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工秦歌,见过各种大场面,经历过普通人没经历过的生死考验,但是,他不曾真正地生活过。
他从没有像一个普通人那样,感受生活的平凡、琐碎,温情、争吵,婚丧嫁娶,柴米油盐……
他见过很多女人,各个国家、种族的美女,他都“经历”过。
但是他不曾有一段真正意义上的感情。
他爱过,但是理智却不允许他爱,所以,他的爱注定胎死腹中,注定有缘无分,注定有始无终。
他不曾和女人耳鬓厮磨,不曾和女人海誓山盟,不曾和女人经历人生变迁和感受岁月蹉跎。
所以,他一开始高估了秦舒怡和妈妈的接受能力,之后又低估了她们的适应能力。
女人的适应能力,真的很快。
大门打开,妈妈看到那些东西,只是叹了口气,然后就开始以女主人的身份招呼大家。
秦歌买了男性的护肤品、剃须刀、毛巾牙刷等大量的生活用品;
买了运动装、健身裤,蛋白质粉、增肌粉、高级营养粉等一大堆增强体质的高品质产品;
买了米、面、油、青菜、鸡蛋、鸡鸭鱼肉等食材;
买了高档的咖啡机和上好的咖啡豆;
买了扫地机器人和一些高端的监控录影设备……
当然还有白天给秦舒怡买的那一大堆漂亮的衣服和鞋子。
所有送货的都知道,能在这里买房子的,非富即贵。而且一看就知道这是刚刚搬进来的新住户,所以并不感觉奇怪,服务十分到位。
秦歌不知道女人都需要用什么,他把从龙哥一伙人那里搜刮来的二十多万华夏币都转给了秦舒怡,让给她和妈妈买女孩子用的东西。
秦舒怡忙着在衣帽间里摆放自己的新衣服、鞋子;妈妈在厨房整理家用品;秦歌则在所有楼层都亲自安装隐蔽型的监控设施。
接下来的两天是休息日。
秦歌几乎没有出门。他把自己关在家里,疯狂健身。
健身房的所有器械他都会玩,而且玩的很溜。可是如今的身体并不如以前强壮,自己只是个十八岁的,身材瘦弱的少年。
他有时候看着镜子里穿着西装的自己,感觉像是个文质彬彬的书生,再也没有丝毫的龙纹特工那种坚毅、雄壮的气质。
坚韧,睿智,强壮,勇猛,反应机敏,谈吐不俗……
坦白说,特工如果对自己没有自信,就是一场灾难。所以,他对以前的自己,有着充足的自信。
但是如今,这副身体确实有些虚弱。
胳膊不够粗壮,大腿的力量也不够强,身上的肌肉几乎没什么轮廓,洗完澡看自己,就像是一只白条鸡。
他对这样的身材是极度不喜欢的。
男人,就应该孔武有力,就应该龙精虎猛。
何况,这副身体对付对付校园小霸王还勉强可以,真的要为自己和自己的那些优秀的队员复仇,找出幕后黑手……几乎是不可能的。
他至死也不会忘记,打败自己的那七个可怕的家伙,是何等的强大,何等的令人绝望。
即便是巅峰状态的自己,怕是也胜算不大。
要复仇,就要变强,变得比曾经的自己更强,比曾经自己的巅峰状态还要强!
陈婉儿和秦舒怡这两天也忙的够呛。
新房子,新生活,一切都是新的。很多想不到的,缺少的东西,都要买回来。买回来的那些东西也需要收拾干净,各归其位。
妈妈还惦记着回去继续打工,这几天都没能回自己的小破房子看一眼,她终于听了秦歌和秦舒怡的劝说,决定过几天就回去贴纸条,把那个旧房子卖掉。
妈妈和舒怡都对秦歌最近的表现感到惊讶。
以前的秦歌,是个比较害羞、沉默的大男孩。回到家里,基本都是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没事就伏案写作,也不知道他在写些什么东西。
可是如今的秦歌,却正好相反,每天大半时间都泡在健身房里。
人也爱干净了,一天洗好几次澡。
而且不知道为什么,他竟然知道很多小众的服侍、首饰、腕表、机械……的品牌。
他懂很多关于健身的知识,好像还懂金融、股票什么的;
他每天都给自己做营养餐,有的时候看他吃的东西,秦舒怡会感觉不太自在。
他会把一些蔬菜和水果用榨汁机弄成汁液状,添加一些不知道什么东西的营养粉,弄得跟灰色的浆糊一样,还大勺大勺地吃的津津有味;
他一夜之间变的好像什么都懂,任何事都难不倒他。
家里的电器有点故障,他马上就能找出问题,自己就能修。
最让娘俩感到吃惊的还不是他懂这懂那,而是他突然变的说一不二起来。
他会穿着健身服,披着毛巾坐在沙发上喝啤酒,看球赛,不许别人跟他抢大厅的电视;
他会耐心劝说,最后强硬地把妈妈买的有些打蔫、不太新鲜的水果蔬菜直接丢垃圾桶里,逼着妈妈去买高价的新鲜果蔬;
