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楚千柔的话,楚千荨心中出现三个字,不可能。
费老夫人可以使用千万种方法保住费氏,最不可能的是,铤而走险,花钱雇来个假的孙子,让自己整日面对一个顶着费南城名头的陌生人,毕竟,费南城是她最爱最器重的孙子。
她宁愿他走得干干脆脆,也不绝不会睹物思人,来折磨自己。
再说,不论外界传言,费老夫人有多么咤姹风云,在楚千荨心里,她永远是个慈祥温柔的老人。
她不可能会有那样的心机。
红唇微挽,笑道,“真的佩服你的脑洞,想象力足够丰富。”
楚千柔轻哼声,似笑非笑,“信不信随你。”
“爸说你神经错乱,命在旦夕,我看你精神正常得好,楚千柔,逃离与费家的婚姻,再跑去国外整容,再回来扮成容恩,破坏我与费南城的感情,到底是何居心?”
关于这个问题,其实,前面两人已经讨论过了。
在知晓费南城逝世,她慌里慌张逃跑出费氏老宅,楚千荨抓到她的那一次,她们就讨论过了。
她的脑子没问题,楚清泉心急火燎把她骗回来,到底是为了什么?
“你以为,我愿意过这样的日子,我不喜欢费南城,那个瘸子,人丑不说,还是个窝囊废,我不可能把自己的一辈子毁了,你与他,你不觉得是绝配么?”
这话好生犀利,似箭毫无预警刺入楚千荨脆弱的胸膛。
楚千柔见她恍惚愣神,继续开口打击,“他是M市最一无是处的瘸子,你是M市最可爱的傻子,瘸子配傻子,不是绝配是什么。”
这就是她还想要挽回的亲情。
狗屁。
楚千荨笑了,那笑不达眼底,慢慢地,眼眸深处的湿润似洪水一样泛滥。
“说得好。”
她们都是楚清泉的亲生女儿,论姿色,她并不比楚千柔差,论人品,她绝对比楚千柔更可贵,论才华,她可以一曲惊艳之舞颠倒众生,只是 ,她不愿意光华外露,总是在人多的时候藏起了锋芒。
她从小也比楚千柔懂事可爱,然而,不论她如何努力,却总是得不到楚清泉的另眼相待。
直至离开楚宅那天,面对楚丽穷凶恶极的叫嚣,以及那个满身皮草,随便捣腾,全身装备就能上万的明艳女子,踩着高跟鞋,出来站在园子里,一脸高冷,静静目睹她与妈妈走出楚氏那道大门,她唇角泛出的笑,冰冷,不带任何一丝感情,像那冬天里的蛇。
她才明白,不是她楚千荨不够好,而是,她是从妈妈古心兰肚子里出来的,而楚千柔与楚丽,她们会投胎,是从那个恶毒女人肚子爬出来的。
然而 ,她从不埋怨妈妈,正如妈妈所说,各人有各人的命。
“如果不是被你们逼得走投无路,我又怎么可能会嫁去费家,楚千柔,我帮你承受了你本该遭受的罪,而你这样幸灾乐祸,你的良心真不会疼?”
“良心?”
楚千柔反问,冲着她直眨着那双魅惑的眼,“你想得对,我没良心,我的良心早就被狗吃了,不不不,是被你们吃的。”
突然,她的容颜变得狰狞起来。
凶狠嘶吼,“是你们楚家,把我害成这样的。”
她的嘴唇止不住地颤动,情绪的波动就在片刻间。
楚千荨站在她对面,像看戏一般,神情全无,“演吧,当个免费观众.”早知道,就去买一桶爆米花,一面吃着爆米花,一面看着真人演戏,比看电影还精彩万分,多舒服惬意。
“没心肝的人,滚。”
一声咆哮,如负伤母兽,仿若一场轻微的地震。
然后,辟哩叭啦的一阵砸东西的声音传出,就在她动手摔东西的那一刻,怕她伤到自己,楚千荨已跳出去好几米远,幸亏屋子够大,不然,她就得被这个疯子砸伤了脚。
“你疯了不成?”
