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过,你有条件的。不是遇到过不去的坎儿,不许找你要钱。”她幽幽地说。
周大林就叹息一声。
“有一天你出名了,这是个污点。”
“不是。”她脸色严肃起来,“我于晓萱会记住每一个对我有恩的人。无论我走到哪里,混到什么样儿,我都会记着你。”
出了银行的时候,于晓萱居然挎着周大林的胳膊走路了。
“你这样子挎着我,要是被人认出来,这可就是绯闻了。”他就逗她说。
大墨镜下面只能看到她薄薄的嘴唇扩展开,露出洁白的牙齿。
“你都说过啦,我连小演员都算不上,谁会认识我啊?倒是你啊,这么有钱,应该在这里很有名气吧?要是被人认出来,告诉你老婆,你麻烦可就大啦!”
“我没老婆,单身。”他忽然就冒出这么一句来,说完就有些后悔。
她侧头看看他,什么也没说,继续挎着他往前去了。
上午的街上,已经车水马龙了。
到了酒店的时候,大宋打过电话来。她直接回他,不让他过来了。
“你拿走的那一万就归你了,我不要了。你在家休息吧,走的时候我通知你。”
不知道大宋在电话里说了什么,她就发怒了,声音也高了许多。
“对啊,跟你有什么关系啊?你白白捡一万,还想怎么着啊?大家都留个底线,留个面子,日后还好相见。这事儿你不提我不提,权当没有发生。你不知足,也别怪我不客气。别特么的拿我当傻子!”
挂了电话,没等周大林问,她就说:“拿了一万还不知足,还想要钱,这人还真不要脸!”
周大林也不说话,直到坐电梯上楼,进了于晓萱的房间,才掏出电话来打电话。
“大宋,你是干什么的我知道了。我是干什么的,你恐怕不知道。虎子哥你认识吗?不认识?毕汜刚听说过没有?你家是这里,毕老大你不会不认识吧?我们是兄弟。记住了哈,晓萱的事,不许说,也不许问。哪天要是从你嘴里弄出点什么事儿来,你家在哪里,家里都有谁,我想弄明白,一点都不难。”
说完,他就挂了电话。
“你是干什么的啊?”于晓萱警惕地盯着他问。
这年头混黑的,可不是现在的样子,那是真和土匪差不多的。
他就笑了说:“刚才我说的那俩,都是这城里有名的混混,我也不认识他们,只是知道他们的名字。”
“那,你,你就敢拿他们威胁大宋啊?”
“为什么不敢?我有钱啊。你说,我这么说,大宋相信不相信?”
她神情放松了一些说:“只要你不是就行。”
周大林看出她还是有些担心来,就说:“再告诉你一句,我是正经商人,放心吧。”
她又看看他。这人模样很斯文,身上没有邪气,应该没有骗她。
放松下来,两个眼皮就开始打架了。
“我困的不行了。”
她对周大林说,然后脱了外套,仰躺到酒店的大床上去了。
她要的这个房间,是酒店的经济间,只有一间卧室,和标准间差不多,只是浴室大一些,带了一个浴缸。
“我也困啊。”周大林也脱了外套,在她身边躺下来。
“跟你在一块儿真开心。”她闭着眼睛说。
她并没有在意他躺在她身边,嘴里继续都囔:“我好久都没有说这么多的话了。咱们就这么着一边说话,一边睡觉,不说话了,就睡着了。”
“嗯。回去以后记住,尽量别拍古装剧和民国剧。你长相过于洋气了,性格又开朗一些,不适合演这种角色。”他也闭着眼睛说。
“你以为我愿意演啊?”她就闭着眼睛回答他,“我知道古装和民国打扮不适合我,可只有这种剧才肯要我。现代戏我太靓了,抢镜。”
“抢什么镜啊?”
“当然是抢主角的镜了。个头,扮相,上去就把观众的目光带我身上了。那些大腕儿,剧里看着风光无限的,个头大多比我矮半个头,又没我扮相靓,就算导演肯用我,人家角儿也会不高兴,找导演把我给换了的。我扮古装或者民国装,让人看着挺别扭的,有出戏的感觉,他们反而愿意给我角色。
不接吧,老不露脸,行里很快就把我给忘了。接吧,一部比一部烂,让人家骂不会演戏。唉!”
“唉!这还真是个麻烦。现代戏,只要有一个适合的,你能演个主角,估计能一炮打响。”
于晓萱就直起身体,以肘支头,看着他说:“要不你投一部,让我来当主角?”
