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自流之所以会用这种语气跟曹德宝说话,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为了给叶晨扎针,从曹德宝给他伺候槽子的那天,他就知道这货是个睚眦必报的小人,但凡是让他记上了仇,他会挖空心思的想办法找回来,这从当初欺负过曹德宝的犯人身上就能感受得到, 因为在曹德宝看来,亏就没有白吃的道理,我难受你也别想好过。
而水自流恰巧也是这种人,论记仇没人比他更在行,要不然也不会因为涂自强替骆士宾背锅的事情,等了骆士宾这么多年,才在周秉昆这里翻盘把骆士宾弄死, 这一切都离不开他的细心筹划。对于叶晨,虽说没这么大的仇恨,可是叶晨却曾经带给他过最大的屈辱,导致他在所有的小弟面前颜面尽失,这让水自流每次想起的时候,都忍不住怒火中烧。
水自流虽说也睚眦必报,但是因为他自身有残疾的缘故,所以总是喜欢鼓动他人当他的枪,让别人出头,以达到自己的目的,他这种人也就是人们日后总会提起的老阴比。
这一次也是一样,他发现曹德宝和叶晨有不可调和的矛盾之时,第一时间做的事情就是踩低捧高,加深曹德宝对叶晨的仇恨,然后他这边还会故作知心的对曹德宝进行劝解,一副为他着想的样子,对于这种事情他实在是驾轻就熟。
水自流不在意曹德宝最终能不能成功, 因为跟叶晨有过密切的接触, 他最了解这个人有多深不可测,所以他不认为曹德宝有报复成功的可能性,不过只要是能给叶晨添堵,让他不痛快,自己做的这点小算计就是值得的。
最主要的是曹德宝的刑期和他接近,两人差不多一年出去,他能见识到叶晨的不痛快,所以他才会挖空心思的给曹德宝扎针。
随着上次北大礼堂的事情结束,叶晨在校园也算是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因为他不仅是文艺女青年眼中的浪漫主义诗人,还是一名新晋作家,而且是在《人民文学》上发表过文章的新晋作家。
叶晨的那篇小说《蹉跎岁月》被同学们争相传阅,这其中甚至包括他们经济系的这群同窗。这届的北大新生,都是当初的老三届,或参军或插队,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岗位,机关干部、下乡知青、厂矿工人、现役军人,什么职业都有,大家一起住进三十七号楼, 成了同学。
叶晨和这些人相比, 无疑是处于最底下的那层,他只是一名酱油厂的工人, 但是这并不妨碍大家迅速的跟他拉近距离,因为叶晨发表的小说,直接抹平了他和同窗之间的距离,这些人都在小说里看到自己曾经的青葱岁月,让他们和书中的人物产生了共情,爱屋及乌的情况下,自然对叶晨青眼有加,觉得自己找到了知己。
如果仅仅是这样,这群同窗也不至于对叶晨产生强烈的认同感,毕竟大家都是经过千军万马的厮杀,最终才走进这所校园里的,这里的每个人都是足够骄傲的,在那一年的大学录取比例仅仅为百分之四点八,这就足以说明问题了。
然而当考试降临的时候,叶晨的一骑绝尘让所有的同窗彻底的见识到了他的厉害,叶晨的成绩是整个经济系八十来人中的第一名。大象是不会和蚂蚁成为同类的,直到这一刻,他们这才彻底的接纳了叶晨。
叶晨好歹也是经历过后世应试教育洗礼过的大学生,远不是这个时代的同龄人可以比拟的,更何况他还有过目不忘的技能加持,所以在学习上得心应手完全就是一种必然。
然而在同窗那里却不是这样了,要知道这个家伙时不时的还在纸媒上发表文章,即便是这样,学习成绩还那么优秀,这让他们面对叶晨的时候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对于叶晨这边的情况,周秉义和周蓉完全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周秉义得知叶晨的成绩之后,澹然处之。上次在叶晨家的谈话,让他对自己的这个弟弟生出了一种自愧不如的感觉,不论是在学业上,还是在经济的独立上,亦或者是对待父母的孝顺上,自己跟弟弟都没得比,所以周秉义没了和叶晨比较的心思。
而周蓉的态度则是跟大哥周秉义截然相反,从小她就是家里最拔尖儿的那个,不论是在学习上,还是在性格上,再加上她那张可以把父母给哄的团团转的嘴,所以她在周家可以说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没人能忤逆她。
