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手修饰整洁,手掌宽厚,手指修长有力,而且温暖干燥,像是大理石雕刻出来的,但此时,他的手心一定满是冷汗。
我见过赢小姐的手,纤纤玉手,白的发青,一定很冷。
他们的手终于互相握住。
赢小姐的笑容忽然变得残忍而冷酷:“你是个聪明人,你的确不该和我握手的。”
“为什么?”林森好像还不懂。“你的手真的好凉,但是很软啊。”
赢小姐说:“因为我实在不想再看见你这只手上握着一把枪对着我。我也不想发现你暗算我。”
似乎赢小姐的手突然用力。
她很了解自己这一握的力量,林森的手就算是大理石,也会被她握碎。
林森却居然还是在微笑着,笑容中还是带着一种讽刺之意。他也没有因为疼痛而呻吟,即使他脸上已经汗流成河了,一滴冷汗滴到了地上,在我眼前啪的跌碎。我有点窒息了。
赢小姐忽然“啊”了一声。她说:“你还是暗算我了,好大的胆子。”
赢小姐往后退了几步后,手里似乎拿出去什么东西,指着林森。林森一动不动,他还要挡住我。
赢小姐似乎在流血,血流不止,滴到了地上,她却还是在微笑说:“想不到你的手还会咬人。”
高登淡淡道:“我的手不会咬人,但我手上的戒指却是个朋友送给我的,说是可以辟邪。”
他摊开了他的右手,中指上戴着戒指,已弹出了一根尖针,银白的针尖上沾着一点血红的光芒。
针头上还带着血。
赢小姐叹了口气:“你不该用这种东西来对付一个跟你握手送行的朋友的。”
“这个朋友若不想捏碎我的手,这根针也就不会弹出来。”林森又补充了一句,:“况且你也不是我的朋友。”
林森用手指轻轻一转戒指,尖针就又弹了口去。那个戒指很眼熟,曾经戴在婴桑的大拇指上,蓝色的宝石上一抹鲜红的血沁。而这个扳指只能戴在林森的无名指上。
“看来你的确是个很小心的人。”赢小姐又在叹息。
“所以你觉得很失望?”林森说。
“的确有一点。”赢小姐说。
“你失望的,也许并不是因为我还活着。”林森在冷笑。
赢小姐说:“我本来不想让你死的很苦的。”
林森摇摇头:“死本就很苦,怎么死都无所谓了。”
赢小姐说:“你应该知道我还是把你当朋友的。”她走近了,坐在了桌子上,抚摸着林森的脸和胸膛,林森似乎整个人都僵硬了,但他还是把他的脚往里推了推,发出一些声音,我趁机往后又贴了贴。赢小姐的右手还在不停的流血,她就用这只手挑逗着林森,林森的衣襟已经被血染红了,还有血流到了地上。丫的,还不是不是人啊,流了这么多血也不死!
林森冷笑道:“以前的确是的,但是现在却已不同了。”
赢小姐说:“有什么不同?”
“现在你已是个了不起的杀手,来取我的性命,我们就是仇人了,不再是朋友,我不可能还把一个要我命的人当成朋友。而且我怎么也算个好人,你却是十恶不赦。”林森冷冷道:“但我们以前确实是朋友,不仅仅是朋友,我喜欢你,很喜欢你,甚至还动过娶你的心思。”
“你后悔了?遇人不淑。”赢小姐已经把手伸进他的衣服里了。
“没有,我自己有眼无珠。而且你装得很像,像个公主。”林森说。
赢小姐突又大笑:“看来你好像真的很了解我。”笑得花枝乱颤,桌子都在晃,我在下面小心的配合,她似乎是在故意晃桌子,我不能让她感到阻力,好不辛苦。“你自己也说过,我们本是同一类的人,是玩人的人,不是被玩的人。但是你把我的老板耍了。”
“他活该?你不这么认为?”林森说。
“现在我还不能确定。”赢小姐忽然不笑了,她的声音变冷:“我只希望你不要逼我折磨你。”
林森看着她:“被美人这么而死,死也是个风流鬼,这年头死在女人手底下的男人还少了,我倒是希望死的别致点。”
赢小姐说“我希望你留在这里陪我,然后再陪我上路去,有你陪着,我才放心。但现在你要先走一步了。”
林森说“你也该知道我是个急性子。”
赢小姐冷冷的看着他:“死人就不会再着急了。”
他们互相凝视着,就像是两根针,针锋相对。
过了很久,赢小姐才慢慢的说:“你说的每句话好像都很有道理。”
“因为我说的是实话。”林森道,“实话都是有道理的。”
“你难道从来没有说过谎?”赢小姐说。
“你没听见我说过谎?”林森问。
“不知道,我哪知道你哪句是真哪句是假。也许你是个诚实的人,不说谎话。”赢小姐说。
“可能吗?我倒是没一句真话。只有曾经喜欢你是真的。”林森说。
赢小姐问道:“现在呢。”林森说:“我现在不想说谎了,只想不说话。”
“你除了爱我是真的,其余都是假的,有一个人除了爱我是假的,其余都是真的。”赢小姐的声音也很冷。
林森说:“你怎么还不动手?”
