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
黄昏。
古道。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冈。”
纵使超凡脱俗如坡仙,十年之思,尚且让他泪千行,更何况是常人呢?
大漠中的黄昏,狂风大作,飞沙走石,便是天边的红日,也是被衬得有些昏黄,多了一分暮气。
这的确算是一条古老的道路了,似乎自汉代的张謇通西域以来,这条路便是这茫茫大漠之中仅有的人烟留迹的地方。虽然千百年来的风沙肆虐,世事变迁,但这条路依旧依稀可辨,上面还有一排排骆驼的浅浅的脚印。
驼铃响起,自一个小沙丘的下面,拐出了一行商客。他们穿的是汉人服饰,看来是来蒙古经商的。
“自从十年前,俺答围攻京城,虽然迫于各地的勤王部队陆续集结,蒙古铁骑孤军深入,被迫撤退,但是蒙古人依旧在北京城郊外大肆地烧杀抢掠,并且逼迫大明开放了互市。”
“所谓的互市,也就是大明和蒙古都让出一块地方,让蒙古人和汉人进行商业往来。蒙古人虽然是草原霸主,但是原始的放牧生活并不能够满足生活的需要。而他们,虽然经常出兵进犯大明边境,通过掠夺获取财物,但是这也让他们损兵折将。”
“俺答虽然有野心勃勃,想要入主中原,恢复往日大元的威风。但是此时汉蒙的实力差距还是有目共睹的,再加上他本人也并非忽必烈一般的雄才大略,所以只能退一步,只求开放互市,好让自己的损失也降低一些。”
这一连串的声音,出自一个黑衫中年男人之口,他身高八尺,方脸宽额,留着一截羊角胡,看上去雍容大度,这沙漠之中,周围的人都或是满头大汗,或是无精打采,唯有他始终气定神闲,好似只是在郊外散布一般。
“可是,爹爹,这样不是对双方都有好处吗?蒙古人可以从汉人那里买到东西,汉人也可以从他们那里买一些马匹之类的,这样不用打战,大家都能够和和气气地做生意,不是很好吗?”
话刚说完,男子微微一笑,看着自己左边一脸兴奋的女儿,她如今已经十八岁了。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四处张望着,白皙的脸蛋上多了一丝被烈日炙烤后的嫣红,一身白衣于这风沙之中,犹如一朵盛开的白莲。
第一次从江南来到塞外,见识到了大漠风光,让这个天性活泼的姑娘高兴不已,却也想不到她也有这种见识。
“爹爹,你笑什么?”那女子显然察觉到了父亲那种略带轻蔑的笑容,有些不高兴。
男子轻轻拭去了女子肩头的沙粒,道:“荨儿,这你就有所不知了。表面上看,正是如你所说,这个互市对于汉人和蒙古人来说,都是互利共赢,可是,这毕竟是大明签订的城下之盟,所以互市才会定在离大明边境稍远一些的草原上。而要到那个草原,就必须穿过这一条沙漠。”
“我明白了。”秋荨仰着头,看着比自己高出半个头的父亲,道,“俺答虽然答应成立互市,但是他必定会派人装作强盗打扮,沿途劫掠客商的财物。客商的战斗力显然不如军队,这样他就可以获得最大化的利益了。”
男人这次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道:“不错,正是这样。虽然俺答处于优势,但是他不敢名义上直接动用军队,而是命一些杀手前去杀人越货。等到人全部死光或者逃跑的时候,他再派人前去接应。这样,他既不会落下口实,又能够得到最大的利益。如果不是有几个死里逃生的客商回到大明,只怕谁也不知道这些。”
秋荨哼了一声,俏脸上多了一丝愠色,喃喃道:“哼,这些蒙古人,果然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只是,我听说这路上不是也有镖师押运的吗?难道连他们也胜不了那些杀手?”
