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武王座
第204章 历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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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点暮白也很无奈,他倒是很希望与大家一起的,望着其他人三五成群的离开,此时岛屿的入口只剩下他一个人,“好吧,看来又得一个人在森林里探险了!”暮白叹了口元气,并没有感到多么沮丧,他自小都是一个人闯荡在丛林中的。

在选准了一个方向后,暮白的身影敏捷的穿梭在树梢上,在森林里,尽量少与地面接触,否则你的踪迹则就完全暴露在其他生物的面前,而在树上,借助着树叶的遮挡,可有效的遮蔽住身影,且树上的危险远远要小于地面。

“火翼鸟,只有冥渊上有,看来必须先找到冥渊才行!”暮白沉思了一下,他也不想在片鬼地方待上三个月之久,早早的通过考核,成为冒险家,才能行走在那璀璨的星空之旅中。

根据暮白记忆中,这座不知名的迷雾岛,应该处于冥渊的南边,其实整片冥渊屿的大致地图已经被暮白给印在脑海里,岛上的一些比较有着显目特征的岛屿也被暮白一一记下,而恰好这座迷雾岛因岛上常年迷雾的特征,被书籍记录在案。

“哪边才是北边?”暮白迷惑望着四周白茫茫的大雾,连个太阳都看不见,哪里能分辨出方向.

“不管了,就这边吧!”暮白眯了眯眼睛,刚欲动身,突然从前方树丛中弹射出一条荆棘刺藤,暮白脸色微变,脑袋一转,那刺藤就顺着他的脸颊擦边而过,带起丝丝血花。

“魔鬼藤!”暮白暗惊一声,魔鬼藤是一种食肉植物,非常难缠,而暮白眼前的魔鬼藤在迷雾与密杂枝叶的遮挡下,显得更加难以发现,危险性大大的增加。

暮白身形一跃,扭头就逃,他明白魔鬼藤的刺藤很是坚韧,除非有利器切割,否则很难摧毁。就在暮白刚刚逃离原地没有数十米的地方,他突然闻到前方传来淡淡的血腥味,暮白疑惑了片刻,悄悄的落到树枝上,拨开眼前的枝叶,顿时被眼前血腥的场面所震到。

在他前方不远处,四个同他一样参与考核的人,身体被密密麻麻的魔鬼藤穿刺而过,鲜血从他们的身上滴滴落下,逐渐被地面上的一种名为墨血苔的植物所吸收,墨血苔具有非常强大的粘性,与魔鬼藤很好的配合杀了这考核的四人。

“嗖嗖嗖!”暮白刚回过神来,数十条魔鬼藤从四面八法袭来,几乎是无死角的向暮白刺去,不过好在此时的暮白处在树头上,如果此时他也处于地面,被墨血苔所黏住,逃生的可能性几乎是微乎其微。

“唰!”暮白往后一退,双手提前抓住身后的魔鬼藤,往前一甩,利用手中的魔鬼藤将四面的刺藤缠住,两脚一蹬,顺利的逃离了此地。

在离开这鬼地方后,暮白顺着溪流的声音,朝有水的方向行去,不过一会儿,一条清澈的溪流便出现在他的面前,暮白望了望手中的鲜血,那是被魔鬼藤刺破的,如果不及时处理的话,藤内的慢性麻痹毒素很有可能会要了他的小命。

暮白并没有着急清洗伤口,而是将两袖撕掉,将手腕紧紧缠住,仔细的观察着周围的环境,有水流的地方,往往都有着野兽的出没,不过好在此时暮白的运元气不错,在确定没有危险后,暮白以最快的速度清洗了伤口,顺便以周围的较大的树叶收集了一些水源,立刻离开了此地!

“那是桐木!”暮白不知在这片森林穿梭了多久,突然发现一片高大的桐木林,这一路上,暮白经历了好几次植物的主动攻击,不过好在以暮白的神经反应速度,每次都有惊无险的度过。

桐木是一种坚硬的树木,他的硬度可比例普通的矿铜,其名称也由此得来。暮白心中一喜,越上其中一颗树头,将眼前一条大小适中的枝条硬生生的扳断,桐木虽然坚硬,但是韧性还是有所欠缺,以暮白的蛮力,较大的桐木无法折断,但只有腕口粗的桐木,还是可行的。

暮白将手中的桐木利用石头加以磨尖,形成了一把简陋的木质匕首,当一切做完后,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说也奇怪,随着夜色的降临,岛上的迷雾竟然慢慢的消散而去。

“是月亮!”暮白心中暗喜,望着徐徐升起的月色和漫天的星空,他终于找到办法确定自己的方位了。

“吼!”当夜色完全降临后,暮白时不时的能从四面八方听到不同野兽的吼叫声。

“看来这里的生物都是夜间动物,难怪白天看不到任何野兽!”暮白摸了摸肚子,咽了咽口中的唾液,这一天他都是靠着野果来填饱肚子,身为食肉动物的他,可谓是憋坏他了!

