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非心里有了主意,那就是让小黑拜颠道人为师,思想工作还是得做一做的,说起来这也是为了小黑的性命着想,再者这对于小黑而言也是一场机缘。
小黑心里虽然十分别扭,但是李非的话还是能够听进去的,终于勉强同意答应。
一天以后,小黑穿上一件道服,束起头发,端了一杯拜师茶,对着颠道人行三跪九叩拜师大礼,恭恭敬敬喊了一声“师傅”,算是正式成为颠道人的关门弟子。
颠道人脸上露出欣喜之色,喝下拜师茶,连说三个好字,破烂的袖袍一挥,小黑身前光芒一闪,顿时出现了一件金光闪闪的甲胄。
“此乃神机甲,穿上之后可覆盖全身,穿上好可直接御空飞行,水火风雨雷电皆不可伤,徒儿这可是为师压箱底的宝贝了。”
小黑闻言双手放在了甲胄上面,只见她立刻被金光包裹,片刻后,甲胄在她身上完全显形,上有头盔,中间有胸甲,下有甲靴。
很快,她就掌握了天机甲的使用方法,心念一动身体便冲天而去,第一次自行飞上天空的感觉实在是太爽了,她在天上开心的大喊大叫,一会儿俯冲,一会儿在天上转起了圈儿。
等玩儿够了,小黑才落在地上,笑着说道:“多谢师傅,徒儿以后一定会听你话的。”
李非和明月对视一眼,见师徒两个能够和睦相处,他们也就放心了,三年的时间并不长,很快小黑就能回到他们身边了。
临别之前,颠道人还是送给了李非一件防御法宝乾坤图,并告诫他想要进阶元婴,光靠苦修还是不够的,最好可以到处走走,多看看世间的大好河川,随后,颠道人便带着小黑离开了。
李非觉得癫道人的话很有道理,不过他没有立刻离开洛县,而是安心在洛县又住了一段时日,不再提修炼之事,而是每天免费帮人看病,助人消除心中疑惑。
直到一个多月后,有病人再来找时,却发现已是人去院空,只留下侍女如画,告诉他们先生和夫人出去游历了,也不知何时会回来。
李非本想和明月来一个蜜月旅行,偏偏小和尚白云非要跟在身边,做一个显眼的电灯泡,讨厌又不好赶走,只能任他跟随了。
只想着有一日白云走不动了,找个寺庙将其安顿下来便好。
过了十多日,他们来到了一处叫做中德城的地方,听说那里有一座高山,风景极美,极其适合攀登,也可领略一下,一览众山小是个什么滋味。
李飞和明月慢悠悠的向山上而行,一路上说说笑笑,顺便采摘山上草药,却是很有滋味,白云和豆豆却是争先恐后的往山上跑,将他的小孩心性显露无疑。
“白云年纪轻轻的就做了和尚,实在可惜,我还问过他有没有想过还俗,谁想到他一口就拒绝了。”明月望着早已看不到身影的白云,笑呵呵地说道。
李非立刻便道:“没什么好可惜的,此人与佛有缘,日后定能成为一代高僧,修成大法力。”
明月好奇道:“夫君的意思是说白云和我一样,也是一个有名有姓的剧情人物吗?”
“月儿,我知这是你心中的一块心结,以后还是莫要在提起了。”
“夫君,你就告诉我吧,我并没有在意呀!”
李非摇了摇头,轻叹道:“你也知道我有读心的本事,自然能感知到你的心事,你可瞒不了我,对我而言,你们都是有血有肉的人,莫要过于执着。”
明月心中一黯,她表面上装作毫不在意,心中却是十分在乎的,她始终没有办法接受自己是书中的人物,可是她知道李非爱她很深,是为了让她不那么难过。
一听到白云可能和自己一样时,她心里不免的又纠结起来。
一路无话,爬到半山腰时,发现白云和豆豆相对而立,一人一狗大眼瞪小眼,双方的眼神中都带着一股不屈的战意。
李非哈哈一笑,走上前去各敲了一下对方的脑袋,说道:“爬山是为了锻炼意志,修身养性,你俩倒好还没开始就斗上了气。”
豆豆:“汪汪汪。”
白云立刻说道:“它肯定又在骂小僧了,说我不如他。”
李非憋着笑,摇头说道:“豆豆他说不想和你比,是你自己不服气,还有它还说自己有四条腿,你只有两条短腿,跑不过也是很正常的,所以你就不要再费劲儿了。”
白云道:“它又不是人,只会汪汪叫,他说什么你又怎么会知道?”
