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妃从商
沈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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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沈谦不会哄女人的?千夙觉得大错特错,这家伙分明是太会撩了。

“喏,快喝,要凉了。”

沈谦端起碗来,仰头喝下,糖水的滋味,甜入心底。

“快去歇。明儿再走。”

沈谦心想,你若愿意,我不走也行,一辈子在你身边。

原本,他三日后要去驻地,可经过今夜的意外,他实在不敢离开她半步,万一他走了,那意图不轨的人又来怎么办。

想到这儿,他不无担心地对她说:“方才那行刺人并未得手,估计还会再来。他知道你在这儿落脚,总归不是好事。不如,随我换个地方。”

“换去哪儿呢?这是我家。”

“可如今这里并不安全。我能找到你,贺东风估计也快了。”

千夙拧紧眉,她不想再回京城,不想再回那个让她窒息的晋王府,更不想再见到贺东风。横亘在他们之间的,是一道道伤痕,想抹去谈何容易。

“真的要走吗?”

沈谦点头,深深地望着她:“千夙,我不在你身边,我不放心。这里离盘根错节的京城根本不远,到底是危险。不如随我去封城,那里是我驻地,即便京城来多少人,只要我说没有,他们就不敢再找你。”

封城?在哪里啊?既然是驻地,那一定是离这里很远的。可是,她舍不下她一手打拼出来的事业啊。几个店的生意蒸蒸日上,她还可以再拓展几个门面的。没有很多的爱,就要有很多的钱,她是这么想的。

见千夙犹豫不决,沈谦也不好再进言,不过,今夜,他歇在她隔壁的房间,严防死守着,以防意外。

千夙没有睡意。此时她心里有两个小人在拉扯,一个说走,一个说不走,似乎两个小人的理由都很充分。

那么,到底是走呢,还是不走?

走的话,便等于一切重头开始了,她能不能快速适应封城呢?

不走的话,今夜经历的危险,还要经历多少遍呢?最担心的还是贺东风找到她。

千夙望着窗外沉沉的月亮,伸手轻抚肚皮,崽子啊,你说怎么办呢?你爹那儿我是回不去的了。

一夜无眠,千夙撑着两个黑眼圈吃早饭,无精打采的。昨晚想了一夜都没想出个所以然来。

林婶见她气色不好,忙给她煮红枣汤去了。

沈谦习惯每日早起练剑,这会儿练完见千夙神色不佳,多少猜到她心烦意乱。

“若不想走,就不走了罢。我留在此护着你。”

“可是,你不去驻地了吗?你身上还官职的,怎么能说留就留?”

沈谦满不在意:“我无意官场,就想尽自己的一分力气抵御外敌。总不能见着你有危险,我还置身事外。”

千夙不愿:“沈谦,你是将军府的希望,你娘的眸子又不好,你留在我这儿,你的家人怎么办?你的兵士怎么办?”

“这都有办法解决。我娘心肠不坏,不过是爱子心切。我决定的事,她少有反对,她很是尊重我。”

这意思就是,只要他想留在这里,没有谁能阻止。

千夙劝不动他,心里很是不安,眼皮跳个不停,直觉有事情要发生。

傍晚时,沈谦收到一封飞鸽传书,上面赫然写着三皇子带着他的近侍已出城门,往杏村的方向驶来。

“千夙,如今走也得走,不走也得走。三皇子带着人赶往杏村,我私疑他已知晓你的下落。昨夜那行刺者,极有可能是齐贵妃与三皇子的人,他们欲挟持你控制贺东风。”

贺东风是太子的人,控制他就等于拿捏着太子的一举一动,千夙光是想想都觉头疼。

可眼下时间紧迫,她来不及想更多。沈谦已拉着她从后门走。

“等等。”千夙回过神来。

沈谦以为她不想走,加重了语气道:“再不走就来不及。齐贵妃一党为祸多年,依旧没有人将之彻底拔除,可想而知势力之深厚。你若落入他们的手,后果不堪设想。”

“我当然知道。你跟我来。”千夙拉着沈谦去她房间。

她蹲下去,钻进了床底下,用手指抠了下其中一块砖的缝,把那块砖掀开,从里头拿出她的家当来。

沈谦看得眼睛发直。这得多少银子?光是那一对羊脂白玉手镯,就价值不菲,除此外,还有银票攥成小卷,天知道一卷里头有多少张银票,而这些小卷足足有十来卷之多。

千夙把她的家当藏于自己身上,鸡蛋不能装在同一个篮子里,她又把其中一些藏到沈谦身上。

“这是我的私房钱,我觉得藏在哪儿都没有藏在自己身边来得周全,只好藏到地底下了。沈谦,这些你要替我保密。”

