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令
第306章 百骑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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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贾道途出奇的跟着李安一块去,眼看就要到了岳破虏的军营,不禁担忧道:“王爷,就咱们几个进去,要是岳破虏突然起了杀心,咱们不会都交代在里面吧?”

“放心好了,别的不敢说,就他们这一千多铁甲骑兵,还拦不住本王,况且,岳破虏此人忠肝义胆,绝不会做出这等小人行径。”

李安自信一笑,随即深信自己不会看错人,毫无顾忌的直奔岳破虏的营中。

贾道途坐在马上,嘿嘿一笑,猛灌了两口酒后,笑呵呵道:“悠哉,王爷要是能对帝姬大人也这么上心就好了。”

得知李安要来,岳破虏岂敢怠慢,急忙一路小跑到营门口,还未到门口就看到了李安的身影。

当他见到李安一身武服,连胸甲都没有时,心里更是大吃一惊,忍不住惊叹道:“想不到王爷竟然如此信任自己,就带这么几个人就敢来我的营中,连甲胄都不披,这份信任和气度,当真是令人倾佩。”

望着一身武服的李安,岳破虏心中对李安已经佩服的五体投地。

念及至此,他赶忙迎了上去,双膝跪地,拜道:

“不知王爷驾到,有失远迎,还望王爷赎罪。”

李安很亲切的将其扶起,便开始询问营中还缺什么物资,粮草够不够吃,帐篷够不够用,受伤的将士有没有被合理救治之类的,如果有什么需要的,尽管跟他提。

“王爷不必担心,营中什么东西都不缺,多谢王爷关心。”岳破虏感激不尽,连声感谢。

寒暄一阵,李安也没好意思提练兵的事,只是想看看营中各军的情况,当即问道:“本王知道大渊朝最精锐的重甲骑兵莫过于你的铁甲骑兵,不知道你的铁甲骑兵如何训练,本王也想过来取取经。”

见到李安这么说,岳破虏当即受宠若惊,连忙将李安请入军帐中,赶忙去调集一支铁甲骑兵前来,供李安观赏。

帐中。

李安端坐上位之上,语气不经意间询问:“破虏兄,传闻你麾下的铁甲骑兵中有一支百骑甲士,个个皆是勇悍之辈,冲锋破阵,所向披靡,不知可有此事?”

听到百骑甲士,岳破虏脸色不经意间露出一抹自豪,轻轻一笑,却又谦逊道:“不瞒王爷,末将麾下的确是有一支百骑甲士,冲锋破阵倒是有些手段,可所向披靡就有点夸大了,而且百骑甲士上次护卫宗帅,损失颇大,我麾下也只剩下百余人了。”

“哦?”

听这话,这百骑甲士还真的存在。

李安也是刚刚从暗影卫的情报中得知,铁甲骑兵中有一支精锐中的精锐,明曰百骑甲士,人数三百左右,个个皆是武道高手,而且每个人皆是久经沙场的老兵,弓马娴熟,武艺高超。

每有战事,铁甲骑兵先冲,攻击受挫后,百骑甲士才上,每一次,必然是攻必克,克必胜。

凡是百骑甲士阵亡者,皆是以铁甲骑兵中的百人将候补之。

就是金乌貅的铁浮屠也做不到这般。

得知真的有这么一支精锐,李安心里不由得暗暗窃喜,便有开始询问百骑甲士的训练情况。

岳破虏也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将百骑甲士的兵员选拔,兵器配置,以及训练战法,甚至连作战方式,阵型都详细的说了出来。

李安听闻后,都感觉很是惊奇,曾经他的忠义军中也有顶级骑兵,当年李安也是对其严格选拔,可比起百骑甲士来说,还是差的远了。

也难怪百骑甲士是如此悍勇的精锐。

可现在摆在李安面前的,不仅仅是知道了这些练兵方法就能复制出一支百骑甲士来,有些东西还需要战场上积累的经验。

百骑甲士也不会是一蹴而就的,也是通过铁甲骑兵在一次次战斗中,总结出来无数经验,这才促成了百骑甲士。

现在光有一个方法,就想要练就出一支百骑甲士,简直是痴心妄想。

随即,李安感叹一声道:“本王麾下甲士无数,精骑颇多,可却缺少这么一支精锐,倘若将来面对金乌貅的铁浮屠,也有一战之力。”

“唉,本王何时能有这么一支精骑呀!”

