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魂王
第三十二章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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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是了,只是要告诉你一件事情,免得你被岳百岁害了也不知道。”慕雪柔张大嘴巴,似乎才想起来初衷。这美少女也有迷糊的一面,实在可爱。

“岳长老吗?他为人很和善啊,怎么会害我?”于歌一怔。

“我说的不是那个意思啦。岳百岁是凌云门内上下皆知的老好人,你若有求于他,一定会竭尽所能的帮你。可我就怕他那个老好人的性格,总是举棋不定,不但帮不了你,反而会害了你。”慕雪柔说。

“哦……”于歌有点明白了,有些时候,不是好心就能办好事的。

“总之呢,你眼下要走的这一步非常关键,千万要选择好主修的方向。若是一步走错,以后可没有后悔的机会。”慕雪柔说。

“还请姐姐指教。”于歌忙说。

慕雪柔嘻嘻一笑:“好吧,我就给你讲讲。”

她四处看看,一把拉起于歌,带他走进一旁的一片林中。月影婆娑,穿过繁密的树枝洒落在她身上,宛若一位从天而降的仙子。

找了一片草地,慕雪柔毫无顾忌的坐下来,脱掉两只小巧的鞋子,露出白嫩的脚丫。她的十个脚趾如同白玉雕琢出来的莲瓣,玉润珠圆,美不胜收。

“你也坐啊。”见于歌呆呆的,慕雪柔一指。

于歌忙坐下来,目光尽量不往那双脚丫上瞥,心却小鹿乱撞一般,砰砰跳个不住,就好像回到了上辈子的初恋时光。

慕雪柔哪里知道于歌的心情,柔声的问:“你的理想是什么?”

“我的理想?”于歌实在没想到慕雪柔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

要怎么回答呢,告诉她我的理想就是来凌云门救回母亲,然后和父亲一家三口团聚吗?

于歌一时愣住,不知该如何回答才好。

曾经,于歌有一个理想:银行账户里有九位数的存款,和心爱的女人一起环游世界。

如今,于歌的理想很简单,就是一心将实力修炼上去,然后凭借自己的力量得到凌云门主的认可,将母亲寻回,然后一家人快乐的生活。

不过于歌也曾想回到地球,回到他熟悉的那个世界去。有好多次,他累了倦了,心里想,就这么算了吧,这里的生活也很好。可是只要一想起沈薇薇可能会泪流满面的在大海上呼喊自己的名字,他的心就不知所措起来。

可是,这个理想却不能说给慕雪柔听。。所以于歌只能沉吟着,想出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想。

“我想成为最强大的炼魂师……”

这种理想,就好像小学生在作文里写下的句子一样:我想成为一个科学家……我想成为一个文学家……

也像是每个热血漫画中,少年主角的宣言:我要成为海贼王……我要成为火影……我要成为死神……

很热血,很执着,很有个性,却也很无趣。

于歌直觉,慕雪柔这种女孩,不会喜欢这么无趣的理想。

果然,慕雪柔笑起来,笑的很灿烂:“真的吗,你怎么会有这种理想?你看起来不像是那么无趣的人啊。”

于歌抓了抓头发,这个动作是跟熊一鸣学来的:“我也不想这么无趣。可是既然做了炼魂师,就应该会想要一直变强吧?”

“那倒是……”慕雪柔叹口气,“我爹啊,大伯啊,大哥他们,每个人都想要变强。可什么时候是个尽头呢,变成多强,他们才会满足呢?”

于歌一愣,以他的理想来说,强到可以逆转时空,强到可以穿越位面,就足够强了。

可他不知道其他人的极限在哪里,所以这是一个没有尽头的理想,仔细想来,还真是无趣又无奈。

“想要打架很强的话,你就做猎手啰,每个猎手都很厉害的。我爹就是猎手,前些日子和几个伯父联手杀了一头霸王龙,猎来的那个神魂狂暴的很,把黑水晶都撑破了,差点把我家的房子夷平掉,好吓人啊。”慕雪柔一边说着一边拍着胸口,似乎真的受了很大的惊吓。

“这么夸张?”于歌噗嗤一笑,随即觉得有点不妥。人家的房子都快被夷平了,自己居然还笑的出来,这算不算幸灾乐祸啊?

没想到的是,慕雪柔瞧了瞧于歌,竟然也哈哈大笑起来。她银铃般的笑声引得于歌又跟着笑起来,两个人就这样面对面捧腹大笑,足足过了好久,才一起瘫在草地上。

“如果每天都能这么笑一场,该有多好。”慕雪柔大口喘着气说。

“是啊,好久都没有这么开心过了。”于歌想了想,从来到寰洲世界之后,也就是在他接受这个身份后,和父母一起的时候这么开心过。

“你小小年纪的,哪有那么多不开心的事情?”

“你的年纪也比我大不了多少吗!”

