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的清晨,阳光明媚,空气格外的清新。清风阵阵吹过,窗户上晶莹剔透的风铃发出清脆动人的声音,宛若夜莺的歌声一般迷人。
秦言熙醒的很早。她睁开眼睛,大大地伸了个懒腰,真想把这些日子的懒惰全部伸展开来,抛到脑后。可是,过去的东西又怎么能够捡回来呢?
手机铃声肆无忌惮地响起,那是属于某人的专属铃声。秦言熙的嘴角微微上扬,愉快地接起电话,“早啊,乔大哥!”
“早上好,小超人!听起来,心情不错啊?”电话那头还是嘻嘻哈哈哈的声音。
言熙点点头,“嗯,是啊。”
“今天要去上班了,难道不是应该百般排斥?”一年总有那么三百六十天不想上班的日子,这句话不是来形容上班族的吗?
只不过,在杜景乔的印象里,秦言熙好像从来没有排斥过上班这件事情。以前刚去朗云的时候,经常加班到晚上十一二点,可她照样乐呵乐呵地按时上班。或许,工作这件事情,对秦言熙来说,可能就是一种乐趣吧,或者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其实,对于任何人来说,工作都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但是为什么那么多人去抱怨这个事情呢?一方面,可能他们迫于无奈,不得不选择做自己不喜欢的工作。另一方面,可能他们就是好高骛远,总想着一夜成名,天上掉馅饼的白日梦。
每个人,迫于生计,必须要做工作。既然没有办法选择,那么为什么不选择喜欢它呢?即便是不能够喜欢,但是要做到不讨厌。
言熙开了免提,一边穿衣服一边说道,“你说我都这么久没去上班了,好不容易有事情做,能不高兴吗?再说了,我一想到每个月那么多白花花的银子打到账户上,我心里就莫名的激动。”
果然是个小财迷啊!一听到“钱”这个字,可能连东南西北都忘了。奥,不对,她本来就是个路痴。
“好吧,享受工作是一种很好的状态。加油吧,骚年!”
秦言熙之所以那么喜欢杜景乔,除了他那张举世无双的帅脸之外,很大的一部分原因就是,杜景乔从来都不会强迫她改变什么。他很尊重秦言熙的决定,也会很委婉地去引导她做一个比较正确的决定。他从来不会说“不”,从来不会否认她。
“你呢?今天要去哪儿?”
“今天要去美国拍戏。我现在在酒店,马上就出发了。”杜景乔翻了个身,顺势伸了个懒腰。
昨晚凌晨才收工,只睡了三个小时天就亮了,这会儿还真是有些累。
“美国啊。听说那边最近下暴雨,你可得注意点啊,多穿点衣服。”重新恢复了工作的杜景乔每天都很忙,基本都不在青城。有时候,秦言熙都怀疑他是不是真的有那么多工作呢,因为恋爱之前杜景乔还有时间陪她。可是自从恋爱后,就很少陪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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