圆月悬空,狼嚎不止,正值是满月的时候,林中因迷雾的散去而显得更加清晰明亮,月色的冷光洒落在暮白的脸上,为他徒添了一份冷峻。只见暮白皱着眉头,身影矫健的穿梭在丛林中,引起的声响几乎细微不计,他仔细的听闻着群狼的方向,手中紧紧的握着桐木匕首,警惕的观察着周围。

在前进不到几百米的地方,暮白果然发现了群狼的踪影,这群野狼体形硕大,暗绿的皮毛使之与丛林隐为一体,很难辨别,暮白舔了舔舌头,大大的眼睛充满了对食物的欲望,当然他的目标并不是这些狼群,对于暮白来说,狼肉非常的难以入口。

群狼的出没说明附近必有丰富的食物,而暮白在不清楚附近野兽实力强弱的情况下,根本不敢单独狩猎,往往的一个失误,就很有可能由猎人变成了猎物,而这些群狼则很好的帮助了暮白如今的处境,再说,从狼群里夺走已经死去的猎物,总要比自己单独狩猎而杀死猎物来的轻松,当然后果只是需要面对这群不会爬树的野狼罢了。

当你没有亲眼看见狼群的行动前,你是永远也无法想象到这种生物的聪明与狡猾,好在暮白对于狼这种生物很是了解,如同一个影子一般黏在狼群后面,丝毫不被它们所发现。

整个狼群的行动很是默契,从前锋到后卫,从狼王到小兵,你甚至还会发现隐藏在暗中的侦查狼,它们几乎将团队的意识配合到了极致,让敌人无从下口,而这也是暮白不愿与狼群为敌的原因之一,好吧,暮白承认,狼肉虽然不好吃,但也不难吃。

“找到了!”暮白眼神一亮,因他处于树梢,视野要比狼群开阔许多,前方大约离狼群三百米的地方,一共有八头蹄角鹿正在觅食,暮白瞬间判断出自己无法提前抓走一头蹄角鹿,只好按原计划进行。

蹄角鹿属于杂食动物,体形比狼还要大上两倍,如果此时蹄角鹿的数量不比狼群差的话,大概该逃跑的是狼群,而不是蹄角鹿。

暮白盯着树下的蹄角鹿,眼神微微眯起,他能清楚的看见蹄角鹿处于头顶和四腿侧翼的骨角,骨角非常锋利,如同从体内生长而出。但暮白知道,骨角的材质并不是骨头,而是一种比骨头还要坚硬的特殊材料,而这种材料只有在一些动物的身上才能生长出来。

当蹄角鹿发现狼群的接近时,已然为时已晚,群狼早已在将它们团团围住,想要逃离的话,只能选择突围,领头的蹄角鹿很是聪慧,一眼就看出狼群最为薄弱的地方,带领着其余七头蹄角鹿狂奔而去。

“嚎……”体形并不比蹄角鹿小上多少的狼王发出一声长啸,带领着众多野狼包围而去,它并没有选择强攻,而不断的骚扰着蹄角鹿的前进方向,而其余的狼群则是不断的变更着阵形,欲要将这些蹄角鹿分割开来。

“嘶!”蹄角鹿看出情形的不妙,不再避让狼群的进攻,而是朝着一个方向猛然发起了进攻!只见八头蹄角鹿排成一排,头顶朝下,组成一个一字型阵,直接朝狼群中撕去。轰隆隆!大地微微颤抖着,八头蹄角鹿因四腿侧翼和头顶的骨角,就如同一把弯刀向前方撕裂而去,元气势相当的惊人。

而狼群对于捕猎蹄角鹿很有经验,从蹄角鹿的正前方躲开,继而从它们的后方发起进攻,因蹄角鹿要保持阵形,则无法将速度提至最快,而狼群则立马从团队合作变成单兵作战,只见一头头的野狼从后方越上蹄角鹿的后背,不断的撕咬起来。

虽然蹄角鹿奋死挣扎,但是还是经不住狼群数量的繁多,不过它们的目的已经达到,冲出了狼群的包围圈,在舍去五头蹄角鹿的生命后,仅剩的三头蹄角鹿终是逃出了生天。狼王发出嚎叫,并没有乘胜追击,而是让狼群紧紧的包住死去的五头蹄角鹿,防止意外的发生,都说狼是贪婪的,但它们并不是人们所想象的那样恶劣。

狼王吼叫了一声,开始享用他的权利,最先进食,就在它还未从狼圈的外面走进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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