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仙镇,位于开封城的南方,两地之间距离上有着大概45里的样子。
其实以正常的情况来说,金人大军若是一路从洛阳方向杀了过来,胡彪等人就是不守城而战;他们本次的决战地点,应该会当在开封城以西的某处才对。
而不是以南的朱仙镇,这么一个奇怪的方向。
话说!之所以将战场放在了朱仙镇,胡彪他们也是很有点非常不得已之下,才是做出的一个选择。
不然的话,有着开封城这样的雄城在手里。
再加上了城中的粮草、物资、人力都是相当的充足;靠着城防的优势,先是大量的消耗对手。
等到金兵在连续进攻多日,士气一而再、再而三的衰竭之后,再出城一鼓作气的将其击败,岂不是美滋滋的事情。
可惜的是,不知道怎么回事。
完颜宗望和宗翰,这两个胡彪等人的老对手,展现出来的操作很是奇怪。
他们在打下了洛阳之后,并没有径直地杀向了开封城,而是裹挟了一些民壮作为苦力,向南绕了一个大弯后才杀了过来。
在这一路上,顺带着连下了京西北路的永安、登封、新郑等众多城池。
更为关键的是,攻城肯定是少不了大量的器械,特别是开封城这一种城墙高度,达到了惊人12米以上的雄城。
偏偏在金人的大军之中,这些器械有一些。
但是数量不多,用来攻打开封城肯定不够。
针对这一些情况,胡彪他们虽然不知道是哪里出了岔子,金人又有什么顾虑,但却是基本可以确定一点:他们最不想看到的一个糟糕情况,应该出现了。
乃是金人本次北伐,前期进攻的第一目标,居然不是他们这些老熟人。
不是第一进攻目标,难道不是一个好事?
特么!还真不是。
不是胡彪他们自己吹牛逼,目前在偌大的一个宋地,除了他们率领的新军之外,其他各地根本没有人是金人大军的对手。
一旦金人在开封城外留下一支骑兵,数量方面都不用太多,仅仅只要三五万人,就能将他们这些全步兵新军给拖住。
然后,剩下的金兵大军,就能一路在其他宋地攻城略地。
甚至最坏的一个结果,都能给江南打下来。
真到了那么一个时候,不提系统任务的要求;他们借着开封这么小小的一点地板,哪里耗得过对手。
所以胡彪他们,在计算了一番金人那一个古怪的前进路线后,就在朱仙镇这么一个地方摆出了决战的方式。
怎么说了?吸引着金人主动来战。
赌的就是,金人的高傲和目空一切,认定只要他们出城之后,就能轻易地大败这些心腹之患。
然后改变计划,全军杀来……
以新军每天雷打不动,最少都是5公里的负重越野,所练就出来的强悍行军能力。
不过是到了中午一点钟的时候;以老黑为师长、风车为副师长的新军第一师,就是全军抵达了这里。
到了这样一个时候,原本有着上千人居住的一个古镇,现在镇子中那是一个活人的人影都是没有了。
理由很简单,早在一个星期前的时候。
因为坚壁清野的战术,镇子中的一众百姓们,就被统统的强行转移到了开封城中去了。
新军第一师抵达之后,草草地歇了半个钟头的时间,以三人吃一个红烧鸡肉罐头的标准,就着馒头和白开水吃了一顿午饭。
然后在第一时间里,自然是在镇子之外的地方开始挖掘壕沟,修建一些营寨了。
需要说明一下的是,朱仙镇这一个地方身处于黄淮大平原上,一眼看出去之后都是一马平川的地形,连稍微大一点的小土坡都没有,根本就是无险可守。
但是偏偏在修建着营寨的时候,并没有如何高标准进行。
不是他们修不了、不会修。
开玩笑!别看仓管那货一脸的油腻,人家可是哈工大土木工程专业毕业的了;以如今商务司下属的水泥厂,都投产了三个月的情况,什么钢铁防线修建不出来。
关键是,这不是担心金兵眼见着不好打,结果不跟他们死磕么?