岳破虏毫不犹豫,一口喊道:“王爷,您若是不嫌弃,末将愿意为王爷尽一份绵薄之力,为王爷也练出一支如同铁甲骑兵一样的骑兵。”

虽然他知道训练铁甲骑兵的战法乃是宗帅的独门绝技,可现在他欠李安的恩情实在是太大了,能为李安做点什么,也算是还一点恩情了。

见岳破虏主动开口帮自己训练,李安也不禁大喜,当即下令神火军和禁军甲士中的士卒可以任由他挑选,所需要的装备,也尽数满足。

岳破虏忙道:“王爷,铁甲骑兵能修成战斗力,全都依赖于军中老兵,老兵带新兵,很快就可以形成战斗力,王爷现在就是组建出铁甲骑兵,想要达到百骑甲士那样的战斗力,也根本是不可能的。”

“这可如何是好,本王还指望尽快形成战斗力,与金乌貅的铁浮屠一较高下呢!”李安顿时有些激恼。

岳破虏当即说道:“王爷,既然如此,承蒙王爷不嫌弃,末将就做主将这一百余名百骑甲士赠予王爷,帮助王爷早日建立铁甲骑兵,形成战斗力。”

“真的!”

李安这算是意外之喜了,谁都知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可殊不知这些百战余生的老兵,更是难得,一支精锐的战斗力全靠这些老兵,老兵越多,战斗力越强。

李安兴奋的笑道:“破虏兄,此事就交给你了,你有任何需要,尽管开口,本王一定想尽办法满足。

“多谢,王爷信任,末将自当竭尽全力。”岳破虏抱拳回道。

两人皆是兴致大起,聊的十分投机,一直聊到了天黑。

天色渐暗。

两人依旧是浑然不觉,恰好这时,一阵轻微的脚步声响起,门外走进一道身影。

人还未到,一股幽香却已经扑鼻而来。

李安下意识的扭头看了一眼,只见到一个身着长裙的少女,正款款走来。

却见到那女子眉清目秀,一张肤光胜雪的娇艳脸庞上,璀璨动人的眼眸熠熠生辉,漆黑犹如瀑布般的长发散开在肩上,看上去美艳动人,而且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难得英气。

李安都已经看直了,那道倩影就这么突兀的印入了脑海,久久难以挥散出去。

就在这一瞬间,李安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

谁家的姑娘竟生的如此俏丽!

岳破虏尴尬的咳嗽一声,忙道:“王爷,您可曾认出她是谁?”

“本王应该是没有见过吧。”李安仔细的看了一眼,随即摇了摇头,确认自己的确是没有见过。

“王爷,您一定见过,而且还不止一面。”岳破虏已经笑得合不拢嘴了。

李安再一次上上下下的打量一番,确认了一下,自己的确是没有见过此女子,随即摇头道:“本王虽然不敢说过目不忘,可见过的人,那就一定会有印象,此女子,本王绝对没有见过。”

“王爷,可确定?”岳破虏笑道。

“肯定。”李安坚定道。

而那女子,却是柔媚薄唇微微一开,恰如一袭春风拂面吹来,柔声说道:“小女子宗悦,见过王爷。

什么?

饶是李安提前早有准备,听到这话也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她是宗悦?”

李安再一次开口确认。

岳破虏也点头道:“没错,她就是我家大小姐,宗帅的小女宗悦。”

李安怎么也无法联想到那个嚣张跋扈,杀气腾腾的女将,会跟眼前这个柔情似的姑娘联系到一起。

“你真的是宗悦?”