话音刚落,她才发现,楚千柔手上那条细长的铁链,链子拴住她的腰身,另一头却系在了墙角下,由于链子太长,光线又暗,以于楚千荨进屋时给忽略了。
楚清泉把她拴在这里,是怕她再次闹失踪。
哈哈哈!女人状若颠狂,她仰天长笑,好半晌才收住笑,扫向楚千荨的目光,充满了怨恨,带着不可言说的萧杀之气。
“你要干嘛?”
楚千荨观察着她的神情,好像也不是装出来的,如果是演戏,那她真可以颁座奥斯卡奖给她了。
“杀你。如果我手上有一把刀,一定先砍了你。”
凉嗖嗖的感觉袭击她感官,楚千荨骂了句,“神经病。”后,抽身想离开,本来想问她,她爱的那个人是谁,但现在看来,这女人半疯半颠,正如楚清泉所说,一阵儿清醒,一阵儿糊涂,不论是真疯,或是假疯,一时半会儿,可能也问不了个所以然。
索性就懒得再问再试探了。
“不陪你疯了,再见。”
楚千荨转身刚走到门口,迎面就碰上了急急忙忙跑上来的楚清泉。
“怎么了?你姐又犯病了是不?”
楚清泉跑进屋,看着满屋的凌零与狼藉,声音哆嗦着,哑然劝解,“千柔,我也是为你好。”
“爸,放我走吧,我得去找他。”
见了楚清泉,楚千柔变得犹为激动,面容红润起来,眼睛顿放光彩,“找到他,我就不会犯病了。我一定听你的话,爸,求你了,我不能没有他的。”
“他是谁?”即然问题言归正传,楚千荨顺着藤便打算摸下去。
本以为楚千柔会拒绝不答,没想到她,张了张嘴,无比深情,一脸幸福吐出,“一个很好很优秀,值得我托负终身的男人。”
扯蛋。
真是个疯子。
为了一个男人,居然把自己逼成个神经病。
“楚千柔,如果他爱你,绝不可能让你陷入这种僵局,绝不可能让你为他整容,为他舍弃一切。”
这不是爱情,这是利用,可失了心魂,为爱掏心挖肺的楚千柔却不明白。
爱情是杯酒,越醇喝着越有味道,然而,在醉酒的同时,也可能迷失自我,迷失心魂,飞蛾扑火,灰飞烟灭。
楚清泉迟疑着,神色凝重,沉默片刻后也开了口,“千荨说得对,千柔,你回头吧!他已经不理你了,你犯不着为他伤了自己。”
“不,他没有不理我,他只是出差而已,等他回来 ,他一定会来找我的,爸,我爱他,我要与他在一起,为什么你就是不能理解我的苦衷,一定要做斩断你女儿幸福的刽子手。”
“行,只要你乖乖的,按时吃医生开的药,我派人去找他,他一回来,我就告诉你,治好病,才能与他在一起。”
听了父亲的话,楚千柔脸上的戾色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满脸幸福的笑容,“好,我乖乖的,我听你的话,你一定要让人去找他。”
安静下来的楚千柔,乖得像只猫咪,头颅缓缓垂下,趴在床缘上,温顺而柔美。
不一会,她就进入了梦乡,梦里,她一直呢喃着一个人名,情绪似乎并不稳定,喜怒不辩,楚千荨想凑上前听她的梦语,却被楚清泉一把拽出了房间。
二楼过道上,楚千荨甩开父亲的手,问,“她爱的那个男人是谁?”
“我哪里知道。”楚清泉眉宇拧得死紧,神色隐谟如深,“刚才,我只是顺着她的话说而已,不然,她还不知道怎么闹腾,你史姨都被她气走了,把这个烂摊子甩锅给我,荨荨,这件事,你可得保密啊,不能说出去的。”
M市第一名媛,是个神经病,说出去,楚千柔名声尽毁不说,还会产生一系列的蝴蝶效应,楚氏本就危机连连,再经不起任何风波。
这也是楚清泉把她拴在家里的原因。
为了阻此黑暗中那个坏男人伤害他的女儿,楚清泉可谓用心良苦。
楚千荨心里涌起了丝丝缕缕的酸涩,她知道,那是嫉妒,是的,她嫉妒楚千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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