所以本次的战斗,注定了是会一场毫无花哨野战。
届时,只要双方之间的一场大战打起来后,金人就是想要跑路去攻打其他地方,到时候也是由不得他们了。
就这样,从当天的午后开始。
其他的新军部队一一地抵达了朱仙镇,速度最慢、出发最晚的两个独立炮兵旅,也是在下午四点左右抵达。
算上了担架队、后勤的民夫,一共是八万人出头的大宋最强一支大军,就在朱仙镇盘踞了下来。
当前唯一存在的疑惑就是,那些金人们会来吗?
针对于这一点,当时正开了一场会议,很是有些焦头烂额的网友们,在镇子中熘达的同时,看着镇子外延绵的营寨和灯火后。
胡彪笃定了说出一点:“大家放心好了,但凡有一点希望,完颜宗望和宗翰这些人,都会第一时间要弄死我们,所以一定会来。”
有关于死扑街嘴里这样的一个说法,虽然很是有些道理。
不过一听起来,怎么就那么奇怪了……
******
说来也是巧合,就在胡彪嘴里说出了‘金人一定会来’一句之后。
忽然之间,就听到在了身后的位置上,一阵响亮的马蹄声传来,顿时众人纷纷都是满脸疑惑了起来。
主要是以胡彪等人,多年征战的经验来说。
自然是能听得出这样的一个动静,最少都是有着三百骑兵,同时狂奔过来才有着的一个动静。
而马蹄声从身后传来,又没有预警之声响起,想来不会是金人迂回的探马部队。
只是他们仅有的500新军骑兵,目前早就是散开到四周打探金兵情况了,开封城哪里来的这么一支骑兵?
好在很快之后,这样的一个疑惑就是有了解答。
只见一支宋军打扮得精骑,一路飞奔到了镇子前面后,眼见着这么一群朝廷大员的存在,当即就是纷纷拉住了战马。
为首一员二十三四岁,白面无须的俊俏将军。
更是在翻身下马之后,在一阵甲片的撞击下来到了众人身前,单膝跪下的同时,嘴里张口就来:
“末将杨再兴,见过胡枢密使,见过各位相公。
俺家岳相公寻思着本次作战中,岳家军只需要据城而守就好,用不上什么骑兵;便让俺带着一众三百名背嵬军的兄弟,前来胡枢密使帐下听用。”
“好、好、好,鹏举真是有心了~”
听到了这样一句后,胡彪当即就是大喜了起来。
有关于在当前面目全非的任务世界,这一支与历史上全然不同背嵬军的存在,胡彪倒是知道是如何回事。
岳飞当初从太行山杀出,前来开封府支援的时候,半路上不是遇上了一支金兵骑兵千人队么。
很是一番纠缠之后,总算是灭了那一支骑兵,顺带缴获了四百多匹上好战马。
随后,岳爷爷就是以这些战马为基础,挑选了手下一些马术精良,战技出众的北地汉子,组建了这样一支背嵬军。
虽然比起了原本历史上的规模,这一支背嵬军小了很多。
但是,对于如今极度缺乏机动部队的胡彪来说,这一支精锐的骑兵部队,依然能够起到极大的作用。
更不别说,他们领军的将主,还是杨再兴这样一个传说中的勐人。
当即之下,胡彪就是对着杨再兴好一番宽慰后,让人领下去安排营地。
只是很快之后,一些预计不到的问题来了。
都不待胡彪想好,今后该如何使用这样一支精锐骑兵,AT和贵妃两人,几乎是同时举起了手吆喝起来:
“老胡、老胡、将他们划到我麾下吧?”
“凭啥?凭你们脸大,给我一个合理的理由。”胡彪的嘴里,当即就是问出了一句。
“开玩笑,这可是传说中的杨再兴哦!想不到不仅是一个肯定有八块腹肌的绝世勐将,还是这么一个帅气的小哥哥了。
在大战之余,我和他谈上一场甜甜的恋爱不行么?”
这就是贵妃的理由,最少此刻这妹子两眼放光的模样,貌似好像是真的;实际上,谁知道了。
问题是,一听到这么一个理由后,胡彪的脑壳就是头疼了起来。
闹啥!现在可是在打仗了。
随后,AT也是给出了自己的理由:“老胡,我的第一偶像是赵云,第二偶像就是这位小杨哥了,早就希望可以与他们并肩作战了。”
对比起来,无疑是小白领的理由靠谱得多。
迟疑了数秒后,胡彪一指AT后,嘴里说到:“行!就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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