李安再三的望着女子问道。

“小女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宗家小女宗悦是也!”宗悦似乎也有些不耐烦了,突然猛地大吼一声,连脸上的粉黛都震掉了。

一听这个声音,李安终于确认了,这才是宗帅之女宗悦。

宗悦也懒得打扮了,直接掉头就走,“什么破衣服,走路裆都迈不开,老娘以后再也不穿了……”

一路上满腹牢骚的走了出来,搞的帐内的两人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岳破虏尴尬的笑道:“王爷,让你见笑了,我家大小姐就是这个脾气,从小被我们大家宠坏了,以前觉得她一个女孩子舞枪弄棒的,还挺有意思的,可现在麻烦了,到了嫁人的年纪,没人敢娶了。”

“尤其是现在大渊朝一直采取抑武扬文的国策,大多数的世家子弟皆是吟诗作对,诗词歌赋,鲜有人喜欢武道,对于我家大小姐这般烈女子更是避之不及。”

李安冷哼一声,“大渊以武立国,人人尚武,敢死敢战,那才是真英雄,整日躲在青楼歌舍中吟诗作对,像什么话,难道金鞑人的铁骑杀来的时候,你能用诗词杀死对方吗?”

两人皆是感觉到唏嘘不已,感叹这世道变化。

随后两人就转移到了正题上,对于铁甲骑兵的作战方式,训练方式,通通毫无顾忌的告诉了李安。

越是深入话题,李安越发的觉察到这铁甲骑兵的厉害之处,尤其是一万铁甲骑兵在清远地带,一旦冲锋起来,那就是无坚不摧,所向披靡。

尤其是百骑甲士,真可谓是上马冲锋,下马攻坚,绝对是战场上的大杀器。

李安当即回营后,便下令神火军,禁军甲士两军挑选七品高手以上的,包括武官,百夫长,全都集合起来,组成新的百骑甲士。

两军堪堪只有三百八十名而已,其中多是武官,加上岳破虏赠予的一百余名百骑甲士,一共四百余人,如此皆是由武道高手组成的军队,其战斗力简直是不敢相信的。

由如此精锐的士卒组成的军队,兵器自然是选择最好的,长枪,唐刀,连弩,破敌弩,只要是李安军中有的,皆是被调拨给岳破虏。

兵器选择最好的,甲胄更不用说了,统一的将领铁甲,内衬锁子甲,又调拨工匠打造马铠,均是精铁打制的马铠,轻薄且坚固。

李安这一次可谓是下了大血本,他真的是太急了,他太需要一支精兵了。

环顾四周,南面蔡文远跟自己破相之仇,北面金乌貅已然南下,血海深仇,西面种家军尚且不知是敌是友,真可谓是群敌环伺。

李安手中能用的兵力,堪堪不过万余,其余军队皆在五羊城,抵御金乌貅的金鞑铁骑。

就这堪堪万余军队,其中能称之为精锐的也就是三千神火军,其他的禁军甲士虽然历经几次血战,可却仍旧做不到以一敌百。

堪堪万余军队,面对如此强大的对手,实在是有些“弱小,”而李安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像百骑甲士这般以一敌百,甚至以一敌千的精锐悍卒。

正因为如此,现在李安宁可掏空了家底,也要组建百骑甲士。

与此同时,李安又令江南道的太尉许君集利用海运偷偷运送粮草而来,现如今,他能用的也只有许君集了,至于西南三颗棋子,现在还不能动。

李安需要提前准备好,以应付即将到来的暴风雨。

相信这一场暴风雨将是惊天之变。

两山夹一峡谷,草木清秀,一条小河从谷中缓缓流过。河岸上,有一座茅屋。茅屋的后面,有两匹马,一匹白马,一匹枣红马,正悠闲地在草地上吃草。

茅屋的前面,摆着一张桌案,有两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相对而坐,在他们的前面,分别插着一支亮银枪,和一副宝雕弓,箭壶里插满了羽箭。

“子义兄,请!”

“承恩兄,请!”

两人端起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这时,站在他们后面的两个仆人,赶紧端上了香案,又为他们重新斟上了一杯酒。

两位少年再次端起了酒杯,起身站在一起,面对香案,双膝跪倒。

“我丁伟,丁承恩!”

“我太史慈,太史子义!”

“今日结为异姓兄弟!”两人同时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若违此誓,天诛地灭!”

