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个悟空混都市
第七十八章 血手化骨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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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攻击后,我才暗觉不妙。刚才布置碎刃风暴时,就用去了一些元气,这时我抽调体内元气供应双拳后,蛊神立马就坚持不住了。那些血雾像是见了可口的事物一般,直接附属在了我的骨头上。

不痛,什么感觉都没有,如果不是有元气可以感应的话,根本觉察不到它们的存在。

我想起了张天宝那句话,魔拳血手化骨皮!可惜,现在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张天宝已经做出了对应。他不理老大的铁拳,双掌朝天,迎着元气锤击了上来,而碎刃风暴,依旧没有起到什么作用。

附在张天宝双掌之上的血雾依旧浓密,我不敢轻敌,急忙撤招化拳为掌,劈了过去。电光火石间,元气刃与血雾相交,张天宝发出一声恍如野兽般的凄叫,只见血雾之中,他的胸膛竟然被元气刃划出一道触目惊心的伤痕,虽然不深,但也算是重伤了。

我惊喜不已,解脱境的高手,哪能这么容易就被我击伤?正眼一看,原来老大一拳已经印在张天宝背后,金光罩色泽大变,顿时黯淡了下来。

“你....你不是生死境吗?”张天宝踉跄的退了几步,惊恐的看着老大说。

老大没有说话,沉稳的攻了过去。

生死境?我一听张天宝此言就知道这里面还有内情。老二是佛门的奸细,肯定会将影子的实情告诉张天宝。但是他知道老大是生死境,便不去理会老大的拳头,想必生死境的高手还破不开金钟罩的防御。

老二为什么要告诉张天宝假消息?他为什么要害张天宝?

我不由苦笑了声,沈老爷子的眼光真的很毒,知道老二心术不正。现在看来,老二确实心术不正,而且是大不正,不但害我,连张天宝也要害。

不过管不了那么多了,乘这个机会杀了张天宝才是正事。

就在我提气准备配合老大时,突然体内传来一阵蚀骨的疼痛,我双眼一花,摔坐在了地上。

从来没有过这么痛的感觉,比之刚才指缝被老二划破时还要痛上一百倍,一万倍。就感觉是无数只蚂蚁在不停的吞噬着我的灵魂,痛觉神经元根本不足以支持这种疼痛。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平躺在了地上,呼吸困难,可是却不敢大声喘气,怕是引动那股疼痛。

我强忍住疼痛,指挥蛊神去查看那些血雾。果然,血雾已经渗透进了骨头深处,贪婪的吸食着骨髓。蛊神不停的损耗元气驱赶它们,疼痛才会减轻一些,但是只要蛊神一停止,它们又会扑上去撕咬。

可是现在正是大战紧要处,元气怎么能光顾着驱赶这些病毒呢?我自从有了蛊神后,就将生命本源完全交给了它,这也是我实力大增的原因。现在的战斗,没有了蛊神的帮忙,我连小龙也打不过,更不要说精妙的应用元气了。

借着蛊神驱赶血雾的空挡,我看了眼张天宝与老大的打斗。

首先入眼的,却是张天宝,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手里握上了一把软剑,如一泓秋水般闪烁着幽静的寒色,剑气四横。我的印象中佛门好像没有剑法,但张天宝舞动起来,宛如惊鸿游龙,流连异彩,几乎已经到了人剑合一的境界,剑随心走,凌厉的剑势融入四周的空气中,竟然变化成无形剑招,时而雷厉风行、时而情人拂面,但无一不是置人于死地的狠招。

老大占着张天宝重伤及金钟罩被破的优势,勉力抵挡着。他虽然擅长防御,但也很忌惮张天宝的软剑,不敢用手臂去硬接,到了抵挡不了时,只能用以命换命的招数来挽回败局。

我本以为张天宝不如灵虚,更不如老大,但这时看来,他是藏拙了,就这一手剑术,要远超解脱境的范畴。我下意识的用灵犀眼看了一遍他的属性,战斗力果然涨到了300的巅峰值,我记得灵虚的战斗力巅峰才是280。

身体软弱无力,而蛊神又在跟那些血雾纠缠着,我没有办法帮到老大,只能将元气散放出去,凝聚成一个碎刃风暴支援下老大。这时张天宝没有了金钟罩,看他怎么抵挡全方位的碎刃攻击。

就在我不停的释放元气时,那种钻心的痛疼又开始了。我急忙停止释放元气的动作,果然,疼痛感减轻,消失了。

尼玛啊,这是让我当个废人的毒吗?我无奈的叹了一口气,无力的喊道:“停手,别打了,我们投降!”

