住他,似是忍不住就要在院里,诉说相思之苦。
本来也算是寻常的举动,没想到乔浩方被她一抱,竟是“啊”的叫唤一声,听起来是碰到了什么痛处。
“啊?乔郎怎么了?”
沈香红有点吃惊,连忙借着月色一看,忍不住小声叫道,
“乔郎,你手受伤了?”
“呃?!”李云绝刚才,被沈香红挡住了大部分视线,没怎么看清,但听她这么一说,顿时浑身一个激灵!
但他反而不急躁,按耐住性子,继续静静地窥视。
“没什么事。今日在官衙当值,被个粗手笨脚的仆役,打翻了热水杯,故此烫着。”
乔浩方轻声地解释。
“哎!你们官衙那些男仆,就是笨手笨脚,不像我们女人懂得伺候人。”
沈香红很是心疼,
“乔郎,快到房中去,我给你解开看看,看看伤得重不重,要不要再给你敷些伤药。”
“不用了。”
乔浩方沉稳道,
“官衙的医官,已经帮我上好药,包扎好了。”
“噢。那我们去房中,说说话吧。”沈香红温柔地说着,便扶着乔浩方,同去她房中了。
这两人,都以为这方小天地中,只有他们两个,完全没想到,此刻在院子角落的牡丹花丛后,还有人在暗暗地窥视偷听。
李云绝的目光,紧紧地追随二人,看着女人紧挨着男人,扶去房中。
等他们往里面走了一点,李云绝终于看清了乔浩方,眼神立即变得有些惊异:
这位趁夜来寻佳人慰藉的礼部员外郎,正是左手的位置,用白色纱布包裹着。
按照刚才乔浩方的说法,是他左手被热茶水烫伤了,但,李云绝不这么看。
一个大胆的想法,从心底冒了出来……
乔浩方来别院中,自然是要偷欢的。
不过今天左手有伤,不太方便,只能用倒浇红烛、逆水行舟等种种不可描述的法子行乐。
等到云停雨住,乔浩方刚才被激得兴奋火热的思绪,逐渐变得冷静。
他拥着身边肤如凝脂的青春佳人,思绪已经飘得很远很远……
不知道为什么,乔浩方今晚,很感慨。
他想起了自己的过去。
他确实有着隐秘的过去。
乔浩方是西边秦凤路的凤翔府扶风县人。
这一带别看现在没那么富了,可作为千年政权中心的周边地区,积累下来的底蕴,还是不可小觑,这乔浩方,便是出自一个有几百年历史的世家大族。
当然他家是旁支,家境也一般,但已经超过了这年代的大多数人。
这年月,贫苦人太多,许多偏远乡村的人,一辈子都没走出去村子周围十里之外,并不是一个笑话。
乔浩方从小就很聪明,再加上这样的家世,很可能有大出息。
事实上他现在,已经有大出息,能当上礼部员外郎,哪怕在世家弟子里,也是百里挑一、千里挑一了。
只可惜
,世事两难全,在乔浩方年轻时,大概二十来岁的样子,忽然得了一种怪病。
这病类似一种躁狂症,一旦发病,摔碗砸东西都是轻的,严重时还随手拿任何能拿到的东西,狂挥乱舞,追着人打!
这个就很危险了。
万一拿的是刀剑怎么办?
碰上这怪病,家人非常苦恼,带他访遍名医,希望能治好。
只可惜,找了无数名医,花了无数的钱,试过无数的药方,最好的情况,也只是能压制一段时间,然后又故态复萌。
最要命的是,靠药物压制的时间,还越来越短,从开始的四五个月大半年,到后来的十天半月就要犯一回。
乔家的人自然不知道什么叫“耐药性”。
面对越来越糟的局面,他们痛苦极了。
就在这时,有一天,忽然来了个衣袍脏兮兮的游方道人,给了乔家一个方子,叫“灵虎安神方”。
乔家人也是病急乱投医,根本不以貌取人,第一时间试了药方。
结果他们居然发现,药方立即奏效,发狂中的乔浩方,刚喝下药,眼神立即便清明了,举止重新恢复正常,又变回那个风度翩翩的文士书生!
乔家人欣喜若狂!
当场就给了游方道人重金酬谢。
很快乔家的人又发现,这道人的药方,太高明了,超出以前那些方子太多,压制乔浩方躁狂症的时效,非常长,几乎一整年,乔浩方都没再发病了。
在那段时间里,乔家的人,包括乔浩方
自己,都觉得这怪病,算是彻底根治了。
乔浩方开始专心读书,备考功名。
但大概一年的时间过去了,乔家的人,终于知道,游方道士这方子的名称,为啥叫“灵虎安神方”——
因为吃了这药,药效是很好,但并非根治;
更严重的是,一旦再次发病,病人竟然变成一头猛虎!