沈谦松口气,原来她是携带着家私一块走。

两人从后门离开,离开前她吩咐了林伯林婶,将有关她的所有东西,通通藏起来,务必不留一样。

林伯林婶也不傻,听到这儿就明白,恐怕等会儿有人来搜宅子。林伯匆匆回了一趟家,把小女儿林春儿喊来,林婶已将千夙的东西收拾妥当,交由林春儿,让她先带到后山去躲躲。

千夙与沈谦上了马车,一路急驰,穿过几条村庄,又变换了两条路线,总算走出了雁京的界限。

而就在他们出了雁京的范围时,三皇子贺詝带着人正巧停在千夙的宅子跟前,他命人去将傅千夙绑来,然而搜遍了宅子,都不见一样与傅千夙有关的物件。

贺詝暗叫不好,兴许傅千夙已然出逃,他当即命人追出去。

可为时已晚,等他们追至分界处,那头千夙和沈谦已经走出很远。

“我们要住店吗?”千夙是又累又困,肚子叫得老响。

可沈谦却摇头说不能住店。

“那怎么办?我好饿了。”她肚子里还有个小的哇。

“我带你去买吃的。”

“好。”

不过,在去买吃的前,千夙换了套小厮衣裳,就像公子身边的仆人一样,这样省事许多。

千夙手中有钱,自然心中不慌,每样糕点都要了不少,权当干粮了。除此外,她还买了好些果子,虽说是赶路,但是也不吃得太差啊。

她问沈谦还有多久才能到封城,答曰紧赶还须三四日才能到。

这样的话,他们的吃很成问题呢,后面几日还不一定能到有集市的地方买吃的。

千夙问人,与沈谦一路寻到了菜市场,她买了十来个鸭腿,鸭肾,鸭脖,还买了一点糯米和米,以及荷叶。

“你买这些做什么?”

“吃啊。”

买完东西回到驿站,千夙用盐把鸭腿鸭肾等腌好,放于一个小木盒里。

等马车赶路到夜里,沈谦终于知道她买这些东西的好处了。生起火来,她拿竹条架在火上,从腌盒里取出鸭腿,鸭肾,鸭脖来烤。

“这荷叶包着糯米,就是又香又好吃的荷叶饭了,不过,我们先吃鸭腿,下一顿再吃荷叶饭。”

火光映着她红红的脸,沈谦的心都被烫热了。这就是身边有人,和身边没人的区别。他与傅嫣成亲以来,傅嫣打理府中事样样都好,当真像个贤内助,可她不懂他,她想为他铺好路,让他无后顾之忧去拼官场上的荣华。

她又怎么会知道,他想要的根本不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他不想耽误傅嫣,是以,自成亲以来,虽则他们共处一室,他仍是睡的矮榻,绝对不会逾越一丝一毫,更不许他自己喝了酒进入房间。如若喝了酒,他定不会回去。

傅嫣给不了他温暖,可千夙,却给了他梦寐以求的,了解。

“快吃啊,还不饿么?”千夙呶着嘴吧唧吧唧地吃起来。

沈谦也抓了只鸭腿吃,味道适中,比他平常赶路吃的干粮不知好多少倍。

千夙见气氛还行,不由想跟沈谦说实话。

“那什么,沈谦,我跟你说一件事,你先答应我不许生气。”

“好。”

千夙擦了擦嘴巴,指着自己的肚子说:“我怀了贺东风的孩子。”

沈谦手里的鸭腿掉落在地。

“你说什么?你怀了身子?”

这么大反应!千夙觉得自个儿是疯了,才会这时候跟沈谦说,万一他一气之下扔下她不管了,她就要在这荒山野岭当野人了。

“说好不生气的。”

“我……”沈谦深吸口气,蹲下来,与她平视,“我不生气,我是担心。你都当娘的人了,怎么还如此不知轻重?你可知怀了身子大意不得?你,你居然现在才告诉我,万一有个好歹怎么办?赶了这么久的路,你到底拿你自己的身子当什么了?”

千夙愣愣的,他是担心她的身子。

沈谦看她的样子,知道自己说话重了,叹气道:“明日找个郎中看一看,确定没事了,再去封城。”

“哦,好。”

可到了第二日,沈谦改变主意了。他驾着马车往附近的城里赶,停在了一处客栈,还交代人拴好马,似要长住的样子。

千夙问:“不是找个郎中看完就走吗?”

“不走了。”

“不走了?什么意思?其实我身子没事的,你再拖时间,误时到封城是要受惩罚的。”

沈谦忽而笑:“你在担心我?可怎么办呢?我想与你在这无人知晓我们的城里,落脚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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