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歌眼眸一沉,一个抬膝顶在赫连骁的下腹……
她莫名觉得这样赫连骁有些贱嗖嗖。
“我取悦你爹。”朝歌忍不住想骂人。
赫连骁忍着疼倒吸一口凉气,捏住朝歌的下巴,报复性地吻咬了一口,直到咬出血。“别着急,丑媳妇总是要见公婆的,我养父虽然死了,我亲爹还在,你想取悦他?改日我带你去归隐山敬茶。”
“……”朝歌嘴里满是血腥气,怒意浓郁的看着赫连骁。
“这种态度……我要怎么带你去边城?你要有本事,就试试看,看看木云琛能不能从我赫连骁的府邸带出去一只苍蝇。”赫连骁将朝歌的双手再次绑在床头,这次,用的是红色软绳……
显然,赫连骁是提前准备好的。
朝歌想杀人。
赫连骁警告她安稳些。
朝歌放弃挣扎,修长纤细的双腿勾住赫连骁的腰,直接拽到自己身前。“将军……想要让我怎么取悦你?”
“听话一些。”赫连骁已经不求这个疯女人能主动取悦她了,就乖一点就好。
“呵……”朝歌讽刺,果然还是喜欢小傻子。
因为小傻子好骗。
“哥哥……我会听话的,你可以不可以轻一点。
”朝歌学着小傻子呆呆的样子,可怜巴巴的看着赫连骁。
眼眶红了红,朝歌又开口。“哥哥,手好疼,可不可以解开。”
赫连骁倒吸一口凉气,这可是她自己惹火。
摁住朝歌的双腿,赫连骁失控地吻了上去。
“你……”唇角被咬破,赫连骁吃痛的蹙眉。
他到底是怎么爱上这个疯子的?
零散的记忆,以及赫连骁对自己的了解,他绝对不会喜欢一个心狠手辣处处算计的女人。
而唯一清晰的记忆里,朝歌就像一只被欺负坏了的小兔子,傻傻的求他轻一点。
“赫连骁,带我去边城。”朝歌不再反抗,任由赫连骁索取。
“就这么在乎西蛮的百姓……”赫连骁深意的问了一句。
“百姓,一定要分国界吗?”朝歌声音沙哑的反问。
如若天下一统,那百姓也要分出三六九等吗?
如今的天下,奉天京都为尊,江南等地为贵,边关四处的百姓过着猪狗不如的贫苦生活。
皇帝若是能真正将权利握在自己手里,又怎么会留下这么多的隐患。
分封而治,藩王诸侯,这从一开始,就是战争后遗留下来最大的隐患。
赫连骁握着朝歌腰的手指僵了一下,他竟然……
被朝歌问得无话可答。
是啊,百姓分国界吗?
那都是活生生的人命。
“好,我带你去。”赫连骁声音沙哑的说着,细细的吻咬着朝歌的后背。
“怎么……就还没能恢复记忆……”赫连骁看着朝歌纤细好看的后背,吻着那多如同盛开一般的胎记。
朝歌已经听不见赫连骁在说什么了,倔强的咬着唇角,不肯出声。
赫连骁发了狠的要朝歌,就好像多试几次一定能恢复记忆一样。
朝歌感觉自己死了又活,活了又死,欲望和身体的感受让她更加疯狂。
继续下去……怕是要沉沦了。
“赫连骁……”朝歌眼底难得闪过惊恐。
他还来?
“你疯了……”百花盛宴她就不该管这个混蛋,让人军棍打死他算了。“百花盛宴,我就不该管你,就该让你残废!”
“嗯,放心,我就是残废了,也能让你哭。”赫连骁声音冷冷淡淡。
实则,在压抑着欲望。
“赫连骁你不是人!”朝歌惊慌的想要躲。
可赫连骁根本不打算放过她,压着就要继续。
治不服这个女人,那就睡服她。“求我……”
“求你……你会停下吗?”朝歌真的想哭了。
可她不是小傻子,不会哭着求他停下。
“会……”赫连骁吻了朝歌的眼角的泪。
“去死吧。”朝歌嘴硬。
赫连骁眼眸沉了下来,捏着朝歌腰的手指慢慢收紧。
“赫连骁……我的腰好看吗?”朝歌魅声魅气的问了一句。
赫连骁像是被蛊惑,手指轻轻滑过朝歌线条清晰又白到发光的腹部。
“这里,死过一个孩子……是你亲手,灌下的落子汤,还记得吗?”朝歌靠近赫连骁的耳畔,声音蛊惑又冰冷。
赫连骁的呼吸突然刺痛的厉害,手指也慢慢松开。
朝歌讽刺的笑着,看着赫连骁,她就是要膈应他。
她不好过,也不会让赫连骁好过。“哥哥,我们的宝宝,还没成人形,就被你杀了……”
赫连骁失控的捏住朝歌的下巴。“闭嘴。”
“怎么?听不得?明明灌我落子汤的时候,那么绝情。”朝歌嘲讽的看着赫连骁。
赫连骁手指慢慢松开,没有解释,翻身下床,穿好衣服就走了。
他若是不灌她落子汤,那日死的就是朝歌。
“赫连骁,你王八蛋!”朝歌挣扎了一下,软绳很结实,显然是秘制的,根本挣脱不开。
赫连骁就像个无情的恩客,自己解决了需求,穿上衣服就走。
“赫连骁!”
朝歌气的有些想哭。
可转念一想,等赫连骁恢复记忆……知道自己睡的不是小傻子而是她,会不会恶心到去死。
眼眶有些灼热,朝歌忍着疼蜷缩起身体,疲惫无力的闭上双眼。
她是真的……没有一丝力气了。
……
入夜。
一阵凉风吹过。
朝歌累坏了,眼皮都睁不开,发起了高烧,伤口也再次出血。
赫连骁走到床榻边,帮她把绳子解开,小心翼翼的帮她伤药。
记忆里的朝歌,不是这样的。
“你是禽兽吗?”被半夜拽来的长孙凤临很不满意。
赫连骁冷眸看着长孙凤临。“你欠我一个解释。
”
长孙凤临心口一紧。“关于元宝的身世?”
“为何瞒着我。”赫连骁沉声质问。
“我说了,你没信。”长孙凤临摸了摸朝歌到底脉搏,倒吸一口凉气。“你想弄死她?”
“有没有什么办法,让她继续痴傻。”赫连骁蹙眉。
现在的朝歌,太过锋芒毕露了。
小傻子,才是她的保护色。
“她的天门穴被赵云卿所伤,继续用银针封印可能会让她很痛苦。”长孙凤临倒是不在乎朝歌的死活,那要看赫连骁舍不舍得。
“封。”赫连骁沉默许久,才说了一个字。
长孙凤临蹙眉看着赫连骁。“你对自己的女人,也太狠了。”
“她要跟我去边城,陛下那边,我需要一个理由。她痴傻了,陛下才能放心,我才能有借口,带她为人质,尽可能不出兵去安抚西蛮三城百姓的情绪。”
这是朝歌自己选的路,既然要去边城,该受的疼,就要忍着。
长孙凤临摇了摇头。
真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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