然而在进入大学校园之后,叶晨对她的屡次无视,让她心里一直都憋着一股火,潜意识里认为自己的这个弟弟是反了天了,丝毫没考虑叶晨做事的背后含义。
在文学上被自己弟弟碾压也就罢了,毕竟这不是一时半会儿就有招可想的,可是学习上也被弟弟碾压,周蓉就太气不过了,要知道她从小学到现在,在班级里从来都是想考第几就考第几,完全就是个控分高手,学习对她而言就是小菜一碟。高考没考过叶晨也就罢了,在大学还被叶晨在成绩上牢牢压制,在周蓉这里就太不可原谅了。
然而周蓉虽然优秀,奈何叶晨根本就是个挂逼,能进北大的学子就没几个不优秀的,所以周蓉拼尽了全力,最终也没能像叶晨那样在人群中夺目,这让她在校园里见到叶晨的时候,一直都阴着一张脸,丝毫看不出任何的姐弟情深。
叶晨知道周蓉是个什么揍性,只是懒得搭理她这个货罢了,自己阻止了她去贵州插队,保住了母亲李素华的健康,破坏了她和冯化成的好事,让父亲周志刚不至于因为她们二人离婚,而被气的早逝,已经是殚精竭虑,仁至义尽了,至于她理不理解,叶晨才不在乎呢。
时间很快的来到了八零年初,春节在即,叶晨和郑娟这时早已经回到了吉春。叶晨放了寒假之后,就第一时间领着媳妇在老北京转悠了一大圈儿,买了一堆的年货,叶晨的同学有一个在铁道系统有关系,叶晨托他帮忙买的卧铺票,然后一家四口踏上了归途。
到家之后,二老见了自己的老儿子,看到他带的一大堆的年货,心里是说不出的开心,周志刚直接对老伴儿说道:
“赶紧去整俩菜,我晚上要跟我老儿子好好的喝一顿。”
母亲李素华此时也开心的紧,因为将近十年的光景里,一直是自己的老儿子在身旁陪着她,现在冷不丁的去上学了,让李素华的心里一直记挂得很。听到自家掌柜的让自己去做饭,老太太应声站起,刚要去忙活,却被郑娟一把拦住,只见郑娟开口说道:
“妈,让我来吧,你和爸跟秉昆有将近大半年都没见了,你们好好说会儿话,我自己一个人忙活的过来!”
周志刚看到儿媳贤惠的模样,脸上乐开了花,李素华也乐的落个清闲,坐在屋子里跟丈夫陪着老儿子说着话。叶晨端着茶杯喝了口水,然后看着周志刚开口说道:
“爸,有件事情要跟您商量一下!”
周志刚听了老儿子的话,看着他正经的表情,开口问道:
“有事儿就说,回家了怎么反倒还拘束了?”
叶晨笑了笑,然后开口说道:
“我在北京上学的这一年时间里,在杂志上发表了不少的文章,稿费也比较丰厚,所以我打算把你跟妈接到我身边去,到时候我会在那边买房子,至于落户我会找我关系亲近的同学帮忙。
这么做的原因,是我打小就没离亲人这么远过,哪怕是那十年,也整天和妈生活在一起,到了那边之后,我每天都在想你们,学习的时候,都在担心您二老的身体,所以恳请您二老务必答应!”
周志刚被自家老儿子的话彻底惊着了,开口问道:
“秉昆啊,咱家年初刚盖的小二楼,我记着就是你拿稿费的钱翻盖的,咋还有稿费呢?这玩意儿难不成还一直发吗?你要是把我们给接走了这边的房子岂不是空下来了?没人住怪可惜的!”
老人关注的点从来都跟年轻人不同,他们可以说苦了一辈子了,对于金钱这个话题非常的敏感,当时在吉春市里买一套像样的房子也得几百上千的,更何况叶晨说要把他们接到北京去,在他们想来,那边的房价肯定更高,他们担心自己会成为儿女的负担,所以周志刚才会有此一问。
听着周志刚的话,叶晨笑了笑,然后说道:
“这有啥可惜的?咱家在光字片儿也住了这么多年,好歹在一个地方住了这么久,也有了感情,以后有空的时候,回来看看老邻居,正好也有个落脚的地儿,不是挺好的吗?
至于钱的方面您不用担心,我这边一直还在写书,而且我的第一本书马上就要装订成册,出版发行了,到时候出版社还会给我一笔稿酬,不管是买房子,还是咱们一家日常的生活,足够咱们用的!最关键的是,到时候咱们一家三口都能时不时的见着面,您觉着怎么样?”
说着叶晨儿子周聪使了个眼色,周聪立马上前摇着周志刚的胳膊说道:
“爷爷,我可想你和奶奶了,你就答应和我们一块儿住吧,求你了爷爷!”
俗话说隔辈儿亲,周聪作为周家的长孙,一向就是老爷子的心头肉,别看平时对儿女的时候,一脸的严肃,可是在自己的大孙子面前,周志刚那可是没有丝毫的矜持,爷俩亲近的不行,此时大孙子撒开了娇,周志刚也终于心动了,他把目光看向了老伴儿,老伴儿也对着他微微点头默许,因为她也真的想儿子和闺女了。
周志刚干咳了两声,然后开口说道:
“成,等你哥和你姐回来,我跟他俩知会一声,过完年一切都由你来安排吧!对了,你姐在那边怎么样?她找对象了没有?”