两人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然后将酒杯猛地摔在地上,哈哈大笑。爽朗的笑声,在山谷中回荡。

多么熟悉的场景啊,但却不是熟悉的人。不过,和历史上著名的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发生的时间却很相近,地点也不远。

这是公元183年,汉灵帝光和六年,青州北海郡国的一座山谷。

太史慈,想必大家都耳熟能详。东汉末年,东吴著名大将,弓马娴熟,勇贯三军,先在刘繇手下,后跟随孙策,屡立战功,官至建昌都尉。荆州大将刘磐,力能拔山,武艺超群,江东众将无人能敌,唯有太史慈能和刘磐对战,因此,太史慈一直守在南方,直到病死。

丁伟是谁?这个名字现在还很陌生,因此还需从头说起。

并州刺史丁原,在抗击外族的入侵中,屡立战功。但由于少识诗书,虽贵为刺史,然并不为当时士人之所接受。因此,他将自己唯一的儿子,丁伟,送至北海郡,拜孔融孔文举为师。虽然孔融此时只有三十多岁,但因其救张俭之故,又是孔子的二十代孙,文士之名早已享誉中原。和边让,陶伷共称三杰,在士人之中颇有影响。

然而,世人所不知的是,此时与太史慈结义的丁伟,并非原来的那个丁伟丁伟。

丁伟,21世纪,中国某师范大学的中文系学生,因爱好室外运动,与几位学友相约攀登华山,不幸失足坠落,却没有想到,灵魂穿越到东汉末年,同样叫丁伟的,同样是坠崖身亡的一个少年的身上。

从丁伟的穿越,到现在,已经整整三个月时间。

他也由起初的,不安,惶恐,到后来平静,再到现在,变得格外的兴奋。东汉末年,那是一个民不聊生的悲惨的时代,同时,却又是一个,英才辈出的伟大时代。作为一名中文系的高材生,他对这样的时代再熟悉不过了。而对于作为并州刺史丁原的大公子,这样的身份,也兴奋不已。更让他兴奋的是,他竟然与东汉末年的名将太史慈结为了异姓兄弟,他们都生于公元167年,而他做了太史慈的大哥。历史上的丁伟,如果不是因为意外死亡,应该会有一些成就的,单凭他结识太史慈,就说明问题,现在的丁伟,只不过捡了一个便宜。

丁伟现在明白了,为什么丁原会收吕布作义子,原来是他唯一的儿子,年仅十七岁就意外身亡。看到一表人才的吕布,又武勇异常,才产生了喜爱之意,可惜他认人不准。看来在这一世,丁原不会再收吕布作义子了,吕布也将会少一个三姓家奴的骂名。

“东汉,我来了!三国,我来了!”他在心中呐喊着,他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兴奋,但是他明白,他现在心中却还没有什么明确的目标,立志改变这种“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的悲惨世道,好像有一点,不让后来五胡乱中华的惨剧发生,这还是哪年哪月的事呀!凭着1900多年的知识和经验,建立一个强大而繁盛的王朝?这也太大了吧,前世的他只是一个大学生,只是想以后找一个稳定的工作,哪会有这么大的理想呀?不过,做一个名将,或者说文士,还是可以的,当然可以泡泡三国的美媚呀,这是必须的,这三国的美女,貂婵、蔡琰、大小乔、甄宓……。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这乱世很快要来了,要是没有实力,恐怕连命都保不住,还想什么美女呀,现在想的应该是如何收名将,谋士,咱也做一个诸侯,好像又要争霸了,头疼,干脆先不想了,走一步看一步,车到山前必有路。

夜幕降临了,太史慈与丁伟,两人都已经微醉,在帐篷中和衣而卧。现在虽然是阳春三月,但北海的天气仍然像是隆冬,无花只有寒。

“呜——”

半夜时分,忽然阴风怒号,似乎有千军万马杀来,两人都从梦中惊醒,一跃而起。丁伟手握亮银枪,太史慈摘弓取箭,一纵身两人同时冲出屋外。

黑暗中,只感觉到冷风像刀剑一样,吹在脸上,疼痛不已,风中还夹杂着石块和枯枝。丁伟舞动长枪,将袭向他们二人的石块的枯枝一一击飞。

“吼——”风中传来一声低沉的虎啸。

“公子,小心,有猛虎!”一个仆人惊呼一声。

丁伟和太史慈同时侧目,只见一头巨大的斑斓猛虎,带着雷鸣般的声音,迎面冲来。两匹宝马一声长嘶,后退数步。两个仆人已经两股战战,不能自已。

丁伟哪见过这种阵势,前世老虎虽然见过,可那是在动物园中,那些只不过是一只只的病猫,他的身体有些发抖。

“畜牲,来得好,看箭!”太史慈说完,立刻一箭射出。

丁伟一看,马上镇静下来,有太史慈在,怕什么老虎呀!好在刚才的窘相大家都没有发现,要不他的形象可就要毁了,于是将手一抖,一个标准的投掷标枪的动作,异常优美,手中的亮银枪也像一条长蛇,迅速地袭向猛虎!

