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家主妇
19、他在她的日记里--(2)牵手等于亲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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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3月10日上午晴

这个季节很适合进行户外运动,因为天气还没有热起来,在这个沿海城市却也不会冷。感觉自己近来都变胖了,应该多参加一些户外运动。上周付经理帮我报了名,说让我跟他们磨坊的驴友们一起参加徒步绕城50公里练习,这样能增强体质。也是,过年前的那次感冒弄得一个多月也没有好,是应该多参加一些运动的。

我从来没有参加过这种由社会上各种职业互不相识的人群组织的活动,不知道会不会有危险。但是付经理说没事,公司也有好多人参加,都是年轻人,再不多和外界交往,别一不小心混成大龄剩女了,说得好像参加这样的活动就为了找男朋友一样,让我觉得更别扭了,我现在可还不能找男朋友,等弟弟妹妹毕业了再说,也就还有半年弟弟妹妹就毕业了,弟弟说如果考不上军校他就去当兵,妹妹大学毕业后就可以当医生,那我就可以轻松下来了。

我刚才去买了双新的运动鞋,我原来一直都只穿布鞋的,那种很简便的布鞋,穿起来很轻便,脚也很舒服。他们参加过这种徒步运动的同事跟我说一定要穿运动鞋,脚底才不会那么容易起泡。所以就买了一双,花了我几百块呢,都快赶上我那个公寓一个月的房租了,自从同学的公司去年中秋的时候搬到关外后,这个房子就我一个人住着,虽然宽敞了,但费用却多了一半,所有房租、水电费都我一个人负担了,招合租又不方便,因为是单身公寓,关系不太亲近的人住在一起总归不好,再找的话也是一样的,去和别人合租更加会觉得不方便,再找单身公寓的话还不如直接住在这里,还省却了搬家的麻烦,离公司也不远。

付经理说今晚5点左右在公司大门口集合,我先买菜做饭吃吧,再把背包准备一下,他们说要多带点水,如果怕饿就再带点巧克力之类的方便携带的食物。吃完饭再睡一觉,然后4点半出发去公司,应该不会迟到的。

2002年3月10日晚晴

现在已经很晚了,可是我一点睡意也没有。不知道怎么回事,也不知道应该怎么说,反正觉得羞死人了。

今天是这样的,我按着事先的安排,在今天下午4点50分就到了公司门口,我到了的时候付经理已经到了,再等了一会,一起的12个人都齐了,于是大家就出发了。按之前他们参加这项活动的规矩,每两个人一组,由一个经验丰富一些的带着一个没有经验的,这样就减少了很多发生危险的机会。按照他们的安排我是由付经理带的,我对这个安排没有意见,他这人平时还是蛮好说话的,对人也随和,再说之前我们也接触过,我每次加班到晚上9点以后回家,他都会送我到楼下,他说他也住在附近,所以只是顺路的。

我是个路痴,出门后根本就分不清东南西北,我只知道我们从公司出发,然后七拐八拐就绕到了滨海大道,再从一处桥洞穿过,到了海景公园,沿着海景公园的海岸一路直上,其实像这样只负重背包里那一瓶水走路对我来说是很轻松的。我之前在家里到山上砍竹子再扛回家可比这累多了,要知道一根头部周长为1尺的竹子,从头到尾8米长足有15公斤,我能一下扛两根的,而且还是走在那种羊肠小道上,弯弯曲曲的,一天还得扛最少四趟。所以走这样的路根本就没有任何压力。但是……脚后跟好痛啊……

拼命忍着,继续走,可是怎么也走不快,真的很痛,感觉那个脚后跟好像起了泡了,每走一步都钻心地痛。可是其他人都把我们远远地甩开了,付经理好像看出来我的脚痛,在一张石椅前他跟我说,让我坐上去,我说不累不用休息,他轻笑了一下,然后蛮横地把我拉坐在椅子上,自己再弯腰蹲在我脚边,伸手把我的鞋子脱下来,“是新鞋子呀?”“嗯。”“很痛吧?”“有一点。”“像这样长途跋涉,应该穿那种穿过的鞋子,才不会伤到脚。”“我之前只有布鞋,他们说让我穿运动鞋脚才不会起泡,所以今天才买的。”“哦,我之前应该跟你说这些的,让你受伤了,真不好意思。”他边说边脱下我的鞋子,之后又要动手脱我的袜子,我赶紧制止他,“不用这样,我可以坚持的。”他理也没理我,就自顾自的脱下了我的袜子,我当时想死的心都有了,真的,从小到大,就连爸爸应该也没有给我脱过袜子。他也没理我,只是从自己的背包里拿了几个创可贴帮我贴在脚后跟上,再帮我把袜子穿好套上鞋子。我站了一会,感觉比之前的时候好多了,就跟他道了谢,他只是淡淡地问,可以坚持走吗?我说可以。我们就又继续走,其他人已经离我们很远了,只能依稀看见几个向前疾步的模糊身影。我很着急,都落后这么远,还连累付经理来照顾我,也许他这会正不知道怎么后悔拖上我这个油瓶子吧。