周家三个孩子,老大和老三都已经成家,尤其是老三,孩子都眼瞅着七岁了,可自家闺女还没个动静,眼瞅着都三十了,这可愁坏了老两口。叶晨听到周志刚的问话,澹澹一笑,然后开口说道:
“别说,我姐还真谈了,而且这个人你们也都认识,还记得蔡晓光吧,他现在在北京广播学院上学,两人好了已经有一阵子了。”
周蓉在这一块倒是和原世界没什么区别,自打上次冯化成在北大礼堂社死之后,被周秉义警告过后,冯化成到底还是没耐得住寂寞,来找过周蓉,可是却被周蓉一口回绝,因为周蓉此刻也见识到了这个人的无耻,冯化成彻底的破坏了他在周蓉心中曾经的完美形象,二人分道扬镳。
可是周蓉也并没有闲着,因为蔡晓光这个备胎还在,她转身就和蔡晓光走到一起去了。冯化成的事迹几乎传遍了整个北京的高校,就连蔡晓光也有所耳闻,他第一时间就意识到这是个机会,直接就开始对周蓉展开了追求。
蔡晓光因为叶晨手撕冯化成的事情,还专门请叶晨去全聚德吃了顿烤鸭,因为他知道有冯化成横亘在他和周蓉之间,自己根本就没有机会,如果没有叶晨手撕冯化成,自己也不可能抱的美人归,更何况自己当初上大学的事情,也是叶晨出面帮忙解决,自己欠这个小舅子的人情,不是一点半点,不管周蓉怎么想,他还是要记叶晨的好的。
蔡晓光在周蓉插队的时候,两人本来就有过一段露水情缘,如果不是因为周蓉和冯化成分隔两地,恐怕二人的孩子都已经呱呱坠地了,到时候冯化成自然就是那个接盘侠,然而阴差阳错之下,周蓉在吉春当了十年的盲流子,而且心中一直都对冯化成有着执念,这也导致孩子没留下,冯化成也算是因祸得福了。
周母李素华对于蔡晓光的印象一直都很好,听说两人终于走到了一起,也不由的开心了起来,因为她从小就对蔡晓光的印象很好,看到二人终于历经艰难走到一起,有人接收她家的这个大龄闺女,让他终于是放下了心。李素华对着叶晨说道:
“秉昆啊,你跟蔡晓光熟,过年的时候,让他来家里玩,你姐的性格你也知道,死艮死艮的,我的话她是不会听的,这事儿还得你去办!”
叶晨听了母亲的话,笑着答应的同时,开口说道:
“成,不过我得先去一趟曲老太太家,当初郑娟她们家落户口,都是老太太招人帮的忙,而且我在酱油厂的时候,人家也没少帮我张罗,于情于理我都该过去看一下老两口。”
“去吧去吧,郑娟她们家前几年的日子过的多难啊,如果不是人家帮忙落的户,这一家三口连每月的定量都成问题,等着,妈把你带回来的特产给打包装一些,你带过去,去别人家串门儿,哪有空手的道理?”说着李素华起身,忙着张罗去了。
周志刚听到母子的谈话,眼神有些复杂的看了眼儿子,最终还是没多说什么。周志刚的表情,叶晨自然是尽收眼底,这层窗户纸,既然两边都没打算捅破,他自然也不会去触碰,周家对周秉昆毕竟有着养育之恩,哪怕周秉昆不是他们亲生的,叶晨也会帮忙记着周家的好,要不然依着他的性子,早就对周蓉这个作女下死手了。
周家三个子女都去上大学之后,李素华又和春燕妈和好如初,毕竟是二十多年的老姐妹了,虽说因为儿女的事情,两家人闹过一点龌蹉,但是还不至于影响到二人的感情。
李素华眼瞅着自己就要离开光字片儿,跟着儿子一家去北京住了,心里难免会对曾经的邻居有些不舍,在闲聊的时候,就把这件事情对春燕妈说了,春燕妈听说叶晨要把周志刚两口子接到北京去住,而且还要在那边买房,眼珠子都红了,一想到自己那个不争气的闺女,她又想回家打孩子了。
春燕妈知道的事情,基本上就等于整个光字片儿都知道了,因为她本身就是人形的广播电台,第一时间就把这件事情广而告之了,这引得周围的邻居一阵的羡慕。
当初周家还住在光字片儿唯一的独门独院的大瓦房的时候,这群人还能有些嫉妒的心态,后来随着周家小二楼破土动工,他们真的是想嫉妒都嫉妒不起来了,现在眼瞅着人家要离开光字片儿这穷地方,去北京生活了,这些老邻居除了羡慕周家孩子出色,顺带着看自家孩子不顺眼,也真的做不了什么了。
这天孙赶超正出门的时候,被叶晨给叫住了:
“赶超,站下歇歇,咱俩说会儿话。”
孙赶超看着往日的好友,脸上明显带着些不自然,毕竟两人分开太久,彼此间有些生疏了。孙赶超说道:
“昆儿,我听说你们家要搬走了?”
叶晨笑了笑,然后说道:
“对,是有这么回事儿,其实今天叫住你,就和这件事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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