男子苦笑了一声,摇了摇头,道:“听说三个月前,河北第一镖局龙行镖局替一个商业大贾押运一批货物前往互市。龙行镖局极为重视,将镖局总舵舵主杨虎亲自带领一批骨干前往。”
“那结果怎样?”秋荨睁大了眼睛,好奇地问道。
男子道:“结果,他们至今都还没有消息,好似人间蒸发一般。可是,这偌大的沙漠,又该去哪里找呢?估计已是全军覆没了吧。”
秋荨讶道:“想不到他们蒙古人这么厉害。”
男子目光抬起,望了一眼那沉沉将坠的残阳,叹了一口气,道:“是啊,如今我大明主上昏庸,一心沉醉于修道成仙,亲小人,远贤臣,致使朝纲败坏,民不聊生,大明军队的素质,也在渐渐下降,不可和我太祖开国时同日而语。”
这时,旁边一个虬须大汉道:“秋明大哥,话可不能这么说,朝中的人,管得了我们江湖上的事吗?据那些边民说,那些劫掠的杀手中,却是有一个人不像其他人使的大马刀,而是用剑的。”
“剑?”秋荨来了兴趣,道,“庄威叔叔,你说其中有个杀手是用剑的,我听说蒙古人很少用剑,难道说,这个人是汉人?”
“秋侄女果然聪明伶俐,”庄威哈哈大笑,道,“不错,传闻那群杀手中,唯有这个用剑的汉人最为恐怖厉害,据说他用剑杀人,剑身上从来都不滴血。”
“要想杀人,却从来都不滴血,这怎么能做到?”秋荨想了好久,没有想出来,便迫切地延伸看着庄威。
庄威被他这个冰雪聪明的侄女看得有些不好意思,咳嗽了一声,道:“传闻,此人练剑,已是达到了至臻的境界,练出了传说中的剑气。长剑挥出,便有一道剑气横贯敌人的咽喉,登时毙命。”
秋荨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庄威,道:“剑气?这个人这么厉害吗?”
庄威常年跟随自己的大哥秋明游历四方,对于一些江湖上的传说十分了解,看见自己这个侄女十分想听,便说道:“这十几年来,据说江湖上练出了剑气的,只有两个人。”
“哪两个人啊,庄威叔叔?”
庄威道:“这第一个人,便是杀手排行榜上排名第十的,号称暗河第一杀手的剑客逍遥子,他的流风回雪剑早已炉火纯青,剑气也已练出,只是,在一次刺杀行动中,他为了救自己的徒弟,用身体挡住了唐门公子唐锲的剧毒暗器,身中诛心草之毒而亡。”
秋荨怔怔地听着,忽然说道:“那第二个人,是不是他的徒弟呢?”
庄威先是一愣,随即点头道:“不错,这第二个人,正是他的徒弟熊楚。此人本是九道山庄的奴隶,后来被逍遥子救下,收其为徒。据说此人奇遇连连,不单单自身还未习得武功之时就有一身浑厚内力,后来更是得高人以十几年的内力全部传授,更有人传说,便是少林寺的至宝《易筋经》也被他习得了。”
秋荨道:“既然是这样,那么那个杀手就是叫熊楚的人吗?”
庄威耸了耸肩肩,一边前行,一边道:“这个不确定,传说十年前,他于北京城中一个名叫狮子林的地方,与仇家血战,最后他的妻子苏雨柔为了救他身亡。他不肯独活,便引颈自杀。”
“啊!”秋荨大呼一声,赞叹道,“想不到天底下还有这样至情至性的男子,真是好生让人佩服。”
庄威接着说道:“不过,也有人传说,说熊楚并没有死,而是在关键时刻,被高人所救。而且,那天晚上,有人发现,有一群蒙古人突然来到了京城里面。”
“这么说,他是没有死了?”秋荨说道,口气中满是欢喜。
庄威道:“这……这也只是传说而已,侄女,具体传说,我也不知道。只是知道,那个带剑的杀手,如今已是有了一个令人畏惧的称号——剑狼。”
“剑狼,一匹用剑的狼么?”秋荨喃喃道,她不经意一瞥,只见自己的父亲始终沉默不语,只顾着走路,道:“爹爹,你最近是怎么了?怎么好像变得冷淡了许多,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啊?”
秋明这才回头,冲自己的女儿微微一笑,道:“没什么,只是旅途有些劳累罢了,等过了这片沙漠,我们再好好地休息。”
庄威也说道:“大哥,我也觉得你最近有些奇怪,咱们好端端地,为什么要突然来到这鸟不拉屎的荒漠,而且,连一个人都没见着,你又要回去了,要知道,庄子里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呢。你……你该不会真的只是带秋侄女出来见见世面的吧?”
秋明没有说话,只是眼神中露出了一丝警惕,他看着前面一片狂沙卷积的地方,浓眉一皱,道:“小心。”
话刚说完,狂风散去,那片地方,赫然出现了五个人。
四个威武的大汉,只有中间一人身材略显瘦削,而他手中所握的,是一把剑。
剑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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