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起来,从哈士奇旅馆回了静安巷3号小楼,同时,将传家宝带了回来,放进了自己卧房的保险箱。
因为有甄氏在,这里反而好像成了最安全的所在。
和甄氏聊了会儿,旁敲侧击问了问甄氏小时候的事儿,却也没问出什么端倪。
看时间差不多了,陆铭从阳台的侧梯下来,到了一层门市的洗衣店前等周小宝。
周小宝今早打电话说,帮自己找到合作伙伴了,不过,只是名义上的合伙人,自己的律师牌,可以挂在那个事务所、
那家律师行,叫做“王大安律师事务所”,是个很小的律师行,只有王大安一名律师,而且,事务所比较落魄,靠接法援官司度日子,现在自己名义上加入,成了合伙人,执业律师多了,法援官司能多接几个。
王大安答应一个月,付给自己20元的分红。
但打官司就不必自己出力了,他都全靠法援桉子艰难度日呢,正经委托人的官司一个接不到。
至于说挂牌费,其实条件还可以。
20元,其他地域来说,普通城镇居民月薪也就如此了,就算在东海繁华之地,北关的普通文员的月薪也就40元-50元。
所以,每个月20元的挂牌费,对普通人,也是一笔不少的收入了,毕竟是外快。
周小宝让自己等他,他晚点就到,接了自己,去和自己的名义合伙人,王大安律师见面。
据说,王大安律师行,离这里很近。
现今刚刚过去早班高峰期,小巷子里的大杂院,刚刚涌出的人流已经不见,变得出奇的安静。
还有三两个汉子,从巷子里走出来,都很健硕,脖子上搭着脏兮兮毛巾,穿破旧背心和绿裤子,一看就是劳力阶层。
陆铭揉揉鼻子,不由看看身后洗衣店,那“潘蜜拉洗衣店”的招牌,还挂着彩色灯泡呢,很漂亮。
但把洗衣店开在这种街区,真是个鬼才,倒闭也是必然的。
听说开洗衣店的是一家落魄西洋家庭,单亲妈妈带个女儿。
高高在上惯了,根本不接地气。
现今用得上洗衣店的,怎么也得是中产阶层。
大杂院里的租户们,都是从事最底层的繁重劳动,平时巷子口的水龙头处买自来水,都一个钢镚恨不得掰成十瓣,更别说花钱洗衣服了。
眼看这洗衣店要到期了,也正好,自己也不准备续租,到时候空出来,如果甄氏想的话,可以让她做点小买卖,毕竟整天闷在家里,也实在无聊。
天上,乍然阴暗,铅块似的云朵渐渐压了下来,隐隐的,好似有雨丝飘落。
陆铭向后退了几步,到了屋檐下避雨,突然旁侧洗衣店的风铃一响,一声欢呼,“妈咪,下雨了!”
陆铭回头,却见从洗衣店里,冲出来一个小小身影。
却是一个金发碧眸的小萝莉,粉凋玉琢极为漂亮,长长的金发有点类似那种齐眉公主发型,很是甜美可爱,穿着学生制服,很明显贵族学校的那种,黄格子制服白衬衣,戴着漂亮的领结,暗红格子裙,雪白过膝长袜,红色小皮鞋,她的柔顺金发梳了几个小花辫,上面戴着彩珠,萌萌的要多可爱就有多可爱。
令陆铭惊奇的是,这小萝莉很像前世自己很喜欢的一个童星,那童星,演过坏种,也演过天才少女,这小萝莉,活脱脱就是剧照中的童星,而且,更漂亮可爱。
小萝莉先看到雨丝,可随后就看到了陆铭,陌生人,还是个男人,就怯怯的停下了脚步。
“碧丝,回来!”音调略显生硬的娇柔女声,出现在洗衣店门口的是个西洋美少妇,金发碧眸,肌肤白皙无比,五官精致,高高的鼻梁好像刀削一般,但这个时代,还没如此技术的美容手段呢。
红色贵族蓬蓬裙,虽然有些老旧,但穿在她身上更衬得她妩媚靓丽,露出雪白香肩和迷人锁骨曲线,加之酥胸那紧绷绷兜着的半个雪白圆球和深邃乳沟,更显别样性感。
她长长睫毛乌黑油亮,挑染的一根一根的,加之水汪汪碧蓝眼眸,好似会说话一般。
只是此刻,看着陆铭,眼神有些警惕。
陆铭知道,这应该就是那家落魄西洋贵妇美女和她的女儿了,美少妇叫潘蜜拉,女儿叫碧丝。
听说潘蜜拉本来是贵族家庭,从小上的只有西洋人有资格上的东区贵族学校,但小小年纪就被人搞大了肚子,好像那时候刚刚十五岁,她却非要了这孩子,宁愿辍学,所以被父亲赶出了家门,开始,还有母亲资助,后来家道中落,她生活也一落千丈,带着最后一点积蓄来了北关,好像也是被中间人骗了,盘下了楼下的洗衣店,但现今也开不下去了。
不过,潘蜜拉显然还保持着那种贵族的骄傲,一举一动,都很优雅,除了看着自己时,碧眸中有戒备之色。
大概因为这个街区,很少自己这种穿着体面的人吧,大概,以为是她家里的对头派来的人之类的?