听见我的喊叫,老大立即抽出个空子退出战团,回到我身边警戒起来。

“你怎么了?”老大没有回头,低声问道。

“不知道,应该是那个血手印在作怪。”我躺在地上,担忧的说。

我担忧的并不是体内的那些血雾,而是张天宝。不过还好,他没有追过来,站在原地,面色狰狞的看着我们俩。

堂堂的金城市公安局长,佛门二代高手‘立罗汉’,今天竟然在本场被我们打成了一只落水狗,想必心情也好不到哪去。他的胸膛上那道伤痕依旧在往外渗血,看血流的速度似乎比刚刚划破时更快了。

江湖人对于外伤根本就不在乎,尤其是张天宝这种臻至解脱境的高手,只是一个一个心念,用内力去疗伤而已。看来他之所以停手,就是这套剑法很耗费内力,他不能再打下去了。

“张局长,我们投降,说条件吧。”我依旧认输说,刚才老大已经是勉力支持,如果再打几分钟,我敢保证老大一定会挂彩。不知道张天宝的性子如何,但换做是我,宁可多受点内伤也要上来把对手杀了。

张天宝缓了口气,才低声说道:“血毒发作了?”

“嗯。”满也瞒不过去,我爽快的承认了。

“哼,这回有你受的了。”张天宝面朝着我们,慢慢退向办公桌,然后从抽屉中找出纱布,包扎起胸膛上的伤口。

“什么情况?说说呗。”我有点低声下气的问,那种疼痛真的让人不能忍受,我宁可挨上他两剑,也不要继续忍受下去。

“都是你自找的,我走了,记得来云南见方丈。”张天宝拿下挂在衣架上的风衣,就那么光着肚子披上,然后将软件插入腰带,淡淡的说了句,朝门口走去。

“你这就走了?”我搞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厮杀半天,就像个朋友来串门一样,打个招呼就走?

“我想杀你,但是不能杀,今天叫你来的目的,就是告诉你那些话,现在事情办妥,我自然要走。”他站住脚步,犹豫了下才说。

“你去哪?不做公安局长了?”我张口就问。

“不做了,接近二十年的努力,却给你做了嫁衣裳。我奉劝你,做好金城王,然后来云南见方丈,不然,你会死的很惨。”说完,张天宝拉开房门,义无反顾的走了出去。

我跟老大面面相觑,谁也不知道这拼死拼活半天到底是为了什么。

...........

“为了什么?肯定是至善看上你了。”灵虚躺在床上,如是说道。

“为什么会看上我?或者是我有什么能让他看上的?”我也躺在床上,侧头问灵虚说。

老大将我背回山神庙后,就去负责安全布置工作了,今晚金城还会乱下去,现在既然跑不了了,就得做好防御工作。

血雾在体内折腾着我,而元气却不太充足了,我只能硬挨着疼,实在是坚持不住了,才用元气驱逐下那些令人生畏的血雾。

在警察大楼时,我还想着或许就像严小草的血蛊那般,用内力去净化掉。可惜我失败了,试了好多遍,还是不行,那些血雾就像是一块粘皮糖般粘在了我的骨髓上,内力根本拿它们没招,只有元气可以驱赶,但是也不能把它们赶出体外。

血雾就像是游击队员一样,打一炮换一个地方。没有元气干扰时,它们就使劲撕咬着我的骨髓,而蛊神指挥着元气来驱赶时,它们又立马逃跑.....

就这样,一顿折腾下来,我比废人还废,痛起来时坐都坐不住,只能躺在床上,给灵虚当病友。

回来本想让灵虚想想办法,但是听他说完血手印的来历后,我更加失望了。据他讲,血手印是从藏域传来的一种邪功,很神秘,据说常年得将双手泡在新鲜的毒血中侵泡,天长日久,那些诡异的毒血就会感染在双手上。对敌时,用内力将毒血化为气体,只要一沾皮肤,那些毒血就会入侵体内,吞噬骨髓。从古到今,他还没有听说过中了血手印还能活下来的人。

听完灵虚的解释,我才知道张天宝喜欢泡澡不单单是要吞噬植物内的元气,而是还在修炼着血手印。他将身体泡入药水,自然全身上下都沾满了毒血。管不得江湖盛传‘立罗汉’一心修佛,终身不娶。就这一身毒功,也没有女人感近身啊。

栽在他手下,不冤。

谁不想夜夜**,谁不想晚上睡觉有个暖被窝的美人儿?张天宝抛弃了这些,练就一身毒功也属正常,最起码他付出了。

老天无眼,它不识好人坏人,只知道付出就会有回报,哪怕有人用它的回报去祸害苍生也不所谓。

我这样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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