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神王巡天辇
大猿府。冷锋房中“小师弟,你找我?”金角进门问道。
“是呀!大师兄,请坐。”见金角进屋,冷锋忙起身,手一伸,示意金角坐下,一旁的小妖手脚麻利,为金角倒上了一杯茶。
师兄弟二人同时落座,金角抬头看着冷锋问道:“小师弟找我有什么事吗?”
“有事,是这样的!师兄你也知道,我有了师父送的混元通天棍,所以大会给的奖品,对我来说,实在没有大用,总不能一打架的时候,我一个手拿枪,一个手拿棍,两个都是长兵器,不可能同时使用,所以我想把这“戮血枪”送予师兄,物尽其用嘛!”冷锋其实在领奖之时就看到自己的大师兄,对所得的奖品有些不甚满意。而且,大会开始之初,金角就对这地妖兵势在必得,可是天意弄人,这地妖兵到的冷锋的手里。要知道一件地妖之兵的珍贵程度,可是远远的高于九转妖王兵,可以说两者根本就没有可比性,再好的妖王之兵与地妖之兵相比,那就是个垃圾。而妖王兵,在大妖兵之中也是顶尖的存在了。九转妖王之兵更是不可多得之物。现在天冥山三十六洞妖王之中,能拿出几件九转妖王之兵的都是实力比较强悍之辈。嗜血大猿王送给冷锋的六转地妖兵——混元通天棍,绝对是天冥山中数一数二的妖兵了。就是嗜血大猿王也只此一件而已。
金角当然知道地妖兵之珍贵,听到冷锋要将“戮血枪”送给自己。金角“噌”的站起身来,把冷锋吓了一跳。
“小师弟,师兄多谢你的美意,可是这“戮血枪”我绝对不能要,我承受不起。一件地妖兵的珍贵你可能不太了解。这么跟你说吧!天妖之兵,整个天妖大陆,应该不会超过五件,而地妖之兵虽然多些,也绝对不超过百件。一件地妖之兵足以让妖王级强者为之疯狂。如此贵重之物,师兄绝不能接受。”说不心动是假话,地妖之兵呀!传说中地妖之境的强者所用的兵器,焚海崩山,威力无边。可是越是这样,金角越不能收。太贵重了。贵重的让金角觉得自己承受不起。
“别跟我扯淡,咱们是兄弟不?这件地妖兵明显不如我的混元通天棍,难道你想让我把混元通天棍给你呀?我可舍不得。两件长兵器,你说我怎么用?再说了,咱们师兄弟四人,只有你的实力最高,这件地妖兵只有在你的手里才能发挥出最大的威力。这件兵器到了你的手里,你的实力大涨,才能更好的保护我们,不是嘛?”一声兄弟,让金角感到的眼角有些湿润。大猿府的师兄弟四人可以说是除了蛟王府一府十蛟亲兄弟之外感情最好的了。
“再说我也没有说白给你,你可以拿你的“神王巡天辇”跟我换。”
“师弟,你这说的什么话。用九转妖王兵“神王巡天辇”跟你换地妖兵“戮血枪”,我可没有这么厚的脸皮。”
“拿我无用的东西,换你有用的东西,其实是我赚了。行了,啥也别说了,大师兄,爽快点,别婆婆妈妈的。”冷锋不等金角答话,把“戮血枪”硬塞到金角的手中。
“师弟……”金角无话可说了。在心里却暗暗的记下了这天大的恩情。“以后冷锋就是我的亲兄弟,动我兄弟者,虽远必诛之。”,这心中的承诺,在将来得到了验证。
“给!兄弟就是神王巡天辇,说实话,这九转妖王兵有点名不符实。”金角拿出大会上得到的神王巡天辇送到冷锋的手中。
神王巡天辇圆盖方座,其中辇盖为金色,方座之上闪烁着玉质的清光。拉辇的是两只头有独角金鳞覆体的不知名异兽,栩栩如生。此时的神王巡天辇如同一个儿童的玩具,只有拳头大小,很是精致。
