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之歌
第五章 矮人重地香烟之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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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方,人类的世界里,西门朱玉这个名字,并没有什么意义,那只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名,对这名字有印象的人,真是少之又少,不过在北地,这个名字就有着独一无二的意义,哪怕是当今帝国天子仁光帝,都没这名字响亮。

  在兽族,这个名字既是传奇,也是仇恨,要说起兽人公敌这个称号,搞垮了遮日那王的西门朱玉,绝对当之无愧,但在北地的大西部,这个名字所代表的,就是大英雄、大豪杰,百年内再没有第二个人享此殊荣……

  西部各族对人类的嫌恶与鄙视,比起兽族只会有过之而无不及,会把一个人抬到这么高的位置,除了他所给的恩惠,另一大主因,就是因为他已经过世,使得这份恩情无法偿还,西部各族感念恩德,各种赞美不吝惜地付出,把他在神台上越摆越高,这才到了今天这个位置。

  如果这个情形继续下去,几十年、百年之后,西门朱玉会成为北地的神话,对人类与非人者的往来,起到重大作用,不过,在那个情形出现之前,最近已发生了一些意外,那个应该已经死掉的传奇人物,居然死而复生,在西方各族都有他活动的情报传出。

  “……我是和侏儒那边接洽购粮时,从他们那边听说的。”铜锣道:“先是矮人族那边接到秘密订单,送来一些残缺组件,请他们修复,经过鉴定,据说是西门朱玉当年纵横北地的神兵……兵在人在,兵毁人亡,自西门朱玉殒落后,那柄神兵也消失了,这次重现,立刻震动整个大西部……”

  “等一下,我想请教一下。”陆云耕道:“这位西门大侠用的神兵,到底是什么?光说是神兵,究竟是刀是剑?总该有个名字吧?”

  “……应该是刀。”铜锣道:“西门朱玉当初战遍西边各族高手,靠的就是一手快刀,传闻高速超越人体极限,到了一个难以想像的地步,没人知道他何以能如此之快……但在兵器上,搜集到的说法有好多种,和他交手过的人,有些说他用刀,有些说他用剑,还有的说会忽然由刀化剑……似乎是一种会刀剑不停转变的奇形兵刃。”

  陆云耕奇道:“为什么你说的都是传闻、谣传?这些事情没法证实的吗?你们没有人亲自和他交手过?”

  “本来是有这想法的……不过,西门朱玉的传奇就像流星,骤然出现,又一下殒落,活佛正想派使者去与之接触,他已经壮烈牺牲,我方也没机会接触了。”铜锣道:“只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就是他的出招很快,更能以速度推动力量,出招越快,爆发出来的力量就越大,两者相辅相成,不同于寻常武学,出招要快就必须减弱力量……总之,要鉴别真伪,最佳的办法就是看出招速度,出招不快、力量不够强,那就一定不是本人。”

  “出招奇快……”

  陆云耕心中一动,在幻境中与天妖交手时,天妖没有亲自动手,而是幻化出一个年轻的白衣刀客,此人的兵器一直是刀,倒没有变来变去,不过出招确实奇快无比,连着不晓得多少次,一刀就把自己的脑袋砍下来,即使是现在,自己都不敢说碰到此人,一定能挡得住。

  普天下使快刀的,多如过江之鲗,那些初出江湖的年轻小子,内力不行,就只能从招数、速度上下功夫,希望透过另辟蹊径,来建功立业,但这么做的人虽多,扬名一时的也不少,可最后真能有所成就的,却是凤毛麟角,少之又少,因为内力不修,根基不足,快刀、快剑使得越快,一旦欠缺力量,就越容易折断、粉碎,至于减轻力量来提升速度,走上这条路,根本就是邪道,只会让走这条道的人更快殒落,形同饮鸩止渴。

  但西门朱玉能在这条路上走出名堂来,显然就不是那么简单,他的出招速度,不但快到让人不及眨眼,更能以速度催发力量,转动能为力度,这股爆发性的力量,任眼前的事物再硬,也是一击而破……

  陆云耕还记得,那个在幻境中与自己交手的白衣青年,武学特色正是如此,这种技术说起来容易,作起来难,甚至可以说天下只此一家,别无分号,换句话说,与自己战斗的人就是西门朱玉?

  (不,不能这样说,那只是天妖幻化出来的虚影,但……为何天妖要让我与西门朱玉打模拟战?难道西门朱玉当真未死?而他又与西门朱玉有某种关系?)

