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到底是什么人呀,怎么会有巡警追他?”丁秀曼好奇地回头看了一眼,一边朝明曦问道:“对了,他给你的,是什么东西啊?你们认识?”
丁秀曼有无数个问题,但是明曦只用一句话就打发了她:“见过一次,他也是卖报纸的。”
听见明曦这么一说,丁秀曼就意味深长地看了看明曦,脸上露出了暧昧的笑容,以为那是情书之类的东西。
说起来,她们也有十五岁了。虽然法定结婚年龄是十六岁,但在这个时期,很多穷人家的女孩还没满十六岁就出嫁了。
只有有钱人家的名媛小姐,才能有资格和底气,想什么时候嫁人,就什么时候嫁人。
这个时期受到了西方文化的冲击浪潮,自由恋爱和男女平等成了许多人高喊的口号。
但是自由恋爱比男女平等更重要,很多人根本意识不到男女不平等,追求自由恋爱的人士更多。
大多数人只会为自己的利益去抗争。
尤其是一些赶时髦的公子哥儿和名媛,自由恋爱才是跟他们利益相关的最高追求。以往都是讲究门当户对,讲究媒妁之言父母之命,讲究家族和家族之间的联姻。
所以他们可以为了争取自由恋爱,不惜一切地抗争。
人只有满足了物质上的需求,才能有精力追求更高的精神世界。
普通人连生存都需要拼尽全力,但是他们的最大痛苦,就是不能自由恋爱。
想念书就念书,杯觥交错的宴会,灯光闪耀的交际舞会,任何一样都是普通人连想都想象不出来的场景。
贫穷的确是会限制人的想象,同样,有钱也会限制人的想象。
比如丁秀曼就完全想象不出来明曦住的筒子楼是什么样子的。
明曦想了想说:“应该和你们家的厕所是差不多的。”
丁秀曼:……
丁秀曼是书香世家,家里有独栋的宅院,光是来来往往的就有三四个下人。
丁世贤约莫三四十岁,穿着黑色的褂子,带着一副黑框眼镜,一副教导主任的模样,不苟言笑,非常时髦地用发蜡把头发往后脑勺梳了过去。
“你就是秀曼的同学?坐吧,不用拘谨,就当自己家一样。”丁世贤看着脾气不太好,但为人却意外地温和。
丁家的富贵并没有在明曦心里升起什么波澜。
但是丁世贤却忍不住多看了她两眼,少女的衣服角已经脱线了,脚上的鞋子也是旧的,这些东西无一不在显露着她在物质的贫瘠。
但是她却一点儿也没有对丁家的富贵产生艳羡。
丁世贤年少的时候也是走南闯北,出过国的海归,见识过各种形形色色的人,但他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小的女孩子,就能有如此沉稳的心态。
简直像个大人一样。
不,或许很多大人都还要不如他。丁世贤见过那些看见金钱就丑态毕出的人是什么个模样。
丁家招待了明曦一起吃晚饭,晚饭非常丰盛,有鱼有肉,对普通人来说是过年才能吃到的菜色,在丁家这里只是家常菜。
明曦吃得的速度其实并不慢,但在丁世贤眼里,她的一举一动并不显得粗鲁和急切,反倒是十分优雅,和这个简陋的餐厅格格不入。
丁秀曼吃了两口就把筷子一放,把嘴巴一擦:“不吃了,我减肥呢,再吃就胖啦。”
明曦看了一眼桌子上的菜,很多菜都没有动过。像他们这种人家,一般都会有收拾的帮厨打包回家,带给自己的家人吃的。
吃过饭,丁世贤就闲适地泡起茶来了。
一边泡茶,一边用英文和明曦对话。
明曦面对丁世贤抛过来的问题,全都对答如流。
丁世贤的英文其实并不差,只是没有好的语言环境,他的英文带着浓厚的口音,听起来十分的别扭。
丁秀曼在旁边听他们两人对话,虽然都听不懂,但是还是能听出来谁说得比较好的。明曦的英文一脱口,简直就像外国人一样,而她老爹的英文,怎么说都能听得出来是华夏人。
丁秀曼得意道:“爹,怎么样,我就说明曦的英文很好吧,你还不信。”
“她这么好的英文只能去卖报纸,也太可惜了吧,爹你找找你的那些朋友呀,想办法给明曦找个好差事。”丁秀曼软磨硬泡地丁世贤道。
丁世贤看了看明曦:“她还是太小了,等你们毕业了,我倒是能想想办法。”
再过一年,她们就能毕业了。
很多人中学毕业了就可以开始工作了,会选择继续读大学的人很少。
倒不是因为考不上。
这个时候还没有高考,想考那个学校,直接去报那个学校,参加学校举行的考试就可以了。
难就难在,一所大学的报名费最少都要3-5块大洋,如果考不上,只能继续去报其他大学。这样下来,昂贵的报名费几乎使得大部分人望而却步。
丁秀曼想了想也是:“明曦,要不你先把卖报的工作辞了吧,等毕业了,我再叫我爹给你找个好一点的工作。”
明曦点点头:“好,等我拿到这个月的工资就辞了。”
卖报纸哪有写稿子赚钱,只要她能被选上一篇稿子,稿费最少都有三四块钱了,还卖什么报纸,不卖了!
回到家之前,明曦先去邮局问了一下有没有自己的信,得到的结果是没有之后,就回家了。
回到家后,明曦就拿出了温时新递给自己的那封函件,函件封口是封住的。
明曦顿了一下,把函件拆开了,看完之后表情变得有点古怪,这么重要的东西,怎么会在温时新手上,温时新为什么又把这个东西随便丢给她??
这可是……一个雷啊。
明曦表情复杂地把信件塞回去,看上去就像是从来没有拆开过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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