滴血认主,冷锋用牙把自己的手指咬破,一滴红中带着金芒的血液滴到神王巡天辇之上。一阵金光闪过。冷锋再次体会到了那种血肉相连的感觉,玄异而奇妙。
神王巡天辇在冷锋的意念*探下,慢慢变大。这时神王巡天辇的奢华才体现的淋漓尽致。
直径足有三米的镏金华盖光彩夺目。其上四块镶玉圆版,华盖垂有镂金垂云,四周贴有三层镂金云版。幨帷用三层玄蚕丝编制而成,每层绣有金云龙羽纹。四根金青缎系带绑在车轸上。四柱上绘有金色云龙。车门垂珠帘。云龙宝座以万载玄玉雕制而成,以金色镂花装饰。前有两根轴辕,两端分别饰金龙的头和尾。后树有青缎太常旗十二面,旗面上分别绣有日月五星、二十八星宿,旗下垂有五彩流苏。珠光宝气,皇威十足。拉车的异兽也是神骏非常,轻抬的四蹄好像要踏空而去。
随着滴血认主,关于神王巡天辇的信息也传到冷锋的脑海之中。
神王巡天辇,九转妖王巅峰强者啸月神狼的出行之物。可攻可防,攻可击杀妖王之下的所有强者,防可硬抗六转妖王全力一击。飞行极速,势如闪电。
“这……这不是就给我准备的嘛!这确实不是打架用的妖兵,这是装B用的神器呀!”了解神王巡天辇的作用之后,冷锋心下一阵感慨。
想像一下,自己坐在这神王巡天辇中,自天空飞过,地上的MM双眼冒光,高呼“冷锋,我爱你!”太拉轰了。这比什么开宝马,大奔要强大多了。这可是私人客机。遥望将来,我坐在这神王巡天辇上,真如神王巡天一般,呼啸而行,追云逐电,双腿之上,绝色美女,欺霜赛雪的双臂搂着我的脖子主动献吻。一群天使仙子随待左右。哈哈哈哈!怎一个“爽”字了得。
哈喇子顺着冷锋的嘴角拉着长长的细丝滴到了地上。
“师弟,你肿么了?”金角看着冷锋傻傻的样子,推了冷锋一把。
“呃!没事……没事!师兄,还是看看你的“戮血枪”吧!”用袖子擦了擦嘴角的哈喇子,冷锋催促金角赶紧把“戮血枪”认主。
“好!”金角也不婆妈,右手食指的指甲轻轻在左手中指之上一划,一颗鲜红的血珠滴落到“戮血枪”之上。
“轰~!”戮血枪爆发出一阵银芒。劲气四溢,把屋内奉酒的小妖推了一个趔趄,一屁股坐在地上,眼中露出恐惧的神情。
冷锋与金角的长发飞舞,衣袍作响,但是却没有小妖那么狼狈。
戮血枪悬浮在空中,银光四射,枪身之上四条金色的龙纹,栩栩如生,一簇红缨系于枪尖之下,鲜艳如血。枪尖分为三个,一长两短,呈三角形排列,阵阵肃杀之气传出,让人不寒而栗。枪长七尺,婴臂粗细,枪身上传来强大的气息,绝对是一把不可多得的杀戮之兵。
金角右手一招,戮血枪稳稳的握在手中,轻抚红缨,喜爱之色,表露无遗。
“两转地妖之兵——戳血枪,好强大。以后你就随我征战吧!”
“恭喜师兄得此神器。”一旁的冷锋也为金角高兴。
“小师弟,谢谢你。你的这份大恩,我记下了。如你所言,我们是兄弟。一生一世,永生永世。绝不背叛。”金角有些激动,抓起冷锋的手说道。这画面,怎么看都像在求偶。
“对,我们是兄弟,永远都是,手足相依,不离不弃。”仿佛在宣誓一般。金角,冷锋二人结下了永世的盟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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