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后!
“驾……”
无垠的草原上,一匹白色烈马快速的奔驰着,马背坐有一名十岁左右的少年,手持一杆铁枪,少年随着白马的惯性在马背上起起伏伏,无论呼吸还是起伏的节奏,都与白马保持着一致。
这是一个马术精湛的少年,关于这点绝对毋庸置疑。
少年手中的铁枪不断前刺、斜挑、横扫,在练习着马背上的刺杀技巧。
普通的铁枪被少年舞的虎虎生风,透着一股子凶悍的味道!
“余儿……”
突然,少年身后又冲来一匹烈马,骑马的是一名中年男子,他的马术比之少年要精湛许多。
听到身后有人叫自己,陆余猛然一拉手中缰绳!
希律律……
白马扬起前蹄,直立而起,但少年如磁铁般紧紧的勒着手中的缰绳,以确保自己不被甩下马背。
直到此时,才可以看清持枪少年的容貌,剑眉、鹰目,极具侵略性,一双薄薄的嘴唇轻抿着,嘴角带着一抹弧度,类似刀锋的弯度。
少年无论是从长相还是气质上看,都是不甘居于人后的争强性格。
“李叔……”
少年浅笑,看着快速驾马冲来的中年人。
希律律……
李叔的马术比之少年要精湛许多,轻松的勒停烈马,停在少年面前,笑着开口说道:“余儿,前往熊城学习的名额下来了,你和熊族长的女儿两人前去,这下开心了吧?你可是从小就念叨着要去大宛城学习汉人的文化,现在梦想成真了,怎么样、是不是很开心?”
“哦……”
少年的剑眉挑了挑,语气却很平静,并没有李叔预料中的欣喜,反而是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继而开口道:“我知道了,谢谢李叔,我再去练习一会马术,等回了部落我请您喝酒!”
话音落下,少年直接跃上白马,驾马驰骋而去!
“……”
李叔无语,看着逐渐消失在视线内的白马与白袍少年,思绪不由的回到了十年前!
十年前,是余儿出生的日子,不仅是他出生,还是他的两个哥哥,老大、老二出生的日子。
然而除了余儿外,老大老二却都是死胎,出生之时便已没有了呼吸。
有人说余儿是妖物,是他吞了老大和老二的生命力,这个猜测得到了整个熊族部落的认同。
而在他出生的时候,整个熊族部落都看到了一柄凝血的长枪在天穹上,于万丈雷海中沉浮,但却眨眼而逝。
那一日,除了余儿之外,其父母与亲友尽数死亡,至于死亡的原因自然再次落在了少年的头上。
因为他的亲友都死了,没有人给余儿取名字,整个熊族更视其为不详之子,所以便简单的送他个余字,取多余之意,继承其父亲的陆姓。
在他出生的那天,起过名字后,便被族人抛弃在了草原上。
生活在草原上的人皆信奉天意,他们认为是老天赐给了他们这片肥沃的土地,让他们得以生存,所以……当日陆余被抛弃的时候,便相信如果此子不是妖物,老天自然不会看着他死亡。
说起来这种想法有些可笑,但对于一辈子都没有出过这片草原的人们来说,他们坚信苍天有眼,苍天有意。
……
可笑的苍天有眼,苍天有意,如果不是李叔心善,暗中跟随……从一只草原狼的口中救下了啼哭的陆余,恐怕他早已成了野兽的腹中餐。
自那以后,李叔便从熊族内搬了出来,和陆余一起居住,是李叔照顾着陆余的成长,将他养大成人。
十年时间,陆余从儿时的活泼好动,变成了现在的冷漠、寡言,如果今日来通知他的不是李叔,恐怕他一句话都不会说吧!
熊族的每个人都视他为妖孽,为不详之物,暗地里没少讥讽他,甚至明面上都不掩饰对他的厌恶,这让少年更加的沉默!
十年……是李叔将陆余拉扯大的,传授他马术与枪术!
李叔知道,余儿最大的梦想就是离开这个厌恶他、他也感到厌恶的地方。
陆余不是没有想过独自离开,但这片草原却并不像表面上那般祥和,有人的地方便有争斗,部落与部落之间同样有战争。
为了争夺草原的掌控权,这片土地下不知埋葬了多少热血勇士!
……
草原上……
陆余驾马驰骋,在高速的奔驰着,任由呼啸的狂风扑面而来,如刀子般锋利,刮的脸颊生疼,但他兴奋的心情却是能够抚平一切疼痛的良药。
他真的很开心,终于能够离开这个让他厌恶的地方了,他爱这片草原,但却厌恶草原上的人。
马踏草原,一路奔驰,直到夕阳西下,他才策马而回,回到了从熊族部落独立出的一个小山丘上!
