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郑朗微微一笑。在此刻,陈四娘忽然感到此少年并不是想像中那么讨厌,笑容那么亲切,那么充满了自信。
说完后,拿起墨在砚海里砚磨起来。这个也很有讲究,每一个人创作书法时,需用的墨淡墨浓皆是两样,浓淡深浅,需要根据自己风格来调节。若是用后来流水线生产出来的,墨水瓶的墨水写作书法的书法家,必然不是顶级名家。即便为时人所重,也多半是吹捧出来的。顶级名家创作书法时,一万年,也必须准备两样最重要的东西,墨与砚台!
到了这时候,几个好兄弟反而担心了。
朗哥子将话说得太满。
牛二郎担心地向四儿问道:“大郎行不行啊?”
万一不行,今天糗可出大了。
“放心吧,大郎一定行的。”四儿信心满满的拍着并没有发育光板的小胸脯说道。又说道:“你们还是大郎好朋友呢,居然一点也不了解大郎。”
了解啊,字写得不错,这一年半里,全呆在家中读书,不然我们将他强行劝来做什么?然而你不能说高衙内写的诗,还不够他看的。汗了,顶多你用心读书,也只一半年时间,难道你是文奎星下凡不成,一年半的读书,顶上人家十几年的寒窗苦!
一个个脸上挂着忧色,看着郑朗。
郑朗放下了砚台,墨研好了。转过头来,看着刘知州:“知州,小子看到台上有酒水,可否向知州讨要一碗。”
并不是装逼,他现在能将米体字写出三四份味道,但还是写不出米体字中的豪真洒脱之意,借一借酒兴,会使字体更浑洒一些。
“不要胡闹了。”这一回连武三郎的父亲武推官都看不下去。
“嗯,准了。”刘知州却再次抬起了手破例。同样还是一个眼力问题,大家都等着此子出丑呢,可自己站在边上看得分明,磨墨时的专诸,远非刚才场中所谓的诸多后进所能相比。
心中的直觉,更浓的告诉了他,此子不能小视,否则将来会后悔。
“承蒙知州抬爱,四儿,将那坛酒拿来。”
“来喽!”四儿爽朗的答道。高兴啊,喝知州大人的酒哎,至于若是今天郑朗写不出一首好诗,会引起什么样的后果,她根本就没有想过。跑上了高台,瞅了瞅酒坛子,好奇,知州用的酒与老百姓饮的酒有没有区别。
将酒坛子抱来,郑朗一拍坛盖,态度当真洒脱之极。此时,不但刘知州,已经有数位眼力好的长者,终于神情变得慎重。别的不说,仅凭这份气度,也不是坊间所说的败家子啊。
举起酒坛,一仰脖喝了一大口,有些酒灌入衣领,放下酒坛,用手一抹,道:“好酒。”
忽然间拿起一卷长轴,眼睛再也不看任何人,似是天地无一物一般,提起了笔,写下第一行诗:
“新任太守爱才郎,诗社举于蔡水旁。”
“好啊!”刘知州大吼了一声。
第二十三章 三叠阳春(中)
不是因为夸他,才吼出来的。略失态了。
因为字啊。
经过了一年多锻炼努力,不知写秃了几支毛笔,如今郑朗的字变得很可观。直到今天,它才象一块璞玉,象一株藏在幽谷里的奇兰,是养成深闺里的杨玉真,终于在世人面前绽放出夺目的光彩。
当初郑朗选择米体字,是一个无比正确的选择。
米颠拜石、米颠夺砚、米颠诈法帖、米颠造假画糊弄人,但所做的一切,又在规矩里面放肆自如,有文士风度,天真而烂漫。并且一生遭遇不算坎坷,算是蜜罐里长大的,没有悲苦之气。
郑朗爱收藏,爱画,爱字,爱石,爱所有美好的工艺品,胃口比米颠更大。不喜欢太拘束,性格洒脱,旁若无人,有时候很天真善良,又有时候喜欢做出一些叛逆的事。前世有些苦,是自找的。这一世更不用说了,要钱有钱,要爱,爱得太多了,七个妈妈的爱。请问后世,有那一个好青年,能享受到七个妈妈的母爱?
