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将家中值钱的东西尽数变卖,终于凑够了钱,帮她赎身,将他的小姐带回了白家。
那天,在白家门外,她坐在破旧的马车里,素白的手死死扒在门框上,咬着下唇,半晌没有说话。
钟余庆当时问她,“失踪的那五年,你去哪里了?”
白初念深吸了一口气,眼睫剧烈地颤动起来,“我,我被一个男人抓去了外地,他们把我关在院子里,要我给他们四岁的傻儿子当……童养媳……后来,村子被洪水侵袭,那户人家尽数丧命,而我侥幸逃生,便一路逃回了临川,正好遇到了你,你就把我带了回来……”
他又问:“怎么遇到的我?”
“在,城外的田埂上,我多日赶路,体力不支,晕倒在路边,正好被回城的你撞见。”
“那户人家是怎么对你的?”
她想了想,迟疑道:“那户人家姓方,具体住在何处我也不清楚,因为他们把我抓回去之后,便把我关在院子里,不让我出门。平时除了让我洗衣做饭做女红,便是陪小孩子玩儿……有的时候他们会打骂于我,但因为他家傻儿子会帮我求情,也不算难捱……后来忽发大水,整个村庄都被淹了,我醒来时已漂到了陌生的地界,再没见过他们,料想他们是死了的。”
钟余庆朝她点头,“对,就这么说,他们若问别的,你答不上来,便说被关久了,许多事情都不清楚。”
白初念眼中蕴满了忧愁,“若是有人认出我了呢?那五年里……”
钟余庆道:“那五年里,你从未出过门,从未接触过外人,若有人说见过你,那必是他认错人了。”
“万一有人知道呢?”
“不会。出了这辆马车,你会忘记,我也会忘记,这世上不会有任何一个人知道。”他一字一句,语气坚定,不容置疑。
少女似乎是被他感染了,情绪稳定了下来,但面上还是有些惶恐,“钟余庆,我害怕。”
“有我在,不用怕。”
“我可以相信你么?”她有些茫然。
他沉静地看着她,“我以性命起誓,此生,永不背叛你。”
“……谢谢你。”
钟余庆笑了笑,“该忘记的事情都忘记吧,你是白家的小姐白初念,是我的小主人,为你效劳是我分内的事,不必说谢。”
“好,我会忘记的……”她微笑起来,“什么都没有发生,我还是白初念。”
“对,就当是做了一场噩梦,梦醒了,该回家了,初念小姐。”他抬手掀开帘子,阳光照射了进来,有些刺目。
前方满目金光,眼睛有些疼,她含着泪,“我该回家了。”
回家的日子起初是那样的美好热烈,父亲、母亲还有兄长,拥着她落泪,述说这五年来的思念与担忧。
她换上自家庄子产的锦衣,母亲亲自为她梳的头,搂着她噙着热泪说:“我儿已经出落成大姑娘了。”
她只是落泪,并不多话。
钟余庆当时想:一切都如当年那般,她还是那个备受疼爱的小姐,而自己,依然可以为她推秋千……啊,对了,那秋千太旧了,该翻新了。
但亲人团聚的喜悦散去之后,白家的气氛便微妙起来。
白初念不爱出门,不爱说话,吃饭吃得很少,夜里总是睡不着,睡着了也是频频惊醒,白日里,却是常常一睡睡一天。
白老爷夫妇担心她是生了病,请了个大夫进门来看,她却是缩在房间,死活不肯出来,惹得大夫拂袖而去。
程夫人总是说她,说她每次见客,都畏畏缩缩、十分失礼,一问三不知,问多了还不高兴,给长辈们摆脸色看,让人非议他们家教不好。
家人们都觉得,她是在外面长歪了,遂请了个嬷嬷来教导,每天都要查问她和嬷嬷学得如何了。
她咬着牙应对,答不上来时便敷衍装傻,但终是身心俱疲,日渐消沉。
每每见到钟余庆时,她都只是用一种空洞的眼神看着他,对他笑笑,好像连说话的力气都提不起来。
钟余庆抱了一只小狗,送到她面前,想讨她开心。她果真很喜欢,和当年一样,见着可爱的猫猫狗狗便会心生欢喜。
她给那条狗取了名字,还做了个牌子挂着脖子上,每天抱着狗睡觉。
养了安安之后,白初念的心情有了起色,状态也好转不少,和家人的关系也缓和下来。安安和钟余庆一直很亲近,白初念带安安玩儿的时候,也常会带它去见钟余庆。
就这样过了一段时间,一切都稳定了下来,白家夫妇见女儿变乖了,便和她提起安排婚期的事情。
男方是白初念幼时定下的娃娃亲,彼此只在很小的时候见过面,后来白初念被人拐走,男方不但没有上门退婚,反而一直等着她,白家夫妇感念对方的情义,便想早早将婚事定下来。
白初念想起这桩婚事,却是执意要退婚,白家夫妇自然不同意,见女儿要违背婚约,又听说她和府里的一个年轻仆人走得很近,便起了疑心,直接将钟余庆辞了。
钟余庆自己倒还好,只是心里有些许郁闷罢了,反倒是白初念自认连累了他,一直心怀愧疚。
他听说初念小姐郁郁寡欢,有些担忧,但又有些顾忌,听说白老爷安排了这对未婚夫妇见面相处,他恐再惹非议,更不敢上门打扰了。
后来,听从前一起在白家做工的朋友说,白初念见了未婚夫,回来便一直说不喜欢,闹着要退婚,把白家夫妇气得不轻。
正好,白老爷有个生意上的朋友到白家做客,看见了白初念养的那条胖毛狗,说很喜欢,白老爷便将那条狗送给他了。等白初念从外祖家回来,那条狗已经被带走了。
白初念大发雷霆,逼着父母去找那位客人,把狗讨回来,可上门后却得知,那条狗自己咬断绳子跑了,找不着了。
从那日之后,白初念的心情便一直不大好……听说每日都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还动不动就念叨着要找狗。
钟余庆自觉不方便上门,便在城内四处寻找,逢人便问,有没有见过一条挂着牌子的胖毛狗。可惜,一直没有找到。
就在那个时候,他听说了白初念要成亲的消息。
他当时不知内情,以为白初念终于想通了,放下了过去,要嫁作人妇,开始新的人生。
钟余庆想:或许他们之间缘分,此生就到此为止了。那条走丢的狗,便是一种预兆。
他忽然很想送她什么东西,当作新婚贺礼,祝愿她往后余生,无忧无虑。
于是,他去了当铺,把当初为了筹钱赎她而典当掉的玉簪,又赎了回来。
他想托人偷偷带给她,告诉她,那是当初为她准备的及笄礼物,当年的恩情他一直记得,他立过的誓言,也永远算数……他希望,初念小姐能过得幸福……
……
钟余庆摩挲着手里的白玉簪子,那簪子质感温润,给他带来了几分宁静。
周小渡叹了口气,伸手在他眼前挥了挥,“‘直到有一天’,然后呢?你魂儿丢了?”
“咳咳,”钟余庆有些不好意思地回过神来,“直到有一天,我在城外的田埂上遇到了她,把她带回了白家,后来的事情,你们也都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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