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王爷好好的,干嘛要吃一只兔子?”霍水感觉怀里的兔子在颤抖着,跟本姑娘当晚跪在雨里一个德行,可怜可怜!
“我说六夫人,您是眼花了,还是脑子不正常了?”一丫头冷冷地道。
霍水愣了愣,看着那冷声的丫头,竟然那个什么楼兰,昨日还是她把自己拧在院子跪着,怎么会不记得!“没,我的视力5.0,绝对的好视力,脑子,根据智力SB表(俗称傻逼表)测试结果,我差点就超过了一百四,有望成为一个天才的科学家。”可惜了,咱们没做有关科学。
“王爷吃了你给的巴豆,当然要补一补才行了。”楼仁站在那里劝道,这夫人也够可怜的了。
呃,巴豆!霍水想起那个该死的巴豆。还真的不是自己下的,要是自己要下的话,一定下毒药,才不下巴豆这么没一点水平的药呢!“那吃点别的不行?一定要吃兔子?”
“那是王爷的事情,跟六夫人无关!”楼兰叫道,过来要抢霍水手里的兔子。
霍水一个转身,向外跑去。
“追!”楼兰在后面坚定地叫道。
霍水踏出王府的门,向着喧闹的地方跑去,本姑娘救不了自己,难道连一只兔子都救不了?楼卿澜你个残忍的家伙!兔子的肉你也吃!
正在腹诽着呢。一头撞进了一个柔软的怀抱当中。
艳遇?霍水暗想。
以这样一个结婚狂的想法,除了艳遇还真没别的可想了。
可是事实上不是每一次都能够如愿以偿的,而且,大多数的时候,都是跟梦想相反的。
抬眼看着眼前的人,差点没晕过去,为什么自己撞的人是这个样子的?不是小说里面都是写一撞就撞出一个帅哥什么的吗?为什么眼前的这个人......
一脸的络腮胡子,根本就看不清脸,不用看了,这一脸的胡子就够霍水觉得自己闹腾得慌的了!还有那穿得跟乞丐一个的服饰,真是欲哭无泪啊!你要是长得难看,有钱也行啊!哪一样你都不沾边你还让我撞到你啊!霍水有些想死。
“六夫人!交出来!”后面的楼兰冷声道。
霍水最后还是忍痛割爱地把手里的兔子交了出去。
络腮胡子看着眼前一脸委屈的女子。
“你拿着!要不然它就死了!”霍水叫道,把兔子放进络腮胡子的手里。
络腮胡子好像是笑了笑,那眼睛笑得弯弯的。
呃?这不是传说中的桃花眼吗?为什么长在这样的一张脸上啊!霍水感叹。“赶紧走吧!”
“你就不怕我也把它吃了?”络腮胡子看着手里的兔子。
“什么??”霍水伸手要夺过络腮胡子手里的那只兔子。
络腮胡子一个转身,一跃而起。
霍水仰头,目送着他飘远,背后有个袋子,感叹地想着:原来是丐帮弟子了。兔子同志,安息吧!落到那群丐帮的弟子手里,不死除非你是神仙了。洪七公最喜欢吃叫花鸡了,不知道现在的丐帮帮主是谁,是不是喜欢吃叫花兔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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