赢小姐说:“你等不及了,好吧。”
林森整个人都重重的靠在椅背上,不停的咳嗽,嘴角不停的流血。
他想掏手帕,但这时他的动作已远不及平时快了。
林森倚在椅背上,掏出口袋里的纸巾,擦干了嘴角的血迹。我以为他被打晕了,忘了把手帕给我了,原来里面还有纸巾。
赢小姐突然笑了笑:“现在你能不能从身上掏出一把枪来?把我的头打爆。”
林森居然也笑了笑:“我并不是个魔术家变不出违规的武器,我是守法的公民,也不会杀人。而且你这种人,头就算爆掉也不会死。”
赢小姐说:“我的头爆掉会死的,希望你有一天可以见到。”女人是老虎!女人是老虎!林森的胸膛又受了一记重击,他喷出一大口血来,脸色变得苍白。我根本没看到赢小姐出手。这女人的手快得逃过了我的眼睛。
“像你这种人,垂死挣扎,会有什么感觉?”赢小姐接着问。
“就好像没有穿衣服的感觉一样。”林森叹了口气,“我现在简直就觉得好像**裸的站在一个陌生生的大姑娘面前,年轻漂亮风骚的大姑娘。很爽!”
“这譬喻用得很好。”赢小姐又开始微笑,“你本该写黄色小说的。”
“我也希望我以前选的是笔,不是钱。好好学习,读个博士,而不是投机倒把。”林森苦笑,“可惜我读不明白书。却很会坑人。”
“你真的很会坑人。”赢小姐说。
“坑的很高明。”高登承认,“我这个人很狡猾。”
赢小姐冷冷的看着他:“我现在还可以让你有一次选择。”
“选择什么?”
“你可以转过头,从窗口跳出去。”赢小姐的表情残酷得就像是一只食尸鹰,“你也可以硬挺着,直到我把你打死。”
赢小姐拍了拍手,又道:“你看,我的手都是空着的,没拿武器,很柔软,还受了伤,你可以再活上几个小时都没问题,但是时间会很难熬,谁也没有占谁的便宜。”
林森又笑了:“只可惜我一向都是个绅士。”
“绅士?”嬴小姐不懂得他的意思。
林森淡淡的微笑着:“绅士不会跳楼的,死相太难看,而且我是个有公德心的环保人士,这里有十八层,我摔下去,光收集我尸体的碎块就很头疼。”
赢小姐说:“我会帮你放一群饿狗。替你收尸,会把血都舔的干干净净。被我打死的死相也好看不到哪去。”
林森闭上眼睛说:“有个人说过我迟早有一天会被女孩子锤死,我就牺牲一下满足那个朋友的预言吧。”他脸上浮起了一丝甜蜜的苦笑。他接着说:“你看到过一个男人被女人打死吗?我可是个绅士,要有体面的死法。”
“我看到过,”赢小姐冷笑,“我自己就动过好几次手。你既然是个绅士,我就给你个机会,你吞枪吧!”
林森叹了口气:“吞枪的绅士倒的确不少。”他整了整领带和衣襟,苍白娃娃脸上,居然带着那种充满讥刺的微笑。
赢小姐问:“你还有什么话说?”
林森说:“你有枪吗?”赢小姐说:“有。”林森:“火力够大吗?我的皮可厚啊。”赢小姐说:“不但火力够大,子弹也够,够你自杀几百次了,而且装了消音器,不会打扰到别人。”她抛在桌子上一样东西,“叮咣“一声。
林森捡起桌子上的手枪,说:“我只有一样事觉得很遗憾。”
赢小姐问道:“什么事?”