周大林闭着眼摇头。
“我不懂你们这一行,会赔死的。不过以后我会尽量关注这方面的信息。如果有合适的,我会去做。”
她就又重新躺平了。
“哎,我说的那些条件,你记住了没有?”
“记住啦。”
“那你说说。”
“要靠自己努力,不遇到过不去的坎儿,不来找你。”
“还有呢?”
“尽量不接古装和民国。不接我吃什么啊?”
“还有呢?”
“没了。”
“还有。”
“你坏蛋!”
“本来我也不是好蛋。”
他翻身就把她给搂住了。
“我太困了啊,先睡一觉吧?”
“有个大美女在一边,我睡得着吗?”
“可我实在太困了,眼睛都睁不开了。”
“哎,我有个主意。我看见浴室里有个大浴缸,我去放满了水,咱们都泡里面,那样解乏。如果泡着泡着就都睡着了,你就暂时不用遭我蹂躏了。”
“好啊,好啊,你快去。”她迷迷湖湖地都囔,估计连周大林说的什么都没弄明白。
周大林就起来,去浴室给浴缸里放水。
浴室在大床的对面,中间用一大块落地玻璃隔开,玻璃中间前面是电视,后面就是浴室。
玻璃和电视之间,是有一道落地布帘的,没有拉上。周大林躺在床上,倒是可以直接看到那个白色的大浴缸。
看看大浴缸的水放的差不多,他就回去拖于晓萱。这时候,于晓萱已经睡的跟死猪一样了。
屋里有个男人的情况下,可以沉沉睡去,说明她对周大林已经不设防了。
正如周大林自己说的那样,他这家伙还真不是个好蛋。重生回来,首先想到的,恐怕就是金钱美女。只是,程晓在他最后的那两年里,给了他太多的温暖,才会让他记住。
只有活过五十岁的男人,才能明白,这辈子,特别是在中年以后,能够不依靠长相,就能让你记住她,愿意和她长相厮守的女人,是多么的可遇而不可求。
有多少中年夫妻,活的只剩下了亲情?又有多少中年夫妻,活的连亲情都没有剩下,甚至变了仇雠?
中年的周大林,因为一直单身,一生里遇到的女人,恐怕比那些正常结婚,有老婆的,要多出不少。
可是,这些女人里,唯一让他记住,并愿意永远和她在一起的,就只有程晓一个。
重生回来,为了能够让年轻的程晓再次爱上他,的确是费了不少周折。千万富豪却要去开那么个跑腿小店,天天为程晓精心炮制饭菜,为的就是让程晓离不开他。
这些,在年轻人看来,就是舔狗了。
也许,现在的年轻人,已经不知道什么叫爱情,什么叫真挚的感情了。对他们来说,人生只有一个字:钱。
其实,抱着这样的世界观活着,急功近利,嗔呲必报,就算你拥有再多的钱,也永远只是钱的奴隶,永远不会幸福的。
这样的人,才是真的舔狗——钱的舔狗。为了钱,恐怕亲爹亲娘都能出卖!
为了那段前世的,得来不易的感情,也算是迟到的爱情吧,周大林去做一回舔狗,是值得的。因为大部分人,活了一辈子,恐怕也遇不上真正适合自己的另一半。
这应该是一句实话吧?什么叫千年等一回?为了这得来不易的爱情,做一回舔狗又如何,这也会成为黑点?
那只能说,现在的年轻人是既悲哀,又可怜了。不但既悲哀又可怜,还死不悔改,拿着自己的错误人生观去评判别人,还十分可笑。
这种人,恐怕神仙也救不了。
千万别跟男主一般重生。否则,你重生了只不过是再祸害一回人世间,让这个本来就没有多少快乐和幸福的人世间,再多一个灾难。
话说回来,周大林也不算好鸟。
明明知道程晓这个人生知己难求,即便如此,他重生回来,也没有立刻想到要和程晓再续前缘。只是一个偶然,他看到了年轻的程晓是个大美女,这才改变了自己的初衷。
即是大美女又是人生知己,他这才会下那么大的工夫。恐怕跟真正的所谓舔狗,还是有区别的。
首先,他就不会为了程晓独善其身。
前番回家,遇到了“开蒙”黄玲,他都没有放过。如今,守着个更大的美女,他要是能控制住,那就不是他周大忽悠了。
于晓萱睡着不动,他只好亲自动手剥粽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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