不知道走了多久,也不记得穿过了多少条街道、巷子,反正我们终于赶到了此次穿越的中点站,这个城市的中心公园,公园正中有一座小山包,平时周末我们也会来登这座山,公园四周都有往山顶的登山道,当我们从这边登上山顶的时候,其他人早就到了,正准备往另一侧返回。见我们迟到了,我还是一瘸一拐的,都关切地问是不是我出了什么事?因为大家知道付经理是绝对不会出什么问题的,他都曾参加两天一夜200公里徒步穿越这个城市最高峰的比赛,那可是一座原始森林,现在这走的只是街道和马路。听着他们关切的问候,我都不知道怎么办好了,出发前自己还曾许下豪言壮语,可这会只能装驼鸟状地低着头。却没想到付经理凶巴巴地对着那一堆人说,“谁跟她说一定要穿运动鞋的?搞得人家特意买了双新鞋子,这下好了,好好一双脚全给磨烂了,能坚持走到这已经很不错了。下次再要当师傅先得摸清楚状况,随便就给人出主意。”众人急急地就闪人往山下去了,只留下我们俩。

他还是像刚才那样要我坐下来,为了不使他生气,我这次是乖乖坐下来的,他就静静蹲在我脚边,像刚才那样动作轻柔的帮我脱了鞋子、袜子,这个时候我才看见自己那双惨不忍睹的脚,十个脚指头上都沾满了血,不知道是所有脚指都受伤出了血,还是沾上了血,脚后跟那两大泡干脆连皮直接都粘在了袜子上,我差一点就要哭出来了,真的很痛很痛。但还是拼命的忍住了,只是不声不响地低着头,感觉到他正在用什么液体帮我冲洗脚指上的血,再是脚后跟,然后再往上面洒了一些白色的粉末,“静茹,你先忍忍,这个药粉刚洒上去有些痛,不过几分钟就好了。”“嗯,谢谢你,真不好意思拖累你了。”听见他叹了口气,“像这样一些户外运动看着简单,但是如果准备工作没有做好,就很痛苦了,就比如你现在这个样子,就因为没有选好与自己的脚配合默契的鞋子。都这样了你还能忍着,你以前应该有过比这还难受的吧?”

虽然自己从不觉得自己出身贫寒之家是件丢脸的事,只是觉得现在这种状况下和一个只是同事关系的男人说那些事情不太好,所以支唔了半天,我都没有想好要怎么回答他,见他又从自己的背包里取了一些绷带出来慢慢帮我緾在了伤口上,于是就忍不住问了句,“你的包里还随身带着这些东西呀?”“嗯,这叫有备无患。如果你以后经常参加这些活动的话就知道了,多准备点应急物品在身上用得着的。”帮我裹好了脚之后,再从他的包里取了一瓶水递给我,他知道我带的水已经喝光了。我不好意思接,“那你怎么办?”他接着又取出一瓶,“我多带了一些,放心喝吧,我包里还有两瓶,我在水里加了些食用盐,出了那么多汗,喝点盐水补充一下对身体好。”不可否认,那时我就开始崇拜他了。

休息了十几分钟后我们就开始返回了,刚站起来的时候他就直接拉住了我的手,我想把自己的手抽出来,可是自己手劲大不过他,我每抽一下他都会更用力一点地抓着。后来,他直接转头看着我,“丫头,我喜欢你,就让我拉着你的手好不好。不可以说不。”哪有这么霸道的人哪,“可是,这里荒山野岭的……”“所以你才不能拒绝我嘛。”“可是要让你女朋友知道了,会误会的。”“我没女朋友。”“那让你爱人知道就更不好了。”我更慌张地想要把手抽出来,“女朋友都没有哪来的爱人。傻丫头,如果我有女朋友或者爱人的话会天天地在办公室加班不回家的吗?”“就算你没有,我们也不能这样。要是让同事知道了我还怎么去上班啊,大家肯定都会说是我对你图谋不轨的。”“我还就愿意让你图谋不轨了,怎么办?”说着他竟然都笑了,我从来没见过他这样子笑的,样子很坏……,可是,我好像很喜欢看。他拉着我的手好像又用了些力,“我说了,我愿意给你图谋不轨的。”“我不会对你有这样的想法的,我离你的距离太远了。我只想找一个各方面条件和自己差不多的男孩,过着平平常常的日子就好,你是那种感觉中站在很高的台阶上的人,我够不着,所以就不会花心思去想。而且在我弟弟妹妹毕业工作前,我是不会去考虑这个事情的。”我边说边抽自己的手,可还是抽不开。

