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奈拂开刘森的手,慢慢站起,站起之时,他的脚上鲜血迸流,但他好象根本没有任何感觉。
“我送你回去!”刘森手轻活地一穿,从他肋下穿过,几乎是将他提起来。
“放开!”冰冷的声音。
刘森被他冰冷的目光一盯,顿时微微一怔,手慢慢松开。
克奈大步而行,走向右边,刚刚走出三步,突然一个踉跄,再次摔倒,还没倒下,一只手伸过来,一把抓住他的肩膀:“不管你是否拒绝,我都会送你回去!”
克奈冷冷地盯着他,但刘森的眼睛里如沐春风,温和地说:“没有人能够一开始就打败所有人,但只要有一个必胜的信念,也没有人是绝对不能战胜的!魔杖只是增强自身本事的一个小小附属,如果过于注重这种东西,反而会限制自己的本事增长,相比较魔杖而言,自身所拥有本领才是真的。”
这是刘森的理解,魔杖是这个世界追求的东西,因为这个东西可以立竿见影地让自己的实力大幅度提高,对于魔法已到自己顶峰的魔法师而言,持一根魔杖是正常的,因为他们的实力不可能再增长,可以借助魔杖到达自己不可能到达的高峰。
而对于魔法学院的学生而言,他认为拿一根魔杖会很可笑,因为他们的水平随时都在增长,为什么要借助魔杖让自己的魔法水平来个假繁荣呢?繁荣给别人看吗?
魔杖只是外来的东西,今天在你手上是你的,失去了你的能力立刻大幅度退步,这的确是假繁荣!
克奈呆了,是啊,自己为什么要给自己设下一个限制呢?三级魔法师拿根魔杖可以达到二级水平,但舍弃魔杖焉知又不能凭真实本事到达二级?凭真实本事达到二级,再找魔杖或许就能达到一级,而如果不舍弃魔杖,就根本无法到达一级!——因为有魔杖在手,有时人是会迷失的,不能正确地估价自己,就无法找到前进的道路!
失去魔杖的悲哀慢慢淡化,克奈的眼睛慢慢变亮,刘森看到了这种变化:“走吧,不管未来如何,现在你需要养伤!”
“你记住这个地方!”克奈缓缓地说:“我要他在这个地方倒下!”
“我不用记!”刘森:“只要你自己记得失败的感觉,何处又不能让他倒下?”
两人结伴而去,再不回头。
教学楼下无数双目光目送他们离开,有同情的、有鄙视的、也有幸灾乐祸的,这个傻冒居然跟洛基族人打得火热,且不说会得罪那尔斯,引来意想不到的麻烦,单就身份而言,已经是大掉面子。
但有一双眼睛很奇怪,充满着仇恨,她看着刘森的背影久久发呆,这是一双美丽的眼睛,在她的记忆中,如果说有一个人是真正可怕的话,无疑就是这个人,如果说有一个人是真正该死的话,这个人无疑也是他,他为什么会来?他要做什么?是不是找她的?如果是,她应该怎么办?
旁边一双手在她眼前上下移动,耳边有娇笑传来:“克玛,看什么呢?这么入迷!”她居然是克玛,姬尔斯岛上的小姐克玛,因为这个人她离开家来到这所魔武学院,但她才来不到一个月,这个可怕的男人居然也来了,莫非他终于恢复了记忆,想起她来,想继续对她不利,才不远千里而来?克玛心乱如麻的同时,也从心底升起一丝寒意。
耳边继续有人在开玩笑:“克玛小姐动情了,我们的冰女郎居然变成了冰火女郎……”
“胡说什么?”克玛瞪了旁边一眼:“你才会对这个禽兽动情!”
“禽兽?”身边的美丽女孩眼珠乱转:“克玛,你真的太值得同情了,被人那个了啊?没有怀上吧?”
克玛大怒:“你才……”终于不再说:“来,雅丽,你帮我想个办法,这个问题真的很严重!”
两人并肩而去,雅丽不停地追问,一路上作了若干香艳的推测,但克玛半句都不接口,直到进了克玛的单人宿舍,房门严严实实地关上,克玛才沉重地开口:“知道吗?这个人真的是一个禽兽,为祸八百里海域的禽兽……”
雅丽的小脸慢慢变白,小嘴儿也慢慢张开,在克玛结束自己的讲话时,终于狠狠地点头:“你说得对,这个人真的是禽兽,简直太该死!”
