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下河坡,站在那里,朝河水里甩出一条长长的钓钩。”
“过了好一会,钓钩动了,我以为有鱼上钩了。我用力往上一拉,很重,感觉是条大鱼,心头一喜。”
站在他周围的两拔警.察都用心听着。
“我慢慢往岸边拉,可这条大鱼却只是沉重,没有挣扎。”
“我感到很奇怪,又用力拉了几把,我才感觉不是鱼,可能是钩到河底什么东西了。”
“我慢慢把它往岸边拉,它终于浮出水面。我拉近一看,妈呀,不是大鱼,而是一具尸体。”
“我吓得大叫一声,丢下钓钩就跳上岸。随后我朝观看的人大喊,河里有尸体,快打110。”
“有人帮我打了110。一会儿,警.察就赶到,下来把尸体拖出水,拉上岸。”
郁敏欢听完汇报,果断决定:
“将尸体装到县局,让法医解剖,查找死亡原因。”
几名警.察立刻把尸体盖上白布,弄上担架,抬上车子。
不管他是怎么死的,就是自已溺水死亡,也要确定死者身份。
郁敏欢让法医随运尸车回县局,马上在对尸体进行解剖,他转到一旁,给人打电话咨询:
“张主任,我问一下,现在是不是讯期?”
“通江河河水的流速是多少?一个人的尸体在河水里,一个小时大概能向下游流多少米?”
张主任是县水利局水文行家,他没有犹就回答:
“现在是十月中旬,还属于汛期。但最近几天没有大雨,上游下来的水流并不湍急,水的流速大概是每小时三四公里。”
“一个人,如果体重超过一百斤,抛入河中后,一般会慢慢沉入河底。”
“往下游滚流的速度很慢,一个小时二三十米到一百米差不多,如果遇到什么障碍,就不会流动。”
“知道了,谢谢张主任。”
郁敏欢挂了电话,马上打电话给一个人像素描专家,让他马上到县局给一具新打捞上来的尸体进行画像。
这具尸体已经被河水浸泡发胖,严重变形,必须根据现在这个样子,进行还原性素描。
再用电脑技术进行成像合成,打印几十张后,让警.察拿着死者的成像照片让落水点附近的群众进行辨认。
这样安排好,郁敏欢才与查欣雯等警.察回县局,等检尸报告出来。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尸体解剖,两个法医初步得出结论,口头向郁敏欢汇报:
“郁处,我们经过解剖,初步得出结论:死者不是投河自杀,而是他杀。”
“他的后脑勺遭到过重力击打,皮破骨裂。应该只打一记,打昏后,又被人掐喉咙致死。”
郁敏欢听得非常认真。
“但尸体被抛入水中多天,已经高度*,身上没有留下犯罪嫌疑人的任何痕迹。”
“从尸体*程度和解剖的情况判断,死者死亡时间在三天到四天之间。”
郁敏欢皱眉问:
“死者是怎么进入河水的?你们从他身上看得出来吗?”
女法医小林说道:
“从死者身上的衣服,鞋子,领带和头发等情况判断,死者应该是死后被人从桥上抛入河中,而不是从船上,或者岸上丢入河中的。”
“另外,死者衣服口袋里什么也没有,手机,钥匙,钱包什么的,估计是被凶手搜走了。”
“从这点看,凶手的反侦察经验比较丰富。”
郁敏欢也问得很细致:
“你为什么说,是从桥上抛入河中的呢?”
小林流利回答:
“死者上身是穿西装的,西装上钮了一颗钮扣,尸体上的西装是往下翻起的。那是他的头往下,从高处抛入河水,被河水的冲击力冲成这样的。”
“因为有一颗钮扣钮着,西装才没有被河水的冲力冲掉。”
“你是说,尸体是被人从一条高桥上,头往下倒栽下去的?”
“可能是从一条中间较高的拱形桥上,从袋子里往下倒尸体的。”
郁敏欢听完法医汇报,马上在脑海里计算着尸体在水中飘流的里程,随后作出判断:
尸体落水点大,概在出尸点上游三到五公里的地方。
“我们马上去河边勘查现场,调看探头。”
他叫过查欣雯和孙扬智等人,开车出去,沿出尸地河边公路往上游慢慢开去。
他们先从大河北侧的一条公路往上游开,边开边寻找沿路的探头,观察通江河两岸的路况。
河面大概有七八十米宽,河的两岸都是石驳岸坡,岸坡边上有一条可开车子的水泥小路。
河的北侧这边,河边小路的右侧是观光林带,树林带的右侧是一个四车道马路。
远路来抛尸,肯定会用车子。
要查找运尸车,必须查看探头。
观光树林带北侧的马路上有探头,堤岸边的小路上却没装探头。
“郁处,要是犯罪疑惑人,在堤岸边的小路上开,就找到不到这辆车子。”
女警官查欣雯坐在郁敏欢车子里,边往外观察边对坐在前面副驾上的郁敏欢说道:
“犯罪嫌疑人用车子抛尸,肯定会避开探头。”
郁敏欢叹息一声:
“是啊,这条小路上怎么不装探头的呢?”
“这条斜拉式拱形桥,符合刚才法医的抛尸地推测,我们下去看一下。”
郁敏欢看着车子仪表盘上的里程数道:
“这条桥离出尸点四公里六,符合张主任推测的尸体流程。”
他们把车子开到桥坡下,停下车走出车子,朝桥中间走去。
这条路叫南湾路,桥叫南湾大桥。
南湾大桥是一条小形的斜拉索拱形桥,全长有一百五十米左右。
郁敏欢走到桥的中间,站在栏杆处往桥下看:
“桥的栏杆到水面有七八米高吧?”
查欣雯站在他身边回答:
“差不多,这人把这么重的尸体往桥下推,应该是有些力气的。”
“如果是一个人的话,应该是个身强力壮的男人。”
郁敏欢在脑子里推测着凶手的年龄,身份,行凶原因和手段等。
手段:刚才法医说是先用*,从背后击打死者后脑勺,打昏后再掐死他。
原因:不是情杀仇杀,就是为财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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