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我和当初刚刚觉醒成高等丧尸时差不多,甚至我觉得还不如那时候,跟尸魁打群架,肯定死无全尸。
如果我先走,古昱也死定了,眼见尸魁全跳下地,把楼梯台阶都站满了,他不可能全身而退。
尸魁的拖布头像能定位似的,纷纷扎向古昱,而他堵在我前面,楼梯间又窄,他跟块盾牌一样把我挡住了。
只要我此时稍有犹豫,他就完了,他的动作虽快,在尸魁发动攻击的同时拔出一柄短刀砍断了逼到身前的两团头发,但是更多的头发转眼就会把他扎成蜂窝煤。
刹那间,我奋力向前一扑,用了狠力气扳住他的肩,把他的身体压低,然后翻转和我的位置对调。
再接着使用瞬移,移到最远的距离,连着瞬移三次,估摸着尸魁追踪不到我们了,我才长出一口气,把嘴里的血吐出来。
一口…两口……很快地上就积了一大滩鲜血。
不过这些血不算是吐出来的,也有从伤口里流出来的,而且流出来的更多,谁让变成蜂窝煤的是我呢!
我还有那么多事没做,就这么死了是真不甘心,可是在生死存亡的瞬间,我的选择清晰又坚定,我不想古昱死,就这么简单。
“再坚持一下,回营地。”古昱扶着我,可能是失血过多,我的视线模糊,感觉天旋地转的,我看不到他的表情。
“我……”我想说恐怕不行了,注意力无法集中,我现在的身体太脆弱,也承受不住瞬移带来的压力,没回营地血就流干了。
可是我已经连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喉咙里全是血,张开嘴就往外涌。
我几次经历死亡,对死亡是遗憾多过恐惧,但有时候就算再怎么不甘,也改变不了已经发生的事。
我把瞬移蛋和仅剩的几只药剂塞进古昱手里,其它的被扎破了,幸好没白跑一趟。
身体的痛苦证实我的超强复原力也没有保存住,即使是丧尸,血流尽了也活不成。
不,或许比那更糟,如果身体无法复原,渐渐腐烂,但大脑却活着,那还不如马上死掉。
“记住,别回左巴尔。”古昱的声音遥远而威严,飘进我的耳朵里仿佛用了千年光阴。
我想问为什么,妮妮还在左巴尔,我连回去看看她都不行吗?
万一我改变不了历史,就要在这个世界活下去,等我安定下来,还得把她接出来呢。
但所有意识都被一股暖流冲散,甘甜的香气流进我的四肢百骸,我对这种感觉并不陌生,我喝人血了!
在这种飘飘然的状态中,我像醉酒的人,脑子昏昏沉沉,身体也不受控制。
不知过了多久,我的大脑重启,我忽然惊出一身冷汗。
我们瞬移落脚的地方没有别人,我喝的人血只能是古昱的,但他的血是丧尸的毒药,在这个世界我没被文博染注射过古尸基因,也没有以前的种种奇遇,按说我没有特殊变异,应该被古昱毒死了才对。
我睁开眼皮,转了转眼珠,生怕看到自己破烂发臭的身体,还有半烂不烂的脑袋。
好在身上的伤还是那样,而且血止住了,我发现自己身体悬空,被挂在一棵大树上。
半死不活的状态持续了三天,我在树上挂了三天,感觉自己好像一只被遗弃的鸟窝。
天气冷的好处是没有苍蝇来我身上产卵,坏处是伤口好的特别慢。
不过身上顶着十几个碗大的吧啦,能挺过来就算万幸了,恢复的慢总好过恢复不了。
而且古昱把他的羽绒服留给了我,我琢磨了三天也没琢磨明白,他为什么要救我。
现在的古昱跟我不熟,我又是他防备怀疑着的丧尸,想来想去,觉得可能是他想报答我的救命之恩。
一晃我在树上挂了七天,七天后我爬下树,总在树上吹冷风,我的伤很难彻底痊愈,所以我得找个地方住。
瞬移蛋让古昱拿走了,我应该给我喝了药剂,要不然喝了人血我没可能这么淡定。
草原上能落脚的地方太少了,我不得不回到贝尔市,尸魁虽然占据着这里,但它们的数量不可能多到填满城市的每个角落。
我在城市边缘的一间小饭馆住了下来,结果遮风挡雨的地方有了,很久没有折磨过我的饥饿感却出现了。
但以我目前的体力,别说是变异动物,就算是普通牛羊都抓不到,出门还得当心着被尸魁发现。
我在晚上偷偷到近郊做陷阱,第二天晚上去看一次,又忍了三天,终于逮到一只兔子。
此时我饿得两眼冒绿光,这种饥饿感不是对食物的渴望,我很清楚那是对鲜血的渴望。
我咬住兔子的脖子,狠狠吸了一口血,可是这口血还没进喉咙就被我吐了出去。
不对、不对,不是这个味道!