李非笑道:“因为我有读心术啊,你心里想什么我都知道,所以它的叫声是什么意思我也明白。”
“呃……”
白云瞧了瞧豆豆,又看了看李非,开始犯起了嘀咕,心里的疑惑更大了。
李非哈哈笑道:“你就不要再犯傻了,咱们还是继续往上走吧,兴许天黑之前还能下山住上客栈。”
白云双手合十道:“阿弥陀佛,小僧自当尽力。”
花费不少功夫,他们一行人终于爬上了山顶,看着远处层层叠叠的峰峦,享受片刻的宁静,休息片刻,李非到没有产生一览众山小的豪情,只是觉得心情难得放松。
李非掏出闲置已久的手机,将山下的风景一一录下,随后便寻起下山的路径。
没过多久,他们就在山上发现了一条小路可以直通山下,往下走是一片棉树林,每一株棉树上都开满了丹红色的木棉花,绚丽灿烂宛若新生。
本想着慢慢行走,顺便拍拍照,可惜天公不作美,天上忽然就飘起了毛毛细雨,此时冬季刚过春天刚来,雨水还是很凉的,李非自己倒没什么介意的,就怕冻坏了小和尚。
于是,李非施展御剑飞行之术,带着众人用最快的速速赶到城里。
他们就近找了一间客栈,打算先吃饭,然后再休息,等到雨停的时候再出发不迟。
进了客栈,李非只叫了一些素菜,坐下没多久,他们坐的这一桌便立刻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顿时小声议论起来。
一男一女带了一个小和尚,还有一条狗,这组合确实是够奇怪的,而且很能唤起人们的想象力。
白云听着周围人的议论,脸色有些发红,轻声道:“阿弥陀佛,周围这些施主嘴里面怎么没有一句实诚的话。”
李非淡淡说道:“不要理会他们,吃完饭后快些上楼休息。”
白云问道:“难道你就一点儿都不生气吗?”
“他们讲的人又不是我,是他们自己幻想出来的东西,我又何必和这些生气呢?”
“李大哥果然境界高深,小僧佩服!”
李非摇了摇头,这哪里是什么高深境界,小和尚还是见识太少,若他经常在市井间走动,那里传的闲话只会更离谱,更加伤人。
他们来这儿也就是游玩而已,只是一个过客,不管他们闲话说的再厉害都没有任何关系。
过了半响,外面又进来了一位年轻公子哥,大冷的天手中拿着折扇不停给自己扇风,他也就二十六七岁的年纪,却是眼窝深陷,一看就是一个酒色之徒。
“哟,段公子您来啦,今天的鲈鱼早就给你准备好了,您快楼上请!”店小二见到此人,顿时满脸堆笑迎了上去。
段公子嘿嘿一笑,说道:“今天有没有什么新鲜事儿啊?”
“有的,有的,今天早上东集市来了一个姑娘,说是要卖身葬父,只要二十两银子就可以把她买回家,那模样那身段,真是没得说啊,小人看了都直流口水。”
“哈哈哈哈,你小子也就只能过过眼瘾了,咦?”
话说到一半,段公子忽然瞧见坐在角落里的明月,见她一身红衣,气质出尘,简直就像是画上的仙女一般,眼睛顿时就瞪直了。
他的身体不由自主的向着明月那边移动,身后的小厮和店小二见状,都识趣的没有说话,段公子平生最大爱好就是喜欢美女佳人,为博红颜一笑不惜一掷千金。
而他出身勋贵世家,几个哥哥在朝中做官,父亲在城中掌管军权,在中德城他基本上可以横着走,杀人放火都没有人敢管。
“登徒浪子,真是讨人厌。”
明月眉头微皱,两手捏起桌上的茶杯,看也不看,就向段公子扔了过去,那茶杯登时就和段公子的脑袋来了一次亲密接触。
“哎呦!”
段公子忍不住喊了一声痛,感觉自己的脑被狠狠地砸了一记,当真是又痛又晕,身形跟着摇晃了几下,随后仰头栽倒。
“段公子!”
“少爷。”
店小二和小厮见状都吓坏了,赶忙过去扶人,段公子一手抚摸着额头,愤愤的站起身,眼中望向明月快要喷出火来。
在二人的搀扶下,他缓缓站起身子,头上已经起了一个大包,就像是牛角一样。
小厮怒道:“哪里来的山村泼妇,竟敢向我家少爷扔东西,还不快快跪下与我家少爷道歉。”
“啪!”
哪知道他的话音刚落,段公子就恶狠狠的打了他一巴掌。
“少爷 ……”小厮转身看向段公子,委屈巴巴的说道,“少爷,你打小人做什么呀?”
“混账东西,谁让你讲话这么大声的,万一吓坏了小娘子怎么办?你能赔得起吗?”
段公子打完一巴掌犹不解气,上去又将他踹倒在地,当着众食客的面对着他狠狠的踹了好几脚。
实际上,他的声音可比小厮要响亮得多,而且他的面目狰狞凶狠,比小厮看起来更可怕。
周围食客见到段公子发怒,哪里还敢安心吃饭,纷纷选择起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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