“噌噌”两声,箭和枪带着火光,狠狠地刺入猛虎铁身体。

“刷……”一道闪电,照亮寰宇,紧跟着轰隆一声炸雷,仿佛要震裂大地。

雷电声中,丁伟和太史慈,仿佛两尊天神下凡,毅然不动。

猛虎卧在他们面前两丈远的地方,也是一动不动。

风停了,山谷中恢复了平静,乌云也渐渐散去,皓月如霜,北方的天气变化地非常快。

“哈……”

丁伟和太史慈相视大笑,不理会猛虎和依旧在恐惧中的两个仆人,手挽手,重新走入茅屋中,同榻而眠。

仿佛昨夜的一声炸雷,惊醒了万物,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射入山谷时,小草偷偷地爬出了地面,终于看到了春天的足迹。

丁伟已经早早醒来,不过他仍旧躺在茅草铺的成的床榻上,心中思绪万千。现在是公元183年3月,距离历史上的黄巾起义还有十一个月时间,尽管他不愿意多想,可是黄巾起义,依旧会如期到来,那时若没有准备好,一切皆是空的。怎么办?在黄巾起义前,他必须要通过举孝廉的方式,获得一地的太守之职,最低也要成为一地县令。黄巾起义时,便可响应朝廷的号召,自募兵丁,立下战功,这样才可获得世家的支持,以及以后名士的投效。加上父亲并州刺史,在将来的乱世便可立于不败之地。因为他明白,在东汉末年,世家的力量是大于朝廷的力量的,没有世家的支持,是绝不可能成功的,可现在,他需要时间。

那么在这十一个月的时间中,他必须有两件事要做,第一,提高声望,结识英雄豪杰与各地名士,第二,要名扬洛阳,让朝廷和世家认可,模模糊糊的,心中有了一些目标。

“公子,公子!”丁伟正在想着以后的路该怎样走时,忽然一个仆人大声喊道。

丁伟与太史慈同时跳了起来,“什么事?”

“公子,你们出来,快看!”

两人同时走出茅屋,定睛观瞧。只见在他们的正前方,有一块野牛般大小的石头,而在石头上,深深地插着一支羽箭,和一支亮银枪。

箭,正是太史慈射出的箭,而枪,正是丁伟的亮银枪!两个仆人满头大汗,显然他们试图拔出箭和枪,可是没有成功。

丁伟和太史慈一见,同时哈哈大笑,上前一步,分别拔出了箭和枪。

“大哥,好枪法!”

“二弟,好箭法!”

“哈……”两人又是一阵大笑。

“大哥,此情此景,当浮一大白!”太史慈说。

“好!”

两人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喝完后,丁伟一摔酒杯,大声道,“二弟,此情此景,当赋诗一首!”

太史慈一拱手,“大哥之文采,小弟望尘莫及。

还请大哥赋诗一首,小弟洗耳恭听!”

“好!”丁伟大喊一声“好”,向前迈出一步。

“林暗草惊风,少年夜引弓。平明寻白羽,没在石棱中。”

“好,好,好!”太史慈连声说好,看向丁伟的眼光都变了,心中对这个大哥佩服可的真是五体投地,这才是文武双全呀!将来堪比卢植的一代儒将!虽然他不会写诗,可是会欣赏呀丁伟暗中偷乐,心说,“四百多年以后的诗,能不好吗?卢纶啊,不要怪我,谁让我比你早生四百多年呢!”

“二弟,当今世上,只有你才配为兄此诗啊!”

丁伟一看太史慈高兴,索性继续恭维。

太史慈心中欢喜无比,他从小就立志要做一位名将,这些话显然说到了他的心坎上,但嘴上仍然在推诿,“哪里哪里,大哥过奖了。”

从此之后,太史慈神箭之名没有传开,丁伟一代儒将的名声,却传遍了整个北海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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