“不错!”克玛说:“我从来没有下手去杀过人,但这个人如果让我来杀,我可以杀一千次而不手软!”
“但你不能动手!”雅丽说:“如果你杀了他,消息很快会传到风神岛,你的姬尔斯、另外三十四岛都会成为这个禽兽的陪葬!”
“是的,我不能亲自动手,甚至不能与他有任何牵连,要除掉他……真的挺难!”克玛为难了,她不能露面、不能动手、但她想看到他死,八百里海域、三十五岛几十万居民都希望听到他的死讯,如何让他死得与自己没有任何牵连?与三十五岛没有任何牵连?
“真希望有一个大英雄出来,将这个禽兽杀了!”雅丽无限神往地说:“我们去找找这样的英雄怎么样?”
“如果真有这样的英雄!”克玛说:“我第一个给他献花!”
“献花不刺激,筹码不够!”雅丽促狭地一笑:“献身怎么样?如果你答应,我不反对帮你张罗张罗,说不定真的有男人为了得到你这个大美女,勇敢地站出来……”
“你昏头了啊?消息一传扬,和我亲自动手有什么区别?”
也是啊,满校园张贴布告的方式好象动静大了点,说不定还没动手,目标就跑回去告状了。
两个女孩面面相觑。
“呵嚏”刘森打了个响亮的喷嚏,这个屋子真是太刺激了,现在是白天,但零乱的被褥和拥挤的床铺一样可以宣告这里晚上的繁华与热闹,足足有三十多条被褥就这样铺在地上,连床都没有,黑暗的房子虽然不小,但这么多被褥一铺,房子还是显得太小太小。
不知从哪个角落传来脚臭气,还有不知是什么味道的怪味,能传来怪味道的地方太多太多,目标太多也就没有目标,反正这里住的清一色都是男子汉,兄弟别说哥,都差不多,大伙儿也就可以将就了,但刘森很难适应。
克奈所住的地方是传说中的贫民区,就算在贫民区,他也不是受人欢迎的角色,他的床铺在最里面,看着刘森扶他进来,只有两个伙伴过来表示关注,其他的人都溜了。
室友受伤了,他们也是这幅德行!
刘森将克奈扶进自己的床铺,在床边坐下,接过一名小个子伙伴递过来的水。
“你还是走吧,这里不适合你!”克奈好象看出来他的不习惯。
“没关系!”刘森:“适合你的地方也会适合我,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一见到你,就觉得我们应该是朋友!”
“我没有……能住单间的朋友!”克奈转身而卧:“出去的时候,别踩着了别人的被褥,他们并不太友好!”
这是逐客令吗?当然是,比较含蓄的那种,一般人都听得出来,但刘森不是一般人,他听不出来,反而微笑:“原来你是瞧我住单间不太舒服,哪天你可以去住住,真是闷死了,哪有你这里痛快?”
几个人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他是住单间的,住单间的意味着家里有大量金币,这就是层次的象征,但他居然愿意走进这间充满臭气的小屋,还痛快?痛快个屁!如果他们能有半点选择,谁不会第一时间逃离这个痛快的住处?
克奈睡着了,刘森只有告辞,轻悄悄地走过杂乱的被褥中间,虽然不可避免地踩着了一些被褥边,但没有人对他有任何敌意,知道他的高贵身份,所有人好象都有所改变。
刘森刚刚离开,克奈的眼睛慢慢睁开,久久地看着门口,朋友!这是一个陌生的字眼,也是一个简单的字眼,但这字眼却也是如此神奇,克奈觉得他的心中有一股暖流在涌动,这是好久好久以前才有的感觉,当时他还在部落里,有一天他被蛇咬了,一名伙伴趴在他腿上为他吸伤口中的毒血,伙伴的嘴唇凑近他的小腿时,他心中涌现的也是“朋友”这个词。
那个伙伴后来被人害死了,而他正是为了帮他复仇才出来的,他只有一个欲望,学得魔法,杀了杀害他唯一朋友的那个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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