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长久以来我一直没搞明白,为什么我有现代穿越的记忆,同时也保留着从前那个‘纪若璇’的记忆,似乎,我就是她,但我又不可能是她,可这一切又要怎么解释?
那么,就算我是她,我在现代的记忆占了主导位置……
我,究竟是谁?
轻轻脱离了小叔叔的怀抱,他面无异色,我却敏感地从他冷漠如万年冰霜的眼睛里看到一丝丝怜惜。
血缘这种东西还真是奇特呢!
那夜,小叔叔检查了我的武功,说我若在江湖可排中上,并嘱咐我勤练轻功,我多嘴问了句为什么,只听他严肃地说道:“你虽根骨清奇然习武太晚,外功身法不错但内功欠缺,遇到高手除非奇袭,否则数十招之后必然落败。而内力修为非一朝一夕之功,如今你有大事要办无暇专心修习,从现在开始专心练一门轻功,将来遇到危险或可保命。”
我知他所言句句皆实,小鸡啄米似的点头应了。
他又说:“而今影阁已趋完善,我会常伴你身边,从明日开始,你每日卯时初刻起随我习武一个时辰。”
我诚恳地应了,他严肃的脸上有些许欣慰,我张了张口,还想说些什么,他却挥挥衣袖,书房的门顺袖气而开,只一眨眼,那个天青色的颀长身影消失不见。
微风轻拂我的脸颊,吹起一绺发丝,调皮地撩过我的脖子。六月的深夜,风有些凉,我却感觉不到寒意,只觉得心底有暖流缓缓淌过,全身毛孔无一处不舒畅。我的亲人又多了一位呢!
第二天早上起床练功的时候,小叔叔身边多了两个人,相同的样貌,不同的装扮服饰。一个着男装,一个穿女装,一个阴柔,一个秀雅,容貌算不上顶好,但也是上佳,眉眼间却都是相同的冷漠与警惕。
“姝安,从今日起,你的主子是若璇。”小叔叔淡淡地吩咐。
“是。”女装的姝安伏地行了礼,与男装的那个一同退到院子角落,一处既能随时看到我和小叔叔,又听不到我们对话的位置,默默守护。
小叔叔也不解释这两个人的来历身份,直接教我轻功。过了几天我才知道,这两个人是姐弟,姐姐叫姝安,弟弟叫姝宁,很小的时候父母双亡,被小叔叔所救,从此训练为鹰卫,影阁中人称“双姝”。
“双姝”天资极佳,除了武功上乘之外,还学了些药理,尤其对毒物颇有一番研究,小叔叔将姝安给我做贴身侍女,无疑给我吃了一颗定心丸。
我与温碧云的大婚定在七月十八日,提前半个月,温家的送嫁队伍就到了南郡。由于婚前男女不得见面,他暂时住在驿馆,身边除了二十多人的陪嫁外,还有母王送去伺候的八名小侍。我闻后咂舌,要知道身为南瑶王爷的我院中也不过五名侍女,他温碧云一个小毛孩子用得着那么大的阵仗么,他以为他是皇后还是贵妃呢?再说了,这么多人伺候一个人,肯定产生很多剩余劳动力,吃穿用度都是花我家的钱——温家的陪嫁确实挺丰厚的,但我堂堂一个王爷好意思让温碧云用他自己的私房钱来养他的奴才么?
别说我抠门,这段时间跟母王和小叔叔后面熟悉旗下产业,知道了赚钱的不易,尤其是母王暗中还养着军队,开销巨大。
我腹诽了颇久,暗骂温碧云是小败家子,不小心被母王听了去,她含笑看着我,道:“璇儿能事事为将来考虑,母王甚感欣慰,不过钱财并不是节约就能得来,需想着如何多赚才是。”
我的脸刷得一下就红了,袖子下的手紧紧揪着衣角揉了又揉,讷讷道:“是璇儿愚笨,眼下仍是没有赚钱的好法子。”
母王哈哈笑了:“不急、不急!我的璇儿已经是很优秀,文韬武略略有小成,人品也是一等一,放眼天下,能与我儿比肩者,难寻一二,假以时日,定有所成!”
真是“母亲眼里无丑儿”,我不认为自己有这么好,经母王这么一说,实在汗颜。
“呵呵……”我尴尬地赔笑,眼角瞟了瞟一旁的小叔叔,他清冷的眸子里竟然也染上些许温度。
看着母王爽朗的笑脸和小叔叔俊雅的容颜,我顿觉热血沸腾,朗声道:“璇儿今后当加倍努力,不负母王厚望!”
“好!不愧是我纪如锦的女儿!”母王重重一拍我的肩膀,豪气干云。
她是开心了,拍得爽了,我肩膀可遭罪了,她可是会武的人,一掌下去偶嫩嫩的小肩膀铁定青紫了。
呜呜,我一边装作不在意地笑,一边趁母王转身时皱眉吐了吐舌头,一抬眼,望进一双清冷幽深的眸子里。
唇角微弯,一瞬而逝,美绝人寰。
早在几天前,道贺的人就已是络绎不绝,偌大的王府,几十间厢房全部满员,迟到的只有住客栈。
大婚当日,不仅是王府,南郡城每个角落都系着喜庆的红绸,府里提前三天布施穷人,全城欢歌。
王府门口有得力的管事迎客,邢总管专门招待重要客人,母王则携了我的手一同在主厅接受众人的道贺。楚轩这些日子性子越发的冷漠,整日在院子里拼命练剑;小叔叔从不将真容露于人前,此时易容成一名普通小侍,站在我和母王附近。
有司仪说吉时已到,母王朝我点头示意,我施了个礼,早有护卫牵了匹枣红色的高头大马过来,与预期中的一样,马头上一朵硕大的红花,俗气但喜庆。
没有理会护卫蹲下等我踩踏借力的身子,我足尖一点,轻快地跃到马背上,一拉缰绳,枣红马温顺地缓缓前进,我扯了扯唇角,想弄出点笑容,可惜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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