他强迫秦舒怡每天在他的指导下健身两个钟头,并交给她一些基本的防身术;
他还强迫妈妈丢掉自己心爱的衣服,让秦舒怡带着一笔钱,领着妈妈去商场买他指定的牌子。
短短的两天,天翻地覆。
一切都变了。
而秦舒怡和妈妈虽然心里惊讶,但是却对秦歌的变化出奇地接受。
陈婉儿甚至很欣慰,别人家的孩子,十八岁还傻傻地不知道暗恋谁家的女孩子呢,自己的儿子已经像个成熟的男人了。
不,他就是成熟的男人。
他富有、聪明、坚决,敢于做决定,也善于做决定。
他对家人体贴入微,不再是那个被妈妈保护的男孩,而是一个可以张开臂膀,照顾妈妈、保护妹妹的强大男性。
秦歌身上散发的强大的男性荷尔蒙,让妹妹对他万分崇拜,所以她对秦歌的“命令”百分百服从,并坚信只要听哥哥的话,自己就会变的更好,未来就会变的更好,一切都会变的更好。
陈婉儿也突然有一种养儿得济的幸福感和满足感。
她原以为秦歌哪怕到了三十岁,还会是个需要自己照顾的孩子;但是现在,她竟然很习惯于听秦歌的话,大事小情都要去问:
“儿子,这件事怎么办啊?”
“儿子,这个东西放哪里好啊?”
“儿子,我们要不要买个xxx?”
“儿子,这两个东西怎么选?”
秦歌也绝对不会让她失望,每次都会拿主意,轻易不会说“随便”、“你来决定就好”之类的话。
除了健身和与家人相处,其余的时间,秦歌都待在负一层的书房里。
坦白说,秦歌买这套房子,一是看中了价格,二是看中了地点。
特工出身他,不喜欢繁华热闹,只喜欢偏远地区的宁静安详。
不然的话,四百多平米,如此高端的豪华公寓,绝对不是一千万就买得下来的。
仅是这个书房,就比他家原来的那个小破房子整体面积都大了。
秦歌嘱咐过秦舒怡和妈妈,这是自己的私人空间,不需要清洁工打扫,也不许任何人进入。实际上秦歌把电梯负一层设置了密码,只有自己能进入这个私密空间。
他计划在这里弄一个逃生通道,即便知道自己今时不同往日,已经不是特工了,只是个学生,根本不需要这么紧张、小心。
但是他心理上已经形成了习惯,没有这个,他睡不踏实。
秦歌坐在桌子上,手里捏着“少年秦歌”的遗愿清单,看着自己的工作间发呆。
他思绪良多。
那个少年,莫名其妙地成全了自己,让自己有再活一次的机会,如果不是他,自己就是个纯粹的死人。
没有十八岁的年轻身体,没有妈妈、没有妹妹、没有家庭,没有未来,甚至没有知觉。
所以,他的遗愿,应该也是自己的目标。
自己的复仇大计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自己得先武装自己,让自己达到巅峰状态,才能去和那些高手一较高下,分出胜负。
还得去调查,搞清楚到底幕后的黑手是谁。然后才能制定计划,逐步实施。
这些都需要时间。
但是自己手上的这个,一个穷苦少年的遗愿,应该都是比较容易实现的。
现在自己已经让妈妈和妹妹安顿下来了,所以,替“少年秦歌”完成他的遗愿,应该是第一优先级。
秦歌没有仔细看,他先是把所有清单都撕了下来,一条一条的,贴在白板上。然后坐在桌子上,看着白板上的纸条。
“买彩票中一千万。”
秦歌笑了,把这一条撕下来,扔进垃圾桶:“太少了点吧?”
“第二条,给妈妈买大房子住。”
秦歌得意地张开双臂:“你看到了?比你中彩票的钱还贵几百万。”
秦歌把这条从笔记本上撕下来扔掉。
“照顾好妹妹,直到她长大成家生子。”
秦歌捏着下巴:“这个比较漫长啊,她要是五十岁结婚,我就得五十岁再去复仇,就是说,我还得帮着她快点结婚生孩子?”
“向钟晴雪告白……这个我记得,而且已经做了,你安息吧。”
秦歌撕掉了这个,突然又看到一张纸条,上面也有钟晴雪的名字,从白板上抽下来一看:
“和钟晴雪吃浪漫的烛光晚餐!?”
抬头一找,还有。
撕下来一看:“和钟晴雪一起看诗凝凝的演唱会?”
再找,还有。
“陪钟晴雪过生日?”
“在游艇上向钟晴雪求婚!?”
最后找到一张,秦歌都懵逼了。
“和钟晴雪生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大哥你认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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