命运不算太苦,也是一个温饱青年。
二人不但性格,连命运都如此的相似!
这也造就了他对米体书法的吸收能力。
就是喝了酒,以他现在的水平,也未必能将米体写出四五分的味道。勉强四分罢了。
但足够了。
十四个行书舒卷自如,如行云流水,书到意到,意尽而止。特别每一个字中饱含着那种圆润活泼之意,让人感到是一匹匹良马在奔驰,大气有力,骄傲而又高贵,又充满了美感。
十四个字,一气呵成,刘知州喝了一声彩后,几乎凑到郑朗身边,还不停的用手在空中摸拟。当然,不是郑朗此时书法已胜过了他,写得很好了,但未必能折服到刘知州。折服的是书法里气度与新意!
就论书法本身,也是很不错了。眼前书写的不是三十几岁与四十几岁的书法大匠,仅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在书写之前,万众嘲讽,连自己心中都产生了一份怀疑。
“新体字啊!”又喃喃的说了一声。
他不是郑朗的大舅,见识了多少大家的书法,从未见过这种书法,能看到一些痕迹,有二王的一些风范,特别是整体结构,很象二王的字。但又不是,似乎又能找到一些唐朝大家的影子。
是何人传授他这种书法的?
不会!
若有人能写出这种新体书法,早就名扬四海了,难道是这少年人自己……自己琢磨出来的?
这个念头就象一道闪电击中了他的心灵,若是如此……十二岁的孩子在家中遍览诸位大家的书法,创造出一种新体字,并且还是如此优秀贵气的新体字?想想自从欧褚颜柳后,有多少人在苦思寻解,寻找一条书法的新径,结果都没有成功,最后不得不返回临募先人法意的道路。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居然眼看就要做到了。这……这……大事啦!
除了附近的人,后面的老百姓是看不到的。不知道郑家的败家子写了什么,居然让新知州喝彩后,恍若丢了魂似的。接着又看到附近的几个长者,陆续的象丢了魂似的,在空中拟摸。
其实这行诗看似浅显,远比高衙内写的诗高明多了,劈开一句,就交待了起因,地点,时间。但又十分自然,不象其他人故用惊句开头,显得突兀。这些人都没有注意,全部在看书法呢。
这一来引起了人们的好奇心,可这首诗很长,一时半刻传阅不起来,于是往前挤。还是武推官很理智,让衙役们将附近拱围起来,不让老百姓打断郑家子的思路。
心中隐隐的感到此次新知州无心插花之举,有可能会成为一件真正的雅事了。
而且也高兴,郑家子与自家三儿子来往密切,龙配龙,凤配凤,老鼠耗子配打洞,若是郑家子这次出风头,也或多或少,能替自家三子正名。
朱少春说道:“朗哥儿这一回要正名了。”
不是郑朗要正名,是名声会造成多大的轰动!正名的是他们哥几个,若要配合好,以后改一改,连带着就会鸡犬升天。
“那是,不然我为什么非得将朗哥子喊来?”武三郎得意洋洋的说道。
“耶,你们几人不要得意哪,以后也学着我们家大郎,多看看书,多写写字。看看你们,将我家大郎名声败得有多坏!”四儿不平的说道。这一年多,自家小主人受到太多不公平的议论与白眼了。就是这几哥子,败坏的。
“是,是。”几个少年点头哈腰的说。
郑朗仅写了一行字,就让新知州失态如此,前程似锦哪,以后还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前途。宰相门奴三品官,这个小丫环与郑朗走得近,以后也会了不得。还是乘早不能得罪为妙。
对这一切,郑朗不知。
前世玩收藏玩得差一点连饭都吃不上,这一世又受了一年多的白眼,养成了一种宠辱不惊的好心态。别人的看法,不是很在意的,因此,全副身心投入到这个字,这首诗当中。
写了第一行诗后,接着继续往下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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