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知夏的脑中突然浮现出一个穿着连衣裙的淡蓝色模糊身影,乌黑的头发如瀑布般垂在肩膀两侧,即使处于朦胧中,也能依稀看出少女姣好的面庞。但她略显消瘦的身体,使她整体呈现出一种轻飘飘的病态感。
“你好,我是70年代的沈知夏,现在要由你来代替我在这个年代重新生活。”
女生的声音略带哽咽,她停滞了一会儿,接着说道。
“我给他们带来的只有痛苦和伤害,而你既然是幸福系统选定的人,我相信你能给他们带来幸福。”
“他们?”
“谁?”沈知夏不解的问道。
“他们是我的家人,不,应该说以后是你的家人。”
“你既然能够重新活一次,那为什么不由你自己来给他们带来幸福呢?”沈知夏很想撬开她的脑袋,看看里面是不是注入了太多的水。
“我做不到了,我已经无法再正常的面对他们。我做了那么多的错事,伤害了那么爱我的家人......”
“请你替我好好的照顾他们吧,再见。”70年代沈知夏的身影逐渐变得模糊,直至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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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知夏慢慢的睁开了双眼,70年代沈知夏的记忆逐渐出现在她的脑中。
这里是岚城,位于华国北部,与之前沈知夏所在的海市相距两千多公里。
现在的时间是1971年,原主所在的这个村子叫作云平村,整个村子大概有两三百户人家,现在隶属于湖塘生产大队。
她们家被划分到了湖塘一组,同时也是生产大队四个生产组里条件最差的组,但好在他们生产组的人都非常团结,当然偶尔的小争吵在所难免,但总体来说还是非常的和谐。
原主的家庭非常简单,爷爷奶奶在早年饥荒的时候,为了把为数不多的口粮省下来给家里的小辈们吃,自己偷偷吃着难以下咽的观音土。最终由于无法消化身体里堆积的观音土,老夫妻俩人最终由于肚胀,被活活的撑死了。
剩下原主的爹和原主二叔俩人,好在兄弟俩之前都已成家。
由于老父母的离去,使得两兄弟的感情变得更加深厚,两个小家庭也一直相互扶持,走到了现在。
原主爹叫沈前进,是个普通的农民,身材孔武有力。
平常上工经常超额拿十二工分,要知道,普通人就是拿满工分都很不容易。
毕竟每天吃了上顿没下顿,干一整天农活下来,回到家时手都止不住的颤抖。
而原主娘伍秋兰则是隔壁伍家村数一数二的大美人,和原主爹偶然遇见后,两人暗生情愫。
幸运的是,最后有缘人终成眷属,在媒人的撮合下,结为了夫妻。
俩人婚后生了两个儿子,也就是原主的大哥沈知冬和二哥沈知秋。
夫妻俩心心念念的想要再生一个贴心的小棉袄,毕竟在老沈家三代以来,生的全都是臭小子。
可事与愿违,在伍秋兰生完二儿子沈知秋后,由于干活太过劳累,伤了身体,直至近三十才重新怀孕。
然而,在这个年代,三十岁都已经是超高龄产妇了。
不过最后夫妻俩还是如愿,顺顺利利的生下了贴心小棉袄,也就是原主沈知夏。
因为原主是老沈家唯一的一个小闺女,又是原主娘三十岁冒着生命危险才生下来的宝贝疙瘩,所以原主在家备受宠爱,原主爹更是视其为眼珠子一般。
村里的小孩子基本三四岁就要背着背篓出门打猪草,然后拿去村里换工分。
然而原主直到高中毕业后,都只是在家简单的打扫打扫卫生,几乎没有干过任何重活。
在这种缺衣少食、重男轻女的年代,原主的生活可以说是全村女孩们心中做梦都奢想不到的存在。
原本凭借原主的条件,肤白貌美、身材高挑,并且作为一个高中毕业的农村姑娘,到了十七八岁的年纪,门槛都该被媒婆踏烂才对,可是原主就是这么作死!
她心想自己已经读完高中,怎么也不能够随随便便嫁给乡下的泥腿子过完这一生。
于是拒绝了所有媒人给她介绍的对象,一心幻想着有一天能够嫁到城里去吃商品粮,成为一个城里人。
按理说,在乡下的环境里,接触到城里人的几率微乎其微。
可偏偏“天公作美”,城里就业饱和,人口增长过快,对于没有岗位的城里人,特别是刚毕业的学生,唯一的出路就是下乡当知青。
在分配到云平村的知青中,原主一眼就看到了带着银边眼镜,长相斯文,最后却将她推向火坑的“渣男对象”宋宇。
从小在城里生活,并且没有干过任何农活的宋宇,自然和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双手粗糙、皮肤黑黄的农村汉子存在很大的区别。
长的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宋宇,一下子就吸引了原本就一心只想当城里人的原主的注意。
新下乡的知青们,本就没有干过农活,根本顶不住每天一大早就要被叫起来,顶着热辣辣的大太阳出门上工。
而且村里借的那几十斤粗粮,仅仅只能够让大家每天不饿死,根本不可能让大家吃饱。
何况他们每天还要从早到晚不停的劳作,那几十斤粮食就显得更加不够看了。
既不想饿肚子,又不想干农活,那怎么办呢?