他后来就一直都没有再说话了,我也没说,就这样一直走着,好像走了好久,直到感觉到脚上的疼痛又更历害了,虽然我还是一步步紧跟在他的身后,可是痛得明显支持不住。他才停下来,把我抱上一个花坛边上站着,我不知道他要做什么,刚要问,就见他把自己的背包挂在了胸前,再转身背向着我,然后双手往自己身上一揽,把我按在了他的背上,两只手各抓着我一条腿半盘在他的腰间。“丫头,你别再说话好不好,就让我背着你走一段,你用手抱着我的脖子,快点,别掉下来了。”感觉他的声音满是苍凉,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就听话地把手坏在了他的脖子上。“我喜欢你很久了,从你来公司上班就喜欢你,只是没有和你说过。我不知道你怎么会觉得我和你有差距,但在我心里,我们是一样的,就算我现在是一个部门的经理,那也没有什么的,难道说我是经理,就一定得再找一个经理才算是合适的?你人这么小,思想却那么陈旧。人家多少像你这样的女孩子都削尖了脑袋往高处挤,往钱多的人身上挤,你却是个特别的例外。”“放我下来吧,”已经走出去很远了,我怕他累坏了,“我很重的。”“就你这90几斤肉也算很重,好好呆着别动。”“其实我就是一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女孩,之所以没有像大多数女孩子那样都往高处挤,是因为我觉得自己还是得有自知之明。我挤不起,我还有弟弟妹妹上学要供,爸爸妈妈体弱多病,自己也是先天不足,虽然说上了个大学,可也只是一间普通的学校。如今自己非常幸运地获得了在公司工作的机会,而且平平安安的工作了2年,再过半年他们就毕业了,我也就可以按自己原来的设想再回家去做份什么工作,最好还是做会计就好……”“叫你别说话,你还说了那么多。你就这样抱着我,只要别再说那些话,你想睡觉也行,想哼哼加班的时候在办公室哼的那些歌也行,就是别再说那样的话,别再说我们离得很远,别再说你要离开这里回家,好不好?”

他说了我不要再说话,于是我就没有说话,他说我可以在他背上睡觉,于是我真的就睡着了,不知道自己这样睡了多久,只知道醒来的时候已经到家了,他在我的公寓门口放下睡着的我抱在胸前然后伸手去我的背包里找我的钥匙,因为怕我摔着所以用了很大力气抱着我,我一时喘不上气就睁开了眼。看到两个人那时的样子,就觉得羞死了,用小时候外婆取笑我的话就是说,脸上烫得都可以用来炒菜了。他找到了钥匙,看到我的样子也有些无措,好像受了惊吓一样赶紧松开了手。开了门,拉着我进了房间,“先去洗澡,洗好了我再帮你上点药。”

我本来应该拒绝的,应该直接让他回他自己的家的,可是我没有,而且还听话地拿着睡衣进了卫生间。当我从卫生间出来的时候他坐在梳妆台前,不知道在研究什么,见我出来了,他先盯着我看了几秒钟,然后一声不吭地帮我的脚上药,是一种外用药膏,我说我自己可以弄,他也没有理我,轻轻地帮我都擦了一遍,然后把药膏放在梳妆台上,急急地就拾起自己的背包要出门。我道了谢,他此时已经站在了门外,“锁好门,注意安全,明天不上班,你好好休息,不用这么早起来,现在都快2点了,我明天11点来接你出去吃饭。”说完就走了。

我很累了,很困了,可是躺在床上都快一个小时了,我还是没睡着,我知道不该想着的,可是自己就是想着,都说牵手是情侣间才有的亲密行为,可是今天我们也牵手了,虽然自己是被拉着的,还在人家背上睡着了,哎呀……羞死人了……他还说明天来接我去吃饭,我还怎么有脸去呀……天哪,谁来教教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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