我心慌极了,如果不能用动物的血代替,那我今后饿急了,只怕会失去理智去抓人。
我一通呕吐,然后灌了一肚子水,窝回小饭馆里。
后半夜有人突然闯进屋子,扔下一个东西就消失了。
我捡起扔在地上的包,隔着保温箱就闻到了甜美的气息。
保温箱里放着一袋400毫升的血袋,血还是热乎的。
没人知道我的事,除了古昱,而且他突然来,又突然消失用的一定是瞬移蛋。
我此刻什么都不在乎了,大口吸光了血袋里的血,就像犯了毒瘾的瘾君子。
这些血只够我喝个半饱,但饥饿感总算是消失了,肚子不闹腾,脑子就清醒了。
古昱这是在干什么?饲养丧尸?
他怎么找到我的?
这时我发现保温箱底还有一张字条,看字迹是古昱写的,他叫我别出去,他每隔七天到十天会来一趟,给我送吃的。
我心里一面渴望着鲜血,一面又感到害怕,一旦我习惯人血,我将变成真正的丧尸,如果古昱不再给我送‘粮’,我根本没自信能控制住自己。
现在为了不伤害无辜,我只能听他的,留在这等他喂食。
从地洞出来就诸事不顺,我已经习惯有异能护身,用吸收能量的方式进食,谁知转眼功夫竟要从头来过。
有道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我此刻才真正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但我知道自怨自艾没用,就算要从零开始,我也不能放弃。
在冷静下来之后,我决定再去一趟医院,宋恩茹为什么会变成那样我得查清楚。
尸魁也是丧尸,它们需要进食,它们虽然吃了留守的几个研究员和守卫,但总有消化完的时候。
我在医院斜对面的大楼上蹲了两天,第三天中午,终于等到它们出洞,不过它们没有全部出洞。
上次它们本来像死物一样,是宋恩茹睁眼它们才发动攻击,我估摸着它们应该是受宋恩茹的支配。
所以就算出去觅食,也要留下几个守着宋恩茹,我计算了一下,医院里大概还有六只。
我把那只命大的兔子带了出来,养兔几日,用在一时,尸魁的领地意识强,我的自己的血涂在兔子身上,把它放到医院的门诊大厅。
血的味道直接暴露在空气中,地下室的尸魁一定能闻到,而我在大厅里还放了好东西。
不得不说,尸魁的智商比普通丧尸高多了,它们闻到另一只高等丧尸的味道后只派了两只拖布头出来查看。
大厅是钢结构建筑,天花板是由玻璃拼成的尖三角形,这种材质的天花板,我不信拖布头还能挂住,只要它们下来,我就有好东西招待它们了。
我在对面蹲了两天也不是白蹲着,特意为它们量身定做了一套陷阱。
小兔子在大厅跳来跳去,那两只尸魁果然像蜘蛛一样从天花板爬下来,慢慢接近地面。
我庆幸它们没有眼睛,否则制作陷阱可没这么容易。
但它们没有下到地上,爬在墙上就向小兔子发起攻击,这当然不行,我赶紧拉扯栓在兔子腿上的绳子,把兔子拉向陷阱的位置。
两只尸魁中的一只先爬到地面上,另一只没有动,它们太谨慎了,我攥紧牵动陷阱的绳子,通过望远镜窥视着大厅里的一切。
小兔子被我拽来拽去,就是不让拖布头得手,大厅空旷,拖布头的头发长度毕竟有限,两只尸魁终于全爬进了陷阱区。
我看准时机一拉绳子,地面弹起一张大网,将两只尸魁包住,网是用钢丝绳编的,它们想破坏掉需要点时间,而我不会给它们留这个时间。
网上刷了酒精,医院最不缺的就是这个,陷阱牵绳上也涂了酒精,我在大厅对面街的水果店里点燃了牵绳,一条火线迅速蹿进医院大厅,很快那两只拖布头就被点燃了。
即使它们的身上烧不坏,那头能杀人的乱发也保不住了。
网格的大小刚好能容小兔子钻过,那只命大的兔子再次逃脱,从大厅敞开的门缝跑了出来。
而我已经将它腿上的绳子切断,它被我咬了一口没有变成丧尸兔,现在又在丧手下逃生,我都想把太留下当吉祥物了,不过我还是放它走了。
大厅里的尸魁比我想象中更易燃,一会儿功夫居然就烧成了渣渣。
我暗暗点头,心说原来它们的弱点是火!
既然知道了它们的弱点,剩下四只就好办了,我做了几只燃烧/瓶,快速冲下地下室扔进唯一的房间。
然后从外面顶住房门,之前用枪打爆它们的头都没事,没想到可以用这么简单的方法杀死它们。
门被猛烈撞击了几下,接着力道渐渐变弱,估计时间差不多了,我打开房门,门后果然有四堆黑色渣渣。
我不知道宋恩茹和尸魁之间的联系有多深,所以必须赶在它们回来前尽快找到有关宋恩茹的信息。
我把房间里所有带字的纸全翻出来装进一个背包,还有U盘和纸篓里的废纸。
带了东西我正想离开,一回头,却看到水罐子里的宋恩茹不知什么时候睁开的眼睛,正死死地盯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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