熊族部落不是很大,仅有千人左右,他们在草原上经营了百年,种植出了一片广袤的森林,部落就生活在其中。
而陆余所居住的山丘就在这片广袤丛林的最边缘,他与李叔住在山丘上的两间木屋内。
“李叔……”
松开白马,让它自行在森林内玩耍,陆余朝木屋走了过去。
吱呀……
木门推开,李叔从一间木屋内走了出来:“回来啦!”
李叔的样貌很英俊,虽然已经五十多岁,脸上也多了岁月的斑驳痕迹,但这种沧桑却让他看起来更加的真实,这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一群不信苍生信鬼神的愚昧之人,更不是那些和善的人皮下,隐藏着一颗颗豺狼之心的伪君子。
“嗯!”
陆余点头,将手中的一坛烈酒在手中掂了掂,笑着说道:“这是最后一坛了!”
看到陆余手中的酒坛,李叔眼睛顿时一亮,不自觉的舔了舔嘴唇,眼中露出一种迫不及待的光芒!
“你这家伙,终于肯将“烈焰”拿出来给你李叔喝啦?”李叔迫不及待的从木屋内走了出来,将酒坛接了过去,小心翼翼的样子,就像抱着什么重要的宝贝!
烈焰是一种酒,是陆余自创的一种酒!
李叔最拿手的本事就是酿酒,整个熊族部落的酒都是出自他手,如果不是这样……就凭他敢收养陆余,便是触了熊族族长的霉头,怎么可能还安然的活在这个世上?
李叔一辈子没有结过婚,自然也没有子嗣,在收养了陆余后,闲来无事便教他酿酒,却没想到陆余竟然有很强的酿酒天赋。
他八岁学习酿酒,九岁便将李叔的一身本事全学了去,十岁刚出头时,更是自创了连李叔都馋涎欲滴的烈焰酒。
烈焰是李叔取的名字,因为此酒看似平常,喝在口中也没什么特别的地方,但在入腹后,美酒便会化成一团烈火,在体内剧烈燃烧,不仅不会伤人,反而有刺激感官和肌肉组织的能力,李叔每次大醉一场后,第二天醒来时都神清气爽,连力气都会增加些许!
唯一可惜的是,陆余将烈焰酒的酿造方法全部教给了他,但他酿出的烈焰酒却只有烈焰,没有刺激感官和肌肉组织的能力。
李叔并不怀疑陆余隐藏了什么重要的步骤,因为对方每次酿造烈焰酒时,他都会在一旁帮忙,但却始终不得精髓!
最终,他也只能放弃,暗叹天赋的重要性!
烈焰酒酿造虽然容易,但材料却很不好找,而且陆余每次都只酿三坛,他说他喜欢三这个字。
而就是这三坛烈焰酒,每次酿造出来后,陆余还会藏起来一坛,任由李叔发疯般的寻找,却没有一次能够找得到!
正因如此,在对方拿出烈焰酒时,李叔才会如此的激动!
“呵……就要走了,还不知以后有没有机会回来,放着也是放着,还不如拿出来送你!”陆余说道!
“……”
李叔翻了翻白眼,原来是怕浪费才拿出来给他喝的,原来刚才他日自作多情,不过这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尝尝已经一个月没喝到的烈焰酒了!
“砰!”
李叔用力在酒坛上一拍,将酒坛上的木塞拍飞。
熊族部落没有蜜蜡或油纸这种专门用来封酒的高档东西,那种东西,恐怕只有大宛城里的贵族才有吧,所以只能以木塞代替,虽然密封的效果不是很少,但时间不长的话问题也不是很大。
“咕噜、咕噜……”
李叔直接一正坛烈焰酒放到嘴边,狠狠的灌了三大口!
三口烈酒下肚,李叔的脸色开始还很正常,但下一刻便zhang红了起来,浑身充血,似乎整个人都有种即将爆开的意思。
对于这一幕,陆余早就习以为常,烈焰酒的特性便是如此,只有入腹才能感觉到此酒的浓烈程度!
时间慢慢流逝,李叔的眼珠子都凸出来了,却始终不肯松口,硬憋着口中的酒气不愿吐出,他要最大化的吸收烈焰酒的功用。
很久后……
嗝……
一道带着浓郁酒气的酒嗝终于打了出来,李叔憋了半盏茶时间的一口气也终于吐了出来!
“爽……”
李叔神采奕奕,因为充血也通红的容貌我终于恢复如常!
“嘿嘿……”
陆余微微一笑,他知道李叔会喜欢他的这份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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