  陆云耕为了这点而困惑,不过截至目前为止,西门朱玉的事情与这边还没什么关系,他们已经起程动身,前往西部。

  这趟求救兵之旅并不容易,更绝非没有风险,陆云耕是理所当然要去的,治疗精灵女王的药物在李经方手里,当然不可能将他一脚踢开,而李经方重伤未愈,必须带一个懂医术的,宋体仁就成了必然人选,这么一来,本来也很想要跟去的汪卫国,就不得不留下,否则这支新生部队的骨干人员等于全跑光,马上就要散了。

  人才似乎是怎么样都不够用,如果东方恋雪、胡燕徒两个人,至少有一个能脱困在此,在人力调度上就不会那么捉襟见肘,无奈这两个都不在,汪卫国就必须要留下来了。

  “不能跟着你们一起去,真是太可惜了,但我会把工作做好的。”汪卫国道:“你们此去当心,解决这场大灾难的关键,就全在你们身上了……我在这里带着他们练兵,希望……东方和老胡他们,吉人天相,能够早日出来……”

  留下汪卫国的另一个理由,是因为眼下的情况极度复杂,眠茶的信徒、慈航众僧、巴吐城部队,这三股势力如今虽合流一处,由于外部压力,暂且合作,却不是没有内部矛盾,相互看不顺眼的地方还挺多,汪卫国世家子弟出身,人事协调这种事最为拿手,留下他应是最好的选择。

  铜锣这边,由他亲自领队,带了一支人兽混合小队,往西离开雨林,众人一起进入矮人的势力范围,香烟之丘,至于最终目的地,则是丘陵以西,侏儒们的世代领地,有北地粮仓之称的黄金平原。

  “……矮人善于铸造,素来是北地最大的兵工厂,又因为地理位置与雨林最近,和兽族往来频繁,交情也好,当初遮日那王整军经武,向他们不断扔出大笔订单,用利益将他们绑上战车,让他们一直帮着兽族说话,要不是遮日那王野心太大,最后密谋把香烟之丘也攻下吞并,被西门朱玉揭破,激怒了矮人,矮人是不会倒戈的。”

  铜锣道:“从香烟之丘取道西北,就能抵达精灵之国,也就是你们要去的地方,现任精灵女王雪歌洛妮亚,在遮日那王西侵时,率领族人团结抵抗,声望很高,而族中的大长老,据说是现今世上最强的术者,还与契拉东赞颇有渊源,你们想要消弭这次的大祸,非要请动他出手不可。”

  一路上,铜锣努力为众人恶补,毕竟陆云耕等人是北地新人,来到北地后,都在和兽人作战,对兽人的情况是略有所知了,可对其他族类的生态、风俗,就整个在状况外,要是去之前没有一点起码的认知,随时都可能惹出大事来。

  “请千万记住,人类在北地,是不受欢迎的生物,不光是兽族鄙视人类,精灵、翼人自诩高贵,更一向把人类看成蝼蚁,在最严重的时候,人类踏上他们的领地,只有死路一条。”

  “这么严重?”陆云耕惊道:“怎么会有这么深的仇恨?照你的说法,精灵、翼人与我们之间,不但隔着绝境长城,还有矮人、侏儒作屏障,隔得那么远,想接触都没机会,怎么会恨成这样?”

  “倒不是恨,不是民族仇恨这种状况……”铜锣道:“你们在家里看到了蟑螂,会怎么作?”

  “那当然是一脚踩死……”陆云耕想了想,苦笑道:“我明白了,还真没想到我们在非人者的眼中,是那么不待见。但这么说的话,我们在北地行动,不是很难进行?”

  “那就是大英雄西门朱玉的价值了,他的牺牲,在北地开出一条路来,若没有他的光环,你们在精灵国内肯定寸步难行,以前活佛试图打通商路,从巴吐城派去精灵那边的使者,也是兽人,不敢用人类……”

  铜锣道:“但在矮人这边还好一些,他们以铸兵为主,客户来自四面八方,别说是兽人、翼人,就算人类都有不少,他们打造的兵器,在人类世界可以卖到高价,商人们不远万里,或是取道雨林,或是甘冒奇险,从绝境长城的边上绕过,到香烟之丘购买兵器,再带回去贩卖,因此,在香烟之丘边上的几个镇,各方人物混杂,人类在那里不算太显眼,但也只是如此,想要深入香烟之丘,那就作不到了,你们想借道去精灵那边,必须从外围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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