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的斗起嘴来,不时穿插几句玩笑,很快又乐成一团。

“哎呀,天都要亮了!”不知何时,东方的天边现出一抹晨曦来。这还是于歌第一次觉得天光很碍眼,真希望这个夜晚能长一点,再长一点。

“我得走了。”慕雪柔一吐舌头,从草地上跳起来,她的衣襟上沾满了露水,这么一跳,露水四下飞扬。透过露珠,有那么一瞬间,于歌在她的脸庞上看到一条绚烂的彩虹。

套上鞋子,慕雪柔刚走出两步,忽然停下脚步,回头对于歌说:“不要做猎手,会每天生活在惨烈的杀戮中,那样的人我可不喜欢。也不要做术士,整天计算来计算去,最是无趣了。做个游侠吧,可以去游历名山大川……我觉得,游侠最适合你”

说罢,她轻飘飘的踏着草叶,欢快的离去。直到那抹影子消失在晨光之中,于歌才从草地上跳起来,深深的吸了一口清晨微凉的空气。

“游侠吗?”面朝慕雪柔消失的方向,于歌自言自语着,心中对未来有了一个隐约的概念。

回到传功堂,岳百岁正闷闷不乐的站在院子里,一瞧见于歌走进来,脸上顿时如同开了一朵花般的灿烂起来。

“你总算回来了,我还以为你小子一去不复返了!”岳百岁一个箭步蹿到于歌的面前,一把揪住他的衣袖,生怕他跑掉似的。

“我只是出去转转。”于歌抓了抓头发。

岳百岁嘿嘿干笑一声:“这里晚上可不安宁,不要出去乱逛。尤其是碰见漂亮女人,可要离远点,小心被狐狸精迷昏头啊。”

于歌一怔,心说他该不会知道昨天晚上的事情吧。

“对了,你考虑的如何?”岳百岁话锋一转,热心的问,“其实呢,猎手很厉害的,打架最棒,不过没有游侠逍遥啊,能行遍万水千山。可仔细想起来,还是术士比较好,因为可以熔炼最强大的侍魂啊……”

岳百岁果然是个老好人,一开口就喋喋不休,偏偏没有任何有建设性的意见。若不是慕雪柔已经提醒过于歌,他可能真的会被岳百岁给搞晕。

“岳长老,我已经考虑好了。”好不容易找到岳百岁的一个间歇,于歌忙打断他。

“考虑好了!你打算主修什么?”岳百岁问。

“我想做个游侠。”于歌说。

“游侠哦,游侠不错啊,不过你真的不考虑一下术士吗,别看日子过的很闷,可……”岳百岁又要开始长篇大论了。

“我已经选定游侠了,不会更改了。”于歌忙掐断了岳百岁的话头。

“唔,这样也好,咱们凌云门历史上还真出过不少厉害的游侠……大家都有一个错误的观念,以为游侠打不过猎手,其实游侠打起架来不见得就输给猎手。我给你讲一个故事你就知道了……”岳百岁有点意犹未尽,又滔滔不绝的讲起来,不管于歌说什么,他总是有数不清的话题,真不知道他是太热情了,还是因为人老了有点唠叨。

于歌足足又听岳百岁唠叨了一个时辰,两人才来到传功堂的后堂,这里摆放着三颗脸盆大小的黑色水晶,正散发着熠熠的光辉。

黑水晶被擦的明亮剔透,光可鉴人,岳百岁站在中央那颗水晶旁,轻轻抚摸,口中叹息说:“五年没人来过这里了,暴殄天物啊。”

于歌奇怪的问:“岳长老,不是每个新炼魂师都要选择主修方向的吗,为什么这里会无人问津呢?”

岳百岁冷哼一声,不悦的说:“还不是三大内堂你争我夺闹出来的……”

他找到话头,又唠叨了一通,于歌这才知道,就在五年前那一次的凌云门内大典上,发生了一点事情,这才搞得传功堂冷冷清清。

当初凌云门内有两套六颗黑水晶,都放置在传功堂内。五年前的大典上,凌云门精魂、气魂和神魂三大外堂发生了激烈的矛盾,闹的不欢而散。在门主的斡旋之下,才好不容易维持了和平的局面。

不过那次之后,三大外堂都跑来传功堂,各自抢走了一颗黑水晶,训练各自的势力,不再假手于传功堂。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再没人来传功堂了。

“原来凌云门中有这么大的矛盾?”于歌回想到每一次赌局上那些炼魂师之间尖酸刻薄的对立,总算找到了缘由。

“你瞧,左边这颗是精魂水晶,能帮你成为术士。右边这一颗是神魂水晶,猎手最喜欢了。中间这一颗就是气魂水晶了,你要想成为游侠的话,就是它了。”岳百岁指着三颗水晶给于歌介绍说。

于歌走到中央那一颗气魂水晶前,够过透明的晶体,依稀能看到内核处有一团淡金色的气在流动着。

“要怎么做呢?”于歌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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