虽然自己现今是她的房东,但这还是和她第一次见面。
前房东太太,或者说包租婆,根本不敢介绍自己和她们见面,说房租还没到期呢,不能打扰潘蜜拉夫人,会让她以为咱们没素质,房子租给她了,咱们就要守约,等到期的那天,我再带您去和她续租,介绍下您是新房东。
显然,包租婆很忌惮这位“西洋太太”。
毕竟,再落魄的西洋人,那也是西洋人,是特权阶层。
而且,包租婆对她的谄媚,那是发自骨头里的,就觉得西洋人文明,高高在上,咱们得守人家规矩,不然就是没素质。
对别的租客,包租婆可是颐指气使,活脱脱地主婆的样子。
这也没办法,中洲人被征服已久,很多人,对西洋人的敬畏已经深入骨髓。
哪怕这潘蜜拉母女落魄到了中洲人的平民聚集区,仍然是高高在上的阶层。
陆铭看着潘蜜拉母女,确实看得出来她们的落魄,母亲的贵族红色蓬蓬裙也好,女儿的贵族学校制服也好,其实都有些旧了,有长期浣洗的那种痕迹。
可能能穿出来见人的体面衣服也就这样一两套了吧。
潘蜜拉被陆铭那种平静的目光打量,碧眸有了几分不悦,但举止还是很优雅,保持着那种贵族女子的矜持,澹澹道:“这位先生,你是来避雨的吗?我可以给你拿一把雨伞。”
要是旁的中洲人,此时早吓得连声说不用不用,远远的进去雨中也不敢站在她店门口了。
“啊,那太好了,谢谢你啊!”陆铭心说虽然这家伙冷冰冰的拒人千里,爱端着架子,心地倒是不错。
潘蜜拉呆了呆,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形,愣了下后,想转身回店里,却见碧丝已经拿了一把伞跑出来,送到陆铭面前,“叔叔,给你!”
“哈哈,谢谢,真可爱懂事!”陆铭接过伞,忍不住在碧丝小脸蛋上捏了一把,这小洋娃娃,还真让人想抱着亲几口。
碧丝格格一笑。
潘蜜拉却是愕然的看着这一幕。
有时候,她自己也明白,自己平时那些优雅的举动,礼貌的言语,更像是一种高高在上的伪善,看似对这些下等人很关心,但也仅此而已,这些下等人,通常都会感恩戴德的感激一番,但却不敢接受自己的恩惠。
但今天,却有个下等人,如此不识时务,竟然真就要自己的伞,而且,还敢捏自己女儿的脸蛋,简直翻天了!太莫名其妙!
但也令她完全不知道该做出什么样的反应。
“碧丝,回屋!”潘蜜拉咬了咬牙,喝住了还怯怯往那年轻人身边凑的女儿,拉着她进屋。
可隔着玻璃门,女儿还是看着那年轻人。
潘蜜拉心里轻轻叹口气,女儿,跟着自己在这些野蛮人的社区生活,根本没有朋友,也没人敢和她交朋友,可能,太孤单了吧,所以,有人跟她说话聊天,才让她觉得很新奇,很舍不得。
幸好,街对面好像那年轻人来了同伴,吹了声口哨,年轻人撑开伞,在飞舞的雨丝中走了过去。
潘蜜拉摇摇头,很快,这个莫名其妙的年轻人就被抛到了脑后,她拿起了桌上的一封律师信,脸色,渐渐变得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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