就在乔浩方吃过灵虎安神药,大约一年后,第一次发病时,没什么经验,自己还呆在家宅中,就突然发狂不说,还蓦然化身一头猛虎,吓得所有乔家人震怖欲死!
幸亏乔浩方灵智尚存,极力克制,才没造成吃母弑父的人伦惨剧。
变成老虎的时间,倒也不长,也就一两天,但已经足够吓人了。
面对这结果,乔家人也不知道该怎么评价了。
又过了一年,这次乔浩方和家人都有经验了,当乔浩方预感到不对劲,狂病又要发作时,就立即提前赶到深山老林,独自结庐而居。
果然,没有侥幸,他又化为猛虎。
再后来,多经历几次后他发现,自己居然能控制发狂变虎的时机了,尤其是,在变成老虎后,他渐渐有了越来越多的“人”的灵智。
“不能改变,就适应吧。”
这一适应,就适应大发了!
看上去教养不错、也读了很多书的乔浩方,在变成猛虎时,居然如释重负,卸去了那些礼教的束缚,觉得很舒服。
变虎几次之后,猛虎形态下的乔浩方,终于开始吃人了。
因
为外表猛虎、内有人心,乔浩方吃人吃得还挺“聪明”,专挑那些身上有资财的人吃。
既能吃肉、又能弄钱,何乐而不为?
毕竟乔浩方无论为了家族,还是自己的官场之路,都需要很多钱的。
当吃过几次人后,乔浩方就把目标,集中放在那些穿金戴玉的富家女子身上。
他认真分析过,觉得这种富家女人,身娇体贵,不事劳作,便跑不快,不好逃,抓她们很轻松。
再者她们的肉,还肥瘦得宜,美味多汁,口感最是好吃了。
最重要的是,等吃完,她们身上的贵重首饰,就全归了自己了,这么一分析下来,简直一举三得!
所以,和李云绝他们猜想的不同,根本不是什么后来路过的人,捡到了遗物流出市面;
而根本就是猛虎形态的乔浩方,吃完人后,把她们的首饰资财,通通用虎爪扒拉走,藏在山林隐秘处的石头缝隙里。
等他之后恢复成人形,便再回来,到藏东西的地方把财物拿走。
说真的,乔浩方得怪病,可怜,变成猛虎,也不幸;
但他后来做出的事情,就太恶劣、太没人性了!
别说人性了,他都比不上“虎性”。
就算猛虎吃人,那是它的兽类生存本能,乔浩方这算什么?他短暂变成猛虎,一定要吃人充饥吗?
他这分明是借着虎形,抢劫杀人啊!
这真是,太恶劣了!
本来得怪病,是个灾难,没想到,让乔浩方这么黑下心来,
居然反过来帮他弄了个锦绣前程。
他本来就挺聪明,于是科举得胜,赢得当官的敲门砖。
但这年头,光有这个可不行,之后要官运亨通,青云直上,还得看钱。
他家底其实挺薄,毕竟只是家族旁支;
但通过发狂变虎,聚敛钱财,乔浩方居然另辟蹊径,获得了丰厚的资金。
靠着这些带血的黑心钱,他一路打通关节,官越做越大了。
这过程中,最关键的一步,便是他通过贿赂,成功地从京城的边缘衙门,外放地方,当上了广南西路镇远州的太守。
从当官本身的角度,从京城外放,去镇远州当官,绝不是个好选择。
毕竟那边是湿热烟瘴之地,还和万妖城的势力范围接壤,要打仗的。
危险不说,油水还不如去苏杭一带当个县官。
但从升迁的角度,这又绝对是个好地方!
本身是烟瘴之地,又直接面对万妖城,算是前线,这付出、这代价,朝廷都看在眼里。
这种地方的主官,只要不出意外——指的是没病死和战死——回来必定升迁。
果不其然,乔浩方在镇远太守任上呆了三年,对妖族打了几场小胜仗,就被召回了京城,顺利升任成礼部的员外郎了。
虽然这官职,不是三公九卿,但已经是最接近三公九卿的官职了。
相比乔浩方去南疆当官前的官职,他这个升迁,完全称得上是“鲤鱼跃龙门”,一飞冲天了。
不仅官职青云直上,他的名
望也达到了新高度——
变成连李云绝这种小人物,都经常听到的大清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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