林森的声音仿佛忽然变得很优雅:“幕已落了,这里却没有掌声。”
他微微矜首,动作也优雅得像是位正在舞台前谢幕的伟大演员。
然后他就把枪口放到口里扣动了扳机。
他扣动扳机的声音和赢小姐的掌声同时响起。
赢小姐说:“不管是怎么样,你这个人事干的不地道,死倒也很漂亮。”
幕既已落了,有没有掌声岂非都一样?我的心发酸。
过了很久房间里一直很沉静,赢小姐说:“你在装死装够了吗?枪里有没有子弹我还不清楚!”
林森把手枪从嘴里拿出来,说:“惊喜啊!我震惊了!”我的心里狂喜,松了一口气,揪着的心也松开了。
赢小姐说:“算你识相。”
林森说:“怎么讲?”
赢小姐说:“如果你束手待毙,放你条生路,如果你反抗,杀你全家,你们都会死,还有你桌子底下的人!后会有期。”她拾起桌子上的手枪头也不回地走了。赢小姐走时掉下一个东西,正好滚到我的手边,我捡起来紧紧攥在手心,赢小姐款款地离去,直到听不到高跟鞋的哒哒声,林森站起来把窗帘拉开,阳光洒入,他把我拖出桌子底,我在里面窝的太久,腿麻脚软。
林森问道:“你哭了?眼睛这么红。”我摇摇头。林森说:“你小没良心,我差点挂了,连滴眼泪都没掉。”我嘴里发苦,把手帕还给他,林森说:“你是睡着了,流口水了吗?你自己留着吧,全是口水。”我摊开手,里面是只眼珠,干枯的眼珠,不知是人是动物的。我想说话,但是嗓子干哑,咽了几口唾沫,但我连吐沫都没了,还是说不出话,抓起他桌子上的咖啡,还剩点底儿,全倒进嘴里,林森说:“苦。”我摇摇头,实在是太干了,林森指着我手心里的眼珠说:“赢小姐留下的?”我点点头。
林森抽出一张纸巾,隔着纸巾拿起眼珠扔出窗外,他把纸巾团一团扔到纸篓里,又抽出几张纸巾递给我张,说:“擦擦手。”我拿着纸巾来回蹭自己的手心。林森又呕出一口血,吐到了纸巾里,我想问他怎么样了,但还是苦于说不出话,还是不问了,一目了然,这样了还能没事。我想知道他到底把武扬威怎么了,武扬威竟然派秘书来演这么一出,玩的就是心跳。林森说:“别擦了,再擦就掉皮了。”
他的眼睛还是瞟着楼下,赢小姐从大门走出,身上不知何时多出个围巾,包住了上身。林森看她出了门,拉着我走下楼,把我送出大门,说:“无论发生什么,你再也不要来这里!”我不肯走,他一把把我推出门去,转身回到阴暗的大楼中。我就站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我的嘴里还是又干又苦,说不出话来。
老站着也没意思,我转身回到人流中,马路对面有个熟悉的身影,跨在摩托上,穿着一身机车服,带着安全帽,身材凹凸有致,这么拉风,这么酷,这么帅,引得很多路人侧目而视,是秦单凤,我真的无语了,她这么喜欢出风头吗?打扮成这样,我刚才在楼上可是生死攸关,她竟然在这赚回头率。我过马路打算过去找她理论,一辆红色的小轿车停在我的面前,里面驾车的人紧抓着我的手腕用力一拉,把我拉了进去,立刻开车走了。一切太突然了,迅雷不及掩耳。是赢小姐,我想搬动方向盘,但是路上都是行人,不能抢,怕伤及无辜。况且我刹车油门也分不清。我刚想问她,搞毛啊!还没等我开口,赢小姐问道:“刚才的戏看得可好,很感人吧!”我装傻说:“你说什么,放我下去!”嗓子还是很嘶哑。赢小姐说:“在桌子底下藏得可舒服?”我说:“你想干什么?”赢小姐说:“陪我兜兜风。”我说:“你找别人吧!”赢小姐说:“那我只好回头找林森了。你别乱动,要是撞伤了别人可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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