在劳累和饥饿的双重夹击下,一些心思活络的知青便生起了小心思,那就是勾搭一个农村本地条件稍微能过得去的女孩子。
这些妄想不劳而获的知青中,便有原主的“渣男对象”宋宇。
经过他的探查,沈老大家的小闺女,也就是原主沈知夏,极其符合他想要攻略的目标。
毕竟原主从来不下地干活,和她在一起是不是自己也可以不用干活了?
打定主意后,他总是隔三差五的出现在原主的面前,嘴里还时不时地说着一些酸掉牙的诗句,来展现他“卓越的才华”。
按照从现代来的沈知夏的逻辑来看,遇到这种人肯定破口大骂“什么傻叉玩意儿”!
然而,作为七十年代,成天幻想着吃上商品梁的原主,就这么轻轻松松的被他所吸引。
同时开启了她,甚至整个老沈家悲剧的开端。
宋宇看到沈知夏这么“上道”,于是开始每天给原主写写小情诗,说说城里的故事,趁机在原主的心上继续加把火。
所谓一回生二回熟,那些在沈知夏眼中“不入流”的手段,马上就骗得不谙世事的原主对他死心塌地、深感崇拜。
在宋宇不停的旁敲侧击下,原主开始陆陆续续的把家里的粮食,甚至钱票偷偷的送给“渣男”宋宇。
然而,宋宇怎么可能真正的和原主在一起呢。
他无非就是想从她手上得到免费的粮食,如果还能轻松的拿到些钱票,那就再好不过了。至于结婚?和谁?和乡下泥腿子?做梦吧!他宋宇可没有这种想法。
就这么每着一些暧昧且模棱两可的话吊着原主,不停的向她洗脑城里的生活有多么的好,以后等他有钱了,能够回城了,要带她去城里生活。
就是这么简单的、无脑的几句话,就把原主给哄的晕头转向,完全找不着北。
彻底丧失了思考能力,就像马上要过上城里太太的生活了一般。
不过她的愚蠢也是真的!
宋宇因为忍受不了农村高强度的劳作,想要偷跑回城。
于是打着带原主回城的主意,骗原主带上钱,和他一起去城里享福。
就这样,原主信以为真。
在沈母出去上工后,偷偷跑到爹娘房中,在破旧的衣柜里翻出了沈母积攒下来的,家里全部的钱票,准备和渣男“宋宇”私奔。
可是在这个年代,没有介绍信,别说偷跑,就是光明正大的走,都极有可能被抓成盲流,又能真正跑到哪去呢。
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原主,完全没有思考到这一层。
结果最后,不仅钱票被宋宇骗光,还不停的躲避城里抓盲流的人。
在没有钱,又饥饿难耐的情况下,错把人贩子当好人,被人贩子用一个粗糙的玉米面馍馍,打着送她回家的名义,卖到偏远山区,最后惨死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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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她与宋宇私奔后,原主娘被气的当场晕倒,醒来后整日以泪洗面,原本就不好的身体,变得更加羸弱。
而原主爹也因为疼爱的小闺女不知所踪,整日郁郁寡欢。上山砍柴时因为走神,一不留意,滚下了山。
虽然被好心村民发现,抬回了家,但也伤了根基。
就这样,没过两年,夫妻俩人便相继离世。
原主两个哥哥受爹娘所托,想让地下的爹娘安心,执意要找回失踪的妹妹。
最后在寻找的途中,大哥不慎摔下山谷,二哥则在城里盲流疯狂涌入的时候被误伤致死。
原主的两个嫂子与三个侄子最后的结局也非常凄惨,未得善终。
沈知夏在了解完整个过程之后,一口老血涌上心头,这到底是什么天字号大傻瓜,十几年的知识都学到哪去了,怎么能愚蠢到这种程度!
不过好在现在这个身体的主人是她天才沈知夏,她在心里暗暗发誓,有她在,她的家人不可能会落到上辈子的那种下场。
她不仅仅会让他们都健康长寿、平安长大,而且会让每个人都过得令人羡慕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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